第10章 日记
红色本子的第一页上,字体娟秀整齐,排列了七八行。
卡洛斯扫了一遍,发现有几个单词自己看着眼熟,但不能确定,真正能准确无误辨认的,只有两个单词。
第一个是开头的单词,意思是‘亲爱的’。
第二个是第三行的单词:‘冰雪女神’。
没办法,卡洛斯刚刚学习了两个月的哥诺语,只认识几百个单词,还经常记混,距离正常阅读还远着呢。
但他并不发愁,他从军装的兜里掏出来一本书。
这本书比那红色本子还一圈,却足有五厘米厚,跟块砖头似的,正面写着几个单词:哥诺常用语词典(便携式)。
这是卡特兰军队统一发放给‘长城派遣队’队员们的,不得不,很是实用。卡洛斯来到哥诺帝国后没少用它,现在又派上了用场。
卡洛斯按首字母快速查找着单词,很快,就连蒙带猜的弄明白了这些话的意思。
亲爱的,这几天我感到愈发虚弱了,可能等不到夏天来临,就要回归冰雪女神的怀抱了。
真放心不下你啊,答应我,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好吗?
你对我发过誓的。
———永远爱你的瓦西娜
隔了两行,下边还有几句话,字迹已经有些凌乱潦草了。
亲爱的,不要因为我的离开怨恨女神。不管怎么,女神已经庇佑着我们一起活到了头发变白,这已经是最珍贵的恩赐了。
生病去世,本来就是我们凡人的归宿。
愿女神保佑你。
“瓦西娜,应该是这位老猎人的妻子。这本子,应该是她的遗物,怪不得是红色的女性风格。”
卡洛斯叹了口气,生老病死总会让人感伤,不过也好,这位老猎人能去天上跟他的妻子团聚了。
翻到第二页,字迹猛地一变,字更大、笔画更粗,仿佛要穿透纸张,难看的字体里透着浓浓的粗犷。
新历92年6月日
瓦西娜,你离开以后,这个村子好像变了,变得陌生,变得令人厌烦!我竟然无比讨厌这个我们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我竟然也不想在家里住。亲爱的,别误会,我绝不是讨厌我们的家,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可没有你在这里,我住在家里的每一刻都是煎熬。
这里是我们的家,不是我一个人的。
我简直要发疯了。
对不起,我违背了对你发的誓,我没有按时吃饭,我还喝了很多酒。
新历92年6月20日
瓦西娜,我要离开列普洛沃村了,我实在无法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
其实村子没有变,大家也都没有变,它原本就是无数个普通村子里的一个,只是之前因为有你,它像是个好地方。现在你走了,它就是个普通的破村子,和所有村子一样无聊、肮脏、乏味。
正好哈托夫那个蠢货又来找我了,他一直想要我这个‘治安官’的位子,我给镇治安官推荐了他,作为报酬,他那件厚实的皮毛大衣归我了。
我的心脏又不舒服了,但我不想再去那个庸医那里白白花钱!他最擅长的段不是治病,而是掏空病人的钱包!
与其让这庸医慢慢搞死,我更想自己选择死法。
新历92年6月23日
瓦西娜,我想好了,我要离开列普洛沃村。
()(e) 其实,我已经收拾好了,房子我送给了伊霍夫,是个好伙子,之前也真的是在把你当妈妈对待,大部分钱也留给了他。
他哭着不让我离开,但我必须走,今天我就要走。
我要到荒原上去!
我不要像条老狗一样无声无息在病床上咽气,我要死,就死在自由的雪原上,死在那片我遇到你的雪原上。
如果冰雪女神还愿意庇佑我,那我只祈求祂一件事————让我遇到一只最强壮最凶狠的雪原虎!
如果女神还愿意多庇佑我一点,那我希望这样死去:当我的猎刀刺破雪原虎那漂亮皮毛的时候,它的尖牙也正好咬碎我的喉咙!
我不介意它把我的脑袋咬下来当球踢,也不介意它因剧痛发狂把我的尸体撕扯成一个破皮袋,那是它正当的权利。
我是个猎人,我杀它们,吃它们,它们当然也能杀我,吃我。
哪怕碰不到雪原虎,是白熊,是雪豹,甚至是雪狼为我送行,我也心甘情愿。
死在这些自由的雪原生灵的嘴里,比死在那庸医里好一百倍一千倍!
“这!”
卡洛斯的紧紧攥着那本子,脑袋却看向了山洞门口,透过门的缝隙望着那的白雪坟丘。
他以为,之前已经给这位老猎人奉上了足够多的敬意。
可现在发现,那些敬意不够,远远不够。
少了太多太多。
老人写的日记并不多,除了最开始每隔几天写一篇,来到雪原上后,往往一两个月才会写上几句。
卡洛斯数了数,一共只写了十七页半。而他刚刚看的那三篇日记,就占了将近五页。
估计所有日记加起来,也不到三千个单词,但卡洛斯现在没时间一篇篇看了。
他的哥诺语水平太差,基本上十个单词里有八九个都要查字典。
瓦西娜的遗书加上老猎人的三篇日记,也就七八百个单词,但他估计自己花费了至少一个时才读完!
如果是卡特兰语或者是霍兰德语,他两三分钟就能读完。
卡洛斯看了一眼猞猁,心里推测:“成年的猞猁,不算尾巴,身长至少能达到一米以上,这猞猁只有半米左右,以猞猁23岁成年推算,它很可能还不到岁。”
“太的猞猁应该养不活,老猎人养它的时候,它应该有几个月大了。”
“现在是新历94年0月,往前推几个月,嗯,最近半年,一共有五篇日记。”
卡洛斯翻到倒数第四篇,查找字典,只看第一句话。
新历94年4月3日
瓦西娜,今天我运气不错,猎到了一头肥鹿,正好后天又是商队经过的日子,可以用它多换一些土豆和
“不是这个。”
卡洛斯翻过,开始读下一篇。
新历94年5月0日
瓦西娜,你要是在就好了,你一定会高兴坏了的——我今天竟然捡到一只猞猁!
“是这篇!!”
卡洛斯有些激动,他看了一眼卧在他脚边的猞猁,然后加速的翻着字典。
它是只变异的猞猁,是我从来没见过的黑白色毛发,就像我们之前养过的那头大奶牛一样!当然,它可要比那头奶牛漂亮多了。
我捡到它的时候,它都快冻僵了,现在烤着火,缓过来很多,我喂了它一点肉汤,它吃的很香,看来是饿坏了。
()(e) 我猜它只有三四个月大,可能是妈妈死了,但更可能是因为毛色,被它妈妈赶出来的。因为我没有在它周围发现其他的猞猁,也没看到它妈妈的尸体和野兽搏斗的痕迹。
不管怎么,我决定养着它了。
至于名字,嗯,就叫奶牛。它的毛色真像我们那只奶牛时候。
瓦西娜,你要是在就好了,你一定能给它取一个好听的名字。而我,是个笨蛋,从来就没有这个天分。
“奶牛?这名字倒是很贴切。”
卡洛斯下意识的声念叨了一句,他脚边的猞猁却猛地竖起了耳朵,抬起头看着他,眼神里有些不确定的疑惑。
“奶牛!”卡洛斯见状,冲他叫道,用的是哥诺语。
“嗷!”
猞猁立刻叫了一声,站起身,大眼睛目光炯炯的看着它。
“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卡洛斯又喊道:“奶牛!”
“嗷”
猞猁再次应答,脑袋凑上来蹭他的。卡洛斯抚摸着它的脑袋,心里计算着:“如果按5月份它四个月大的话,现在是十月,它应该是九个月大,确实不到一岁。”
“嗯,还算是个宝宝。”
卡洛斯像是在撸猫,撸了两下奶牛的脑袋,然后继续读后边的日记。
半个时之后,卡洛斯已经放下了日记。他正对着面前的猞猁,眼睛里透着兴奋,他用哥诺语道:
“奶牛,坐!”
猞猁立刻坐下。
“趴下!”
猞猁立刻趴下。
“站立!”
猞猁立刻站起来。
“叫!”
猞猁立刻‘嗷嗷’叫了起来。
“嘘!”卡洛斯发出语气词,指也竖在嘴边。
猞猁立刻停止了嚎叫。
“捡回来!”
卡洛斯将一根木柴扔出去,道。
猞猁立刻窜出去,把木柴叼了回来。
卡洛斯拿起一块冻肉,放在猞猁身前,猞猁看了一眼,舔了舔嘴巴,没去吃。
“吃吧!”
他发出了命令,猞猁才低头去啃。
看着乖乖低头吃肉的猞猁,卡洛斯内心忍不住感叹:“这,我何德何能啊,能拥有一只这么聪明这么听话的可爱。”
“上辈子我朋友养的那只猫,和它一比,就是个傻瓜,傻瓜祖宗。”
猞猁吃完肉,见卡洛斯不再发出别的指令,就凑过来,用脑袋蹭他的。
卡洛斯被蹭的怜爱之情翻倍涌起,道:
“奶牛,你妈妈不要你,我要你。”
“你对我算是有救命之恩,我以后,一定把你当亲儿子来养!”卡洛斯刚刚在笔记里看到了,这猞猁是公的,他也亲自查看了一下。
嗯,有,但是。
猞猁瞪大眼睛看着他,有些费解。
“来,叫声爸爸听听!”
猞猁似乎有些不理解这个指令。
“来,叫爸爸,爸爸。”
“嗷”
“对,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爸爸。”
“以后你跟我的姓,不,不是惠灵顿,是姓王。”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王奶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