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三支烟,两封信,一只鸟
“不会是她秘制的兽人牌肉干吧??”
卡洛斯心里不可抑制的冒出了这个想法,但他很快又把它压了下去:
不会的!
肯定不会的!
嗯,大家都很正常,艾薇儿也很正常!
嗯,不可能干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什么兽人牌肉干绝对不可能!
兽人也是人啊,除了獠牙和肤色,除了五官抽象一点,跟人类没什么大区别,连生殖隔离都没有!
怎么能吃呢?!
“啊!”
卡洛斯正想着,一转身,墙边昏暗处的一个身影吓了一跳。
他怀里的王奶牛也被吓了一跳,张开嘴巴,几点火星子就要往外冒。
“停!王奶牛,别喷!”
卡洛斯捏住王奶牛的嘴巴,阻止了就要喷出来的火焰。
“是‘两行半’!”
卡洛斯认出来了,是那个野蛮人,下午抢了‘潮红脸’上尉萨拉米的人头的标枪。
在长城以北,有十余个不同的种族,其中兽人势力最大,人口最多,其次的就是野蛮人。
不过,野蛮人虽然排在第二位,但人口只有兽人的五分之一不到,因此部落经常受到兽人的压迫和劫掠。
“卡洛斯少尉,您好。”
野蛮人‘两行半’对卡洛斯敬了个礼,问好道。
他的霍兰德语很标准,几乎不带丝毫怪异的语调。
“村长不是了么,除了每日晨操,日常见到不用敬礼。”
卡洛斯到这儿,停顿了两秒,在心里确认了一下自己没记错,才道:
“所以,下次只打招呼就行了,摩尔古拉拉帕奥托斯博里奇莫鲁贝安。”
“是,卡洛斯少尉。”
‘两行半’脸上露出十分开心的笑容,十分认真的道:“谢谢您。”
“不用客气,摩尔古拉拉帕奥托斯博里奇莫鲁贝安,我先回房间了。”
卡洛斯完,看着‘两行半’更加高兴的表情,忍住心里怪异的感觉,向着房间走去。
他知道‘两行半’在高兴什么,不是因为自己这个堡垒里军衔排名倒数第三的长官态度亲切,而是因为自己叫了他的全名。
可能是因为部落风俗,这个野蛮人的名字非常长,共分为五段,而且极为拗口。
卡洛斯读的是霍兰德语的省略音,按这个野蛮人自己的发音方式,这段名字里包含了30多个音节。
但那发音方式太长太怪,大家实在是记不住,也根本没法叫。
等把那拗口的名字念一遍,半分钟都过去了,自己想的话早就忘了。
即便是简化后的名字,按正式的书写格式,能写上将近两行!
按简化的缩写,也能写上大半行,他的外号“两行半”,就是这么来的。
不过,他不喜欢这个外号,他更喜欢别人叫他的全名:摩尔古拉拉帕奥托斯博里奇莫鲁贝安。
但这在很多时候并不方便,激烈战斗中,怎么叫他全名呢?
喊完全名,人都凉了。
可他‘野蛮不开化’的一面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他非常非常讨厌别人叫他‘摩尔’,或者叫它‘莫鲁贝安’,又或者名字里任何一段。
他宁可让别人叫他外号‘两行半’,甚至叫他‘喂’,叫他‘野蛮人’,也不能喊他名字的一部分。
据萨拉米猜测:不叫全名在‘两行半’的部落中,可能有轻视、辱骂对方的含义。
卡洛斯非常不理解————他们部落日常怎么聊天啊?
()(e) 比如:早上好,摩尔古拉拉帕奥托斯博里奇莫鲁贝安!
我听‘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昨天你和“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还有“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一起去打猎了?
中间还碰到了“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和“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但你为啥不叫上我呢?是看不起我“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吗?
这还能聊下去?
也不知道他们部落有没有文字,最好没有。
要不然,人名册都得写上厚厚一大本,点个名,能累死个人!
“刚过八点钟,还早。”
卡洛斯看了看怀表,心里感谢了一下‘送’给他这块怀表的马鲁佐夫,因为这块表很准时,每天的误差只有不到一分钟。
他掏出学徒级魔法精选,摊开在桌子上,开始了学习。
王奶牛蹲在床边,看了看房间中央温暖的火炉,又看了看卡洛斯,脸上有点犹豫。
几秒后,最终还是孝心占据了上风,王奶牛跳上了书桌,又跳到卡洛斯腿上,趴了下来。
暖宝宝就位,感受到腿上的温暖,卡洛斯嘴角翘起,觉得自己的学习速度好像增加了20%。
还不止。
“先从哪个魔法开始呢?”
“霜冻射线吧,在这里,这个魔法的效果出奇的好。”
在卡洛斯埋头魔法知识的海洋里时,德拉斐尔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回到了房间。
作为断崖堡的最高军事长官,作为金斯廷村的‘村长’,他在居住上拥有特权———单独占据一间卧室。
其实,这也就在‘金斯廷’村能够实现,其他二级堡垒里,军衔最高的几名军官也要至少四个人挤在一起。
而这里,除了德拉斐尔,其他人也是两人一间,就这样,还空出了一间房屋。
这就是0个人与至少50个人在‘住房面积’上的差距。
德拉斐尔望着窗外,点起了一根香烟。
他不太喜欢抽烟斗,麻烦、费劲且浪费时间。
虽然他有两个让菲尔德上尉非常羡慕的漂亮榉木烟斗,但他一年也抽不了几次,除非是心情极好的时候才拿出来,慢慢消磨一会儿时光。
房间里没有点灯,只有刚刚燃起的火炉这一个光源,那里面微弱的火焰,正吃力的驱散着黑暗。
这位少校像一尊石像般,伫立在窗前,望着那两轮明月。
一根香烟燃尽,他又接上了一根。
直到第三根抽尽,他利索的转过身,走到桌前,点上灯,抽出信纸,开始写信。
并不是战斗报告。
他几个时之前,战斗刚刚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写过战斗报告,并且用信鸽发送给斩首城了。
他这封信,是写给另外一位老朋友的,一位两年多没有联系的老朋友。
如果可以,德拉斐尔绝不想麻烦他,但他现在别无他法。
可是,这事情太不正常了!
他仅仅是去了斩首城一趟,从出发到回来,用了不到十个时。
就这么半天的时间,大队兽人突然来袭,毫无征兆,似乎也毫无目的,就那么冲上来打了一仗。
这是巧合吗?
或许吧!
但若是没有管家婆的那些傀儡,没有她珍藏的那几个强力的家伙,今天很可能出现人员伤亡!!
虽然自己放心离开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管家婆那些傀儡,可他没想到,那些傀儡真的会用上。
()(e) 至于堡垒失,那是不可能的,如果屠子他们判断局势不利,会立刻在堡垒顶部燃起求救烟火,最近的二级堡垒和一级主堡会即刻支援。
即便如此,他也想弄清楚兽人为什么会无预兆的袭击。
他不喜欢模糊的猜测!
他要确定,这到底是巧合,还是阴谋!
“菲尔德的嫌疑很,如果是他暗中报信,那兽人的进攻不会来得那么晚,我上午9点就跟他见了面”
德拉斐尔笔速飞快,毫不停顿。
在刚刚那三根烟里,他已经理清了头绪,打好了腹稿。
皎洁双月,无声照耀着茫茫雪原。
天上银白两轮,地上银白一片。
就在德拉斐尔奋笔疾书的写信时,不知道多少公里之外,一座堡垒中,有人正在读信。
是信,其实只是一个纸条,两根指粗,大约也只有指那么长。
“蠢货!比他妈的座狼和红眼牦牛还蠢的蠢货!”
他猛地将那纸条攥成一团,低声咒骂道:“这么好的会,竟然只派来了0个兽人战士!还来的那么迟!”
“真是该死!通库斯真是越老胆子越!畏畏缩缩,不敢决断!”
“如果派出他们部落的全部战士,不,只需要派出一半,00个战士,再提前一点发起进攻,就能在德拉斐尔回来之前攻占‘断崖堡’了。”
“至少,也能杀伤几个人,那可都是精锐的军官!”
他将纸团弹进火炉里,看着它燃尽后,把纸灰搅进下面的炉灰中。
“啾啾啾,过来。”
他对窗台上那只黑色的鸟招招,拿出了一点肉干,掰成碎屑,洒在桌子上。
那只鸟看到肉屑,没有过多犹豫,从窗台跃下,无声振翅,飞到了桌子上,吃了起来。
它长得不算好看,黑乎乎的,爪子也是黑色,像个碳球。
但它却身价不菲,黑市上,一鸟难求。
飞行无声————就是它身价高昂的最大原因,用来传递情报,再合适不过了。
不仅可以绕开警卫,还不会被猎狗和猎鹰听到。
嗖!
那男人突然伸,速度极快,臂甚至在灯下拖出残影。
等他再张开的时候,掌心已经躺着一只死鸟————就是刚刚欢快吃肉的那只无声鸟。
这男人,一把捏死了上百金币!
“吃饱了才死,也不算亏待你了。”
“近期不用为你那愚蠢的主人传递消息了,也不用再飞来飞去那么辛苦,结束你这劳累而短暂的一生吧!”
对死鸟着话,他掌心冒出一团幽蓝色的火焰。
火焰中,那只黑色鸟身体在‘燃烧’,或者在消融。
几十秒之后,那只鸟消失了,只剩下一些残渣和粉末。
他把残渣洒进火炉里,拍了拍,拿起帕擦了擦。
这只鸟他必须杀死,来回传信三次,它已经对自己有点熟悉了!
至于鸟主人的怪罪,他完全不在乎。
“通库斯,先从这场大战里活下来吧。如果你侥幸没死,那我可以双倍的赔给你。”
“如果你死了,正好,去地狱里见你的鸟吧!”
“或者,你们会在那所谓的兽神神国‘丰饶山谷’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