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七八章 供词
审刑司就设在皇城内,与六科相对,而且是一样的位卑权重。
之前的郭桓案中,吴庸领导下的审刑司,就表现出了凌驾于三法司之上的威力。
可惜案子办到一半,还没来得及往下查,就被皇上以‘大战在即,大狱不祥’为由给叫停了。
等到战争结束,虽然朱老板也没明确郭桓案就不办了,但也没有要继续查的意思。
逃过一劫的百官,自然弹冠相庆,谢主隆恩。可审刑司上下就郁闷了,白忙活一场不,还把六部九卿得罪了个遍,甚至连六科都把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
根据可靠消息,科道言官们正在酝酿着要一起上书,以审刑司设立有碍司法为由,请朱老板取缔审刑司,将司法权力交还给三法司。
虽然吴庸不相信皇上会这么快就自扇耳光,撤掉他亲自设立的构,但审刑司上下还是感受到了浓重的危感,迫切想要来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彻底稳固他们的地位。
但一般的案子没有用,而且一般的案子也用不着他们出,只有郭桓案那种大案要案钦案,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可这样的案子几年都碰不到一次,吴庸等人只能烧香拜佛,求天上快掉个大案下来吧。
也不知是菩萨保佑,就在这时候,已经过去七年的胡惟庸案,居然又开始了下半场!
吴庸等人的兴奋就可想而知,一个个就像打了鸡血似的,卯足了劲想要把这個案子办出大声响,彻底堵住那些言官的嘴。
在撬开了封绩的嘴巴后,吴庸便兴冲冲地拿着口供去禀报朱老板,请旨捉拿封绩供出的李存义、费聚、陆仲亨等人朱老板权衡之后,决定还是慎重一些,先捉拿他们的家人,拿到足够的证据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这才有了之前朱桢看到的那一幕
对朱老板的这一决定,吴庸举双赞同。一上来就对上那些蛮横的勋贵,他还真有些怵头没有旨意,他又不敢对他们用刑,能问出来的东西自然有限,还得被反复问候家中的女性长辈。
()(e) 还是先从他们的家丁奴仆审起,更加得心应。对这些人可以毫无顾忌的用刑,能问出来的东西肯定多得多。
“都给我听好了!”审刑司衙门中,吴庸对下全体官吏高声训话道:“此案攸关审刑司生死存亡!我们将来是一飞冲天成为大明的廷尉府,还是昙花一现像四辅官一样,被扫进垃圾堆,全看这一案的表现了。”
审刑司众官吏,目不转瞬的看着长官,听他继续怒吼道:“我只有一个要求,让他们彻底招供!不管你们用什么段,对上的是什么人,全都要把他的五脏六腑掏出来晒一晒,不能让他们有任何隐瞒!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官吏们齐声应道。
“出发!”吴庸重重一挥,带着全体下,气势汹汹的赶赴诏狱。
把过往的官员看的一愣一愣,心这是干嘛啊,要去打群架吗?
但他们不是去打架,而是去打人的。
他们在郭桓案中积累了丰富的刑讯经验,确立了各自的刑讯风格,不少人还摸索出了自己的绝活。所以知识就是力量,当读书人开始研究如何用刑,也就没有那些粗鄙的差役什么事了。
一进了诏狱,审刑司的人就开始分头忙活起来。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通宵达旦的折腾自己的审讯对象。
那些勋贵家丁都是上过战场的,本来还挺硬气,可是骨头再硬也硬不过那些铁凿、铁锤、脑箍、夹棍、拶指、烙铁、老虎凳之类在审刑司疯狂的刑讯逼供下,还是有不少人的嘴巴被撬开了。
从第二天早晨开始,口供便源源不断摆上了朱老板的御案,朱元璋又命人抄送给太子。
太子看到了,也就等于朱桢看到了。
两人看着那些审刑司专门挑出来的口供,虽然还是二月天,却全都出了一头的汗。
单看与李善长有关的供述——
有李存义府上的家丁孙本招云:洪武九年七月,李太师对延安侯:‘我为盖凤阳府宫殿不好,上位好生怪我,教我无处安身。’
()(e) 另有太师府仪杖户闻保儿招云:十年三月,胡丞相对太师李善长:‘上位这几日有些恼,为凤阳盖宫殿不如法。’
太师:‘这等教我怎么好?’
丞相:‘太师,我这等事也觑的可。’
以上只是李善长对朱元璋的怨怼之言,后头还有更劲爆的。
又有太师火者来兴招云:洪武九年六月,胡丞相教人送一柜钞与太师。
丞相云:‘我抬这钞,不是与别人。你收拾些好伴当与我。’
太师:‘我与你这伴当,不要与人知道。’
当日太师拨伴当陈进兴、耿子忠等四十名送胡丞相。丞相云:‘你常常跟著我,等至十二年二月初一日下。’
又招:六年三月,胡左丞问太师:‘我和你的话,如今怎的?’
太师:‘已知道了。明日有淮安侯管各门,约四月十二日点定人马下。’
这些是胡惟庸案发前的。案发后也有招供——
譬如延安侯家人赵猪狗招云:十六年六月,太师请延安侯饮酒。延安侯:‘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到上位跟前,心行走。’
太师:‘我们都要心,若恼着上位时,又寻起胡党事来,怕连累公侯们。”
又有平凉府家人费乾招供:十四年正月,平凉侯请太师饮酒。平凉侯:‘我们都是胡丞相作反的人,若上位寻起来,性命都罢了。’
太师:‘早是也不来寻我。’
平凉侯:‘若侥幸寻不到,我们且躲一躲,不要出头罢了。’
以上诸招,皆胡党案发后,李善长惶恐惧祸之事。虽只言片语,却将其告戒同党,晓谕僮奴,屏足掩耳,惴惴如不终日的样子,描绘的淋漓尽致。
而且各家奴仆招供,还能互相印证,让人不得不信以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