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安宋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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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安宋联姻

    在接下来的午后时光里。

    安亭与宋瓷坐在相邻的座位上,弄各自的头发,染烫需要很长的时间,后者很喜欢阅读,没有闲下来,坐在那里,饶有兴致看杂志。

    少年有在打量她,这女生很喜欢看书,不光是课本,还有课外书。

    看书的样子,恬静而美好。

    原本沉闷的染烫时间,流逝速度似乎都变快了。

    大约是两个时之后,两人终于弄好头发。

    安亭没有染奶奶灰,在老板娘的建议下,染了个白金发,还烫了一下,最后的发型是偏港风的三七分。

    安亭是一个露出额头会特别凶悍,拥有刘海又过于阴沉的人。

    折中,是最好的处理。

    三七分。

    与高飞那种精致的猪猪男孩不一样,安亭是一个不修边幅,不打扮的人,之所以突然对头发有要求,纯粹是心血来潮。

    反正不用钱,又是特殊日子,那为什么不尝试一下新鲜事物。

    十五六岁不大胆尝试,等到又一次变成中年大叔,什么都试不了了——身为过来人的安亭,果然想要试一试。

    一旁的宋瓷其实有劝阻过,劝阻无果,只能放弃,怎么都是大好日子,太扫兴也没意思,尊重他的意愿。

    安亭恬不知耻,嬉皮笑脸,道:“好看吗?”

    宋瓷轻叹一声,还是有认真端详少年的新发型。

    平心而论,尽管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但应该是很好看的,要是再打个耳钉,超级有范儿,就跟时装杂志里面的模特一样,主要是不适合中学生。

    “哎,你开心就好。”

    正当宋瓷在叹息的时候,安亭同样由衷赞美一句:“波浪很适合你。”

    嗯,宋瓷已经弄好了发型,是一个波浪+空气刘海,听到少年突然的赞美,她轻抚秀发,有些腼腆。

    其实像宋瓷这样子的颜值与身材,头发只是点缀,只要不是刻意恶搞,怎么弄都是好看的。

    波浪,不一定比原来好看,胜在新鲜感。

    “走吧,去饭店换衣服,然后该迎宾了。”带着一丝转移话题的局促,宋瓷开口道。

    安亭看了一眼时间,搞个头发花了两个时,这都已经是下午三点半,是时候准备下一步。

    “嗯。”

    然后。

    两人来到镇中心的饭店。

    南香饭店,位于故里镇的镇中心,属于是故里镇最豪华的饭店,有一点点像是“村里最好的剑”,与市区的几星级大酒店肯定存在差距,但已经可以了,之前两家人初次见面都是在这里。

    主要是方便,绝大多数宾客都是本地人,这年头不是家家户户都有汽车,让人跑一趟市区,属实不方便。

    因此,镇上的饭店是最好的选择。

    下午五点。

    安爸爸与宋阿姨都在里面忙碌,虽然他们是今天的主角,但凡事都是亲力亲为,忙里忙外。

    两人对于安亭的新发色,多少有些无语,但今天就不吐槽了。

    港风三七分是正常的,是好看的,主要还是颜色有些夸张。

    开心就好,开心就好。

    而后,安亭与宋瓷都换上早已准备好的礼服,前者是男生,涂了个简单的粉底,看上去白一些;宋瓷化了个淡妆,粉底+浅粉口红。

    少年站在“百年”一侧;少女站在“好合”一侧两人就这么在饭店门口负责迎宾,非常吸睛。

    ()(e)  饭店工作人员,一个个都赞叹不已。

    一不心让人以为——他俩才是今天的结婚对象。

    安宋联姻,却不是我们。

    等待的时候,安亭摆出一副乐子人的嘴脸,道:“高飞他们马上要过来了,我已经在脑补他们惊讶的表情。”

    “呵”宋瓷跟着笑了,试想一下,确实很有趣。

    嗯等一下要公开我们的关系。

    并不是传闻中的情侣,而是

    相较于朋友同学,亲戚自然是早一点抵达。

    安家与宋家的家庭情况十分相似,老一辈都不在了,只有一个兄弟姐妹,安爸爸是有一个姐姐;宋阿姨则是有一个弟弟。

    这就是宋阿姨为什么是本地人,却要住商品房的原因。

    嫁出去的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家里的房子都给了弟弟,而弟弟也成家了,妻子不希望宋阿姨和宋瓷莫名其妙搬回来。

    她想要在镇定居,只能买商品房。

    画面回到这一刻。

    夕阳西下。

    第一个宾客来了。

    正是安亭的姑妈,虽然姑妈对于父母偏心一事耿耿于怀多年,但骨子里是重视亲情的,弟弟结婚,来得很早。

    来饭店前,一家子还去了一趟理发店,嗯包场那一家。

    白嫖一回。

    泡面头的姑妈,带着丈夫和儿子傅沛霖出场,一家子都穿得颇有贵气,至少给人第一眼的感觉是城里人,而不是镇人。

    他还带上两个同龄人,一男一女。

    这两个是傅沛霖的初中同学,男生叫做陈立,女生叫做李琳,趁着暑假,从南城区到镇找他玩,今天带上他们蹭吃蹭喝。

    虽然陈立与李琳不在宾客名单,但毕竟是姑妈带来的人,谁敢有意见?

    隐约间,李琳与陈立以傅沛霖为首

    傅沛霖盛装出席,原本以为自己全场最靓的仔,没想到刚刚从车上下来,走到饭店门口,便是撞上安亭与宋瓷。

    先不论宋瓷这个异性

    当安亭这个白金色的头发出现在眼前的一瞬间,傅沛霖是有些愣住的,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真的很酷。

    安亭这个发型对于一些大人而言,有些夸张,接受不能;对于06年的中学生而言,其实蛮有吸引力的。

    连同行的妹子李琳,一下子被吸引了。

    傅沛霖之所以打扮得这么出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考虑到宋瓷,自从上次惊鸿一瞥,便是魂牵梦萦,今天盛装出席,也算是有备而来。

    没想到被安亭秒杀了。

    该不,安亭是一个拥有神鬼二象性的男人,平日里拖鞋短裤,惊恐了时光,宛如泥石流一样;一到了正式场合,稍微打扮一下,又惊艳了时光。

    “沛霖,沛霖,那个男生是谁?”李琳是一个可爱的女生,她对于傅沛霖是有一点点好感,但本质上是一个好学生,没有早恋的打算。

    这是很正常的事。

    人都有七情六欲,尤其是情感特别充沛的青春期,但对于某人有好感,与谈恋爱,这两件事没有必然联系。

    然而。

    正正是一个对于傅沛霖有好感的女生,在见到安亭以后,一点点移情别恋。

    傅沛霖知道李琳对于自己的好感,只是没有捅破,他很享受这种不用负责的暧昧感,这家伙有一点渣男的潜质,不愧是安亭的表哥。

    ()(e)  傅沛霖人傻了,这么一搞,自己非但没有撩到宋瓷,还把其中一个备胎赔进去了。

    他故作冷静,回答道:“哦,那是我表弟,比我两个月,也是刚刚中考完,只是成绩不是很理想。”

    看似介绍表弟,实际在贬低他。

    傅沛霖不知道中考状元是谁吗?他还真不知道,因为自己有点翻车,所以没心思去了解。

    “哦那他叫什么?”李琳有些失望,还是想问一下名字。

    花瓶,也不是不行。

    “安亭他叫安亭。”

    闻言,李琳与陈立相视一眼,总觉得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现实没有留给两人太多回忆的余地,一行五人已经走到门口,一场亲戚,见面了,总得寒暄。

    安亭不是一个特别有教养的人,可这种场合下,他作为主人翁,肯定要礼貌,热情道:“姑妈,姑父”

    姑妈是一个时髦的中年人,日系与韩流都有所涉猎,她还挺喜欢安亭这个造型,尽管不想承认,但这孩子皮囊比自己儿子好一点。

    “恭喜,这两位是沛霖的同学,过来一起吃饭。”话的同时,姑妈给了安亭一个大红包。

    多两个人吃饭,给个大红包,很合理——这点人情世故,姑妈还是懂的。

    安亭笑纳了,“哦,对了,表姐呢?”

    姑妈是有一子一女,无论是派请柬那天,还是今天,都只有儿子出现,女儿并没有出现。

    姑妈回答道:“梓晴还在上学,这两天期末考试,来不了。”

    表姐傅梓晴是高中生,在实验中学读书,那里比较晚放假,现在只是七月中旬,还没有开始暑假。

    安亭表示理解,又招呼一行人进去坐坐。

    进去以前,傅沛霖一方面是想让李琳认清楚安亭的真实水平,不要喜欢这种徒有其表的花瓶,乖乖当自己的备胎;另一方面是想要在宋瓷面前刷刷存在感,他站了出来,与安亭聊聊天。

    “表弟,你这个发型不错,但对于准高中生而言,好像不太好对了,我都没问你中考成绩,是不上高中了吗?我听技术学院那边可以染发。”

    闻言,姑妈有些不太高兴,她知道这个外甥的学习一塌糊涂,所以刚刚都没有问中考成绩。

    今天是人家的大喜日子,你怎么净是挑这种话题?

    不过,姑妈并没有责备儿子,在姑妈心目中,自己的儿子是很单纯的,没有任何心。

    只当是低情商操作一波。

    安亭好歹是重生者,对于这种青春期鬼头的心思还是能把握住,虽然很想膈应一下对方,但考虑到是父亲大喜日子,只是平静道:“还行。”

    “还行?那是什么意思?”傅沛霖咄咄逼人。

    安亭依旧淡定,再次道:“你进去就知道了。”

    “额”

    傅沛霖见好就收。

    陈立与李琳发现安亭顾左右而言他,以为他是不想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多少有些失望,原来真的是花瓶。

    紧接着。

    在姑妈与姑父的带领下,一行五人走进饭店。

    进去以后,只见酒店最深处的大屏幕上,除了显示出“安宋联婚”以外,还有一横瞩目的文字。

    热烈祝贺安亭荣获中考全市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