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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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蹄声由远及近,一众人马裹挟在烟尘中在距离赵让和金三两面前两丈远的位置停住。

    赵让粗略扫了一眼,对面大约有五十多人。

    五十多人,还有马队,这已不是一般劫匪的规模。而且从这群人所表现出来的气势来看,必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和金钟镖局的精英镖师们相比都不遑多让。

    赵让轻轻撩起罩衣的衣角,这样能让他以更快的速度拔刀。

    快一分,便能多一分安全。

    虽然金三两让他不要急着动,但眼下这情形在赵让看来,决计不是靠散点银钱就能过去的。

    待对面烟尘散去,金三两上前一步踏出,拱了拱,嗓音铿锵的道:

    “在下金钟镖局金三两,这大戈壁滩上无风不起浪,无浪不照面,不知各位英雄走的是哪条路?穿的哪件衫?端的是哪碗饭?”

    赵让听得眼睛一亮。

    如此地道的江湖切口能听到的会还真不多!

    走路穿衣吃饭,都是暗指对面做的行当。

    和镖局行镖讲究颇多一样,劫镖的匪也有种种规矩。

    有的只走水路,劫掠船家,便是水匪。有的盘踞在山间,向过路之人挨个收取“路费”,便是山匪。山匪不下水,水匪不上山,都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至于那些专门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洗掠商队镖局的,已然超脱这个范畴。必得有一众人马,底下功夫极硬才可。

    “金钟镖局的副总镖头,金三两?”

    对面劫匪里居中之人看着金三两道。

    “英雄认得在下?”

    那劫匪笑着道:

    “怎么会不认得?金副总镖头可是名满天下,只是比我上次见你时胖了不少,看来镖局的日子还是清闲的很啊!”

    这人把“副”和“清闲”二词的很重,似是刻意为之,以此刺激金三两的情绪。

    随着话音落下,赵让察觉到金三两周身劲气鼓荡,但很快便又偃旗息鼓,平静下去,缓缓开口道:

    “既然是故人,那万事好!”

    紧跟着话锋一转,又道:

    “在下这趟镖日子紧,脚程长,因此不能和众位英雄多寒暄。这是现银五百两,就当我金某礼数不周,赔礼请各位喝酒了!”

    罢扭头示意赵让将马车旁侧拴着的一个布袋递给他。

    赵让将布袋解下来后,当着一众劫匪的面,把里面的银子全都倒出来,抖了个干净。随即又一块一块装好,把口袋扔了过去。

    赵让如此行事,金三两不由得十分赞许。

    若是直接将袋子扔过去,对面必然是碰都不会碰。

    谁知道你这袋子里装的是银子还是毒药火器?

    但抖露出来,看个清楚,就能避免这误会。

    可这群盗匪对这一口袋白花花的银子却看也不看,反而用刀鞘挑着,又扔了回来,力道拿捏的极好,正巧落在金三两和赵让之间的空隙中。

    “金副总镖头,区区五百两银子可是只够打发一人的。”

    这话的很直白。

    意思是要用银子铺路的话,那在场的五十来号人,人人都得五百两才行。

    ()(e)  金三两可以为了一时的风平浪静忍下这客气,但不会毫无底线的满足对方的欲望,当即目光一凝,道:

    “看来阁下是想硬碰硬了!”

    对面之人闻言朗声大笑起来:

    “金钟镖局里姓金的都会金钟罩,我还没有那么不识趣,想要和江湖第一横练功夫硬碰硬。”

    此话一出,弄得金三两也有些疑惑。

    对方既不要银子,也不想动,难不成就这样干耗着?

    “我要一个人!”

    赵让下意识的看了看被围在中央的道士们,除了一名身形瘦削,个头稍矮的道士有些紧张外,其余皆是一副万事不萦于怀的模样。

    不过既然对方明确了条件,金三两还是开口追问道:

    “除了白鹤山的道爷们,其余伙计镖师包括在下都是不入流的俗人罢了。不知是谁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让英雄这般惦记!”

    为首的劫匪抬起胳膊,伸出右指着赵让道:

    “就是他!”

    金三两很是不可思议的看向赵让。

    先前他只觉得赵让身姿挺拔,英气勃勃。举投足间,有种其他江湖客所没有的风范,该当是有点来头,所以本着不得罪,能交好便交好的原则,才对其客气有加。

    吃行镖这碗饭的人,最怕朋友不够多,多个朋友多条路!

    要是往常,赵让是个雇来的江湖客,且酬劳已经付过,碰上对面要交人,那便交出去了事。

    但金三两思忖后觉得在没弄清楚赵让的身份背景前,决计不能莽撞。万一开罪了极有分量的人物或势力,那连带着整个金钟镖局都不会好过,索性强硬到底,道:

    “这位兄弟虽不是我金钟镖局之人,但同趟行镖,便都是自家兄弟。英雄这要求,犹如让金某自断足,恕难从命!”

    对面劫匪听后沉默了片刻,才再度道:

    “我金三两你是不是脑袋坏了?他师傅当年给你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都不记得了?”

    闻言金三两转头瞪圆了眼睛,看着赵让,一字一顿的问道:

    “你是商十一的徒弟?”

    赵让一头雾水。

    商十一这个名字他当然听过,是北境赫赫有名的三品武道大宗师。凭借自创的十一刀刀法,有北境刀王之称。

    但赵让和此人毫无瓜葛,连面都没见过,更别成为他的徒弟。

    情急之下,都不知如何辩解,却听那为首的劫匪又:

    “你看他的刀!”

    赵让的这柄西域马刀,还是在叶三娘的客栈中,杀了那位郑公子的狗腿后得来的。

    先前金三两没有注意,这会儿定睛一看,发现这柄刀没有刀鞘,空悬在腰间。

    世人皆知商十一用的就是一柄没有刀鞘的西域马刀。

    金三两在从白鹤山到阳关的路上,一路上都有人在议论这位初出茅庐的刀王传人,其入江湖的第一天,就把一处盘踞在太上河西二十多年的水匪杀了个精光。并且和他师傅一样,都是用一柄没有刀鞘的西域马刀。

    “我不是商十一的徒弟。”

    赵让总算是回过神来,解释了一句。

    ()(e)  金三两显然不相信。

    他腰间悬着的那马没有刀鞘的西域马刀就是铁证,比任何解释都有用。

    试问天底下会有几人会带着一柄没有刀鞘的刀?再刚好以江湖客的身份被金钟镖局所雇佣,前往西域行镖?

    这种巧合不能没有,而是根本不存在!

    金三两看向赵让的眼神转瞬间变了几变。

    多年前的那件事,他怎么会忘?

    这样的事情,只要是个男人,到死都不会忘!

    可金三两看了看赵让身上穿着的金钟镖局马甲,又看了看身后马车上的镖以及那群白鹤山的道士们,旋即重重的叹了口气,向对面的劫匪们道:

    “过还是过命?”

    为首的劫匪微微一愣。

    江湖规矩,过便是双方各选一人单挑。过命便是全体上前,混战厮杀。

    权衡良久,为首的劫匪发出一声冷哼:

    “行!今天就当给金钟镖局一个面子,但这趟镖总有送完的时候!”

    言毕,此人扯紧缰绳,调转马头,马蹄踏起一阵浓厚的烟尘。

    一众镖师们见劫匪准备离去,全都松气泄劲,刀剑归鞘。

    “心!”

    赵让忽然大喝一声。

    紧接着身子一矮,罩衣翻飞,腰间那把没有刀鞘的西域马刀就已握在中,向正前方烟尘笼罩之处劈出了十数刀。

    刀光凝而不散,在半空中凝成了一章密不透风的,向前方笼过去。

    哪怕是烟尘都不能例外。

    砂砾被切成了更的颗粒,在刀势的鼓荡下,溢散的范围愈发大了起来。

    赵让微微闭上双眼,不让沙尘进入自己的眼睛里,仅凭耳朵观察着四周。

    很快,三声凄惨的嚎叫便传到了他的耳中。

    赵让听出这里面只有两人是真的。

    中了刀的人都不会在第一时间感受到痛苦,甚至会觉得伤口处涌现出一股暖意。

    当痛苦如潮水般袭来时,嗓子早就因剧烈的疼痛而收紧,所以真实的惨叫都是嘶哑且断断续续的,只有假装出来的声惨叫,才会如第三声般洪亮。

    赵让不知他假装中刀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觉得他很蠢。

    在视线被烟尘遮蔽的时候,耳朵就成为了眼睛。此时发出的任何声音,都会暴露自己的所在。

    几乎不用反应,赵让朝自己的右前方劈出一刀。

    烟尘中炸出一片血雾。

    细的砂砾因为沾染了鲜血而变得沉重,纷纷下落,视线渐渐地恢复正常。

    站在最前方的金三两看到他的身后躺着三具尸体。

    其中两人的前胸被整齐劈开,连同肋骨和心脏,全都变成了两半。

    还有一人的脑袋落在脚边,腔子里的鲜血还在汩汩向外冒着。

    “好了,我们继续走吧?”

    赵让不紧不慢的将刀上的血迹在罩衣上擦净,转身朝队伍走来。

    金三两的嘴角微微抽了抽,接着猛吸了口气,朝趟子扛着的金钟上连续猛击了三拳,伴着悠扬的钟声道:

    “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