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纨绔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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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宇嘴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我叫苏宇,只是苏宇,不是什么苏二公子。”

    中年人顿时激动的热泪盈眶,对着苏宇跪下,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原来是少爷啊!少爷应该是认出我了吧?少爷大恩大德,杨术永世不忘”

    “我已离开苏家,你不必叫我少爷。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过会儿跟我回去取。你的生丝在什么地方?”

    “东郊仓库里放着,公子随时可以提货。”

    “不用!我也没地方放就在你那边放着,等到哪天我想卖了会让你帮我出货的。”

    “是!”

    “散财行善,获得功德值五百。”

    在送走杨术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响起了功德碑的提示音。竟然有五百功德值?这一点大大的出乎了苏宇的预料。

    仔细一想便明白了,这两千两可是解了杨家村的燃眉之急,让他们能度过今冬危。等于救了八十户村民的性命,功德自然不少。

    等杨术走后,苏宇想了一会儿又回去写了一封信,而后交给了城市跑腿的阿信。

    城南,集市街。

    这里虽然没有府城有名酒家客栈扎堆,也没有金碧辉煌的金铺银楼,但这里的繁华丝毫不下于朱雀街。

    陈六带着徒弟巡街到这里,大老远的就听到人群中夹杂着一声高亢的叫卖声。

    “冰糖葫芦——”

    陈六眼中亮出喜色,对着徒弟一招,大步向冰糖葫芦的叫卖声那边走去。

    别看六以前和武打打闹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可他的心思藏得比谁都深。至少,跟着金石开这么多年没有人看出来他一直暗恋着金水水。

    在苏宇眼中,金水水身上让他难以接受的点,在陈六的眼中全是优点。只是六知道自己的情况,家境贫寒,样貌普通,身形瘦。自认为配不上金水水的他只能将这份喜欢藏在心底。

    尤其是苏宇的出现,他更是将喜欢藏得死死的不敢暴露出分毫。

    苏宇的条件简直是女子心中完美的夫君,相貌英俊,身材高大,性格温柔,才华横溢聪明绝顶。

    哪怕唯一的缺点不懂武功,那也被读书人的身份掩盖的不是缺点。读书人不动武功怎么了?读书人学的的圣贤道理,用的是以德服人。

    对苏宇,陈六甚至生不起一点点的嫉妒之心。在他看来如果他是金水水他也会选择苏宇。

    ()(e)  所以兄弟几个之中,劝苏宇和金水水在一起的除了金石开就陈六最积极。

    但现在,苏宇已明确表示不会娶金水水,且自己的条件也已不是几年前可以相比。刚刚寄了钱回去,家里有了回信要给六盖一间大房子娶媳妇用。

    陈六藏在心底的爱意最近几天有点压不住了。

    “水水!”

    “六子哥。”金水水露出了一个甜甜笑容。

    “怎么还没收摊啊?”陈六宠溺的来到金水水面前柔声问道。

    “今天做了一百根,没那么快的。你巡街啊?”

    “是啊。”

    “那不打搅六子哥巡街了,我卖完了就回去。”

    陈六是不舍的,最近几天他对金水水的不舍越来越难压制了。就像现在,他恨不得黏在金水水身边哪怕只是看着她也好。

    正在这时,一个青衫中年人大步来到了金水水的车面前。

    “冰糖葫芦还有么?”

    “有有!您要几根?”

    “我全要。”

    “全要?我还有四十根呢”

    青衫中年人一招丢下一块碎银,“够了吧?将冰糖葫芦打包好,跟我走吧。”

    “跟你走?”金水水一脸疑惑的看着青衫中年人。

    青衫中年人斜着眼鄙意的看着金水水,“我家少爷在对面酒楼包间吃饭,让你把冰糖葫芦送上去怎么了?别让我家少爷等急了。”

    对面的客来酒家是集市街最好的酒家,在酒家包间里吃饭的自然是富家子弟。就这么几步路距离,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好。”

    看到了金水水眼中的畏惧,陈六连忙伸出拉住金水水的衣袖,“我替你送过去吧。”

    “我家公子交代了,让这位姑娘亲自送上去。”

    陈六一听这话,脸色一沉。

    “这是什么道理,我替她送货和她亲自送货有什么区别,还是你家少爷有别的企图?”

    “我只是个下人,这是我家公子的交代。也许我家公子没别的意思,但我身为下人只能将公子的原话一丝不苟的执行,否则吃罪的是我。”

    “你家公子原话是什么?”

    “让那姑娘把冰糖葫芦给本少爷送来。”

    “六子哥,没关系的。不就是送个货么?我去去就回。”

    ()(e)  金水水是没关系可陈六是谁?跟着金捕头五年,经过的案子没有八百也有五百了,警惕是他的本能反应。

    明明只隔了这么短的距离,明明一个下人都可以提来,为什么一定要水水送货?

    眼中闪动着精芒,点了点头,“我跟着一起去总行吧?你家少爷应该没不许人跟着。”

    青衫中年人这次没有话,点了点头前面带路。

    没一会儿,金水水和陈六得带到了酒楼二楼的包间之中。包间中坐着一个身穿华贵劲装,头戴玉冠,额前留着一条夸张的流海几乎把半张脸挡住的桀骜青年。

    虽然青年五官还算英气,但却莫名的散发着一种暴戾气息。

    看到对方,陈六脸色一变,不经意将金水水藏在身后。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原来是宫少爷。”

    被叫做宫少爷的人漠然抬眼看了陈六一眼,眉头微微一蹙,“不是只让你把那个女的带来么?怎么多带了一条衙门狗?”

    “对对不起”青衫中年人顿时被吓得脸色苍白浑身颤抖。

    “留下一根指。”

    青衫中年人脸上一喜,只听咔嚓一声,一根指被他自己生生掰断。疼的他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却愣是一声不吭。

    陈六看到这一幕心中笼罩上一层不祥的感觉,余光扫视,如果过会儿发生了冲突,怎么带着水水突围出去。

    宫大少爷,安宁城内两大黑帮之一宫门的少主。宫门的门主宫向晚也是个传奇人物,白起家靠着一双拳头打出了宫门势力。

    宫门在武林世家眼里是上不了台面的地痞流氓,可在底层的百姓眼里他们是惹不起的阎王。

    以前金石开还在的时候,宫门会卖一点金石开的面子。可现在?张青这个紫衣捕头在衙门里当得有名无实,宫门哪里会卖他一个班头的面子?

    “宫大少,您要的冰糖葫芦在这,谢谢宫大少照顾我家水水的生意,我们不打搅了雅兴了。”

    将食盒放在桌上,正要带着金水水告辞离开,身后突然被两个身形高大的壮汉挡住了去路。

    “宫大少,您这是什么意思?”

    “急什么?我还没尝过味道好不好吃呢,别拿什么难以下咽的东西敷衍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