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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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听完这句话,审判席上的徐法官眉头微微挑了挑。

    这话怎么听着,有些不太对味啊?

    “公诉人列举的这种可能性,是在告诉我们,如果被告人穷尽了所有的可能性之后,依然不能前往医院,醉酒就不构成危险驾驶了吗?”

    心头猛地一跳。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几乎是下意识的,王风就否认出口。

    “我只是随便举了一个例子,辩护人的观点完全是在以偏概全!”

    什么叫不能去敲敲邻居的门?人家凌晨一点都不睡觉的吗?

    但人命关天啊,少睡会儿能救一条命的话,我肯定是愿意的。

    呵呵,就你善良是吧?

    我就我的想法,你在阴阳什么?

    别吵别吵,看直播呢,你们吵个什么劲儿!

    显然,王风列举的例子,引起了部分友的不满。

    而这,也正是任真引导所有人思考的方向。

    没看法官都不是很认可吗?

    “我也觉得,公诉人肯定不是这个意思。”

    话锋一转,王风突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

    如果黄景在这里,肯定立马就能知道,任真又要开始挖坑了!

    “公诉人只是试图通过列举这样一个例子,来证明被告人主观上对醉驾没有做出避免的努力,从而论证被告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

    但是,从刚才展示的证据来看,被告到底有没有做过努力,我想已经足够明了。”

    徐扬帆情不自禁的点点头。

    虽然任真的举证对他的无罪辩护好像没有什么帮助,但起码眼下的这个观点,无疑是任真的举证更为让人信服。

    “而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到底有多高,我想还是要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和被告人认罪认罚等方面综合考虑,相信就可以对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有一个大致的判断。”

    任真终于话,王风也已经回过神来。

    发现不知不觉间被任真带着走了,王风的心里立马谨慎起来。

    任真的举证方向有些出乎意料,让他没有多想。

    现在仔细想想,刚才那个例子举的确实不太恰当。

    ()(e)  但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现在纠结那个也没有意义。

    “虽然辩护人的论述有一定道理,但更多的只是从被告主观想法上着,试图论证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

    理清思绪后,王风立马转移阵地,抓住了重点:

    “但就算暂时抛开其社会危害性的大不论,王风的醉驾行为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而且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所以我认为辩护人的论证意义不大。”

    把矛头对准问题核心,王风松了口气。

    却看到任真施施然的站了起来,脸上满是从容。

    他在淡定什么?

    心中的疑惑没有持续太久,任真给出了回答。

    “审判长,公诉人刚才的非常正确,赵凯的醉驾行为的确符合危险驾驶的构成要件。”

    这下徐扬帆又迷茫了。

    这个律师到底在搞什么?

    分开我都能听懂。

    怎么前后串起来,给我听迷了呢?

    你不是要做无罪辩护吗?

    公诉人怎么就又到你心里去了?

    你到底是哪边的?

    法官是疑惑,赵凯此时则是心被狠狠地揪了起来。

    这不是我的律师吗?

    怎么站到公诉人那边去了?

    面对一张张迷茫的面孔,任真的关子没有卖太久:

    “但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凯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的相关规定,所以被告的醉驾行为,应当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徐扬帆和王风短暂的愣了一下,瞬间就意识到任真的目的所在。

    紧急避险?这又是什么新的名词?

    额,这不是民法里边的概念吗?在刑事案件里可以适用吗?

    法学生?你的教科书不会是上个世纪的吧?刑法里也有紧急避险的好吧?

    “紧急避险,从字面上理解,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适当的避险行为,如果造成损害,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简单解释了一下这个概念,张紫瑜的脑瓜飞速运转。

    任真提出的这个概念不算生僻,也有弹幕的不错。

    ()(e)  紧急避险的概念内核是不变的,只是放在民法和刑法中的体现存在差异。

    张紫瑜在脑海中设想了几个紧急避险的例子,旋即摇了摇头。

    紧急避险,可以用在这个醉驾案里吗?

    “紧急避险,是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显然并没有”

    王风突然愣住了。

    到这里,好像能跟自己刚才举的那个例子对上了?

    公诉人怎么不话了?

    我卡了?

    好像懂了,所以重点在于,这个醉驾的哥们,有没有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

    被人拿着刀砍算危险,这孩子发烧不算吧?

    怎么就不算了?孩子发烧很严重的好伐?

    确实,我有个朋友,孩发烧没及时看医生,烧成傻孩子了都!

    我们了不算,有没有危险还得看法官怎么判。

    别纠结了,看公诉人卡壳就知道了,他也觉得哪里不太对,我估摸着这种情况,大概率算是紧急避险吧。

    弹幕讨论了半天,张紫瑜也没理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这个能算正在发生的危险吗?

    好像算?

    又好像不算

    没等她想清,任真已经接过了王风的话头。

    “从公诉人的意思看,似乎并不认可被告人孩子高烧不退的情况为正在发生的危险?”

    王风:????

    我什么时候了?

    我只是宕了。

    重启一下不行吗?

    催什么!

    任真当然不会给他这个会:

    “虽然法律与常识不同,却也离不开常识的辅助判断。

    如果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比较模糊的话,我们不妨抛开法律技巧和理论。”

    任真长出口气,看向审判席上的法官:

    “当法律逻辑和常识出现冲突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是不是我们的逻辑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