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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章尾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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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太严谨科学的一期记。虽得见墨子鲁问记载:“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好似确有其物一般。但本人未曾亲眼所见,或其言真实,也不敢轻信,更不敢随意科普。
()(e) 当然这类传典故有文学、历史价值和寓意,非常适合作为设计畅想,只是木鹊当以何种形式和功能出现,能否适合当时的科技水平,真是需要废一番脑筋。在个人的想象中,这种木鹊若非是奇玩异物,便很有可能作为运输或交通之用,因此个人往滑翔翼的方向展开,想来是可以接受的,只是具体大细节,现只能设定个大概,后面若有更好的想法,不排除修改的可能。
()(e) ——以上明全为个人所查用于创作的资料整理,并非科普,请大家正确理解,若有问题或建议,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