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格斯入伙,幻影之刃

A+A-

    布鲁赫身上刻不容缓的伤势,终于成了拜伦下定决心开启仪式炼制嬗变之血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第一词条历史修正者的效果在,他本来也躲不掉这个即将搅动整个北海局势的漩涡。

    但他不光得到了一级奇物暴风玺戒的庇护,还有一张根据解密度抽取圣遗物保命的底牌。

    拜伦决定主动出击,放开脚大干一场。

    不仅要剁掉约克家族的几根爪牙,还要想办法破坏海军部对铁锚湾的谋划,让他们真正尝到疼!

    能顺带解开隐秘:红白蔷薇战争的阴影就更好了。

    大不了自己再牺牲一下,加入他们的阵营,给他们当一回忠心耿耿的“心腹”!

    执行计划之前。

    拜伦需要找一位耳目灵通的地头蛇帮忙,把那一帮为黑廷斯王国服务的私掠船长一个个全都给挖出来。

    而他恰好有一个十分合适的人选。

    “八指,你去把格斯请过来,我有事找他。”

    一直守在旁边的老实人八指听到这个名字,却满脸茫然:

    “格斯?

    船长,格斯是谁?今天不就是我们两个人出去的吗?

    买回来的那些奴隶里面好像也没有一个人叫格斯啊?”

    显然,只是一转头的功夫,他就把格斯忘得一干二净。

    财迷格斯并没有走远。

    刚要走的时候,正好金鹿号的船员们开饭,他本来就已经饿了一上午,顺便就在餐桌旁坐了下来。

    当拜伦亲自找到他的时候,正在狂吃“金鹿号”上的特色菜,烙饼配黑胡椒羊杂汤。

    也是船员专供,船长不吃。

    一烙饼一汤勺,“呼啦啦”吃得酣畅淋漓。

    不出意外,除了拜伦自己之外,其他人根本就没有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个人。

    “啊,船长先生,您来了!”

    格斯端起碗来连羊肉汤都一起喝光,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抬头正好看到拜伦就静静坐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满眼都是“奇货可居”。

    连忙放下汤碗,不太好意思地打了声招呼。

    “那个咱们做的饭实在是太香了,情不自禁,实在是情不自禁。

    不过,我绝不吃朋友的白食。”

    着指了指旅店里的杉木长桌上,那里正放着八指给他的那两枚还没有捂热的铜弗尔。

    虽然他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也没有准备逃单。

    ()(e)  或许他先前过的那句:“其实我不是喜欢钱,我真正喜欢的是自由和尊严。

    只是恰巧钱能带来自由和尊严而已。”

    确实是心里话。

    拜伦自认如果自己从也拥有这种能力,恐怕也未必会有他这种白食只吃奴隶行会的自制力。

    放到别人身上,或许早就成了商铺、银行、甚至是女澡堂的常客了。

    跟这样一个有底线的人做朋友,谁不喜欢?

    甚至坏人可能比好人更喜欢跟这样的家伙交朋友。

    拜伦接过他那两枚铜币,也笑着向他伸出一只,十分诚恳地开门见山道:

    “格斯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加入金鹿号为我工作?”

    米夏尔相人不行,他相人的本领却是一绝。

    航海日志上写的清清楚楚:

    “天生就觉醒了刺客职业的屏蔽存在感,却在成长的过程中意外丢掉了自己唯一的那一根锚!

    不仅成为不了超凡者,甚至哪一天突然就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都不一定。

    除非再找到一个能始终记住他的人,才有可能让一切都重回正轨。”

    想找到那样一个人,绑定一根足够稳固的锚,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然格斯也不会接连失败次。

    拜伦其实也不行,纯粹是因为和灵性连通的航海日志效果神奇。

    用他的认知打个比方。

    格斯的身上就是恒定了一个自动清除“缓存”的功能,只要别人一转头,他在别人意识里留下的信息就会被自动清除。

    随着时间推移,那些从就认识,锚链远比陌生人稳固的旧识,也在渐渐将他遗忘。

    等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记得格斯这个人,他恐怕也会毫无声息地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但拜伦可以通过历史的回响随时查看外置的历史记录,就跟记在自己的脑子里没什么两样。

    无非是硬盘和外接移动硬盘的区别。

    “船长阁下,愿意为您效劳!”

    面对拜伦的招揽,格斯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下来,立刻起身用力握住了拜伦的。

    他确实做梦都想找到一个不会忘记自己的人。

    本来还想徐徐图之,用自身特殊的天赋征服拜伦,没想到惊喜竟然来的这样快。

    只要通过海盗十诫与拜伦完成锚定,他就可以准备晋升仪式,尝试主动控制住自己的能力。

    ()(e)  以后也不用再担心会被熟人遗忘了。

    “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就职,成为一个真正的刺客了。”

    ——角斗场序列的刺客。

    这一条序列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角斗士,也是流传到现在的最古老的职业之一。

    根据战斗风格和使用的武器,分成了三个分支:莫米罗斗士、色雷斯斗士和斗士。

    据最初的刺客就诞生在第一帝国时代的角斗场中。

    平时最擅长使用短剑和匕首的色雷斯斗士,集合起来突然刺杀前来拿他们取乐的政要。

    也成了现代所有刺杀者的鼻祖。

    序列箴言:向死而生!

    拥有屏蔽存在感这种强悍天赋的格斯,天生注定不是大盗就是刺杀之王,和这条序列是天作之合。

    不过,拜伦在认识到他奇货可居的天赋后,却帮他选定了另外一条道路。

    几百年前在大陆中部,鹰巢刺客集团曾经开创过一个强大的新职业:鹰巢刺客。

    以恐怖的暗杀能力近乎统治了一个时代,掀起的暗杀行动让大陆上所有权贵都闻风丧胆。

    剑术、伪装、刺杀、盗窃、陷阱、爆炸物无不精通。

    一项最具标志性的能力便是,只要握一根鸽子羽,无论从多高的建筑上跳下来都不会摔死的雄鹰之跃!

    在被教会组织西征的那些骑士团剿灭后,鹰巢刺客集团相应的前置学识、训练册、晋升仪式也被缴获。

    流落到大陆各国高层的中,又在随后的几百年里进行了不同路线的适应性改造。

    兰开斯特家族掌握的一份传承叫做幻影之刃。

    能够自由控制自身的存在感。

    在低序列时就可以操纵幻象,中序列时甚至能给幻象赋予存在感,匕首秒变门板大剑,用想象力杀人。

    不只是刺杀者,也是最完美的斥候和情报员。

    拜伦现在穷的只剩下脑子里的各种超凡知识。

    只要有会能变现成力量或者财富,他就绝对不会错过。

    正准备为格斯描绘一个“刺客之王”的光辉未来,鼓励他为自己好好打工时。

    “对了!”

    格斯却忽然抬头看向拜伦,搓着两只满脸谄笑:

    “船长,既然我已经是自己人了,您看能把那两个铜板的伙食费还给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