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刺杀
(本文架空世界,请勿对号入座。)
华夏民国二十八年,月9日下午三点半。
魔都杜神父路。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正隐藏在路边一棵梧桐树后,嘴上叼着根烟。
鸭舌帽没遮住的两道剑眉下,一双敏的眼睛正紧紧盯着远处路口正慢慢停下来的四辆轿车。
近二十个短褂的帮派分子从车上下来,簇拥着一个衣着光鲜的胖老头慢慢走来。
这些面目凶恶的人大多光头或者平头,粗壮的脖子上纹着龙蛇之类的图案,散发着一股旁若无人的气势,路边的摊贩纷纷闪避。
阳光透过梧桐叶子洒在他们身上,密密麻麻的光斑印记像无数烙印在身上的索命符,随着他们走路时的起伏,仿佛舞台聚光灯下皮肤斑驳脱落的一群恶鬼。
树后男人仔细盯着胖老头看了几秒,将烟卷扔掉,把鸭舌帽沿往下压了压,低着头迎着这群人走了过去。
有个磨剪刀的正往路口方向走,一边走,一边侧头朝着石库门的房子大声吆喝:“削刀磨剪刀!”。
男人紧走两步,跟在他的身后,插进衣兜里。
磨剪刀的左右肩上各背着一个大包,正好遮挡住男人的身形。
杜神父路是条很窄的马路,加上道路两侧上街沿的人行道,也就不到十米的宽度。
路边上有各种摊贩,修鞋的,卖鸡蛋的,卖水果的,卖爆米花的。
路口卖爆米花的生意最好,他正被一群孩子围住,不停地催促。
“好了好了,这就好了,马上开!”他摇着黑色炉子的柄安抚孩子们。
那人应付着孩子们,抬头看了眼正在不断接近的帮派分子,黝黑的脸上露出紧张神色,心地拖着火炉朝后退去。
“让开!”
“跑开!”
老头身边簇拥着的帮派分子大声驱赶着路边的摊贩,摊贩们本就朝路边退后了一些,现在都被赶到上街沿去了。
男人身前磨剪刀的贩已经停下脚步避到路边,大批帮众同他擦肩而过,一人还故意用肩膀把他的撞了個踉跄,一群人一起发出哈哈大笑。
笑声戛然而止!
一个带着鸭舌帽的人突然闪现,伸拨开了护在老头身边的帮众打。
保镖们都有点蒙,这人是从哪儿窜出来的?
有些人下意识地伸去推搡,却都被巧妙地避开。
“砰!”
一声巨响,所有人耳朵背震得嗡嗡作响,爆米花开炉了。
众人一愣神的功夫,鸭舌帽已挤出了人群。
“哪儿来的赤佬,嘎没规矩!”两个五大三粗的人转头去找鸭舌帽,却被自己同伴的惊呼拉回了注意力。
胖老头突然软倒在地,伏在地上不动弹了,保镖们一阵骚动,纷纷去扶。
“师傅!”
“先生!”
“老头子!”
“哪能啦?”
保镖们连忙七八脚地心把老头翻过来。
“嘶!”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大吃一惊。
地上触目惊心的一大滩血,纪老大胸口仍在汩汩冒血,软绵绵地一动不动。
有人连忙伸试鼻吸,有人摸头颈,有人去把脉。
“师傅!”那几人确认老头已然没了呼吸和心跳,纷纷嚎哭起来。
()(e) 魔都滩赫赫有名的纪老大,居然死了。
啥时候中的枪?刚才根本没有人打过枪啊!
所有人面面相觑,相对无语。
“刚刚那个鸭舌帽!”几个脑子活络的终于反应过来。
“是个枪!”
“抓刺客!”
“抓住刚才那个人!”
凄厉的叫喊声中,所有人转身去找,可是整条马路满眼都是摊贩和顾客,哪里看得到戴鸭舌帽的人?
韦深轻车熟路的跑过了几个街区,头上鸭舌帽不见了,身穿汗背心,露出大块健壮的肌肉,脚穿粗布鞋,背着一个麻袋,跟个苦力没啥两样。
右仍然插在裤兜里,紧紧握着那把“掌心雷”。
他原本是0多年后的人,大学参军入伍,因为枪法和格斗技艺超群,在同一批的战友里有个外号叫“韦神”。
后来进入了特种部队选拔阶段,可惜最后阶段被淘汰,退伍后继续念完大学,找了个不错工作。
没有选上特种兵,韦深一直怀疑自己老爹背地里干了什么,为此一直耿耿于怀。
前些天同父亲大吵一架,喝了顿大酒,醒来居然穿越到了明国二十八年的军统特工韦深的身上,此时原主韦深已决定刺杀纪允清,正在为此做准备。
几个月前原主接到总部下达的锄奸名单,要求他尽快刺杀其中至少一名汉奸,几个月过去未见成果,于是前阵子总部发电斥责,要求一个月之内必须建功。
韦深穿越后不觉得倒霉,反而特别兴奋。
就算选上了特种兵,在和平环境中哪有施展的会,如今在这抗战年代,自己却可以尽情发挥。
他下定决心:既然来了抗战时代,作为一名华夏军人,自然是投身抗日,义不容辞了!
在纪公馆蹲点十几天,韦深发现纪允清每天只去一个地方,晋德坊二马路的华清池,而且每天回家喜欢车停路口,最后那段路走回去。
于是选择在杜神父路动。
今天的完美刺杀让他很满意:做足了准备工作,最后一击必中!
他暗忖如果是原主,肯定做不到如此完美。
原主韦深其实不算是一名真正的特工,而应该是算个大头兵。
两年前被从部队抽调到军事调查处,成为作为消耗品的行动队员,刚开始接受行动特工培训不到5天,就因抗战爆发西迁。
因为从练武,身冠绝军统,在巴州得到了老板戴雨浓的赏识,被派到魔都,代号“血刃”,专门执行暗杀锄奸任务。
可惜出身军中,起点过低,屡次立功后眼下才少尉军衔。
不过,这次刺杀后应该很快就要被晋升军衔了。韦深心里有点喜滋滋的。
咱以前可当过兵,现在干特工肯定也是一把好!作为一个现代人,韦深多多少少带着点自负。
原主,你的代号“血刃”就交给我了,保管给你干好!
他拐进派克路的一个巷,看看左右无人,将背上的麻袋放在地上打开。
麻袋里赫然是刚才穿的那件外衣和鸭舌帽。他从下面掏出一件西装和一顶礼帽,穿戴好。
利用换装隐藏自己,前世电影电视看过不少,对自己这样的现代人来都是基本操作。
提起麻袋,麻溜地走出巷,在一个市场门口将麻袋扔掉,要不了十分钟,这个麻袋就会被捡走。
()(e) 韦深七拐八拐足足走了快半时,一处红砖高墙的石库门房子出现在眼前。
他抬头看去。中式红瓦飞檐顶与西式拱形设计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这处石库门的牌坊,上面还有三个大字“勃艮里”。
这里住着原主的女友。
穿越过来后,原主的记忆已经被他吸收。原主在魔都公开身份是个外地来的开,在舞厅认识了现在的女友。
总部要求任务执行后,无论成功失败,立即撤出魔都,去太湖附近的山里躲藏。
韦深却不准备立即执行这条不合理命令。
他前世读的是历史系,熟知民国历史,太湖周边的救国军里就出过叛徒。
自己是总部用来震慑叛徒和汉奸的一把利刃,直属总部,同魔都站隔离。
在这里无人识得自己,两年下来都很安全,别到救国军去反而被叛徒出卖了。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从!
任务已经成功完成,对得起戴雨浓了,放着这么个大美女的床不睡,非要去睡山沟,非常对不起自己。
他走进弄堂,来到一户门前掏出钥匙,准备给对方一个惊喜。
突然他脑中闪过前任曾给他的教训,皱皱眉,不由又把钥匙收了起来。
别汤姆有惊没喜!
还是稳妥点。
“咚咚咚!”韦深开始敲门。
“谁啊?”一个清脆的女声在门内响起。
“我!”
里面的人隐约惊呼了一声,脚步声立刻急匆匆传来,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了一只大眼睛和洁白的半边脸。
“杰克!”门后女人惊喜地喊了一声,立刻拉开门。
韦深闪身进去。
眼前是一处不大的天井,大约七八个平方的面积,角落里一个花架,上面有几盆不知名的盆栽。
女子已将门关好,从背后抱住了他。
韦深转身,低头仔细看去,虽已从原主记忆中查看过许多遍,但心里仍忍不住暗赞一句!
这就是原主的相好陆雯英,黄玫瑰歌舞厅的舞女。
二十出头的年纪,一米六五左右的身高,水汪汪的大眼睛,巧的鼻子微微勾起,柳腰丰胸,秀腿圆臀,一副好姿色。
原主韦深和陆雯英相互痴迷,已经同居两年了。
“杰克!你多久没来看我了。”陆雯英依偎在他怀里,轻柔的嘴唇贴在他耳边呢喃。
“好几年了!”韦深两紧紧拥着她,忍不住给了原主女友一个热吻。
明明只有十几天没见。
陆雯英咯咯笑了起来,她就喜欢这样玩世不恭、气质冷傲、还有幽默感的男人。
整个魔都滩,再也找不出像杰克这样讨自己喜欢的开了。
陆雯英眼神迷离,用拳头轻轻捶打着韦深胸膛,嗔道:“你这个狠心的,这些天爬到哪个狐狸精床上去了?”
“露丝,你看魔都滩哪个生意人天天窝在家里?我去外地进货了。”
十多天不见,两人都有点干柴烈火,拥吻着进屋,一路跌跌撞撞,最后挪到客厅的竹沙发上。
卧室在二楼,急切间,谁还有空上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