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莫问前路无知己 第三章 一路向北
一大早醒来,乞丐已经不见了,想来,自然又进城去讨饭了。
身上那被揍得各处伤势,虽然还时不时隐隐作痛,但好在最致命的额头破口,已经彻底结痂了。
河水边,看着水中的倒影,梅寻也有些感慨,本来,谢清河的相貌,不帅的惊天动地,起码清秀帅气,可现在倒好,这额头一条疤,彻底破了相。
十分幸运,但也在梅寻意料之中,几个陷阱,中了两个。
不过让梅寻乍舌的是,两只猎物中,有一只是快两斤重的山鼠
老鼠这玩意,分好几种,有岩鼠,田鼠,山鼠,家鼠,除了最恶心的家鼠,容易携带病菌什么的,其它其实跟野味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它们吃得都是野外的东西,纯天然的,体型也格外大。
像这只,壮得就跟一只野兔子一样。
不过趋于心里承受能力,并没有什么人能对这东西下嘴。
可现在也并没有什么好挑剔的。
除了这只山鼠,陷阱还套中了一只臭鼬,这东西梅寻时候就吃过,起来,这两东西,都挺膈应人的。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河水边,梅寻一边刮着老鼠臭鼬,一边捂着鼻子想吐。
梅寻决定,等明天一早,就出发北上。
谢清河一路偷蒙拐骗,这没啥本事的二世祖,都能惨兮兮的走了这一路,从燕平城千里之地,来这柳城,自己还能比他差了。
北上,修真!
回了山神庙,刚架上火堆,准备把里两只野味处理了。
乞丐却一反寻常,回来了。
不过梅寻看着他——她,有些愣。
这个朝夕相处了快五天的乞丐,竟然是个女孩!
难得,今天她把自己弄得还算干净,脸也不再脏兮兮的,除了那一身依旧臭哄哄的褴褛衣衫。
老实,她虽然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导致面色有些菜青,身材也瘦瘦弱弱的,可洗干净了脸,那面容看着却十分精致,一双眸子干净明亮,是最好看的。
“你原来是女孩子”
她的真实年龄,应该比现在的梅寻之前的谢清河还要几岁左右,而谢清河今年,也不过不到十七。
“因为我常常被人欺负。”
这一次,她的声音也恢复了原本的声音,不再是那种故意模仿男孩子话的嗓子。
很柔弱,很婉约。
着话,从怀里掏出很多东西,不知道哪里弄的针线,半瓶子盐,还有一把生锈的刀等等。
梅寻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难怪这乞丐会这么副打扮,原来她是懂得保护自己,这世道,要是她就这么走出去,不准就被哪个人贩子绑了卖青楼卖大户了。
只是这么一个精致的女孩子,为什么会流落到此,成了一个乞丐。
梅寻没有问。
不过她今天这么坦诚相待,让梅寻觉得很诧异。
“这是我全部的东西了。”
乞丐又了一句让梅寻摸不着头脑的话。
梅寻拿了盐来,正好烤肉加点滋味,打趣儿道:“没想到你这还是一个多宝袋,跟哆啦a梦一样。”
乞丐没理会梅寻嘴里听不懂的玩笑,自顾着,“以前我不敢,因为北上路好远,我怕我会饿死。”
梅寻眉头一皱。
乞丐看了眼火堆上被树枝穿好正烤着的肉,才看向梅寻,“可是你饿不死。”
乞丐好像舔了舔嘴巴,那肉,已经被烤得滋滋冒油,一阵阵的香味。
“我救了你。”
乞丐似乎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
梅寻却听懂了。
“你也要去
万剑宗?”
乞丐点点头,“我救了你。”
梅寻一阵挠头,这一切有些出乎意料啊。
“北上千里,这一路,可不好走,你想清楚了?”
自己一个人倒也罢了,还带个女孩,难度系数一下子就呈几何倍增长了。
“而且,哪怕去了,万一人家不收,那也没用。”
乞丐好像有片刻犹豫,迟疑了一会儿,她才又道:“可是没去过,怎么知道呢?”
“可能会吃很多苦,我不敢保证咱俩一定能安全到那儿”
梅寻苦笑着。
这时代,徒步千里,要钱没钱,要啥没啥,可不是什么穷游,而且,这一路,不知多少山贼土匪,不准命就没了。
“我想好了,我救了你,你就要带我去。”
乞丐很直白。
梅寻却犯了难,这完全是突发状况。
老实,他可不想答应,自己都还搞不定,再带上一个拖油瓶
可是乞丐那黑漆漆明亮的眼眸,就那么直直盯着他,让他拒绝的话,又不出口。
怎么,人家也救了自己一命,要不是她,估计现在自己指不定已经凉凉了。
“你为什么要去万剑宗呢?”
梅寻问道。
“我要学剑术,当剑仙。”
一身破烂衣衫,头发也乱糟糟的,破旧山神庙里,那个女孩眼神却异样坚定。
梅寻叹口气,“原来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
肉烤好了,香味四溢。
两个人算是饱餐了一顿,因为有乞丐的盐料,起来,真是梅寻来这世界,吃得最有滋有味的一顿饭了。
大部分是梅寻解决的,女孩食量其实不大。
“本来我想告诉你,明天我就要走的”
女孩眼巴巴盯着他,梅寻笑着摇摇头,“可现在你用救命之恩威胁我啊,不带上你,我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的人。”
皱了皱眉头,“现在两个人上路了,多少要做些准备。”
这一耽搁,又是五天时间。
这五天,梅寻做了鱼笼,连陷阱套子都做了很多个,还把乞丐的针也掰弯了挖蚯蚓钓鱼,因为材料有限,也只能做到这么多,所幸,收获还是不俗,除了吃掉的,存货有了好几块烤肉干,咸鱼干,以及一些野果子。
而乞丐也没闲着,初秋的天,已经微凉,利用梅寻刮下的兽皮,把本来两人脚上早就破得不能再破的布鞋子,好好修补了一下,让梅寻赞了个心灵巧。
在临近中秋的那一天,两人踏上了北上求造化的道路。
一路向北,一去经年。
很多年以后,每当想起这段艰难旅程,已经是冠绝天下的女子剑仙,总会嘴角抿笑。
“你叫什么名字丑八怪?”
“丑八怪。”
“那你呢乞丐?”
“臭乞丐。”
藏剑山坐落杨国北域,离杨国国府燕平城不过几百里的距离,相传万剑宗开山老祖凌云剑仙,本是名不见经传的杨国一平民,当时杨国还是一方国,比现在可的太多,经常被其它邻国欺负,是别国的附属国,常年战乱,而万剑宗开山之祖,便在这样的环境下游历天下,四处求师问道,希望有一日学成归来,护国安民,让杨国百姓不再任人欺压。
也不知其有何境遇,某一次邻国大肆侵略,杨国也面临山河破碎的境地,此人横空出世,携一帮修士一举重创了它国侵占杨国的计划,终止了战争,此战之后,凌云剑仙的名号,也真正是一举闻名天下知。
随后凌云剑仙选址藏剑山,一成立了万剑宗,是为万剑宗开山之祖。
而杨国,也因为本国之中,出现了元婴级大修士,而被认证为三级修真国。
杨国第二大宗,阵宗,也是在这个时候建成,而此宗鼻祖,也不是外人,正是那一次两国大战,帮助凌云剑仙赢得胜利的一名大修士,自号常青真人。
此后几百年,万剑宗经久不衰,成为了杨国支柱,修真第一大派。
但是想要拜入万剑宗,却很难,因为万剑宗弟子的挑选,十分的严苛。
除了早已被预定选中的人选,一般人想拜入宗门,实在是难如登天。
秋去冬来,这一路,一走便是三个月。
脚上的破鞋,早已破了补,补了又破,寒风呼啸,身上的褴褛衣衫,密密麻麻的线脚,即便缝补的再严实,也遮不了这入骨的寒风。
一大一,一高一矮,两个人,顶着漫天飘飞的雪花,矗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他们的装束,就是两个乞丐。
这是藏剑峰山脚下的镇子,放眼看去,天地皑皑,一排矮峰群山环绕,衬托着那藏剑峰山峰就像一把倒插在地的宝剑,高耸入云,仙气袅袅。
山脚下,镇灯火,人间万象,十分热络。
梅寻下巴上已经冒出了胡渣子,因为那额头的刀疤,加上挺拔的身材,倒不像是个不满十七的少年人,乞丐还是没什么变化,脸却更黑了,也更邋遢了,一双眼眸,仍旧明亮干净。
“终于是到了。”
梅寻抖擞着,该死的天气,冻得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下好了,你可以把自己打扮的干净点了,第一印象嘛,要给人留个好印象。”
梅寻眯眼笑着。
就因为乞丐是个女孩子,这一路出了很多事情,自从那一次之后,她自己又把自己弄得脏脏的,脸黑黑的,话也装起了男孩子嗓子。
不过现在,不用了。
乞丐拉着梅寻的,“到了。”
简简单单两个字,眼神却是炙热。
两人已经十分熟稔,三个月的朝夕相处,梅寻也知道平时她话是不多的。
本来这段路,一个多月自己就能走到,可是多了个拖油瓶,没办法,拖拖拉拉,又要解决吃喝问题,这才一走就走了三个月。
路上,是饭也讨过,村子里人喂的鸡鸭也偷过,甚至连追出来的看门狗,也被梅寻打死吃了,还卖过力气,码头扛过沙包,帮人修过房子,总之能混口饭吃的活计儿,只要能做,梅寻差不多都做过了。
历经千幸万苦,真正是一步一个脚印。
眼看着入冬了,北境的冬天,真的要冻死个人,梅寻都快要坚持不下去了,所幸,终于是到了。
拉着乞丐,俩人就进了镇子。
很意外,好像对俩人这样乞丐装扮的外乡人,镇子上的人都很习惯,相见含笑,还用指方向,也不话。
路上,梅寻才发现,原来有很多跟自己俩一样,风尘仆仆的外来人,当然,很少有人像自己俩这幅模样,这么惨。
他们都在往一个方向去。
听路人议论,才知道,这些人都是来万剑宗寻仙问道,同样想拜入宗门的。
而作为万剑宗山脚下的门户,这里也有这些人的招待处。
这个镇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是当地人想得到万剑宗的庇佑,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嘛。
而万剑宗虽然是修真门派,但是只要是人,总是需要一些生活物资,山脚下的人,就是为山顶上这帮仙人服务的,要么打柴去换银子,要么种点米粮养些家畜,每个月,万剑宗总会有人来采购。
万剑宗也与人为善,在方圆之地,真有仙名流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