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双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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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们站在一间卧房的门口,表情是如出一辙的凝重。
旁边,许管家看着门内的景象,那张向来严肃沉稳的面孔瞬间变得苍白如纸。
他猛地转头看向迟愈等玩家:“是你们?!”
“拜托,老爷子,如果是我们干的,我们直接跑路不就好了,还把你喊来做什么?”
曲一杨心情不是太好,言语间不免带上了些许烦躁。
他阴沉着一张脸,“我们就是想着,好歹是一起过来的,要不要喊他一起离开谁能想到会变成这个样子?”
迟愈一边听着两人的对话,一边转头看向后方。
那里,许颂和林诉二人并肩而立,神色冷漠。
更远处,周挽静惊魂未定,本就显得有些虚弱的面孔上一片煞白。
迟愈再次转头,越过前方的曲一杨和许管家,看向属于唐文煊的卧室。
正对着门口的单人床上,身材高大、挺拔的青年安静地躺在上面,一把锋利的厨刀精准地插在他的心脏处,纯白的套头衫上沾满了早已干涸的血迹。
眼前的场景,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死者并非是方宇认为的许颂,甚至并不是许家的任何一位成员,而是看似与许家,与玩家们曾经历过的那两场噩梦毫不相关的唐文煊。
短暂的慌乱之后,许管家迅速冷静下来。
他转身面向曲一杨等玩家:“各位既然与这件事没有关系,那还请你们尽早离开,以免被卷进不必要的麻烦之中。”
“你报警了?”曲一杨不答反问。
“出了人命,肯定是要报警的。”
“的有道理,但是吧”
曲一杨笑道,“我不信你。”
他无视了许管家惊讶的视线,转而望向另外三位npc,“万一我们离开之后,真正的凶伪造证据,将罪名嫁祸给我们怎么办?”
许管家皱眉:“这位先生,请慎言!”
“慎什么言?”曲一杨笑的有些危险,“难道你还想否认不成?”
“既然人不是我们杀的,那凶自然就是你们四人中的一个有什么问题?”
着,他走入房间,拿起床头属于唐文煊的,刷脸解锁。
“所以”曲一杨按下免提,抬头笑道,“还是由我们替你报警吧。”
电话拨出一个时后。
门铃声响起。
许管家的脸颊抽动了一下,目光阴沉地瞪了玩家们一眼,这才上前去开门。
一位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迈步进门,环视一圈之后,自我介绍道:“瑞连市刑侦支队,程安。”
“听这里发生了凶杀案?”
“没错!”不等许管家回话,曲一杨就率先站了出来。
迎着警察探究的视线,曲一杨表情坦然,“程警官,刚是我报的警。”
“你是”
“河清,一名法医。”曲一杨递出一件特殊物品,“这是我的工作证。”
程安接过,仔细检查了一下:“原来是何医生。”
他将证件递还给曲一杨,顺口问道,“这些人是”
“他们都是我的学生。”
曲一杨早有准备,“趁着清明放假,本来想带他们出来团建一下,结果半路遇到暴雨,被困在了这里。”
“昨天的雨确实很大。”程安点头,“那死者的身份,何医生知道吗?”
“知道,我们昨天在山上碰巧遇到,就结伴一起过来了,本意是想找个地方躲雨,却没想到”
曲一杨叹息一声,“对了,他的名字是唐文煊,据是瑞连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
程安眉头轻皱:“唐文煊?”
“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程安看了旁边的许管家一眼,“死者现在正在楼上?”
曲一杨“嗯”了一声:“报警之后,我就自作主张将所有人都聚集在了这里,所以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人进入过案发现场。”
程安点点头:“那就麻烦何医生随我走一趟了。”
曲一杨自然不可能拒绝。
见他们二人转而朝二楼走去,旁边的许管家刚要动身,就被秦臻拦了下来。
注意到这边的动静,程安回头,声音低沉地道:“如果有什么需要各位帮忙的,我会开口,其余时间还请各位在此耐心等候,若是有人刻意捣乱我不介意采取一些特殊段。”
“放心吧,程警官。”
方宇龇牙笑道,“我们会负责看好他们的。”
程安对此不置可否。
客厅的沙发上,迟愈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垂眸思索片刻,蓦地起身。
旁边的夏延舟被惊了一下:“怎么了?”
“我去看看。”
夏延舟本想问一句怎么去,但是看迟愈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即将出口的话语立刻变成了:“带我一个!”
迟愈想了想:“行。”
好耶!
夏延舟握了下拳,顶着沈忱和林深泽那好奇的目光,大摇大摆地跟在迟愈身后,追上了前方的曲一杨。
觉察到有人靠近,程安回头看了迟愈二人一眼。
不等他询问,迟愈就开口道:“我是驰豫,她叫花绯念,我们都是何医生的学生,也是他的助。”
曲一杨闻言,有些惊讶地转头。
看到迟愈中的银白桂冠时,他的眼神闪烁了下。
能够混淆npc认知的特殊物品?
见程安转而望向自己,他连忙点头道:“是的,她们的确是我最得力的助。”
“这样。”程安不疑有他,“那就一起上来吧。”
一行四人抬步上楼,来到了唐文煊所在的客房。
在程安的示意下,迟愈等三位玩家先后进门,开始履行自己“法医”的职责。
曲一杨装模作样地扒拉了两下死者,借使用了技能。
技能名称:灵巫。
技能属性:召唤,主动技能,永久掌握。
级别评定:完美。
学习条件:神秘天赋e、生命天赋e。
效果:灵视。在与灵体接触时,可获悉灵体的部分信息与弱点。
效果2:灵契。得到灵体的认可之后,消耗500点灵力值,可与灵体签订契约(同一时间契约的灵体数量不得超过三个)。
效果3:灵语。付出一定的代价,召唤契约的灵体为己所用(具体效果视灵体的能力而定)。
备注:与我们灵体契约之后,必须将身体的一部分提供给我们居住,并定时上供灵力用于我们的日常消耗。
什么?让我住在你的牙齿里?嗯勉勉强强吧。
你这个可恶的混蛋!我记得我已经过很多次了!不许!在我!醒着的时候吃大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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