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话离别
平时自信大方的王韵,此时神情有些慌乱,丁向南帮她把鞋子穿好后,她忙不迭的去拿拐杖。
丁向南把门打开,伸出去头,左右瞅了再瞅,确定没人后才让王韵出来。
王韵一边出门还一边整理被丁向南搂的乱八七糟的头发。
她刚迈出一只脚,整理头发的突然定住,那双迷人的大眼瞳孔瞬间放大,射出惊恐的光芒,接着红潮迅速爬上她的脸庞。
只见她对面站着一脸惊讶、刚从厕所回来的苗桂兰。
王韵那凌乱的发型,配上惊慌的表情,再加上羞红的脸色,绝对能给人以无限想象的空间。
苗桂兰见此情景也是大吃一惊,不过她情急生智,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自言自语道:“这是又梦游了吗?刚才不是在外面看见过王韵了吗?怎么又在这里见到了?肯定是梦游了!”
王韵:“”
仿佛破罐子破摔了,也有可能是对别人产生的误会收点利息。
从那天以后,王韵所有需要麻烦别人的事情,她全都找丁向南。
十天,帮她洗了十天脚,洗了十天袜子,不过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一次时的尴尬情况。
也是从那天以后,她一直不敢看苗桂兰的眼睛,更不敢轻易跟她独处,倒是跟丁向雪处的感情越来越好。
这是十天的最后一天,这十天里,她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感受到了邻里的和睦,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与清新,也感受到了以前从未感受过的滋味。
可以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最轻松、最快乐的十天!
她的脚虽然距离彻底恢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现在已经基本不疼了。
所以也到了她离开的时候了,一股浓浓的不舍之情环绕在她心头。
王韵和丁向南坐在田野里一个土坡上,周围花草丛生,还有两只蝴蝶来来回回的飞舞着,给这里的美景添加一份色彩。
“我该走了!”王韵声音里有些许伤感。
“不再住些日子?”丁向南声音听起来有些平静。
“不住了,已经住了够久了,给你们添麻烦了!”王韵声音越越,最后竟出现一丝哭腔。
“啥呢,咱们不是朋友吗?朋友就不用这个。”
“要不你你你跟我回百沽城吧?那里工作会很多的。”
完这话,王韵脸上烫烫的,心里却颤颤的,她有些害怕,至于害怕什么,她也不太清。
这时,那两只蝴蝶一前一后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飞舞追逐,仿佛在谱写一曲惊世之作。
“我不去了。”丁向南声音略微沙哑。
听到丁向南的回答,她脸上不烧了,心里不颤了,却剩一股钻心痛!
痛的她脸色苍白,痛的她呼吸困难,痛的她泪眼朦胧。
她好像一下子又的清之前害怕什么了!
“我身上有病,哪都去不了,离开这里,离开雷爷爷,我会很快死掉。”
听到丁向南的解释,她痛的更厉害了,不过呼吸不再困难。
“我可以陪你去大城市去治,也可以陪你出国去治。”
“没用的,不过,谢谢你,听到你这话,我很感激!我这个人朋友不多,遇到你我很高兴,你这个朋友,我会永远记住的!”
“不能你的病情吗?”
“你见过我冲瀑布,也见过我的鱼摆尾,跟它们一样,我的病也不清,你可以理解为命运。”
那天两个人的谈话很沉重,最终王韵泣不成声。
她在心里默默的道:“向南,你知道吗?你是我爸之外,
第一个敢从那可怕的坏人里救我的人;
第一个肯背我那么久都不怕累的人;
第一个那么温柔的帮我洗脚的人;
第一个明知袜子我自己能洗,却还肯帮我洗的人。
等我三年,三年中我帮我爸的公司,培养一个代替我的人才,然后我带你满世界治病,如果真治不好,我就来这里陪你。”
这些话她并没有出来,只是作为自己的一个誓言,默默的记在了心底。
王韵临走前,把所有的现金都留给了这个困难的家庭。
丁向南没有听王韵的,他把王韵送上来接她的车后,就去了医院。
那位徐氏老太太的儿子已经出院三天了,所以他拿着条子又退了四天的住院费。
那天他回家后打扫王韵住过的房子,在桌子底下,发现了她一直系在脚腕上的红绳,上面还挂着一个金色的吊坠,吊坠是一个脚丫的形状。
拿到里他才看到背面还刻着一个繁体的“缘”字。
从上面淡淡的香味可以知道,应该是不久前还戴在王韵身上的。
“丢三落四的,以后找会还给她吧。”
这么个物件很容易弄丢,他还真不好收藏,原来的红绳太短,系在腕上都嫌短,于是他找来一根黑色的尼龙绳绑上。
为了避免别人看见后,他一声骚包,他就挂在了脖子上,穿着衣服正好盖上。
这时苗桂兰走了进来,她总算是问出憋了好多天的那个问题:“向南,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
作为一个母亲,遇到那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就这么无动于衷的过去?
怕弄巧成拙,让人家女孩难堪,她憋了这么长时间才问起,也足以看出她定力非凡。
丁向南自然是知道母亲问的什么,毫不扭捏的道:“妈,那天晚上啥事没有,就是她睡不着去找我聊天,聊的有些晚,就睡着了。”
见自己儿子一副坦荡的样子,她知道这是事实,长出一口气的同时,内心又有些失望的情绪。
最近这段时间,老爹的身体越发不容乐观。
之前是阴雨天疼的直不起腰,现在却不管阴晴,经常性的早晨起不来床,而且平时走路腰弯的更厉害了。
所以丁向南对于赤尾银鱼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等老爹彻底瘫痪后,就算有赤尾银鱼也未必管用了。
丁向南心里一直有一个计划,就是寻找赤尾银鱼量产方法,他讨厌死了看脸产出的混蛋产量。
对于赤尾银鱼,当地有几种法。
一是这种鱼是山神给人们的赏赐,食用后可以百病不侵,延年益寿。
这个传的前半句很玄乎的样子,但后半句还是有一定依据的,沿河两岸的确很少有人生什么大病,而且也确实普遍长寿。
还有一种法,是这种鱼的繁殖条件很特殊,它的卵只能挂在赤尾草上才能存活。
赤尾草只能生长在赤寒石上,至于赤寒石,没人见过。
丁向南很快就能知道赤寒石是不是真的存在,但远水解不了近渴,他必须先整几条赤尾银鱼救救急。
倒卖赤尾银鱼的权爱国是他的发。
这个权爱国的爹是岛国人,是被他的爷爷权成仁收养的。
所以在权爱国时候,村里孩子都他是大鬼子的儿子,叫他二鬼子。
那时别的孩子总欺负他,一天没被打哭八回,只能明太阳还没下山。
丁向南为替他出头没少挨揍。
因为那时丁向南身体瘦弱,病病殃殃的,打架全凭一股能忍疼的狠劲,即使赢也是惨胜,而且回家后必定被老爹补一顿。
所以,村里的同龄人,他跟丁向南关系最好。
准确的,现在这个权爱国已经不算靠山屯的人了,三年前他们全家就搬家到了县城。
如果把他算在靠山屯,那牛家拍马也比不上他有钱。
他之所以有钱,全靠他已经过世的爷爷。
他的爷爷是个老中医,行医一辈子,没闯出啥名堂,在人生中的最后一年,却因为治好了一个人的股骨头坏死而一炮打响。
此后慕名而来的求医者络绎不绝,短短的几个月赚了别人一辈子赚不到的钱。
可好景不长,后来权成仁得了一种健忘症类似的病,大夫老忘事还怎么看病?
可把权爱国和他爹急坏了,老爷子少看一天病,损失的就是几百上千的收入啊。
在这里,几乎一切疑难杂症都可以靠赤尾银鱼来抢救一下。
权爱国没有别的朋友,就找到丁向南跟他一块下河抓赤尾银鱼。
他知道丁向南一直在抓赤尾银鱼,也知道丁向南需要赤尾银鱼,但想到自己爷爷耽误一天就是大几百的钱,他不得不厚着脸皮找丁向南。
那半年时间,丁向南抓的所有赤尾银鱼全被他拿走了。
丁向南觉得,他这是急救命,所以也就不啥。
权成仁老爷子靠着赤尾银鱼,维持了半年之久,又赚了半年的钱后,病情加重了,彻底失去了行医能力。
失去赚钱能力的权成仁,虽然不至于被虐待,但至少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几个月后就撒西去了。
可怜老爷子一天福没享,赚了那么多钱,竟因为养子舍不得花钱去医院而死去,最后全成了遗产。
村里人没一个不骂权爱国他爹的,他忘恩负义,狼心狗肺,完美继承了他亲祖宗的传统。
在村里彻底待不下去的爷俩,利用权成仁死前赚下的钱,在县城买了栋大房子搬走了。
多年没有回过村的权爱国,半年前突然回了村,干起了收购赤尾银鱼的买卖。
五十块钱一条赤尾银鱼,村里人逮到后就有些舍不得吃了,全都拿去卖给他。
丁向南来到他家时,他正在喝茶。
“爱国,鱼收的怎么样?”
“吆,向南来了,快进来坐,正好尝尝我新买的好茶,六七十一斤呢!”权爱国一脸笑意的道。
他坐那连屁股都没抬一下,配上话的语气,演绎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
只见他给丁向南倒了一碗茶,在桌子上往前一推。
他这种姿态让丁向南挺不舒服,但多年的兄弟了,他也没有在意,走过去拿起茶碗一饮而尽,放下后用袖子抹了把嘴。
权爱国则端起茶壶,再次给他倒满。
丁向南没有再喝,而是开门见山的道:
“爱国,我爹的老伤病最近又加重了,我想先在你这买几条赤尾银鱼救救急。”
车祸之前,他之所以没有来过,是因为里没钱。
人家花钱收的鱼,没钱他是不会来的,至于权爱国爷爷生病那半年,丁向南被他拿走的赤尾银鱼,兄弟情谊在这呢,还提它干啥?
听到丁向南的话,权爱国端在鼻子下的茶碗一直没有放下,而是一脸陶醉的,狗嗅着所谓的茶香。
大概过了有半分钟,丁向南看他一直在那装犊子,不禁有些生气,又道:“怎么?没有?”
权爱国仿佛下了一个决定,把嗅了半天的茶,牛饮下去,把茶碗一放。
他没有回答有,也没有回答没有,而是一句:“你带钱了吗?”
听到这话,虽然丁向南心里挺不舒服,不过他本就是准备好钱才来的,所以一拍口袋道:“带了。”
权爱国道:“我这鱼在大城市卖都是五百一条,咱俩关系摆在这,我按你三百。”
这话冷不丁的让丁向南听到后,让他一阵犯懵。
消化了一下后,他脸色阴沉下来。
“你收五十块一条,卖给我三百?是不是有点太黑了?”
丁向南喘着粗气,使劲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向南,你得这么想,如果我把鱼卖去大城市是五百,也就是每卖你一条,我就损失二百,这还不够意思吗?”
权成仁一本正经的胡八道,他这半年来,也就卖出过一次五百的价格,还是遇到两个买家较劲,把价格抬上去的。
丁向南都气笑了,他感觉自己瞎了眼,跟这么个瘪犊子称兄道弟这么多年。
时候为他撑的腰、挨的揍、那半年为他抓的鱼,这些点点滴滴,想想竟有种被当猴耍的感觉。
他有些哀伤的闭上双眼,做了几个深呼吸,他的朋友的确不多,失去一个都足以让他痛苦不已。
不过,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心胸假宽广的人,心里不舒服时,他知道,做啥都不如发泄出来最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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