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偷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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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鸣狗盗,宵之辈所在多有。尤其是古代,偷非常多。

    根据宋太祖赵匡胤颁布的敕令,凡是盗窃赃物价值达到3贯以上的,一律处死。如果盗窃不成功,但有伤人行为,也同样会被判处死刑。对于盗窃财物未达到上限,且在盗窃过程中没有伤人的情况,犯罪者会在额头刻上“强盗”两个字,并被发配到千里外的牢城。这个“强盗”的标记成为了盗贼的终身代码,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出。

    其实刘三娘家里丢的那两只鸡本与孙星云无关,他是昨日去国信所的时候,恰巧听到刘三娘在街上叫骂这才知晓。

    刘三娘早点做的不错,孙星云也经常来吃,是以认得。

    当时孙星云还在心中嘲笑,这泼妇骂街好生厉害,改日得跟她学学这骂人的技术。

    这市井粗语骂人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刘三娘正骂的兴起,她家的母鸡丢了就开始迁怒他人,话赶话骂了一句:家里养老母鸡的都是杀才。

    这话自然引起公愤,那些家里养着母鸡的邻居就劝:刘三娘,你自家丢了老母鸡,怎能旁人家里养老母鸡的都是杀才。胡中丞老母亲八十多岁,在府后院也养了几十只,你这样骂官人娘子可是要吃官司的。

    刘三娘吃了一吓,这才禁了声。

    巧了,刘三娘骂街的时候。孙星云都听在耳中,当时也只是摇头一笑权当一乐。

    谁知道回家就听老爹,胡文静这个老东西带头在朝堂上参奏自己。

    是可忍孰不可忍,孙星云心念一转,便有了计较。

    路上他买了只鸡腿揣进怀中,然后假装去找胡文静,再将刘三娘丢鸡的事揽到自己身上。完事再威胁一句:看好家里的鸡。

    这胡文静是个孝子,后院养的那几十只鸡是他老娘的命根子。这个败家子刘三娘的鸡都敢偷,这要是丢了,八十多岁的老人还不岔过气去。

    胡文静气的浑身发抖,他开始后悔,朝堂就不该惹这个败家子。

    这个混账,做人毫无底线,无耻卑鄙下三滥,与他斗是斗不过的。

    孙星云目的达成,得意非凡。虽然刘三娘家的鸡旁人都会以为是自己干的,无所谓了,他本就声名狼藉,偷只鸡算什么。

    若是孙星云这厮死不悔改,以后还敢在朝堂上参奏,自己真就派人去把他家的鸡给偷了去。

    孙星云自从来到这个繁华满目的大宋朝以后,就想做个好人。

    可名声实在太差,有心无力啊!

    那好吧,只有继续混蛋下去吧。

    狗腿子们又横着走了,近墨者黑,

    他们俩的字典里没有是非善恶之分,只有公爷,公爷让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对于些狗腿子,孙星云还得时不常的敲打敲打:“记住,不可欺负百姓。”

    狗腿子们忙不迭点头“公爷放心,人理会的。”

    吃喝嫖赌,这狗腿子是轻车熟路,石头看着不远处的赌场:“公爷,不去掷骰子么?”

    要命了,自从成了这个大混蛋,孙星云竟然喜欢上了这个感觉。石头是去掷骰子的时候,他竟然心动了。

    “不去,”孙星云摇了摇头:“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走,去包拯家里看看。”

    卫国公府管事刘德旺带着几个家丁悄悄跟在后面,他们终于发现公爷并没有和胡文静动,刘德旺长长的松了口气:“走吧,回府。”

    孙崇文在家里急得是团团转,这个混蛋,他若是真要捅出大篓子来,这个家就完了。

    “国公爷,国公爷!”刘德旺带着家丁急匆匆的跑了回来。

    “如何了?”孙崇文语气都变了。

    还好,刘德旺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没、没事,公爷只是在胡文静府外叫阵了一忽儿,也就散去了。”

    孙崇文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了下来。

    刘德旺赶紧给他斟了一杯茶,这才将事情来龙去脉了一遍。

    孙崇文只听得是匪夷所思,这个混蛋四处树敌,他们和胡文静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包拯,家境殷实,入京后租民居而住,孙星云打听了半天才找到他家。

    本来赵祯的意思是让包拯去上任天长知县,既然孙星云推举,那就改为让他出使大辽。

    一个的大理寺评事,身边仅有一个随从。

    孙星云扣开包拯家门,随从打开门看到孙星云一身官服:“您是?”

    “国信所管勾。”

    随从很是客气,点点头:“请稍等。”

    不多时,随从又过来开门:“我家主人有请。”

    孙星云到屋里的时候,包拯正在看书,他看的是司马迁的史记。

    “包拯?”孙星云问了一句。

    “下官正是。”包拯起身行了一礼。

    论品阶,孙星云八品包拯九品,都是低阶品级。

    可大宋朝不单以品阶论官职,孙星云可是家世显赫,所以包拯自称下官。

    “你、你脸怎么不黑?额头也没有月牙。”孙星云看外星人一样围着包拯转了一圈:“铁面无私包青天,怎么会是这幅打扮?”

    都怪世人渲染太过深入人心,包拯在后世都被渲染成面色黝黑,额头一个月牙、铁面无私的形象。

    眼前这个包拯与常人无异,肤色并非甚黑,一张国字脸倒也有几分英气,可与演义中的形象完全大相径庭。

    包拯看着这个神经病一样的败家子,也是莫名其妙。好在他生性豁达,也并不以为意:“公爷光临寒舍,不知有何见教?”

    孙星云这才回过神来:“哦,包评事。我是特意来感谢你的,感谢包评事在朝堂之上仗义执言。”着石凡深深一揖。

    包拯心中一动,这个传中的京城败家子看起来并非那么不堪。虽然奇怪了点,可彬彬有礼,并非传言中的那样。

    包拯回了一礼:“公爷不必客气,我只是实话实,并非是为公爷开脱。公爷能为大宋岁币减半,使得百姓免受苛政之苦,这才是功耀千秋,下官区区事,何足挂齿。”

    孙星云微微一笑,抱拳道:“哈哈,居功而自谦,我喜欢。如若不弃,在下愿称一声包兄如何?”

    包拯大喜:“公爷言重了,快快请坐,秋,上茶。”

    孙星云很高兴,他很喜欢包拯的性格。不装,不做作,有什么什么。

    包拯同样对这个传闻中不堪的败家子也是刮目相看,这厮举止得体彬彬有礼,并非世人眼中的那个混世魔头,看来有时候传闻未必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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