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戈樾琇,我唾弃你(番外)

A+A-

    四四方方粉色围墙里,白色花架爬满紫藤, 日光一缕一缕穿过紫藤缝隙, 她赤着的脚踩在白色碎石上, 中分长发,一边被结成马尾辫,一边散落于肩膀上。

    “宋猷烈,转过身去。”她大声叱喝着。

    其实,不需要她他也应该转过身去。

    因为呢,穿在她身上的粉色背心质量太糟糕, 他也就只是稍微用了一点力气,粉色背心被撕成两半掉落在地上, 粉色背心里她什么都没穿。

    是的,他应该转过身去。

    但他脑子里想的是,眼前的人是SN能源的继承人,不可能穿一件质量那么糟糕的背心。

    所以呢?

    没有所以,他能知道地是,他的眼睛正专注于她, 她的眉她的目,她结了一半的麻花辫,她白色热裤,她那失去庇护巍颤颤的两团正伴随着她的呼吸起伏着, 牢牢抓住他的眼睛。

    “宋猷烈, 转过身去。”叱喝声变成低低的哀求。

    是的, 他应该转过身去, 因为,眼前的人是戈樾琇。

    是于他噩梦般存在的戈樾琇,以及,戈樾琇是宋猷烈的表姐。

    但,眼睛没能从她身上收回,甚至于,他还发现一件事情,一种带着粉粉的色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她的每一寸肌肤蔓延着,那层粉色,诱使着他的手指跃跃欲试着,想去触摸。

    似是不堪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她转身背对着他。

    脚步不受控制往她移动,站在她背后,手起初是放在她腰侧的,到底放在她腰侧的手是怎么去把那两团绵软掌控于手掌里头的,宋猷烈也不清楚。

    有风从四四方方的围墙上经过。

    时间倒回到一个礼拜前。

    一个礼拜前,如每个周日一样,宋猷烈来到林中屋。

    经过四四方方的围墙时,他看到趴在围墙外的孩子们,清一色的男孩,年纪大约在十岁出头,个头最高的那位应该不会超过十三岁。

    戈樾琇就住在那堵围墙内。

    个头最高的男孩正趴在围墙上,数十个男孩挨着年纪个头最高的男孩依次排列,咋一看,还以为那是孩子们在排队购买公园入场券。

    最先看到宋猷烈的是排在最后面穿短裤的男孩。

    短裤男孩看了他一眼,伸手拉了拉排在前面的人,数十次手手传递到了正趴在围墙上的男孩。

    “很快就轮到你了。”男孩头也不抬,还大力拍开同伴的手。

    同伴再伸手,男孩的脸这才不情不愿离开围墙。

    男孩量着宋猷烈,此番量想必是在心里衡量,身高臂长等等等起来有没有胜算诸如此类。

    量完,略微思考后,了一句“你想看也可以。”

    “看什么?”宋猷烈问。

    个头最的男孩在收到同伴眼神暗示后,把宋猷烈带到之前个头最高的男孩趴在围墙的所站位置,还和他眨了一下眼睛,你会喜欢的。

    宋猷烈在围墙上发现了一个硬币大的孔洞。

    此时他差不多猜到这些孩子们在做什么事情了,无非是围墙里有好玩的事情,围墙里的一切宋猷烈还算熟悉,那是戈樾琇喜欢呆的地方。

    让这些孩子们排队等着看,难不成那个疯子在围墙里养了怪兽?

    眼睛凑到洞孔处。

    除了站在紫藤花架下伸懒腰的戈樾琇,没怪兽也无任何特别之处。

    那么,让孩子们排队偷看的会是什么?

    “女人。”男孩们异口同声。

    女人?的确这个房子里除了保全人员,清一色是女性。

    只是,宋猷烈没能想到符合男孩们排队偷看的女性形象,管家已经是老太太了,两名护工算不上是老太太,但长相是在路上一抓就一大半的,最年轻的数洁洁,洁洁之前过拳,是那种在公共场合会让孩子们不由自主远远躲开的长相。

    男孩们和宋猷烈描述他们口中“女人”的特点。

    大眼睛、白皮肤、黑色长头发。

    停!

    这不是戈樾琇吗?

    宋猷烈扶额。

    知道男孩们每个周末都会骑上一个多时的车来看围墙里的大眼睛女人,宋猷烈有点想爆粗,戈樾琇压根是一疯子。

    疯子什么时候变成女人了?

    还是可爱漂亮的女人!

    把男孩们带到湖边,让他们从大到依次排列。

    最先接受盘问地是个头最大的孩子。

    “看看,她好看在哪里?”问,他口中的“她”自然是戈樾琇。

    “她哪里都好看。”那孩子回答得很快。

    这是大众情人的标准答案,这个答案不值得采纳。

    宋猷烈站在个头第二高的男孩面前。

    没等他发问。

    “她吃西瓜的样子可爱极了。”第二个孩子这话时,眼睛笑成月牙。

    第三个孩子:“我最喜欢她赤着脚的样子。”

    第四个孩子:“我喜欢她穿粉色背心。”

    轮到第五个孩子。

    第五个孩子:“我没觉得她有多好看,但我怕他们不和我玩只能和他们一起看。”

    这才像话,前面四个孩子一看就是见的女人少。

    但!但是——

    “几次之后,我觉得他们得对,她又可爱又漂亮,我最喜欢的脚趾头,是粉红色的。”第五个孩子还有话要。

    粉红色的脚趾头?!

    宋猷烈极力忍住爆粗的念头。

    第六个孩子:“她看起来很辣,特别是但她拿着高压水枪喷我时又辣又酷……”

    “路比,已经和你了不下一百次,是她拿高压水枪喷我们,不是你。”个头最高的孩子粗着嗓门断同伴的话。

    操!脱口而出。

    还剩下五个孩子。

    宋猷烈目光停在第七个孩子脸上,这家伙一脸激动,一副迫不及待等着告白的样子,想必心里早已暗地里罗列出围墙里女人的好,就等着被问时一股脑出来。

    第八名孩子亦然。

    再次略过。

    最后,宋猷烈站在年纪最的孩子面前:“你来回答。”

    眼前这个孩子年纪绝对不会超过八岁,戈樾琇不可能把八岁的孩子也迷住。

    男孩看了他一眼。

    低声:“她胸部很大,我猜,摸起来一定和我梦到时一样柔软。”

    连串的垃圾话直接从宋猷烈口中爆出,宋猷烈很难想象让妈妈看到他飙垃圾话时的样子,都是这些家伙们!

    显然,这些家伙们还会继续干偷看疯子的事情。

    他是知道的,疯子在家里不爱穿胸衣;他是知道的,疯子夏天喜欢背心搭配热裤这样会凉快很多;他是知道的,疯子喜欢赤着脚直来直去;他是知道的,疯子……疯子的胸部很大,大到一只手掌控不了。

    该死的,不知不觉他知道了疯子这么多的事情。

    “你们!”指着那些孩子,“以后不许再出现在这里。”

    为了让男孩们对他的话能有一个深刻印象,宋猷烈让年纪最大的孩子知道手臂脱臼是怎么一回事,这家伙在手臂没脱臼之前还炫耀他的约会基金,是的,是和围墙里的可爱漂亮女人的约会基金。

    什么时候,疯子变成女人了?!

    宋猷烈连连笑着离开湖边。

    也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脚步停在围墙外。

    盯着那个硬币大的孔不下三秒,也不知道出于何种心态,眼睛凑到那个孔处。

    他不会相信那些孩子的鬼话。

    那些孩子的长相一看就是来自于不远处的拉美区,那处所在远离城市,怕是很难见到女人,所以,一见到长得还算可以的姑娘便惊为天人,比如戈樾琇。

    他绝对不会相信那些孩子的鬼话,戈樾琇不是漂亮可爱的女人,再看一百次一万次都不会是,这个他可以马上证明。

    眼睛凑在孔处,透过洞孔——

    戈樾琇还坐在那把椅子上,初夏时节,紫藤花长势极好,每一片叶子都呈现出嫩绿色泽,一簇簇嫩绿色被阳光折射到了她身上,像……梦。

    像梦,像幻。

    戈樾琇,疯子。

    疯子今天穿了粉色背心。

    “我喜欢她穿粉色背心。”宋猷烈想起了第四个孩子的话。

    粉色背心领口开得很低,没被粉色背心包裹住的肌肤白得似乎会发光。

    “她胸部很大,我猜,摸起来一定和我梦到时一样的柔软。”这是年纪最的孩子的话。

    闭上眼睛,不敢去看。

    但不去看就结束了吗?没有,她赤着脚在碎石上走着的样子还在,脚趾头……是粉红色的。

    围墙里的那个世界有一点点的疯狂。

    那阵风吹过,宋猷烈快步离开了那堵围墙。

    下个周末到来,他再经过那堵围墙,围墙外已经不见了排着队的男孩们,也不见了那个硬币大的孔洞。

    孔洞被堵住了,堵得严严实实的,也不知道是谁干的,自然,这不会是宋猷烈干的,一定不会是宋猷烈干的。

    这个周末,她还穿着粉色的背心。

    第四个孩子“她穿粉色背心很可爱。”那件背心瞬间变得刺眼起来。

    不是背心质量问题,是他想摧毁的心情,宋猷烈知道,出手撕掉那件粉色背心的力道有多大。

    戈樾琇只是一个疯子,她还算不上女人,更谈不上可爱女人。

    在宋猷烈的理解里,可爱女人是妈妈那个样子,话时很温柔,会温柔问候你,温柔瞧着你。

    有风从四四方方的围墙上经过,日光通透,周遭安静极了。

    被撕坏的粉色背心被他踩在脚下,她正躲在他怀里,他的手很是不安份。

    闭上眼睛。

    那个把围墙堵得结结实实的人一定不是他。

    但……闭上眼睛时。

    一切一切无比清晰展现在他面前,把围墙的洞孔堵得结结实实的人就是他,甚至于他还详细检查了围墙有没有别的孔洞。

    为什么会去在意那硬币大的孔,连宋猷烈也不清。

    有风从四四方方的围墙上经过,时间再倒流到他十四生日晚上,在她的房间里。

    撕开她衬衫,大片的雪白跳脱而出,眼眶发刺,这是他第一次触到女人的胸房,这种体验来自于戈樾琇,他的表姐。疯了,更加疯狂的是,他的手没能离开,宛如被粘住一般,柔软滑腻的触感牢牢吸住他的手掌心,填满他的每一寸手掌纹路。

    更加要命地是,即使离开了,那种触感还留在他的手掌心里。

    摩擦时陷入时揉捏时握住时层次分明。

    要疯了。

    怎么大力甩都甩不掉,跑到洗手间拼命擦拭手掌心,手伸进冰块桶里,紧握拳头在跑道上奔跑,掷飞镖跳绳直到精疲力尽他还是没能摆脱那种触感,手掌一收缩就状若握住了实物。

    这个晚上,宋猷烈做了奇怪的梦。

    梦里头有个女人,女人让他知晓了关于男女间的秘密,即使他已经从若干科教书里获知关于女人和男人的一些知识,但……次日,把床单塞进书包里,逃一般离开那个有着四四方方围墙的地方。

    戈樾琇,我唾弃你。

    时间再倒流到那片林中。

    那在林中径上散步的男孩女孩看在谁的眼中,都像是瞒着家人来早早玩起牵手游戏的情侣,但那个男孩心里知道,并不是,所以,男孩在和女孩极力保持着距离。

    女孩让男孩给她摘花。

    男孩把花递到女孩面前,目光无意间落在女孩唇瓣上,他想起在采摘花朵触到花瓣时的柔软触感。

    男孩和女孩在树下接吻。

    这个光景,不是早恋的情侣是什么?

    但男孩心里清楚,不是,真不是。

    让他摘花的女孩是他表姐,和他接吻的也是他表姐。

    这听着很疯狂是不是?

    戈樾琇,我唾弃你,在唾弃你的同时宋猷烈也在唾弃自己。

    “戈樾琇,我唾弃你。”源于那个雷雨夜。

    戈樾琇开他房间门,她坐在他房间窗框上,那天晚上的戈樾琇看着和她十二岁那天早上一模一样,让他心里有的揪心。

    她浑身湿哒哒坐在窗台上掉着眼泪,和他“宋猷烈,我要死了。”

    宋猷烈得承认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想着这好极了,这样她以后就不会在深夜出现在他房间里。

    那道闪电来临,她摇摇欲坠,下意识间手去拉住她。

    想她死只是占据一个瞬间的念头,占据更多瞬间念头地是让她别哭。

    戈樾琇,别哭。

    别哭。

    她离开他的房间,他关上窗户。

    站在窗前,后知后觉中宋猷烈明白到在过去几分钟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为了让她别哭,他做了很奇怪的事情。

    戈樾琇,我唾弃你,即使你死了,我也要唾弃你的坟墓。

    时间再推移到那个彩虹国度。

    那个彩虹国度有一个乔治镇,乔治镇有一幢白色庄园。

    那个黄昏,在那座白色的建筑里,宋猷烈见到个头比他稍微高一点的女孩,女孩穿着一双红色芭蕾舞鞋。

    穿红色芭蕾舞鞋的女孩像极了图书中住在城堡里的公主。

    公主的名字叫做戈樾琇。

    这一年,宋猷烈四岁。

    很长一段时间里,戈樾琇于宋猷烈而言,大致印象是脸色总是很苍白,不爱出门大多时间总是很安静,黑漆漆的眼珠子总朝一个地方瞧时看着有些吓人。

    除此之外,戈樾琇是这个庄园的主人,这是妈妈让宋猷烈牢牢记住的。

    庄园主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

    “阿烈,她是你表姐。”那日庄园女主人和他。

    宋猷烈问起妈妈关于庄园主人变成他表姐的事情。

    “那是成人世界的事情,等阿烈再长大一些就明白了。”妈妈。

    就像妈妈的那样,伴随成长,很多事情逐渐明朗了起来:功课、语言、算术、地心引力、遗传基因、人类进化史等等等诸如此类都可以找到答案,唯一还不能找到明确答案的是戈樾琇。

    宋猷烈无法明白戈樾琇为什么总是找他的麻烦,他已经够忙了,戈樾琇还三天两头找他麻烦。

    这时,宋猷烈已经能够明白妈妈那时要他牢牢记住“戈樾琇是这个庄园主人”的话。

    庄园主人这个称谓足以形成一定威慑力,换言之,公主是不能得罪的人,即使妈妈和庄园女主人是亲属关系,但那只能被当成一个秘密保存着,在外人眼里,他和妈妈目前正在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关于庄园主人找他麻烦这件事情,宋猷烈能想到的法子就是:以安静。

    就像格陵兰岛的冰川,起风了,安静仁立;等风过去,风离开了,冰川依然还在;下一阵风起,继续以安静。

    一个深夜,宋猷烈一睁开眼睛就看到站在他床前的戈樾琇。

    她没因为他睁开眼睛而慌张,他也没有因为睁开眼睛看到她而慌张,触着他额头前的头发,她冲着他笑了笑。

    他闭上眼睛。

    庄园里偶尔会传来那样的窃窃私语,庄园女主人精神出了问题。

    戈樾琇一半基因来自于一名精神病患,宋猷烈想。

    这么一想,戈樾琇的行为似乎合乎理解了。

    也许是找到戈樾琇行为怪异的理由,宋猷烈不再纠结于戈樾琇总是找他麻烦的事情上,他有太多事情要做。

    至于她晚上有时候会出现在他的床前,就当成是深夜造访厨房的流浪猫就行了。

    初春的那个清,庄园女主人躺在草地上,从额头后流出的红色血液沾满了她浅色裙摆。

    在那个清,宋猷烈看到挂在戈樾琇眼角的泪珠,像晶莹剔透的露。

    这个清,戈樾琇的形象如此清晰地被传达到他心里,大号杏仁眼,有又黑又亮的长发,在阳光下像易碎的琉璃娃娃。

    那琉璃娃娃忽然间让他不是很大的心灵有了的担忧。

    琉璃娃娃要被谁一不心碰到就会破碎;夏日炎炎,琉璃娃娃一不留意被日光蒸发;下雨天,站在屋檐下,琉璃娃娃也许就被水流带走了。

    那琉璃娃娃,需要有一双手紧紧握住才行。

    此时此刻,那琉璃娃娃眼角处正挂这泪水。

    看着,很悲伤。

    他开音乐盒,当想念爸爸时,他总是会开音乐盒,但这一次,开音乐盒并不是因为想念爸爸了。

    太阳底下,清脆的旋律一遍又一遍:

    嗨,朱迪,别沮丧。

    找一首哀伤的歌把它唱得更快乐。

    记得把它唱入你的心田,世界就能开始好转。

    记得把它唱入你的心田。

    世界就能好转。

    ……

    庄园女主人的离开就像一个导.火索。

    半年后,戈樾琇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

    戈樾琇的妈妈是一名精神分裂症病患,戈樾琇的外婆也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

    这一年,他们离开那座彩虹国度,一万英尺高空上,她抱着一个白色大玩偶,一张脸脸色比那大玩偶还要来的苍白。

    那张苍白的脸让他看了好久。

    时间再倒流到那座格陵兰岛,宋猷烈出生的地方。

    父亲是一名挪威华裔,职业为气候学家,母亲是一名天气播报员,二人因相爱结合。

    关于格陵兰岛,宋猷烈能记住地寥寥无几。

    一年只有白天和夜晚两个节气,白天很长,夜晚更长,坐上雪橇一来一回中途得停下来吃干粮才能到达商店,没有邮局,来往信件物资大多数靠飞机空投,孩子大人们只要在脚底下系上铁板就可以“咻”的从这里飞到那里。

    关于在格陵兰岛生活的日子,宋猷烈想他应该是快活的。

    妈妈给他织的毛衣很暖和,手套帽子也是;他还有一双十分时髦的红色溜冰鞋。

    穿着溜冰鞋在太阳底下;在星月底下是他最为快活的时光,妈妈爸爸就在不远处,看着他从这边飞到那边,高兴时,他还会耍一些花样。

    爸爸的同事,以那个孩子的脚下功夫,长大一定会成为一名冰球选手。

    那句话在他心里萌芽。

    穿上红色溜冰鞋,孜孜不倦在冰上飞翔着,可以更快一点,还可以更快一点。

    也许,下一刻,就到达世界尽头。

    在没有认识戈樾琇之前。

    宋猷烈的愿望很简单。

    当一名冰球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