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恩怨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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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并不想要伤害白雅儿。

    “我要杀的,只是苏毅,不是白姐,用不到这东西了。”着,拐女将中的药粉全部倒入抽水马桶里,然后连带着包装纸,一起冲了下去。

    清理完痕迹后,她才如释重负的回房间休息。

    两天后。

    苏毅从药厂开着宝马5,来到学校门口。

    刚把车停下来,风盛行就迫不及待的跑到自己面前,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之前不是让你帮我在思思面前,多好话吗?怎么她对我的感官还这么差啊?”风盛行气愤的道。

    他认为苏毅贪走了自己的钱,还不干事!

    “急什么?没听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吗?你知道最近追求思思的人有多少吗?”

    苏毅瞥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有多少?”风盛行当即一愣,下意识问道。

    只见苏毅竖起两根指。

    “两个?”

    “错!是二十个!”苏毅语气夸张的道。

    “卧槽!老子看上的女人,就是不一样,二十多个追求者,这也太有挑战性了吧!”风盛行哈哈大笑道。

    苏毅嘴角微抽,他本想着这番话,能震慑一下风盛行,让他收敛一下,谁知道这家伙的脑回路跟正常人不一样。

    “其中有一个,只怕你得罪不起。”苏毅道。

    “草!整个榕城,有谁是老子得罪不起的?你!我现在就去找他谈话!”风盛行气势凌人的道。

    “李子奇。”

    苏毅眯眼笑道。

    虽然上次简单教训了一下那子,不过并没有解气,因此,苏毅打算借助风盛行的,再收拾他一顿。

    不管怎么,李子奇也是帝都李家的人,自己得给大师姐一个面子。

    “李子奇?他是谁啊?”风盛行皱眉问道。

    苏毅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不认识李子奇。

    看来他是一点都不知道帝都李家的人,来榕城的事啊。

    也好,既然他不知道,那我也不急着告诉他,免得出来,吓得他不敢动。

    “明天我接你去一趟白家,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苏毅道。

    这时。

    他看到白思思出了校门,当即对风盛行道:“你赶紧回去吧,别让思思看到,她最烦死缠烂打的人了,想要约妹子,你得保持耐心,一直吊着她的胃口,让她对你朝思暮才行。”

    “哎嘿,兄弟经验很丰富嘛,那行,你明天还来这里,接我去白家。”风盛行竖起大拇指,随即绕道车后,迅速跑了。

    “表姐夫,我放暑假了,你打算今天带我去哪里玩呀?”白思思兴奋的坐进副驾驶。

    突然。

    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像个狗一样,用鼻子嗅来嗅去,然后又趴到苏毅面前闻了闻。

    “你干什么呢?”苏毅皱眉问道。

    “有股很独特的香粉味,这肯定不是我表姐爱用的,,你是不是背着我表姐,在外面有女人了?”白思思眯眼问道。

    “别瞎扯,不可能的事情。”苏毅摇头笑道。

    “哼,没有什么事情,逃得过我福尔摩思的鼻子!”

    白思思自信的道。

    很快。

    车子就停在了榕城大酒店门口。

    “先带你吃点东西,吃饱了再。”苏毅道。

    “好好好,我今天没吃饱,饿得很。”白思思摸了摸自己平坦的腹,嘻嘻笑道。

    “为什么不吃饱?”苏毅随口问道。

    “因为我宿舍里有个女孩子,她家里很穷,吃饭都只吃大白饭,从来不要菜,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都给她冲卡里了。”白思思道。

    “你倒是会做老好人。”苏毅笑道。

    “这不是看她可怜嘛,谁让她摊上了一个既酗酒,又爱赌的老爸呢,还别,上次我看到她老爸,差点都被吓死,他的左眼是假的,里面竟然塞着一只蜈蚣哎,脖子啊,胳膊什么的,都纹了蜈蚣,太可怕了。”白思思想起上次送那名女同学回家,看到她父亲的那个场景,直到现在,依然毛骨悚然。

    “你什么?”

    苏毅脸色微变,再次确认性的问道:“他眼睛里的那只蜈蚣,是不是金黄色的?”

    “哎,表姐夫,你怎么知道的啊?”

    白思思一脸诧异的看着苏毅。

    明明他都没有去过自己那位女同学的家中,是如何得知的?

    “是他,没错了。”

    苏毅呢喃自语道。

    通过白思思所的特征,结合起来后,他愈发肯定,思思口中那位女同学的父亲,就是当年的从万刑狱中,逃出去的九十二号恶魔,名为血蜈蚣。

    他养了一只宠物,就是黄金蜈,此物攻击凌厉,且毒性极强,再加上,对方长年累月的将蜈蚣养在自己瞎了的左眼眶内,以至于很多高,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被暗算得逞,中毒身亡。

    “你那个同学的家住在哪里?”苏毅迫切问道。

    他只有一年半的时间可活,必须在这一年半里,将当年逃出万刑狱的一百只恶魔,全部捉拿归案。

    “她家住在城东五里外的镇上,她爸是当地有名的屠夫,叫孙一刀。”白思思道。

    是了。

    要想养好黄金蜈,光靠自身的气血供养,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必然就需要大量的血气,而当屠夫是个很好的选择。

    陪着白思思吃完晚饭。

    他就让白思思给自己带路,径直开车赶往五里外的涂山镇。

    镇子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由于街道狭窄,且人数众多,因此轿车,摩托车这些东西都是没有办法开进去的。

    所以这里也被当地人称之为步行街。

    “诺,孙屠夫的摊位就在前面。”

    白思思指着岔路口,一个正在切猪肉馅的壮汉,道。

    那汉子身高一米八五,浑身是肉,随着每一次的起刀落,身上的肉也就跟着抖上几抖。

    “我过去看看,你在这里等我。”苏毅将白思思带到一处茶楼,自己则来到孙一刀的摊位前。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孙氏黑猪肉,肥而不腻,好吃的很。”孙一刀吆喝道。

    “老板,我要一斤肥肉,切成臊子,不要半点瘦肉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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