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一举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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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翊钧听他这么,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在大乾皇朝境内,只有朝廷和朕才能决定哪些人该杀,哪些人不该杀。”

    公孙兰立即拱道:“回陛下,自从与陆大人联人破获那起灭门惨案之后,民女就已经约束属下,只杀朝廷悬赏的大奸大恶之徒,不敢再做其他违法勾当。”

    “哼,那今日还将朕的白虹剑给偷了?!”朱翊钧冷哼一声。

    公孙兰赶紧道:“当时民女以为陛下是一个纨绔子弟,只想给陛下一个教训而已。”

    朱翊钧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呃!

    白天自己确实放浪形骸了一些。

    “既如此,那白天之事就此揭过,朕也不是心胸狭窄之人。”

    听到朱翊钧这么,陆凤和公孙兰都齐刷刷的松了一口气。

    陆凤站起来,对朱翊钧拱道,“既如此,那微臣就告退了。”

    “你可以走,她留下。”

    朱翊钧指着公孙兰。

    公孙兰的脸色都变了。

    皇帝要留下自己?!

    他这是要干嘛?!

    公孙兰认命一般闭上眼睛,自己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是和握亿万百姓生杀大权的皇帝相比,显得十分微不足道。所以他已经看重自己了,自己除了认命,还能怎么办?

    反抗吗?

    不反抗的了反抗不了。

    如果真的惹怒了他,将自己的姐妹全部屠杀一空怎么办?!

    反正公孙兰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虽然有些害怕这个皇帝,但是心里却对他有一丝喜欢。

    哼!

    谁叫他长得这么俊朗。

    功夫修为这么高。

    还是全天下最有权势的人呢。

    唉!

    你要就要吧,只要你以后对奴家好,奴家就认命了。

    陆凤则瞠目结舌,对朱翊钧道:“陛下这是何意?!”

    “其一,红鞋子到底是不是邪教组织不是你了算,朕还需要探查一番才行。若是贸贸然的将红鞋子头目放走,岂不是放虎归山?!”朱翊钧振振有词

    “陛下,微臣可以作保。”陆凤焦急道。

    朱翊钧抬制止他,接着道:“其二,此女精通易容之术,朕将来有大用。”

    他见陆凤还要话,挥挥衣袖不耐烦道:“朕意已决,休得多言。”

    一旁已经认命的公孙兰微微睁开眼睛,声音有些颤抖道:“民,民女愿,愿意留在陛下身边,只求,只求陛下不要为难民女的那些姐妹”

    朱翊钧:???

    陆凤:???

    公孙兰这是什么意思?!

    就这样从了皇帝了?!

    我刚才还为她据理力争,她居然就从了皇帝了?!

    原来,丑竟然是我自己?!

    陆凤怅然若失。

    作为一个花心大萝卜,他自然对公孙兰有些想法。但是此女对他从来都没有好脸色,陆凤一度以为她对男人不感兴趣。

    现场才知道,人家不是对男人不感兴趣,而是对自己不感兴趣呐!

    唉!

    人间不值得!!!

    失魂落魄的拱拱,对朱翊钧道:“既如此,是微臣枉做人了,微臣告退。”

    “滚滚滚,没事别来烦朕。”朱翊钧挥挥。

    然后对雨化田道:“替公孙姑娘寻一处帐篷,这些日子她就留在军营之中,还有,好好查一查‘红鞋子’,看看是否与陆凤的一致。”

    这番话他是当着公孙兰的面的。

    公孙兰不但没有表现出不满的神色,还觉得朱翊钧做事大气,光明磊落。

    越看,越觉得朱翊钧顺眼。

    正要走,公孙兰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对朱翊钧道:“陛下,白天那位女子可曾记得?!”

    白天,女子?!

    哦。

    那位姿色平庸的女子哦。

    朱翊钧点点头。

    公孙兰继续道:“其实那名女子也精通易容之术,白天那副模样也不是她本来的样子。”

    朱翊钧的眉头一皱。

    自己的运气也太好了吧,好不容易微服出巡一次,居然碰到了两个精通易容之术的女人。

    “能知道她的本来面目吗?!”

    朱翊钧问道。

    公孙兰摇头,道:“民女只知道她是易容的,至于本来面目是什么样子,民女不知。”

    朱翊钧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示意她可以离开了。等公孙兰走了之后,他才重新回到御桌后面坐下,看着御桌上帝漠北地图发呆。

    大乾的动作很快。

    山海关总兵卢象升率领3万步兵进驻宁远堡,以赫

    赫兵威压迫漠西蛮族。

    袁左宗当天夜里率领3500骑兵悄悄离开京师,以日行00里的速度奔袭大同,截杀女真人与蒙古人的使节,切断两大蛮族之间的联系。

    于谦进驻宣府镇,持天子剑,下诏集结蓟州、宣府、晋城、绥远诸镇边军,共计20余万。

    九月十五。

    天子朱翊钧入太庙祭奠祖宗,进皇宫辞别太后之后,率领三大营各一部,共计万大军,浩浩荡荡开赴宣府。

    他将坐镇宣府,指挥各路大军将漠西蛮族一举歼灭,成就煌煌武功。。

    距离京城两百余里外的山路上,一支商队艰难的在山路上前行。

    这支运粮队伍大概有一百来人。

    除了50名赶着马车的民夫,剩下的全都是骑着战马,身穿劲装,持利刃的武士。

    “陛下,此举实在是太过于冒险了,若是被蛮子知道,还不得派大军围剿咱们?!就算是蛮子不知道,朝中大臣如果得知陛下身负险地,还不得把卑职的脑袋给摘下来?!”

    沈炼跟在朱翊钧的身边,絮絮叨叨道。

    他们俩此时都穿着平民的衣衫,而且模样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朱翊钧看了沈炼一眼,怒道:“都给你了几百遍了,叫我少爷,你若是怕了,自己滚回京师去。”

    沈炼撇撇嘴,道:“卑的是锦衣卫,自然有护卫陛下之责,少爷到那儿,的就跟到那儿。”

    “那你就闭嘴。”朱翊钧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轻轻夹了夹马肚子,胯下战马立即跑起来。

    一分钟之后,他就追上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公孙兰。

    公孙兰也完全变了模样,身穿劲装,皮肤干裂,头发随意的披在后脑勺处,完全就是一副丑女装扮。

    “我们到哪儿了?!”朱翊钧问道。

    公孙兰指着绵延的山脉道:“我们现在还在燕山山脉腹地,不过横穿了燕山山脉,就到了漠西草原了。”

    朱翊钧点点头,放眼朝四周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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