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精瘦的腰部, 挺翘的屁股在空中撅着, 弯着腰,慢慢将裤子给提了上去。
大概是猫科动物的本能,在看到黎明背对着自己时,猫菀菀几乎克制不住想扑上去。
不知道为什么, 猫菀菀觉得自己此时就像是吸了大量猫薄荷一样, 场面有点控制不住。
想摩擦、想翻滚、想蹭来蹭去。
最关键的是, 身体还发酥,让猫菀菀都使不上力气勾住门框了, 碰的掉了下去, 发出重物落地的声响。
黎明耳朵动了动,走过去开门,就见猫菀菀趴在地上, 似乎被摔懵了, 站起来时竟然还有些摇晃。
以猫的平衡力来,这种事基本上是可能会发生的。
黎明提起猫菀菀,怀疑的看着她:“你刚刚做什么了?”
猫菀菀眼睛水润润的,她湿湿的鼻头蹭着黎明,道:“我觉得我可能生病了?”
“不会吧?”黎明吓了一跳,室内气温还可以,就算她一直在水下, 应该也不至于会生病才是。
猫菀菀严肃的点点头。
她蹭了蹭黎明, 不自觉眯起眼, 尾巴翘起, 享受的发出呼噜声。
“你这可不像生病了。”黎明有些无奈的摸了摸她。
“可是我的体温比平常高啊!”猫菀菀看着他,身上突然泛起了白光。
黎明赶紧关上门,阻挡别人的视线,自己也闭上了眼睛:“了多少次了,别在外面变身,你赶紧变回去!”
“不!”猫菀菀抓住黎明的手,“你看嘛,体温明明比平常更高了。”
“你手往哪里放的?在额头!额头!”黎明心累的将头扭向一边,觉得自己可能碰上了一个女流氓。
猫菀菀嘟嘟嘴:“麻烦。”
她将黎明的手抬高了些,放到自己脸上,滚烫的脸颊让黎明皱起眉头,随手将自己一旁的衬衫递了过去。
“你先穿上。”
“哦。”猫菀菀接过对她来有些过大的衬衫,将胳膊伸进去,“好了。”
黎明这才睁开眼扭过头来。
他呼吸一滞,有气无力的开口道:“你平常穿衣服不扣扣子?”
他将衣襟拉拢,按着她的肩膀让她背过身去,猫菀菀不满的扭了扭身体:“你干嘛?”
“自己把扣子扣上,”黎明手伸到她脸前,慢慢抚上额头。
确实是有些烫了。
黎明想让她变回原形,猫菀菀却不乐意,她叉着腰,瞪着黎明指了指自己:“那些人好看还是我好看?”
“你好看。”黎明揉乱她的发,“好了,变回去好不好?”
这两者之间其实根本没什么可比性,因为出发点并不相同。
对黎明来,猫菀菀只是一个女孩,他是以长辈的目光来看的,而她们,却是用可发展的目光来看的。
他也并不想跟猫菀菀发生点什么。
这是他身为一个成年人的道德观。
当一个女孩举起酒杯要和你碰杯的时候,作为成年人,不应该欢天喜地和她碰杯,而是告诉她,不能喝酒。
这是成年人的责任。
所以即便有一个朋友她喜欢你,流露出这方面的意思,在她没成年之前,无论有没有想法,都别表现出来。
憋心里憋死都不能吐露出一点念头。
真的有心思,也得等她成年以后,再看看情况。
不然这就是恋t。
毕竟一般人也不太会对孩子产生什么念头。
黎明其实更倾向于,猫菀菀只是独占欲在作祟。
毕竟她怎么也不像是会懂这些的猫。
以往只是两个人的关系中,突然一个人离去,有了另一个亲密的人,哪怕他们本来没什么,潜意识里都会觉得不舒服。
等过段时间,这种感觉就会淡化,最终在心里掀不起涟漪。
黎明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觉得自己这次回去之后,得有意识的去远离,渐渐地对方心里估计也就不会留下什么印象了。
不然接下来相处久了,对方不定还真的会误以为有什么。
但其实这只是因为接触得异性不多,等上了大学后,一个全新的世界就会等着她。
黎明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现实里却不过短短一瞬。
“不好。”猫菀菀瞪着他,“我为什么要变回去?”
“……你现在没衣服穿。”黎明道。
“我身上不是穿着吗?”猫菀菀奇怪的看着他。
黎明:“……那是我的,你穿了我穿什么?”
对于一个从来不穿衣服的妖精来,哪怕变成了人形,在穿衣服这方面的意识也不高,对猫菀菀来也是如此。
曾经要不是每天都有人将衣服摆在她面前,她不定都会忘记要穿。
也因此,猫菀菀根本没意识到这有什么问题。
虽然学习了这么久,但这种“常识”,对猫菀菀来却是属于生僻知识,毕竟也没有专门讲这方面的书籍,她也对这些不敢兴趣。
猫菀菀哦了一声,不情愿的化为原形,嘟囔了一句:“气。”
不就是件衣服吗?
黎明抖了抖衣服上的猫毛,这才穿着,先抱着猫菀菀去了卖周边的区域,帮她买了一套衣服。
猫检查体温的两种方法都比较那什么,以猫菀菀的性子来,准得炸,所以肯定得是变成人形去测试。
妖精人形时跟普通人类差别不大,检查体温也跟普通人没什么差别。
虽然觉得猫菀菀看上去不像是生病的样子,但黎明还是将她带去检查了一番,这才道回府。
真是奇了怪了,明明没问题,刚刚怎么会那么烫?
黎明有些莫名,不过也没在意,将猫菀菀送回家后因为公事先离开了。
*
出高考成绩那天,猫菀菀基本也将身材锻炼到了跟曾经差不多的地步。
这么久的努力全在几个数字上,这天参加高考的人没人不紧张的。
因为胸有成竹,猫菀菀还算淡定,坐在沙发上等着成绩公布。
下午三点,成绩终于能查询了,刷新了半天网页才终于不卡,知道了猫菀菀的成绩后,一群人心中的大石头这才落地。
跟普通高考不同,妖精的高考志愿是在分数出来后才选择的,毕竟特殊时期特殊对待。
知道成绩后,猫菀菀就放松下来,从沙发上跳下去。
黎明并不在,猫菀菀咬咬下唇,回房间给了黎明。
“喂?菀菀?”
“我成绩出来了。”
“嗯。”
身为妖王,黎明还是有特权的,提前知道了猫菀菀的成绩,因此此时很淡定,最主要的是,他现在被其他事牵扯了心神,所以没有多什么。
虽然他听出了对方想求表扬的想法,但顺着那个方向聊下去就没完没了了,黎明只能一声抱歉,争取在十二点之前赶回家。
猫菀菀沉默了一下,以她的性子不可能直白的告诉他,因此有些郁闷,鼓起脸道:
“你觉得我报什么专业好?”
“你想报什么?”黎明反问她。
猫菀菀:“我想抱你。”
黎明:“……”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失笑道:“好,回来就给你抱。”
猫菀菀轻哼一声,眼神闪烁了一下:“我还有事,先挂了。”
黎明道别的话还未出口,就听见对面传来的忙音,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是害羞了?
他看着手机笑了笑,将他装进裤兜里,隐去身形,朝着一开始的目的地行进。
不过他知道,这次过去的结果,必然是原主不能接受的。
尽管站在主人的角度上来,他其实并不算做错了什么。
在很多人眼里,宠物是家人,可在有些人眼里,它们仅仅只是一只宠物而已。
在自己都穷得快活不下去时,该放弃谁并不是一道困难的选择题。
黎项城就是原主的主人。
他养了黎明纯粹是一场意外。
黎明这只哈士奇算是一只多灾多难的狗,因为母哈的粗心,这只幼的哈士奇被遗忘在了路边,它自己也没发现母哈不在了,欢快的在草地上蹦哒。
等它体力终于耗尽了,这才想起该回家了。
谁知转头却不见母哈的狗影。
在原地停留了几天没找到母哈,再加上被周围的流浪狗所排斥,它不得不远走,被黎项城捡到时,它已经脏得不成样子了。
并且当时它已经饿了两天了,一看就是只病狗,所以尽管是只品种狗,也没有人乐意将它捡回家。
那时还在下雨,黎项城出门捡垃圾的时候看到了在躺在垃圾堆旁的哈士奇,本来它是不算管的,毕竟他连自己都养不活。
但大概是它看他的眼神太可怜了,黎项城最后又折回去了,将它给捡了回去。
黎项城没钱给它看病,只能用毛巾将它擦干,买了火腿肠给它吃,一切都得听天由命。
但也许是老天垂怜,最后它还真的挺了过来。
从此一大一两只单身狗就生活在了一起。
哈士奇很皮,因为一开始对方很乖,黎项城就忘了训狗,之后想训练,对方的性格却已经养成了,经常撕家跟他吵架。
本来黎项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虽然他的工作没有起色,对方的到来也让他的开销更加大了,可它也给他带来的很多的乐趣。
但这样窘迫的生活,也让他没有足够的资金去面对意外情况。
而一只病狗,也不会有人在乐意收养。
因此,黎项城将它放在了宠物医院门口。
这已经算是道德绑架了,可他实在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事后也确实后悔、愧疚,但他也没有勇气再去那个医院了,反而绕道走。
之后他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也没有再养宠物,无数次午夜梦回,还能再梦到它。
再后来世界大变,妖精出世,黎项城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认出了它是谁,却也没脸跑去相认,反而躲入了禁止养宠物的城市。
这样……就挺好的……
毕竟,他其实也不够喜欢它,不然当初肯定就倾家荡产去救了,事后的后悔,更多的其实只是出于良心上的不安。
毕竟他清楚,自己当时其实还是有钱带它去医院的。
终究工作了这么久,不可能没有一点闲钱,只是他还要买房,还要找女朋友,还要养父母,就为了救一只狗,付出这些,值得吗?
这种事谈不上对错,只是一个普通人正常的选择而已。
对于原主来,他是它的全部,可对于黎项城来,它只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已。
黎明找到他的时候,对方正在午睡。
他直接选择了进入梦境,将原主的灵魂给注入了进去。
任务委托人在任务结束前,都不会去投胎的,毕竟他们还要为任务者分,虽然这点分数并不会影响最后快穿者拿多少钱,但如果他们很满意的话,也能让快穿者多赚一笔。
这种事,还是当面问比较好。
他只是一个旁观者。
不知道哈士奇在梦中做了什么,过了大概半时,它才出来。
而黎项城,也在睡梦中哭了出来。
哈士奇朝着黎明叫了一声,身形渐渐消散。
黎明冲它挥了挥手,用妖力裹挟着自己,离开了这间房子。
黎项城醒来时还有些茫然,看着被风吹拂着的窗帘愣神,最后还是缓缓笑了,就当这是梦吧……
*
因为黎项城是在无宠城市,跟猫菀菀呆的地方比较远,黎明费了好些时间才终于赶了回来。
不过此时天色已晚,除了修仙党,大多数人都已经熟睡了。
黎明拿出钥匙开门,仗着视力好,并没有开灯。
他弯腰将鞋换了下来,走进客厅时才看到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
“怎么还没睡?”
“明知故问。”猫菀菀哼了一声,从沙发上跳下来站到黎明面前,张开双臂。
黎明伸手圈住她:“回去睡吧?”
猫菀菀鼓起腮帮看着他。
黎明抱起她,走向她的房间:“不困?”
“一点也不!”猫菀菀别开头冷哼一声。
“你都有黑眼圈了。”黎明无情的戳破了她的谎言,将她抱到床上,“等我做什么?有话对我?明天不是一样的吗?”
猫菀菀白了他一眼,但还是下意识幻化出镜子看了一眼,这才意识到对方是瞎的,放心的散开术法,仰头看着他。
她并不喜欢这个角度,所以按住他的肩膀让自己跟他平视:“你喜欢我吗?”
猫菀菀并不是一个委婉的人,相反,因为动物界一直都是直来直去的,所以她话办事反而不会绕圈子,最多也就是避而不谈。
在那天之后,猫菀菀一直觉得自己的状态有些奇怪,本着旺盛的好奇心,她来各种查资料来佐证自己“生病”的原因。
最后猫菀菀发现,她可能是到了发情期。
猫发情的时间一般都比较早,但是猫菀菀一直都没有这样过,因此一时间反而没往这方面联想。
等想到后,猫菀菀就觉得有点脑壳痛。
毕竟他可是一条狗啊!
跨物种是不会幸福的!
但猫菀菀盯着黄星宇这个家里唯一的男猫看了一天,也没有当时面对黎明的感觉。
对此猫菀菀不信邪,还专门跑到了妖精酒吧。
结果仍然还是如此。
这让猫菀菀意识到,黎明对她来是特殊的。
她并不是一个扭捏的人,一旦下定决心了,就会立马行动起来。
“……不喜欢。”黎明有了不好的预感,“至……”
猫菀菀捂住黎明的嘴,一点都没有难过的模样:“你不喜欢没关系,刚好我会,我教你怎么喜欢。”
黎明:“……”
他伸手扯下猫菀菀的手,无奈道:“你还……”
“我不了!”猫菀菀挺了挺胸膛,睁大眼睛看着他,“哪里了?”
“……”黎明看着满嘴sao话的猫菀菀,无奈扶额。
虽然对方肯定是没那意思的,但身为一个老司机,黎明觉得很心累。
他道:“你现在该考虑的是你大学该读什么专业,住校还是租房……而不是想这些有的没的。”
他的声音温和而低沉,就像是大提琴,沉稳、柔和。
“你只是经历得太少了,所以认知上有些偏差,但其实你的喜欢,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喜欢。”
黎明并非处理感情问题,但这仅限于成年人,而猫菀菀在他眼里,就是女孩。
虽然快穿者基本都附带着渣属性,但基本的底线还是有的。
至少对于黎明来,他不会跟一个在他眼里还算是孩子的人在一起。
“黎明,你不要把我当孩子!”猫菀菀甩开他的手,像只张牙舞爪的奶猫。
“你乖一点。”黎明平静的揉了揉她的发,就像是长辈一样,“睡吧。”
猫菀菀气得拿枕头砸他:“了不要把我当孩子!”
黎明举手投降,慢慢退了出去。
太过年轻的思想,总是会看不清自己的内心,他清楚猫菀菀肯定是喜欢他的,但这种喜欢,跟她所以为的那种喜欢并不一样。
这种事甚至都不用他去点明,等她上了大学,碰上真正喜欢的人后,就立马会明白。
在这之前,为了避免尴尬,也怕刺激到她,黎明直接将住所换了个地方。
反正对他这种需要到处飞的人来,住哪里都没有太大的差别。
陈兰兰以为黎明只是工作忙才如此,并没有多想,猫菀菀却觉得黎明在躲着自己,为此挠坏了几个枕头郁闷的内心才缓解了些。
猫菀菀大学读的专业选择了国际关系与政治事务,黎明知道的时候还愣了一下,完全没看出来她会喜欢这个。
但人各有志,黎明也没什么,只要她自己乐意就行。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都没怎么联系。
黎明也没在意这一点。
大学四年还不够她想通的?
然而,大学四年,猫菀菀还真没联系过他,哪怕他主动示好,也都装作视而不见。
对此黎明也觉得无奈。
不谈年龄,单谈物种他们也不可能会在一起啊!
虽然经过研究,早就表明了妖精跨物种并不会出现问题,可生下的孩子就emmm了……
倒不是孩子都有病,只是有些奇怪的组合搭配起来长得都太奇形怪状了。
黎明可不想以后生出一只猫脸哈士奇又或者是狗脸猫身的奇怪生物。
想想都觉得恐怖。
当然,来去这只是个借口,毕竟大不了不生就好了。
黎明始终认为,不管内心是怎么想的,在对方没成年之前,都一定得拒绝,不能给对方传输错误的认知。
这是道德问题。
所以哪怕猫菀菀不满,黎明也都装作视而不见,依然淡定的当着自己的妖王。
他还是觉得,猫菀菀只是没正确认知到而已。
就算那是她现在的真实想法,几年过去后,难道还不会淡化?
因此,黎明尽量留在了外地,非特殊情况也减少了去陈兰兰家的情况。
而猫菀菀,暗中跟黎明较着劲,愣是四年没联系,一直到毕业答辩,都没等到黎明开口。
这让她意识到,坐以待毙是不行的。
可真让她做什么吧,她又做不出来。
总不可能把他绑来这样那样吧?
虽然动物表现感情的方式都很原始,可身为一只读过书的猫,猫菀菀知道这样做了等待她的会是一套完整的刑法。
尽管她并不觉得黎明会报警,但也不算这么做。
强迫出来的感情,吃枣药丸。
因为猫菀菀读的系完全是被外教部准备的,因此一毕业,猫菀菀就直接进了外交部。
黎明刚开始还有点担忧,毕竟以猫菀菀的脾气,他还真怕对方把其他国家的人给揍了,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
反而用猫菀菀来对付一些人,比较有奇效。
一般来,跟其他国家接洽交易,妖精们虽然不至于吃亏,可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毕竟比起那些面厚心黑的人类,妖精们确实是有些过于单纯了,经常被人类给带到沟里去。
不过幸亏每次外交钱外交官们都清楚底线,因此哪怕对方得再天花乱坠,外交官们也会咬死了不松口。
但总的来,却都是处于下风的。
猫菀菀的到来,却缓解了这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