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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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夜下,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谁都看不见对方的脸。

    宋厌一听到“甜头”这两个字,身上一阵电流从脊梁骨窜上头皮。

    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朝她要甜头,指的还能是什么?

    “哥你再这样我生气了!”

    “厌厌,以你的身,若是来真的,把我打残都不在话下。你要是真的讨厌我,就动吧。”

    “哥!”宋厌重重地叫了一声!

    傅程训躯体一僵。

    “你再不放开我,以后我就真的不理你了。你你别再想见到我,见到了我也不会跟你讲话。”

    傅程训心一痛,感到几分委屈。

    他的脸抵着她的头发,深呼吸。

    阵阵灼人的气息侵袭着宋厌,她闭上眼。

    最终,傅程训放开了她。

    “你累了,去睡吧。”

    宋厌抱紧自己,快步朝卧室走。

    “厌厌”

    宋厌顿住。

    “这件事,等你毕业再。我等你到毕业。”

    躺到床上时,宋厌抱着被子,一晚没睡。

    傅砚洲让她离傅程训远点。

    夏夏让她钓紧傅程训。

    傅砚洲爱程筝,夏夏恨程筝。

    她将脸埋进枕头里

    ——

    两个人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傅程训带着宋厌享受美食、享受服务,买了几身衣服,还带她去美容,修剪了下头发。

    宋厌回到学校时,整个人水灵灵的。

    “宋厌,你哥对你好得过分了,你们俩”

    同学暧昧地调侃着,哧哧笑起来。

    宋厌淡淡地答道:

    “我哥对家里人都挺好的。”

    校领导找到宋厌,想了解她对未来的规划。

    “宋厌啊,我听你家人的意思,是想让你毕业就回北城工作。这当然是不错的选择,以后你的路也会走得更顺利。”

    这个“家人”,指的当然是程筝和傅程训。

    他一边,一边打量着宋厌的反应,发现宋厌并没有“家里把一切都已经安排好”的自得和轻松。

    宋厌谦逊地笑笑,答道:

    “郭主任,我毕业后,不回北城。”

    “不回?”郭主任微感诧异。

    北城是国的首都,以傅家的地位,宋厌回去后肯定一路坦途。

    “宋厌,我听你家人的意思,是坚持要让你回去的。你自己的意愿,你家人知道吗?”

    宋厌摇头:

    “他们现在不知道,也希望您不要告诉他们。因为经过深思熟虑后,我有我自己的打算。”

    没想到,听到宋厌的回答,郭主任眼中露出希望的光彩。

    本来学校给他下达的任务,他以为会很困难,毕竟回北城对任何一个人来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他继续试探道:

    “宋厌,你不回北城,考虑去哪里发展?”

    “我在云城待了四年,觉得这里生活很安逸,房价和物价都低。我我想留在云城。”

    出最后那句话时,她无意识地停顿了一下,嗓音低靡。

    厌厌,毕业了就回北城,回到我能看得到摸得着的地方。以后,千万不能走那么远了。

    程筝的话回荡在她耳边。

    “宋厌啊,你真的这么想?”

    郭主任再次吃惊。

    云城这种边境城,落后、贫穷、不安定。她有傅家那样的靠山,傅家对她那么好,她怎么舍得留在云城?

    宋厌却目光坚定,答道:

    “毕业后我会留在云城工作,把我妈也接来。”

    郭主任见状,于是对她:

    “宋厌,校里希望你能留校继续深造,日后,在我警校执教。”

    宋厌却犹豫了:

    “郭主任,我想先工作几年,我有母亲要赡养”

    “这样啊这些问题都好解决,可以和学校商量一下。宋厌,你回去考虑考虑吧。”

    “我知道了。”

    ——

    眼看就要毕业了,宋厌忙着写毕业论文,傅程训周末叫她出去她都拒绝了。

    可没想到,她在刑警队实习时的师父曲同舟来了云城。

    两人便约了一顿饭。

    曲同舟不到三十岁的年纪,起来,跟宋厌有些渊源。

    他那一年某省的高考理科状元。

    曲同舟选择的是北城公安大学,国警察专业最高学府,毕业后回到老家省会工作。

    所以当他知道四年前北城的理科状元选择了滇南警官学院时,就对这个“勇士”有了些兴趣。

    而当宋厌被送去他们刑警队实习时,他第一个选了她。

    “曲哥,你的意思是,那个陈大发来了云城?”

    曲同舟点头:

    “他想偷—渡去缅国。这里是最后一道屏障,如果让他跑了,就没有会将他抓捕归案了。”

    “那云城当地警方会协助吗?”

    “嗯,已经申请异地协作了。”

    宋厌闻言,含了口冰淇淋。

    曲同舟又问:

    “你就要毕业了,还是打算留在云城吗?其实我过来也是想看一看你选择日后要定居的地方。现在我觉得你应该慎重。”

    宋厌嫣然一笑。

    每个人都觉得云城不好,但其实习惯了就是最好的。

    从四年前报考到这里,她就一直在让自己习惯。

    “曲哥,放心吧,在这里生活,很容易。我要养我妈,单凭我自己,找一个生活压力的地方比较好。”

    重要的是,云城离北城远,离沪城也远。交通闭塞,一待就是一生。

    曲同舟看着这个坚强的女孩儿,从听她以状元的身份考到滇南,他就知道,她是个有故事的人。

    恰巧一朵黄色风铃花从树上吹落,掉在她乌黑秀亮的头发上。

    宋厌刚想拿下来,被曲同舟制止了。

    他让甜品店的服务员拿来一个细细的发夹,将那朵花挽在宋厌耳边。

    “难得你今天穿了裙子,跟这朵花很配。”

    宋厌今天穿的,是一身鹅黄色的碎花连衣裙,她皮肤白,身子骨纤细修长,面色清冷,显得整个人秀丽脱俗,比平时多了几分靓丽柔和。

    她拿起照了照,笑道:

    “没想到曲哥还是个浪漫的人。”

    “生活离不开浪漫。你多笑笑,你笑起来的样子很惊艳。”

    曲同舟抿了口咖啡,指腹悠闲地敲着椅子扶。

    “真的吗?”

    “是啊,能让冰雪融化。”

    宋厌含着冰淇淋,觉得有点意思地点点头。

    “曲哥,一个刑警队重案组的组长出这种话,无异于变态杀人狂给人的冲击。”

    曲同舟挑眉:

    “有吗?”

    远处,一家商务餐厅。

    临窗而坐的男人坐得笔挺,捏着细细的杯脚,面色云淡风轻,听着桌上其他人侃侃而谈。

    实则,他的骨节发白,目光幽冷,薄唇也紧紧抿起,视线落在楼下街对面的男女身上。

    他们看起来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肖荆白注意到他的异常,侧侧身也看向窗外。

    “啧啧,妹妹原来有男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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