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光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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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俯瞰下去,入目的是整个伦敦城市,此刻的伦敦点上通宵达旦的夜灯,教堂,告诉来自外地的人们,这个城市拥有着古老深蕴的宗教气息,大本钟分针在刻度盘上缓慢移动,记载着伦敦城流逝掉的时间,

    车道上时不时会飞越过一辆轿车,伦敦城上,平流层里传来飞机的轰鸣声,从下往上看,还能看到客运机跳动的信号灯,绿色红色白色交织。

    北京下午五点,也就是伦敦凌一点。

    蒙卡尔姆皇家伦敦之家酒店。

    一间空荡冷漠的套房内,硕大双人床上,卷缩着一个人,那人看上去似乎很高,但在寂寥的空气里显得渺无助。那人以极其没有安全感的曲弓姿势,缩在被子里,似乎觉得周身发冷。

    黑暗里,被子高高隆起的地方突然扁下去,再看人,已经改变姿势。他抚摸着自己习惯性空出的大片地盘,手缓缓揽上去,脑袋也不自觉向前靠去,像是碰到什么东西一般,他轻轻蹭动了下自己的脑袋。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被他臆想出来的人,消散在朦胧的灯光下,连带着人的味道也被一同殆尽。

    夜,依是他熟悉的味道,孤独夹杂冰冷,在度过无数个夜后,没有一次能抵上今晚的寒,没有一次能比拟他怀抱的温度。

    三个月的暮暮朝朝,七天的魂牵梦绕,换来的是那人的欺骗。

    “一个星期后,你再开机。”

    “它很重要,关系我和你一辈子。”

    一切的期盼,满怀的欢喜,在那一刻支离破碎,精心布置的两人世界只剩他一人。

    “我们今天去教堂?”看着窗外闪过的景色,东方寻坐立不安。

    “嗯。”陈御点头。

    陈御的话,让东方寻有种意料之内又惊恐之外的欣喜。

    原来,于越他真的....

    东方寻故作镇定理了理自己身上的衣服,还好,今天穿得还正式的。

    陈御有些奇怪的看着东方寻,不太明白他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

    “东方?”

    东方寻做了几个深呼吸,朝陈御摆手,“没事没事,我缓缓就好。”

    看着这样的东方寻,陈御疑惑越重,难道是于越还安排了其他他不知道的节目?

    想起什么,东方寻连忙在身上摸索,摸出一个没电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插上充电器给手机充电。

    手机里不会录着某人的求婚词吧?

    一想到那画面,东方寻倒是心情莫名平静了。

    因为他爱于越,于越也爱他。

    因为于越了解他,懂他躁动不安的心。

    他做足了准备,他以为在他开大门那刻,那个人会站在圣台上,沐浴着阳光,一身西装怀抱鲜花,听到声响,冲他微笑,对他玩世不恭道,媳妇,结个婚呗?你看我都准备好了。

    可是台上,除了一束倾斜的光,一束百合,和随着灰尘浮动空气,什么没有,整个教堂空寂得可怕。

    那个人根本就没有算来英国。

    那刻,他脑子里充斥着被欺骗后的愤怒。

    可...

    那又怎样?

    等情绪冷却后,他依舍不得,放不下,三个月,那人仅用三个月的时间吞噬了他,成功驯服了他。

    三次机会,这是第三次,于越你已经用完我对你的信任,现在我要你的解释,无论你的解释多荒谬,我都会带你去见爷爷,告诉他,你是我下辈子归属。

    床上的人坐了起来,他光着脚踩在毛毯上,长发顺着动作乖巧贴在他的身上,他凝视夜幕笼罩的伦敦城,缓缓闭上眼睛。

    希望你不是将我欺骗到底。

    希望,你的爱是真的。

    他翻遍了手机,里面只有一段录音。

    “七天的英国之旅有趣吗?我实在是想不出来花哨的浪漫,走过你曾经走过的校园,登上情侣信奉的摩天轮,英国的薰衣草虽然不及法国,但也很有异乡风味,S.mirnoff Bck(思美洛黑钻伏特加),它如你一般让人沉醉,那串红豆项链,实在是太娘炮了,那姑娘非要,一许相思心上人。

    东方,对不起,我有一件不得不去做的事情,没有办法赴约,没有办法登上来自英国的飞机。

    还记得我的那个假设吗?我希望我有一天死了,你能忘记我。

    抱歉,我还是做不到心胸宽广,忍不住送你那串相思豆项链。

    我真心希望你下辈子能够幸福。

    媳妇,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

    我爱你,至死不渝。

    于越。”

    他不知道人是什么意思,他不敢想,他答应过人他要在英国好好待上七天。

    他想过他能够心平气和,他想过他见到人后能够不像个妒妇,咄咄逼人,他想过人会跟他求饶,或者是苦笑跟他抱歉,他想过人...会笑得张扬,跟他,你爱我,所以你舍不得我,你看你把我套牢了。

    他没想过,他会弄丢于越,他没想到自己找到人后,那人遍体鳞伤,他没有想到,人还能撑着一丝意志对他笑道,没事儿,我不要紧的,你没事就成。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抱着人大哭,无助得像个幼童,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失去了世界,他无比惊恐。

    东方,我做个假设。

    嗯?

    如果有天我不在了,你会怎么办?

    你出事了?

    我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我会怎么办?

    那你会怎么办?

    我会活着,带着你的那份活下去。

    那...你希望我怎么做?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希望你能忘掉我。

    凭什么?!

    就凭你爱我。

    “于越,你tm混蛋!”

    “谁tm要记得你,凭什么要我余生悼念你!”

    “你要是死了,我每天泡酒吧,一天一个牛郎...”

    “我求你别睡...求你...不要再让我一个人...”

    感受过光就无法再回到冰冷的夜。

    飞蛾扑火,是因为它们拥有过光的温度,心不再寒冷,它们义无反顾,扑向自己心中的火,哪怕玉石俱焚。

    于越是东方寻漫长黑夜唯一的光,可是对于越而言,东方寻又何尝不是他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