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萧景年的梦
“商序,要这样握笔。”
许商序的背被一双温暖的包裹住。
这双不够细腻,他的背还能感觉到细微的摩擦,那是姑姑掌心的茧子。
可暖洋洋的感觉,好像一下握住他的心。
从来没有人如此温柔以待。
许商序有些失神,大部分注意力都在感觉上,浑然没听到陆棠什么。
“在想什么?”
许商序一连惭愧,“对不起陆姑姑,我、我没听清楚。”
他不敢看陆棠的眼睛,害怕会看到失望的眼神。
脑袋被轻轻摸了摸,许商序听到她语气温和地开口,“如果累了就歇会。”
许商序点点头,写了一会他便开始感到目眩,要使劲眨眼才能重新视物。
他的身体不争气,白白浪费陆姑姑的循循教导。
他有些垂头丧气,忍不住偷偷看陆棠一眼,再看一眼。
陆棠这几日便发现许商序情绪上的变化,稍加思索,道:“商序想不想听故事?”
许商序眨眨眼,点头。
“从前有一个商人,他富可敌国,斥巨资将异人推举成王,王为了感谢他,封他做了丞相,从一介商人摇身一变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不服者甚多,他绞尽脑汁想要做出让人信服的事情,便聚集三千门客出谋划策。”
“很快撰写出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文章,而后挂于城门上,并发布公告:‘谁能把书中的文字增加一个或减少一个,甚至改动一个,赏黄金千两。’,可人人畏惧他的权利,无人敢自讨没趣。这便是‘一字千金’的由来。”
许商序眼睛一眨不眨听得极其认真,末了他眼睛微亮,“陆姑姑,‘一字千金’您教过我,我会写。”
言罢,他坐在椅子上,拿起笔,按照以前陆棠教他的端正坐姿,持笔书写起来。
四个字很快落在纸上,他兴奋地拿给陆棠看,见她笑吟吟夸赞,脸笑成一团。
看着许商序高兴的样子,陆棠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就像曾经摸萧景年那般。
那时候萧景年的一个,软糯非常,总是屁颠屁颠跟在她身后,一边追着她一边喊‘娘亲’。
“娘亲给我讲故事好不好?”
“娘亲那个王最后怎么样了?”
“娘亲看儿子写得‘一字千金’。”
可不知不觉中
“娘亲您讲得故事好无趣。”
“娘亲我不是孩子了,不需要听故事了。”
“母亲,你的故事都是胡编乱造的对吗,爹你整日胡八道。”
“母亲,您还是多和云姨学一学吧,她是真的有学识,她甚至能够对出父亲的下联。”
许商序的精神头差得很,学了一会就进入沉眠当中。
再有个日,许商序的情况就会有好转,比起萧景年的癫症,他的毒素虽然顽固,反倒好治疗。
陆棠准备起身熬药,身体一顿,才发现许商序的紧紧抓着她的衣袖。
这孩子,似乎对她很依赖。
但是心思太敏感,好像总怕她不高兴似的。
陆棠心疼地用拇指轻轻按揉,将他眉宇间那抹担忧化开。
远在京城,武定侯中。
萧景年浑身是汗,紧闭双眼躺在床上,眼皮下频繁滚动,脚偶尔抽搐。
似是有什么让他极其难过的事情,萧景年猛地睁开眼睛,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大口大口喘着气。
看清周围,才发觉自己做了一场噩梦。
他梦到自己变成一个废人,瘫躺在床上,那是一个破败的房子,淅沥的雨从房顶的破洞中砸下。
云姨领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站在床榻旁看着他,神情讥诮,眼神冷漠,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醒过来梦里的事物就开始变的模糊,梦里看到云姨,他竟会有一种憎恨的感情。
这个梦好像很长,但是他记不住了,只记住这一个片段。
他捏了捏眉心,叫来厮为他沐浴。
准备热水的功夫,陶云倾出现在房门口,身后丫鬟端着托盘。
看到她,萧景年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梦中的那张脸似乎要与眼前的面容重合。
他赶忙甩了甩头,那只是个梦!
云姨这么好,怎么会用那样的神情看着他,怎么会看着他瘫在床上不管她。
“年儿,云姨采买了饴糖,快过来。”
萧景年眼睛一亮,他最爱吃饴糖了。
但是以前陆棠从不让他多吃,偌大的侯府中馈都掌握在她里,却是连饴糖都不舍得让他吃。
找各种理由搪塞,甚至吃多了会掉牙齿。
云姨不仅告诉他无妨,还经常给他买回各式糕点和饴糖。
萧景年满心欢喜吃着饴糖,愈发觉得刚才的梦荒谬不已。
“云姨可曾同我父亲求情,让我跟着一起去边关?”
陶云倾叹了口气,“你父亲没答应,不过你放心,云姨既然答应了帮你,决不食言。”
萧景年重重点头,他相信云姨。
“云姨,边关真的有那么好玩吗?”
“自然,和京城全然不同的光景,年儿作为未来的武定侯世子,应当多见识外边的天地才是。”
“那云姨可要好好帮我劝劝父亲。”
他亲昵地抱着陶云倾的胳膊撒娇。
母慈子孝的时候,萧知远兴冲冲回到侯府,让人开始准备离京的事务。
勋贵的权势一再被削弱,如今少有勋贵在朝中当职,想要延续侯府的荣誉,他要么掌握一些实权,要么就是领兵立下军功。
武定侯的老祖宗就是征战天下的大将军,曾经为大盛开疆扩土,立下汗马功劳,他即便没有老祖宗的骁勇,但常年习武,自也不在话下。
萧知远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陶云倾。
“待我携战功回来,便许你正妻之位!”萧知远笑看依偎在怀里的陶云倾。
陶云倾垂眸,遮住眼底的势在必得,柔声道:“能伺候在侯爷身边,倾儿已经别无所求,只愿我们的孩子能够平安落地,等着他爹身披荣耀归来。”
着,她轻抚腹部,一脸柔情。
萧知远深情地看着她,想到她堂堂将军府嫡女,一身功夫能上战场,一腔学识比肩文豪,却甘愿以平妻身份委身于他。
相比之下,一无是处的陆棠显得鄙陋不堪,只会用和离要挟他。
护送最后两批粮食回到平遥城,随行将士一身伤,似是经历数场恶斗。
平二骑乘战马昂首挺胸走在前边,他的人进了将军府,车队的尾巴还没进城。
这两批是剩下的御寒棉衣和粮食。
至此五万棉衣,二十万担粮食悉数送到平遥城。
“军爷了,这批粮食到了,以后我们每日可有两餐!”
“呜呜呜,太好了,老天开眼。”
“什么老天开眼,贼老天什么时候眷顾过我们,是陆姑娘,这些粮食都是她筹集来的,我们要谢,也应该谢陆姑娘!”
自从供应粮食之后,城中死亡率极速降低,最近死的人都是染了病身子弱没能挺过来的。
百姓都知道这是陆姑娘的恩赐,没有她,现在平遥城距离死城不远了。
他们自发跪在道路两旁,向着车队叩首,以此感谢陆棠。
将军府的动作很快,当日就改成一日两餐,百姓们雀跃不已。
在这寒冬能够多吃一口饭,就多一分活下去的会。
这一天,平遥城忙碌不已,除了排队领饭,没有棉衣的人都领到棉衣。
寻常人家冬日穿的都是纸裘,耐寒耐损,可以反复修补,最重要的是便宜。
一件棉衣一两多银子,不是普通人家能够负担起的,所以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穿棉衣,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
将军府中,琥珀气冲冲来到陆棠跟前。
“姐,有些百姓知道感恩,有的就是那狼心狗肺!”
陆棠抬眼笑看她,“什么人把我们琥珀气着了。”
琥珀嘟着嘴,都能挂个茶壶了。
“姐你不是让我打听百姓对于耕种的态度吗,你都想不到那些无赖什么,他们,每天躺着就有饭吃,干嘛要去耕地,多此一举!”
“姐,这么下去,非得养出一群白眼狼!”
陆棠听后神色不变,依旧看着书,她喜欢看地方志,了解各地民俗。
“不必生气,告诉将军,供应的每日两餐当中,不仅要有主食,还要有肉有菜。”
琥珀顿时睁大眼睛,“姐,为什么!”
陆棠微微一笑,“你且去做就是了。”
薛掌柜传来消息,寻到玉米种子,不日便会送来。
一同送来的,还有陆棠要求的,三十口善耕种的佃农,都是拖家带口,没有去处的,愿意到平遥城谋生。
陆棠向来有自知之明,她善农桑不错,但经验不足,贸然开荒耕种,耗费人力物力不,还会浪费高价买来的种子。
这三十口人会将耕种的本事,结合她的学识,传授给平遥城的百姓,逐渐达成自给自足。
至于琥珀刚才的那一幕,人都有惰性,有这种反应也属正常,要整治过来也很容易。
陆棠考虑的是,城中依然还有很多不定因素,这些会留下隐患。
当街斩杀大呲牙等人虽然能起到震慑作用,但不是长久之计。
她要想个办法,彻底解决掉这个问题。
这件事最好还是和许宴舟商议一番,只是最近六七日都没见过他,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
正想着,外边忽的传来一个将士的声音。
“陆姑娘,将军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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