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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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阴法王。



    谁能料想,此君竟然是曾经马踏天下杀戮何止百万的——北凉——一世。



    昔年北凉开国。



    为了世袭罔替这四个字,一世祖真的是尽力了,穷尽了心计算,又折损了十数万兵马和外族大军干仗,这才算是保住了北凉国,保住了北凉二世的江山。



    它死后,因生前杀伐过重,直接就成了一方大鬼,又有生前死后的北凉鬼兵拥护,直接就成了一方鬼众势力。



    北凉举国供奉——也就是祖祭灵之道,它成功的以香火成神道,成为了一方——鬼王大尊。



    后来它更是经营出了北阴一脉的一方鬼国。



    拥有鬼王之力,就可以把极度魔域转化为极度魔界。



    于是,魔国诞生。



    北凉一世祖祭灵成为了——北阴法王。



    这也是北凉国灭的一个原因。



    祖祭灵没了。



    没有先祖的庇佑了。



    但好处是,北凉王室有了阴间的自留地了。



    所有为北凉国死的人,在死后,会被北阴法王截取生魂,进入北阴法王的鬼国以鬼体重生。



    这么一算,就是赚到了。



    现在更好,对很多事一无所知的高原王玩崩了。



    它若活着,顾忌凡人身份,北阴法王不会做任何事,但它不仅死了,还落入到北阴法王最擅长的领域,这就是自投罗,为之奈何了。



    现在,往后余生,只能请北阴法王——多多指教了。



    大写一个惨字。



    对此孙春绮也不好再什么。



    这是什么?



    这就是恶贯满盈了。



    上天——借北阴法王之来收拾它。



    此乃天意,不可违也。



    孙春绮回身,又看到了飘行若仙的北凉五世,他远远观望,看着自己和北阴法王,也不知心中想些什么,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人怀中竟然抱着一个女子。



    那是一个——绝美的女子。



    孙春绮对自己也有自信,但观其容貌,却是输了。



    毕竟她只是气质拔群,单脸,也就八十分左右罢了。



    而北凉五世怀中的女子,却是一个九十五分以上的女子,是倾国倾城怕也不为过了。



    孙春绮暗自控制自己,略微抖动的白练剑才没有一剑劈下去。



    好在未及多久,那北凉五世就像一朵飘起来的云,以陆地飞腾术离开了。



    陆地飞腾,也就是低空飞行,天人境的基本标志。



    收拾好心情,孙春绮飞回到墓下。



    一下子,她笑了。



    原本略微压抑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浑然不知上面发生了什么事的三人组,正在兴高采烈的分脏,不,是在搬运呢。



    刘一夫三人,归拢了身边的收获,从棺材板子碎块,金片,碎块,到玉元宝,大珍珠,高原王抛弃的尸骨,一切的一切,他们是都想要。正在一起决定,带什么,不带什么。



    毕竟他们三个只是普通人而已。



    身上的力气有限。



    只能带一部分东西。



    可他们想要的东西又太多,什么破烂都想要,这可不是显得尴尬了么。



    刘一夫三人,在地下收集了很多东西。



    高原王的尸骨,棺中的器物,玉棺,金椁碎块片,如此种种。这还没算,那把骨头椅子。



    这么多东西,要是全都带走,那就别走了。



    光高原王那些棺中的东西器物,加一起就百多斤重。



    这其实就已经让人感到够了。



    更不要提金椁碎片。



    孙春绮皱眉。



    这些东西,在她眼里,全是——垃圾。



    可她既然选择入世修行,又是来帮一下锦天,总不好这就走了,至少得有个交待。再她也不是不知事,她知道,普通人生活需要钱,而这三人所做的,就是为了弄钱。



    弄钱,不寒碜。



    她曾经的好朋友。



    闺蜜。



    锦绣那么出色漂亮的女孩子。



    当年不也是为了钱钱才找一个废物把自己给嫁了么?



    可她仍有顾忌。



    她是修仙者,高高在上的修仙者。



    她有能够储物的法宝,但她的私人法宝,给这些人装垃圾?这是她不愿意的。



    “嗯?”



    她终于注意到了一个人。



    刘一夫。



    当然,此时的刘一夫,形象不敢恭维。



    一身污黑,身上像抹了一层的油泥,散发出一股恶心的,像大便的臭味儿。



    但这只是表像。



    他的精神力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



    太醒目了。



    降术师。



    八百旁门之末流。



    倒也并非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一念至此,她上多出了一张符纸。



    随一挥。



    在世行走必会的,也是必备的,净衣符咒——祭出。



    符咒打在刘一夫身上,一股无形之力,从刘一夫身上,自上而下的——刮了下来。



    嘶嘶,滋滋。



    符纸自燃,其后化灰,和刘一夫身上的油泥污垢吸附在一起,最终,变成一团黑色的油污,叭地落在地上。



    浊臭万分。



    让人不敢相信,这种油污竟然是从一个人身上产生出来的。



    感觉比米田共都脏。



    去除一切污垢,这正是净衣符咒的强大效果,对于衣不沾尘,身不染垢的修仙者来,就极为重要了。



    此外,净衣符咒、观音符咒、甘霖符咒共为三大常用符咒。



    它们有着除污,怯病,治伤三大功效。



    但过往,刘一夫三人又哪里能够见识,并使用这三种符法术。



    对于孙春绮这是信为之,随意而用。



    但对刘一夫他们,就是刀拉屁,开眼了。



    “哇”刘一夫跳开,惊讶的发现,自己身上,竟然这么脏的。就是洗三遍澡,他也不信自己身上有这么多脏。



    这净衣符咒,太厉害了。



    一符下去,胜过洗十次澡啊,连衣服也好像干净了许多。



    甚至有很多死皮,毛发,寄生虫,也都一一清除掉了。



    张乙、锦天,都馋得流出了口水。



    他们也想干净一次。



    不过孙春绮没有再出。



    不是不可以,是懒得如此做。



    而且,从习惯性上来,给别人用净衣符咒有种污辱人的意思。



    所以也就习惯性的,不是必要不用此术。当然,她自己是时常用的,虽然每次都刮不下来多少脏。



    她总是太干净了。



    使用此符咒后,再看,刘一夫也有点人样子了。



    他经历神力洗炼,身体上已经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至少整个人看起来是年轻了许多。原本他虽保养好,可到底是年纪大,看起来也是三十多岁的人。



    现在视之,就彻底二十多岁了。



    原本的抬头纹也淡到没有了,眼角也平滑了起来。连身上的毛孔都了,皮肤一下嫩滑起来。



    但对孙春绮而言,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刘一夫的精神力,极高。



    甚至已经产生了一点神识。



    神识,又称第六识。



    这是一种修仙者修到炼气四层时才拥有的力量。



    也唯有修至了这个地步,修出了神识,才能够使用储物法宝。



    而刘一夫经过神力洗炼,和生死的刺激,终于也拥有了一点神识之力,只是这点力量仍然十分微弱。



    刚刚诞生,没有经过修炼。



    假若不加以训练使用,甚至可能自行消失关闭。



    所以。



    玉一指。



    一点灵光没入到刘一夫的眉心祖窍。



    顿时刘一夫整个人呆住了。



    摇头晃脑,口涎直流。



    孙春绮往后飘飞二尺。



    “嗯,刺激太大了吗?”



    看张乙二人紧张模样,便道:“你们别急,吾传了此子一篇法门,可以帮到尔等些忙。”



    那是元灵归心术。



    这是铁冠道极为基础简单的一个法门。此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有一个作用而已,能够温养壮大神识。



    但效果实则也强不到哪儿去。



    也就是对炼气期有效。



    筑基期的孙春绮,是早已经用不上了。



    这也是修仙者的一个特点。



    他们能够拿出去的东西,永远都是对他们没用,或作用低微至没用的。



    元灵归心术和孙春绮此时用的五心朝元术,根本没有可比性。



    但这对于刘一夫,却是弥足珍贵。



    “多谢前辈厚赐!!!”



    刘一夫反应过来是激动的不能自已。



    他对于修仙者一向没有什么好感。



    可这时也是收人东西软啊。



    “无妨,”孙春绮看也懒得看他:“这里你们三人也就只有你精神意识达到标准,可以把神识运用出来,然后,用上此物,应该可以帮到你们。”



    她着,丢出一物。



    一只蓝色的,长绳栓系的包袋。



    



    “此物乃是储物袋,是吾一只备选,就送你们了——”



    那是她炼气期时使用储物袋的其中之一而已。



    有一点是没错的,修仙者在修炼过程中形成的消耗,堪称恐怖。那是一种乡下穷人永远无法明白的钢铁侠的浪费。



    孙春绮光是在炼气期时,就使用了三只储物袋。这只最,只能装三丈左右大高低的空间。



    对于修仙者来,这真是越来越不堪用了。



    一驾浮空飞舟都放不下。



    可是呢,又不好凭空扔了。



    是留之无用,弃之可惜。



    干脆在这里当人情用掉了。



    若能对她心境有益,区区一只储物袋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其实,借是最好的。



    但给别人用过的东西,她就不想要了。



    “还有”她要走了,可有一件事始终是要清楚的。



    “锦天,那封信——”



    锦天忙掏出信。



    但孙春绮没有收,而是道:“有一点吾没清楚,你的弟弟锦葵是女孩。她其实是你妹妹,你还是要回去一趟的。”



    “嗯?”



    “什么?”



    锦天一怔,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孙春绮已经脚下一催,青蓝剑喷涌剑光,青光大起,人已经飞走了,余音渺渺,只余一缕残剩幽香,证明此女曾经在此出现过。



    不过,对于锦天来重要的消息。



    弟弟竟然是妹妹!!??



    但对刘一夫却不重要。



    他看重的是上余香缭绕的储物袋。



    接后的他,已经明白此物如何使用了,来也简单,就是用神识标记,存放物品而已。只是刘一夫的神识十分微弱,并且运用不灵,只能一点点慢慢实验。



    大约一刻,他才终于把一块金片放入袋中。



    他才找到了储物的方法。



    就算如此,也是十分慢。



    他需要一点点,一样样,一件件,一个东西一个东西,储放物品。



    只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头昏脑涨。



    “不行了,我需要休息一会儿。”



    锦天还在想弟弟变妹妹的事,虽然仍然想不通,但越发的是在笑。



    显然这是一件好事吧。



    把家让给弟弟,这虽然愿意,仍然有些不爽,有些辛酸,有些难受的。但若是让给妹妹,那就真的心甘情愿起来了。



    给妹妹嘛,什么都是应该的。



    嘿嘿。



    我有妹妹了。



    我有妹妹了。



    他虽未,但脸上的表情已经快要崩不住了。



    倒是张乙,有些受不了没事干在这儿坐着瞎等,更受不了一个新鲜的妹控的诞生,干脆把这货拉着,去了最后一条侧边墓道。



    墓下三条甬道。



    一条是通北凉五世的那一间殿室。



    一条是高原王自己的主墓殿室。



    那还有一间呢,这个可要好生看看。



    相信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



    其实还是有的。



    一些关仍然在。



    特别是一种法宝,外表是一盏四方灯的模样,实则是在内部放养了一只蛊虫大蛛,能够喷吐毒。其上之毒,沾之必死,堪称恐怖,若有人持之,张乙锦天二人无一人可挡也。



    可好在的是,墓下无人,此灯宝无人主持,只能自行生威。



    结果,让张乙用狮子照夜白斩破了毒,把这一件好生生的毒宝给破了。



    可怜,可惜,可叹。



    此宝原是大周太祖之物,是他昔日为王时征讨南方月族人时,从月族金蟾教所夺取的一件,修仙者都能用的宝物。



    可惜毁在此处。



    当然,张乙不是败家子,他仍是将此物残余送给了刘一夫。



    希望未来刘一夫能修复一下,仍能发挥作用。



    最后,这一处殿室,让张乙、锦天,又一起对高原王口吐芬芳。他们二人,就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变态。



    此一殿室,存放的,是高原王的所学。



    有大大数百本书籍。



    此外是大大,或成年的,或未成年的,人类尸骨。



    其中有些看上去生前生活还不错。



    那是高原王曾经拥有的姬妾。



    他在自己死前把所有自己的姬妾都给这么的处理了。



    有很多女子,不知是不是婢女,年龄都不大,在十余岁左右,也皆死在此中。



    这高原王,让如此之多的无辜之人为他一人而葬,当真是丧尽天良,该死。



    好在,到了第二天,刘一夫收取物品容易了许多。他开始能用二到三百呼吸中收取一件器物,并且仍在熟悉中。



    直到了第三天,他才能在一百呼吸内收取物品。



    这已经算得上是熟练了。



    至此,三人才算心满意足,因为他们三个人想要的东西都带上了。即便再怎么粗估,三人也能发上大财,甚至有很多东西可以考虑不要出,自己收藏。



    因为,仅那金椁的碎块破片,就已经很值钱了,足够三人发大财。



    金子啊,怎么能不发财呢?



    不过,墓中那几万套铠甲兵器,就真的不能带了。一来是这种东西,不好出,哪怕一套铠甲你都不好解释。



    发财了,回去怎么办呢?



    “我的房子得好好修修了,还有我的同僚们,也需要抚恤还有文丽我欠她的太多了。”



    “我的院子也需要整修一下,我打算把一个厢房腾出来建一座私人书馆以后自己也写些书,印些书”



    “我要回家去一趟,我想我娘了,还有我妹妹,我没想到我妹妹那么调皮,一直告诉我她是我弟弟”



    



    三个人,笑笑,带着满载的欢愉,踏上了回程。



    当他们走后。



    另有一群人来了。



    带头三个人。



    一个是又显一些的,骑在一只黄皮葫芦上,飞离地面一尺余的大降术师,白降师白童子。



    一个是身材魁梧,持一柄长铖,胯下龙鳞的火足神骏的新村长——唐大将军。



    最后则是一位浑身上下,笼罩在一层黑色气雾中的女子。



    一个细瘦个子的男人来到此三人面前跪下。



    “的地里猴,拜见诸位。”



    黑衣女人冷声道:“怎么样了?”



    地里猴道:“墓址找到了,的根据张乙留下标记,已经找到了入墓通道,里面的确有很多铠甲兵器,有了这收获,我们大事在望了!”



    白童子笑道:“公主这下可以相信张乙的诚意了吧,我此人必为吾等所用,便不会有错。看来此人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人,那么下一步就可以让三丽去他那儿了。”



    唐大将军有些难过道:“可如此一来三丽她就——”



    他没下去。



    因为那是三个字。



    死定了。



    罗国的幕后大恶人一定会把三丽当成罗国的公主给杀掉的。



    他们,等于是把三丽推出去送死。



    公主也不情愿道:“国师,三丽与我情同足,就像亲姐妹一样,就一定要这么做么?”



    白童子道:“这些年那个大恶人查你的消息是越来越严了,不让三丽怎么让他安心?只有他把三丽杀了,觉得你真的死了,真正的你才可以没事,才能继续谋划大事,我时间不多了,必须要争取这段时间,再这对三丽也是好事,至少她是死得其所吧。”



    公主不再话了。



    他们,没有时间。



    笼罩在罗国上方的黑幕,太强大了。



    白童子,他的时间却不多了。



    为了防止被大恶人发现,必须要牺牲一个,转移一下视线。



    很多事情,都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



    



    北阴山。



    一只精致的琉璃灯被点了起来。



    然后,一个男人把灯罩子罩上。



    他轻柔的对这盏琉璃灯道:“喜欢你的新家吗?”



    灯里,无声的,凄厉的,惨绝人寰的叫声,不住传来。



    男人却坐着翘起腿来。



    他静心聆听着。



    仿佛是在听一曲妙音。



    



    一座精致的华丽的漂亮的葵花庄园里。



    一位容貌端庄大方美丽且不失优雅的成熟丽人,放下了中品味的香茶,望向了外面。



    在外间,空中,飘着一个人。



    一名月白里衫紫蓝道袍薄轻纱衣的女修仙者,白丝鞋的双足踏立在一柄湛蓝色的青剑上。



    她持一把玉柄白拂尘,微微而笑。



    一个玉团子似的女孩在旁边探头探脑地观望。



    多年旧友,终于相会。



    



    罗京。



    城中,这家客栈。



    莫米像老样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来。一进来就看到了老板娘坐一张桌子上,托着腮,在发呆。



    “老娘,你发啥子呆呢,想汉子了?”



    店中,白脸的跑堂立刻在旁边竖起了耳朵。



    老板娘叹了口气道:“额发什么呆,额发什么呆,还不是为了你,一天天的不赚钱尽花钱,我什么时候才能发财嘛这生意越来越差,日子是没法过咧。”



    莫米哈哈大笑道:“原来你是想发财啊,就在今天,就在今天——”



    老板娘道:“你怎么知道的?我又发什么财?”



    莫米道:“我一大早出门玩嘛,正好看到张乙那三个家伙回来咧,好家伙,三人坐车,车上都是大大的包裹,这不是发财了嘛,他们发财,不得找我们出,那咱不也是发财了嘛!”



    老板娘哈哈大笑:“我的那个老天爷啊,终于是老天开眼了,这终于是有生意上门了,哈哈哈哈老天爷保佑啊”



    一时间,欢笑声,飘荡得到处都是。



    “嘻嘻嘻”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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