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一件事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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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一夫得到的魔法书十分薄。



    它不厚。



    里面记录可供学习的并不多。



    这是古时留下的。



    当时有精灵和幽弗萝进行战斗,最后幽弗萝战败了,损失惨重,她们被逐入到地下深渊,地渊里面去。当时法斯特绿芙萝曾经派兵帮助勒斯许的精灵一起战斗。这才有了剿获的收入,才有的这些玩意,所以,数量实在是不多。原本因为幽弗萝的原因,这是禁书,是怎么也不可能让人学习阅读的。



    可是考虑到种种原因。



    比如这些半精灵按计划迟早是要死的。



    比如克拉迪奥毕竟是梅里莎军团长官的义子。



    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所以最终。



    刘一夫还是得到了它。



    哦。



    还有一个原因。



    克拉希瑞在思考之后,觉得,与其给出一本厚厚的土系或植物系的魔法书,倒不如用一本薄薄的黑暗系魔法书要好。



    虽然黑暗力量一直是禁忌。



    但反正。



    他活不长了,不是么!



    再了。



    克拉希瑞也看了,一共也就是三个黑暗魔法。



    怎么看也不强。



    就算克拉迪奥学全了,学会了,那又怎么样?区区三个微不足道的低级魔法,哪怕是黑暗力量的魔法,那又怎么样?还能玩出花来吗?



    倘若真的强大,当初幽弗萝掌握这些黑暗力量的魔法又怎么可能被击败呢?



    的确。



    只有三个魔法。



    第一个魔法,巧言。



    出来的话,容易让人相信。



    第二个魔法,迷雾。



    制造出一片迷雾环境。



    只有你才能看清一切。



    第三个魔法,诅咒。



    当你对敌人发出诅咒,对方会在不知不觉间受到削弱,无论是攻击还是防御,都会下降,但他却偏偏不能及时感知到这一点。



    毫无疑问。



    这个魔法最厉害了。



    但它需要练习大量的诅咒词句。



    等这些词句古朴拗口难记难背的咒词被念完了,大约也失去了先吧。



    所以这很无聊。



    你必须在靠近敌人的地方花大量时间出咒语。



    敌人除非是哑巴瞎子听不见看不见的才会上套中招。



    不过,好像,可以和前一个迷雾魔法配合。



    好吧,还是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发动。



    一个魔法就需要念半天魔咒了,更何况是两个。搁那站着念上一刻多钟头的咒语,哪个敌人会容你这么放肆!



    感觉这魔法有些不方便。



    太麻烦了。



    刘一夫大约明白从前绿芙萝们为什么明明有这些魔法的传承在,却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学习魔法的原因了。



    与其这么慢吞吞的玩,不如先射两箭。



    再不行直接上去砍也好啊。



    不过。



    这只是初级的。



    这三个魔法,只要修炼到高级,就会十分可怕。



    刘一夫动用公字瞰神术。



    他一下子看到这三个魔法今后的威力。



    巧言,往下是低语,然后是灵言。



    最后是律令。



    巧言是欺骗。



    低语是催眠。



    灵言是什么有什么。



    律令是什么是什么。



    迷雾后面是幻境,幻境后面是半域面。



    最终是半位面。



    在半位面中,我即是神。



    哪怕算是半神。



    最后一个是诅咒。



    先是削弱敌人,再是增强自己,然后让对方生病,最后是让对方衰老。



    再强的敌人,如果衰老了,也就啥也不是了



    所以。



    这力量很强大。



    瞧,这就是公字瞰神术的力量。让刘一夫直接登临至高处,让他看得更高,看得更远,那些隐藏的,终究也是会让人看出来。



    其实,转世这么久了,刘一夫也发现了一些的问题。



    比如,他从前所学的中土武功,现在都不好使了。这不是武功不行,而是他的身体不行。



    他曾经的身体,哪怕资质再差,那也是一个纯正的人类。



    但现在呢,他不是了,他是一个血脉不纯的半精灵。



    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既不是纯血精灵,也不是纯血人类。



    结果。



    啥也不是。



    看起来拥有两族之长,其实狗屁。



    首先长生种的身份没了,顶多也就是一个长寿种,大约能够活个一二百年,比普通人七老八十的极限要好一些而已。



    但身体的力量素质和可塑性都不及人类了。



    看起来能射箭,也灵巧。



    可无论怎么样,也不及真正纯血精灵的身体素质。



    也许有的半精灵很努力,暗自练了一身肌肉,拥有高超的技巧和速度。



    但和人类和纯血精灵的巅峰比,差距就是差距。



    不能一无是处。



    但也高明不到哪儿去。



    甚至。



    如果不是因为转世。



    他也许未必能通过启灵,获得学习魔法的资格。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降术仍然可以修炼。



    另外就是知本论和恶人经了。



    这种看起来不起眼的辅助功法,反而能够有用。



    但是,很多地方,仍然要慢慢摸索。



    哪种功夫没用,哪种秘法有用,有用的极限是多少,没用是为什么没用的,能不能改善。



    甚至。



    刘一夫苦心收集的古武都不行。



    有极限。



    古武功夫,修炼前提,就是需要拥有人类的身体,倘若抛开了人类之体,纵然能够修炼,都是要受到影响的。



    现在唯一能够确认的是。



    恶人经管用。



    降术师管用。



    还有知本论也有用。



    其实,中土的武学,不是不能修炼。



    但受到体质的限制,速度会比较慢。



    虽然这个慢只是相比较而言之的。



    可体验过曾经那飞快的修炼速度,让刘一夫怎么能够忍受接受慢慢吞吞地修炼呢?



    但。



    今儿天不一样了。



    好像魔法这玩意管用。



    刘一夫精心研究了一下。



    魔法和中土仙门是不一样的。



    仙门是把力量收束于体。



    一切伟力,皆归自身。



    然后呢,以博大,以自己为一中心点去撬动天地大势。



    魔法不一样了。



    直接制造一个对外的影响器。



    魔弦。



    然后直接使用外界的力量。



    虽然都是使用力量。



    甚至巅峰时,魔法也能触及到天人的领域。但那几乎就是尽头了。



    并且。



    魔法因为一直是在借力。



    所以于己无利。



    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好处。



    看似是强大,也能够用魔力洗炼身体去获得一些好处,但究其根本,其实一直未有改变。



    所以。



    不得长生。



    再强大,再伟大的魔法师。



    哪怕你是一个能够释放大规模杀伤性魔法禁咒的大魔导师。



    最多也就是能够想出了一些延寿之方法而已,想要尽可能活久一点,



    或许可以做到一些。



    但终究这不是长生。



    该死还是要死。



    哪有仙道至高境界。



    与天共不老,与地共长青。



    可是,刘一夫暂时也没法子。



    先学着吧。



    其实。



    中土武学什么的也仍然是可以学的。



    但刘一夫直接选择了放弃。



    他发现了一件事。



    



    当他练习中土武学时,进步缓慢,根本没有他上一世一飞冲天一路疾进的那种飞弛感觉。



    体验了飞速,自然接受不了龟速。



    体质的因素,影响真是大啊。



    好在。



    这半精灵的身体,学武是不行的,但学魔法,却像是从前,那飞一般的感觉。



    很短时间,他就把巧言升级到了低语。



    低语这个魔法绝对不简单。



    在幽弗萝中。



    倘若有人能够修炼成这个魔法,就可以当一个低级的祭祀。



    实力大进下,刘一夫决定去做一件事情了。



    他来到自己的军帐。



    已经分营了。



    他从第三军团调到了新近建立的第四军团。



    虽然移换了营团,但刘一夫并没有感觉有什么异样的,军队的物资发放仍然十分充盈丰裕,无有短缺。



    甚至于前所未有的给士兵们发放了一笔军费。



    据以后还有。



    要知道,绿芙萝们讨厌金属。



    所用的金属每一样都是有不得不用的理由,比如武器,比如铠甲,这都是必须要的必用品,除此之外,哪怕是一粒扣子都讨厌金属。



    而人类的钱币。



    毫无疑问,是多余物品。



    精灵族们有,只是为了方便和人类商人交易而已。



    其实它们根本不喜欢这种东西。



    甚至也不重视。



    她们总是——人类喜欢的垃圾。



    十分的轻蔑。



    不屑一顾。



    但半精灵却是需要的。



    有些半精灵对此和人类一样,十分渴慕这些金银铜币。



    所以这次开始将会逐渐给予一些给半精灵们,稳定他们的军心。



    毕竟计划里是要他们出死力的。



    给钱不够,怕半精灵们动力不足。



    要知道半精灵的来历比较复杂。



    有些人更是曾经反复在精灵和人类间来回横跳。



    现在组建这第四军团,有些规矩是要改变一下的。



    总规要让这群乌合之众发挥作用,发挥战力。



    现在。



    军团中有些的乱。



    以至于刘一夫虽然拥有一个营团的兵力,却根本没有怎么进行管束。



    他毫不犹豫的把权利交给了凯鹏,一个老油子的半精灵老兵。



    这个人早先是在人类中生活,但毫无疑问他受到了歧视。



    一怒之下。



    他来到了精灵这边。



    可是这里也依然有些时刻折辱人心的歧视。



    唯一好一点的是,凯鹏可以学一些击战技巧。



    后来他离开了绿营地,到人类世界中当了一个佣兵。



    只是闯荡了半生,仍然一无所成。



    他并未在人类社会中站稳脚跟。



    也许他曾积攒了一些钱。



    但除了一些街巷的失足妇女。



    甚至没有一个女人是愿意嫁给他的。



    只因为他是一个半精灵。



    人类女人往往视他为怪物。



    也许有佣兵团需要他这样一个战斗能力出色的士兵,可也只是用用他而已,不会真的对他推心置腹,更不用打开怀抱真心的接纳他了。



    所以,最终,他仍然是选择回到绿营地了。



    没想到,现在的生活充满了转。



    他竟然因为过去的经历当了个军官。



    虽头上有一个克拉迪奥。



    但是他发现了。



    虽然自己比不过这个克拉迪奥。



    但他是不管事的。



    大事事基本都是他在管。



    还有什么不满足吗?



    有时,有的人,他们想上位,想当官,不是他们想要权势,而是想要发挥自己的能力而已。



    有事做,是不是当官其实不重要的。



    所以身为军团里的营官,刘一夫的个人时间十分自由。



    他回到自己的营帐,开始收拾一些东西起来。



    比如皮甲,弓箭,箭壶,箭枝,飞刀,匕首,短刀,弯刀,长矛,单剑,一面橡木盾。



    这些装备好了。



    他也吸引到同帐中人了。



    其中一个女人,是他的亲兵。



    这个女人并不是一个半精灵。



    但她在半精灵中是有原因的。



    毫无疑问。



    这是一个中土人。



    传是一个中土国的公主。



    因为国内发生了叛乱,所以她暂时无处可去,干脆遁入了绿芙萝中,以保万全。



    当然了,真正让她可以在此的,是两个原因。



    第一个是她挺漂亮的。



    少有的,一个人类,竟然能比得上精灵的美丽。



    所以绿芙萝们才愿意接纳一个非精灵的人类。



    如果是一个脏的,臭的,丑的人类,你再无辜再冤枉也给死一边去。



    没有精灵愿意管你的。



    精灵的特点。



    颜值即正义。



    第二个原因。



    是这个女人虽然是一个国公主,但武功不错。



    所以她至少可以当一个兵用,而不是一个花瓶。



    刘一夫则是因为她是一个中土人,让刘一夫能缓解思乡之情,就把她点为亲兵。



    一开始她自然是不乐意的。



    原因当然是有所担心。



    但出于中土人的含蓄,她倒也没有立刻反抗。



    而是要先静观其变。



    直到当她发现刘一夫并不是想要打她什么主意,暂时也乐得安宁下来。



    不得不。



    她毕竟是个公主。



    与其在外面苦熬。



    在刘一夫这边享受不是更好嘛。



    不过,大约是吃的白食太多了,这个中土的公主也想证明一下自己。



    “没有任务呀,你这模样,是要打仗去吗?”



    这女孩走过来。



    她一袭白色的紧身武袍,腰上是两把弯刀和一把剑。



    “做点私人任务,我一个人的事,你们在这里就好,等我回来,也就是三两天的事吧。”



    刘一夫着就要走。



    凯鹏也站出来了。



    “营官大人,没有上面的命令,你是不能调兵的。”



    刘一夫有些着恼了。



    “是没有任务,所以我是一个人去办点私事而已。”



    我并没调兵。



    “你带了全部的武装,这是去拼命的,别忘了你身为营官大人的责任!”



    凯鹏是真的很担忧刘一夫出事。



    他的权利来源于刘一夫。



    倘若刘一夫死了,他的权利也将荡然无存。至少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舒服。所以他不能容刘一夫一个人乱来。



    “抱歉,你们应该知道一件事。绿芙萝主动组建了第四军团。你们都知道,他们已经用尽了全力,是出于战力不足,不得已才组建了第四军团,所以我们接下来大约会面临频繁的战争,那样,我可能就永远也无法做成某件事了。现在,趁着战争还没发生,还有那么一点自由的时间,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怎么了?我又不是想自杀,放心,事情不成,我仍然会回来的。”



    有些事。



    无论如何也是要做的。



    要知道,刘一夫不是什么善良的人。



    他永远不会忘记一件事。



    只是一直的他没时间没精力没实力。



    所以他什么都没做,只是默默的提升自己的实力,慢慢积累力量。



    一直的,在等待。



    现在。



    时,成熟了。



    那就要去做。



    刘一夫估算了一下,不敢有十全的把握,但至少也有五六成。有句话,事三则可为之了,更何况是五六呢。



    “你要去可以,但要带上我们。”



    白影站出来话。



    “我们是你选出来的亲卫队,如果你在外面莫名其妙死掉了,我们的处境会很为难的。”



    随着白影往前站出来,在帐篷里面的席法,葛瑞根,西莫,提夫拉,奥提拉。



    他们也都一一站了起来。



    这是刘一夫选择出来的亲兵队。



    白影是刀剑,席法是重攻击,葛瑞根是一个刀盾,西莫是飞刀,提夫拉是弓,奥提拉是弩。



    坦白,这不像是一支亲兵卫队。



    它们更像是一支特攻队。



    因为刘一夫从没想过依靠别人来保护。



    刘一夫没话。



    他犹豫。



    有些不情愿。



    凯鹏走过来话。



    “我知道你很强,一个人就能杀十二个骑士,但你不带上他们,至少我是不会放心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