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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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末的家在郊区的一个镇上, 是一幢普普通通的带花园别墅, 他们看上去和周边邻居的关系也很好,每个人经过房子的时候,见到这家人都会乐呵呵的招呼。

    “我妈妈不喜欢太大的房子, 也不喜欢雇佣人, 平时更喜欢住这里, 她觉得多和其他家庭接触, 对我的面部识别障碍有好处。”言末告诉蒋云。

    “那真的有帮助吗?”蒋云好奇的问。

    言末无奈的耸耸肩。

    蒋云的母亲已经推开门, 喊到:“言起, 你现在在哪?你哥哥他们来了, 还带了很棒的礼物哦。”

    没过多久, 一个高高大大,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孩踩着拖板鞋慢慢走出来, 双手插在宽松的运动短裤裤兜里, 很不耐烦的:“我又不是孩子, 对礼物早就没有兴趣了。”

    他的模样和言末有六七分相似,只是五官稍微粗糙一点,还留着一点乱糟糟的络腮胡,看起来十分的不拘节。

    言起走出来,看也不看言末和蒋云,重重的踩着大拖板,懒洋洋的和母亲了一个招呼,就准备往餐厅去。

    “等等,”他的母亲一把拉住儿子, “你怎么不招呼的?太不礼貌了。”

    言起眼睛一抬,看了一眼蒋云,不屑道:“哥哥可真是不要脸,竟然找了一个比我还的孩子。”

    被称作孩子的蒋云,哭笑不得的看言末。

    言末对这个弟弟也很无奈,但还是开口介绍:“这是我弟弟言起。”

    “管他是弟弟还是情人,反正他也认不出来,”言起痞痞的对蒋云:“美人,你要不干脆和我试试?反正我们两个长得差不多,而且我保证不会认错你。”

    “怎么话的?”一直沉默不语的蒋爸爸终于怒斥儿子:“快跟你哥还有蒋云道歉!”

    言起哼了一声,转过头去。

    “好了好了,就算我认不出你,还是记得给你带礼物啊。”言末苦笑道。

    这子时候其实还挺可爱,总是追在自己的屁股后头,高高兴兴的喊哥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孩子就进入了叛逆期,开始抓着自己认不出他这点不放了。

    言末也无奈啊,可他就是认不出,又有什么办法?

    “礼物?”言起不屑一顾的哼,“是现金还是银行卡?反正就是这一套,我又不缺钱,我早就可以自己挣钱了。”

    这超龄的叛逆破孩怼了他哥一通,觉得腹部更加空虚,他揉了揉揉肚子:“算了,懒得跟你一般见识,我肚子饿了,先去吃点东西。”

    他又转头,对蒋云虚虚的了个招呼。

    然后,他就径直往餐厅去了。

    “对不起,这孩子脾气倔,其实他特别崇拜他哥。”言末的妈妈向蒋云道歉。

    蒋云却更在乎另一件事情。

    “你真的这么不会认人?”上辈子,蒋云可没发现言末有这个毛病。

    言末只无奈的耸耸肩:“从就这样,都习惯了。不过你是例外,我一眼就能认出你,不管你在哪里,边上有多少人。”

    这张抹了蜜的嘴!

    蒋云有些担心,但是看言末的样子,似乎并没有太在意,也对,上辈子他甚至都没有发现言末有这个毛病。

    一见面的时候,蒋云就把准备好的礼物送了出去,言末的父母看上去都十分满意,至少比起言末拿出来的雪茄和项链,蒋云这甜心送的东西,显得有心意多了。

    至于给言起的礼物,蒋云只能请言末的妈妈代为转交。

    两人去休息的时候,言妈妈才绕进餐厅去找言起。

    言起正在呼噜噜吃着早上剩的面包。

    “宝贝,”她过去抱了抱儿子,“你今天看上去可不太礼貌哦。”

    言起乖乖的回抱了一下他的妈妈,但是嘴上一点不软:“谁叫我哥竟然找了一个比我还的屁孩。”

    “那是个不错的孩子,我很喜欢他,”言妈妈笑,“而且,你不想来拆礼物吗?”

    “我哥除了塞钱,还会送什么,”言起不满的瘪嘴,“他总当我还是当年那个讨零花钱的孩子。”

    “这次不一样哦,是一份很特别的礼物,”言妈妈把包装精美的礼物递给他:“好像是你最喜欢的一个明星的签名……布鲁斯李?”

    “我已经长大了,现在更喜欢的是泰勒,”言起哼唧唧的,手却不由自主的接过了那个礼物。

    “这是我哥送我的?”他努力用很嫌弃的眼神看着这东西,一边飞快的拆开包装。

    果然是布鲁斯李的亲笔签名,而且还是签在黑胶片上的!他刚想叫一声,又硬生生的忍住。

    “你哥的礼物是这个,他你要是喜欢什么就自己买。”言妈妈好笑的又递出一张银行卡。

    那一瞬间,她这个可怜的儿子眼睛里流露出浓浓的失望情绪,虽然他只是倔强的哼了一声:“我就知道……”

    言起一翻白眼,想要把手里的东西丢出去,又实在是舍不得,只能再哼一声,心的把亲笔签名的碟片放在桌子上:“我哥永远就是这幅德行!那破孩在这点上确实比他强多了。”

    “相信我,我更喜欢你的礼物,”言妈妈好笑的,“他每次都送给我类似的项链,开首饰盒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都能做批发商了。”

    言起要笑不笑的哦了一声,似乎觉得母亲的遭遇让他平衡了点,脸上的表情渐渐缓和下来。

    “蒋云是个好孩子,你会喜欢他的。”言妈妈又。

    “真是个孩子,比我的年龄还,”言起很不高兴的耸起鼻子:“我哥不是总,带孩很麻烦吗?”

    言起比言末了八岁,当他还包着纸尿裤到处跑的时候,言末已经是一个少年了,他从就很崇拜这个厉害又漂亮的哥哥,问题是,哥哥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他。

    明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孩子在一起玩,哥哥总是能认错,牵走另一个,把他给剩在沙坑里,读书的时候也是,上一刻言起还在和别人炫耀言末就是自己的亲哥哥,下一刻见面跟他哥招呼的时候,却再一次被视而不见,然后被身边的同伴嘲笑,可怜的言起就是这么一路上坑坑绊绊过来的。

    “你是吃醋了?”言妈妈笑着问。

    “吃醋?我吃谁的醋?”言起眉毛一扬,一脸傲娇,“我交往过的女朋友比他可多多了,他嫉妒我还差不多。”

    言妈妈好笑的揉揉儿子的头。

    到了吃午餐的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言起终于声气的对蒋云了一句谢谢:“感谢你的礼物……比我哥的要好。”

    蒋云对这种一看就是熊孩子的人向来很大度,温和的回答:“你喜欢就好。”

    “你还没感谢我。”言末指出弟弟的错误。

    言起一个白眼翻给他。

    “那件大衣实在是太舒服了,听是你亲手做的?”言妈妈也,“面料非常柔软,款式也很漂亮,我太喜欢了。还有那个古董烟斗,非常精致又有趣,你真是一个贴心的孩子。”

    言爸爸也跟着沉默的点点头。

    蒋云很感激的微笑。

    镇距离伦敦只需要开车一个多时,但是和快节奏的大都市完全不同,这里的生活十分安闲清静,人口不多,也没有什么娱乐消遣的地方,只有一个酒馆,酒馆老板是个丰腴的妇人,很喜欢言末,还因为觉得蒋云未成年而拒绝卖给他酒。

    镇的边上有一个风景如画的湖,湖中还有岛,言末家在岛上有一个度假别墅,那是一幢林中屋一样的尖顶木屋,屋子里有温暖的壁炉和笑声,就像童话里那样。

    总而言之,这里就像是传中的世外桃源,又带着温暖而闲适的烟火气。

    “从我成年,我爸就把大部分产业丢给我理,自己带着我妈在这里养老,”言末,“我弟弟在伦敦上学,因为隔得近,所以也经常回来。”

    言末的家里常年围绕着一种温暖而柔和的气氛,就算言爸爸万年冰山沉默寡言,言起叛逆又倔强,蒋云依然能够感觉到一种像是春日一样的暖意。

    他们对蒋云,也并没有因为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有什么纠结,只是像家人一样轻而易举就接受了他——当然,无时无刻试图展现自己熊性的言起是个例外,但是他更多是对着他哥吹胡子瞪眼,对蒋云,反而态度要温和得多。

    两天以后是言末的生日,只有这几个家里人在一起庆祝,不是太热闹,却更有一种家庭的氛围。

    “恭喜言末三十岁了,最值得高兴的是,你成功在人生的前三分之一找到了心爱的人。”言妈妈举起了酒杯,透明玻璃杯里装的是低度的起泡酒,颜色鲜艳而轻盈。

    “能够找到一个想要牵手一生的人,是你们的幸运,希望你们能像我和你妈那样。”言爸爸也祝福道。

    言起不情不愿的端着酒杯,跟蒋云轻轻碰了一下:“辛苦你了,祝你以后能找到一个更好的。”

    言末直接给了弟弟一个爆栗。

    吃完饭以后,就是拆礼物的时间。

    言起的礼物放在一个包装简陋的大盒子里,他努着嘴,态度随意的把盒子丢给哥哥:“你看看喜不喜欢。”

    然后,就一直偷偷盯着言末的表情看。

    言末开盒子,里面是一个非常复杂精密的机械模型,蒋云乍一眼甚至看不出来这究竟是个什么。

    “这是我上个学期的设计作业,”言起傲娇的哼哼道,“还拿了大奖的,看你已经是一个三十岁的老头子了,我把这个珍贵的原模送给你。”

    言末笑:“谢谢,我很喜欢。”

    熊孩子就骄傲的抬起鼻孔,得意的哼了一声。

    言父言母一起合送了言末一套位于地中海的别墅和游艇,看上去倒是富贵又大气,但是蒋云想想言末现在的忙碌程度,突然觉得言末父母这礼物竟然带着点恶意……

    最后,言末一脸期待的盯着蒋云看。

    蒋云有点迟疑……

    他本来是想着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私下里送,结果急匆匆被言末带到他父母这边,这东西……实在有点不好意思拿出手了。

    僵了一会,就连那熊孩子都好奇起来:“你不会送我哥什么情趣物品吧,要不然怎么不好意思拿出来?”

    蒋云这样好脾气的人都没忍住瞪了他一眼:“当然不是,就是……”

    他害羞的笑笑,把手里捏了很久的盒子递给言末:“三十岁生日快乐。”

    言末很高兴的接过蒋云的礼物,迫不及待的开来。

    里头是一个素面锦缎的布盒子,看上去古朴而雅致。

    再开盖子,里面放着张纸,纸上是手书的诗,描的是南唐冯延巳的《长命女》: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言家人虽然久居海外,话也带着点怪怪的腔调,但其实中文造诣并不比一般的国内大学生差,只是偶尔会犯一些奇怪的错误。

    比如那熊孩子看见了标题就哈哈大笑起来:“你还我没文化,你的情人才叫没文化呢,竟然在秋天送你一首春天的诗哈哈哈哈。”

    这家伙也可以是相当的没事找事了。

    言末没理这个糟心的弟弟,只抚摸着纸上的最后一句,看了很久,微微笑着对蒋云:“谢谢,我非常喜欢。”

    纸张的下头,是三把钥匙。

    言末不明所以的看蒋云。

    蒋云被那熊孩子嘲笑了一通,还有点不好意思:“这是我现在所有房子的钥匙,就是……不管我到哪里,都不会对你关上门。”

    熊孩子大声嘘起来。

    言末则笑成了一个傻子,冲过来一下子把蒋云抱住:“这绝对是我最喜欢的礼物!”

    秋天向来是伦敦最美的季节,到处是一片金黄,就连连绵的阴雨都暂告一个段落,而在伦敦郊区的乡镇,更加景色宜人,叫人流连忘返。

    只可惜,蒋云和言末都是大忙人,只能在这里驻留几天,又不得不踏上了归国的航班。

    临走的时候,那个总是用鼻孔望人的言起终于难得好声好气的跟两人告别,甚至还送给蒋云一个自己很喜欢的机器人模型。

    “对了哥,心言简,他前不久还联系了我,好像对蒋云有很大的敌意——你可真是到处招惹麻烦!”最后,他还不忘刺言末一句。

    言简?言末几乎都要忘记这个远方亲戚了。

    “他了什么?”言末问。

    “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听你和蒋云的事,他知道我们感情不好,还怂恿我对付蒋云,哼,你谈恋爱,关我屁事。”言起还是那副调调。

    “多谢。”言末抱了抱这个总是反话的弟弟。

    “行了行了,少恶心吧啦的,”言起飞快的推开哥哥,压下了不自觉扬起来的嘴角,“你自己注意安全,我走了。”

    明明是来送行的,这子反而比离开的那个还要急着拍屁股走人。

    言末无奈的看着弟弟状似潇洒的背影,对着这子的背挥挥手。

    “你们兄弟感情其实挺好的。”蒋云。

    “臭子就是那副脾气。”言末笑。

    至于言起提到的言简……言末深深的皱起眉头。

    自从陆姐给关了进去,言简就在他生活里销声匿迹了,他也几乎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

    但是,当他的名字再一次被言起提起的时候,脑子里那个警钟,确确实实的发出了尖锐的鸣响。

    陆姐被关进精神病院不久,言末还有派人盯着言简,但是日子长了,这个人看上去十分老实,怎么也掀不起什么大风浪,他也就慢慢懈怠了。

    言末本来还以为他当初对于言简的危机意识,主要和陆姐有关,没想到,其实这人还是一个没有被排除干净的隐形炸弹?

    但是,一个无依无靠,性格偏执古怪的年轻人,又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言末再想找人盯住言简,却发现这人已经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一般人当然不可能无声无息的消失,在现代社会,你总是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比如出入境记录,比如银行卡,比如居留证。

    言简在半年前来到华国,在首都停留了一周左右,然后,就再也找不到他的踪迹。

    一般而言,这样的情况只会有两种可能,要不然是人已经死了,要不然就是有人依靠,不需要自己出面。

    华国广大的疆域和众多的人口,使得这种寻找变得异常困难。

    言末突然就懂了蒋云之前的选择,就算是以身犯险,也总比时刻等待着从黑暗中突然冒出来的袭击要容易得多。

    但问题是,这回的情况又不相同,他根本就不明白言简到底想要什么?

    就算他和蒋云死了,这个关系疏远的远方亲戚也得不到丝毫的好处,反而可能面对可怕的报复,这是任何一个理性人都不会选的选项。

    言末把自己的不解告诉了蒋云,却换来孩儿的耻笑。

    蒋云只是笑,却又不愿意多,弄得言末更加疑惑了。

    蒋云当然不愿意,他觉得言简喜欢言末。

    就算言末对那人不屑一顾,就算言简现在就像是一只叫人恶心的跳梁丑,他也绝对不愿意把那人的心情告诉言末,这大约就是一个自私情人的嫉妒心在作祟吧。

    自从见过了言末的家人,蒋云对于这段感情又多了些自信,言末的父母和弟弟都是很好的人,也乐于接受自己儿子的选择,他们的感情看起来一下子又减少了很多阻碍。

    但是归根结底,感情还是个人的事情。

    有多喜欢,能喜欢多久,蒋云对自己很有信心,对于言末,却总是缺少那种发自内心的笃定。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上辈子言末最后的冷漠。

    他总是弄不明白,就算期间真的有误会,为什么连最后一面,言末都不肯见他?

    唯一的理由,只有感情淡了,自然也就没有再见面的必要了。

    他就理所当然的把这,看作了他们感情的结局。

    总会有那一天的,也许久一点,也许更快些,毕竟这一辈子很多事情都改变了,连带着感情,也成了更加看不准摸不透的变量。

    这一辈子最大的改变,大约就是他的身家财富了。

    蒋云现在拥有一个很成功的服装企业,云逸头一年就实现了盈利,之后每个月的利润都过千万,他还拥有不少优质的投资,蒋云凭借着上辈子带来的记忆,投资了不少在未来表现很好的产业,这些资产现在看着不起眼,在未来也将膨胀成一笔惊人的财富——就像他的奶奶秦琴当初的投资一样。

    蒋云自己的经营和投资属于未来,现在绝对的大头,却是他奶奶留下的遗产。

    那是一笔巨大的,外人难以想象的财富——也难怪当初蒋氏怎么折腾都不会伤筋动骨了。

    蒋云突然就成了好几个大中型城市的地主,拥有大量的商业地产,对外出租的公寓楼,还有寸土寸金的商业街。

    也难怪蒋老爷子当初宁愿腆着脸像兰斯借钱,也舍不得再往外卖房子里——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能够看见这些地产带来的前景。

    相比这些钱,蒋云最开始视作重要底牌的BT币,都显得微不足道起来。

    当他真正站在高处,再看着脚下,和在山腰上看见的风景,完全不一样了。

    至少他和言末在财富上对比,终于不再显得那么弱势。

    当然,差距还是存在的,这个事实蒋云不得不承认,只是他不再像一只渺的蚂蚁,仰望着大象了。

    顶多是一只象望着成年的公象?蒋云一想起这个画面,就忍不住咯咯直乐。

    “你笑什么?”言末问他。

    蒋云看了看英俊不凡的爱人,再一次笑倒在沙发上。

    “不告诉你。”他。

    言末就欺身过来,开始挠蒋云的痒痒。

    蒋云是最怕痒的,不过言末也差不离,他防卫无果便干脆奋起反击,两人齐齐倒在柔软的地毯上,又是一阵朗笑。

    这样的日子,蒋云巴不得能长长久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