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前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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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末第一次见到蒋云的时候, 觉得这真是一个冒冒失失的男孩。

    他那时候刚被阿历桑德罗那老头临时求助, 去给一场模特展选人。

    他哪懂这些,只觉得这些瘦削的模特长得奇形怪状,全程神游只想睡觉, 就当自己是个凑数的。

    没想到散场以后, 一个他甚至都没注意到的华国模特突然跳到他面前, 结结巴巴的向言末推荐自己。

    这男孩儿长着一张挺好看的脸, 但是在国外时尚圈, 他过于柔和的五官轮廓显然没有外国男模那么深邃吸引人。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 言末还是忍不住给了他一个机会——虽然后来被老头喷得不清, 骂他以权谋私, 过分照顾来自自己国家的人。

    开玩笑,就连公司都是他的, 照顾照顾有什么大不了的?

    言末一气, 就干脆直接把这孩儿接到家里去住, 照顾都照顾得光明正大。

    他这番做为,叫老头子都十分惊讶。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言末此人,虽然是一颗地地道道的摇钱树,但是性子冷清,一般人根本攀不上。

    谁想得到,一个十八线的嫩模,突然就爬上了这颗大树,还在树杈上直接筑了一个窝?

    言末倒是觉得坦坦荡荡, 他又不喜欢男人,照顾一下家乡的朋友,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确实不太喜欢有人闯进自己的生活,刚开始也担心过孩儿不懂分寸,叫他心烦。

    没想到,这孩实在是太乖了。

    言末也有一个弟弟,但那子就是一个混世魔王,从心心念念要超过哥哥,每次见到他都是一脸敌意,一点都不好玩。

    言末从来没想到,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乖巧可爱又上进的孩儿。

    蒋云的出身并不太好,他几乎没有上过学,一直都是一个人长大,所以对于有学问的人,一直都十分崇拜,而言末偏偏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每回被那双柔软的眼睛盯着,言末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涌上心头,这种感觉,是他那个糟心弟弟从来不会给他的。

    孩虽然没什么文化,学习却十分刻苦,人其实也很聪明,蒋云在国内就练过一阵子英文,可惜因为没有适合的环境,口音听上去惨不忍睹,出来以后被人笑了几回。

    从那以后,蒋云一有空就窜到街头,和当地人搭讪,从坑坑巴巴的英语练到不太熟练的意大利语,最后,竟然练出了一口地道的英文,意大利语还有法语,叫言末都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

    做为一个模特,孩儿也是既有天赋又刻苦努力,他的舞台感,就连挑剔的阿历桑德罗都忍不住赞扬,又遗憾这孩儿身高太高,要不然反串女模,绝对会特别合适。

    蒋云就像他当初的那样,果然没有叫言末失望。

    言末看着孩儿磕磕绊绊的在时尚圈闯荡,立足,最后拥有一席之地,看着他高兴得意,就连自己也是满心的欣慰。

    看着看着,言末突然觉得自己脑子里渐渐多了些不太正直的念头……

    他也不清楚,这些歪念头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反正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根深蒂固拔除不掉了。

    他的眼神也慢慢游离,总是忍不住去看蒋云线条优美的脖颈,纤细的手臂,略带一点肉感的指尖,还有姣好的腰身和雪白的长腿,扯都扯不回来。

    有一天,蒋云刚洗完澡,本来就柔顺的头发乖乖的贴服在脸颊两侧,衬得他面颊越发柔嫩,穿着一件薄薄的背心和四角短裤,露出了线条清晰的锁骨线条和笔直的长腿,言末忍不住偷偷瞅了半天,觉得这孩身上哪一个部位,他都想啃啃看。

    偏偏这乖孩子还无知无觉,完全没有抱大腿认干爹的想法,这叫言末这个怪老头非常的失望。

    嫩生生的兔子就这么无辜的在眼前蹦跶着,要不是还有基本的道德感作祟,言末真想一口把他叼回窝里去。

    再怎么才能叫这傻兔子乖乖跳进自己的嘴里?言末琢磨着。

    他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向来最擅长设置陷阱,让猎物自己掉进来。

    言末开始努力的散发自身的魅力,用眼神,用若即若离的态度,还有暧昧不明的动作……

    偏偏这傻兔子只会呆呆的睁着那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一个劲儿的用崇拜的眼神看自己。

    这叫他怎么下得了手哟!

    正当言末以为蒋云是一个笔直笔直的直男的时候,一场成功大秀落幕,那孩儿突然醉醺醺的冲进了自己的怀里。

    “我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你!”孩儿陀红着双颊,迷迷糊糊的对着言末笑。

    言末搂着这软绵绵的孩,轻轻在他耳边问:“有多喜欢我?”

    “很喜欢很喜欢!”蒋云把双手大大的张开,一直到伸不动了,整个人往后一仰,又被言末搂回去。

    “那我想对你做一些不太好的事,你愿不愿意?”言末露出了狼外婆的笑容。

    “只要是你,什么都行。”孩的脸上,是全然的信赖和依恋。

    “这可是你的!”虽然有一丁点的内疚,但管他是直是弯,先叼回窝里再慢慢□□去。

    然后,就是一场孩儿误以为的酒后乱性。

    这呆兔子早上醒来的时候,脸煞白,却不是因为被占了便宜,反而一脸内疚:“对,对不起,都是我喝酒喝多了!我,我会负责的!”

    言末看着这软绵绵白嫩嫩的兔子半坐在床上,红着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突然心里柔软极了。

    他伸出手,环抱住着呆子,凑到他耳边:“我们都喝醉了,彼此负责好不好?”

    呆子特别用力的点头。

    言末自认自己是个特别古怪的人,他天生聪明,不太看得起人,就算是对至亲也冷冷淡淡,也从不觉得其他人可以在自己身边长长久久的待下去。

    蒋云从一开始,就是个例外。

    他就像是一只拖着窝的呆兔子,先是傻乎乎的把窝安到了独狼的洞穴边上,后来干脆把自己也送进了狼嘴里,偏偏每天还总是傻乐,觉得捡到了天大的便宜。

    呆兔子皮滑柔嫩,鲜美芬芳,大灰狼一时间忍不住尝了又尝,停不下嘴来。

    有时候,言末都忍不住跟着这呆兔子犯起傻来。

    傻兔子乐,他也跟着高兴,傻兔子愁,他也忍不住担心,就连看着傻兔子香喷喷的大口吃饭,他都觉得这天的饭菜格外的香甜。

    还真是傻透了。

    即便是这样,言末还觉得他们之间就是单纯的床伴关系,毕竟他们可没有像自己的父母那样黏黏糊糊恶心吧啦。

    言末喜欢这种干脆利落的关系,这个习惯于用数字和模型丈量世界的人,总忍不住把他和蒋云的关系也用一个数学模型套进去,虽然哪种好像都不太对,即便如此,他也拒绝深想。

    他喜欢孩陪在自己身边,喜欢对方的身体,但是这又能明什么?

    反正言末觉得,什么都明不了。

    在一起好几年,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蒋云介绍给自己的家人,只是因为觉得毫无必要。

    他也并不觉得,他们会在一起太长的时间。

    再鲜嫩的□□,也会有厌倦的一天,原本喜欢的陪伴,不定就变成了烦人的折磨。

    言末向来是一个非常理智的人,比起玄妙不可琢磨的感情,他更相信理性和规律。

    可是他也没有想到,不知不觉间,时间流逝,他对孩儿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厌倦。

    蒋云身上的少年感渐渐褪去,变成了温润的青年,他也成了一个修身养性的老头子,虽然嘴上不肯承认,也总担心这十年的年龄差,孩会不会嫌弃他的体力和精力了。

    有时候,言末突然觉得他们会这么一生一世下去,虽然没有那么浓烈的感情,倒也不算太坏。

    没想到,岁月静好,突然就被一个被买通的管家,还有那糟心弟弟和没什么关系的远方亲戚给破坏了。

    言末其实在回到庄园的第二天,就识破了这些人的诡计。

    那些装模作样的表现实在太明显,他也根本不相信那个孩儿会移情别恋。

    他看着重新变得冷冷清清的屋子,不由自主就有些生气。

    这蠢兔子,怎么被糊弄了两句,就拖着窝又跑了呢?

    言末解雇了管家,狠狠的教训了一通弟弟,但是紧接着,他却做了一个叫自己后悔一生的决定。

    他当时突然觉得,两个人暂时分开一下也不错。

    他需要理清楚自己的想法,孩儿也要好好想想,愿不愿意被大灰狼锁在狼窝里,乖乖的呆一辈子。

    他们两人之间,究竟是真正的爱情,还是单纯的习惯?言末觉得,自己必须先弄清楚自己真正的心意。

    虽然弄清楚以后要怎么办,他还没有想好。

    事实上,才分开不到一周,言末就知道,自己以前错得离谱。

    他误以为的习惯,对两个人关系的冰冷定义,全都被冷清的被窝,索然无味的饭菜,还有身边永远空荡的失落,击了个粉碎。

    他早就深深的爱上了那只主动送上门来的呆兔子,只不过一直没有察觉。

    言末向来是一个果断的行动派,一想明白,他就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要彻底的,把蒋云纳入自己的人生。

    不再是表面亲密,实际疏远的床伴,而是从方方面面来,都能紧密联合在一起的伴侣。

    不过首先,他需要挽回这个倔强的家伙。

    言末其实一直都在默默的关注着这孩儿,看他倔强的藏起眼泪,特别野心勃勃的想要在设计界再闯出一番名头。

    言末对孩儿一边伤心,一边又格外生机勃勃的模样,又是好笑,又是心疼。

    对蒋云,言末感到很歉疚,却并不担心。

    他知道,自己的傻兔子虽然表面上骄傲得像是勇猛的骑士,内里却柔软得像是刚出炉的棉花糖,只要自己诚心诚意的道歉,总能把他重新追回来。

    他听蒋云最近在巴黎工作,便也跟来了巴黎,开始谋划着怎么求复合。

    他开始策划一场美妙的偶遇。

    秋天是巴黎最美的季节,梧桐树全染成了金黄色,还在街道上铺了厚厚的一层树叶,言末计划着一场浪漫的偶遇,在明朗飘着几朵白云的晴空之下,在金黄色的大街上,他对面和蒋云相遇,微微笑一下,然后孩儿肯定会倔强的转开头,又回过头看他一眼,大约会想着,至少要对自己一声再见?

    言末当然不会让这句话出口,自己会紧紧的抱住蒋云,兔子肯定会挣扎几下,但是他从来都不忍心伤到自己。

    然后,言末会拉着他坐在塞纳河边,诚心诚意的向蒋云解释,道歉,孩儿刚开始肯定不会太乐意,但他从来就是一个温柔又讲理的孩子,更何况,言末有信心,他依然还深深的爱着自己。

    然后,是一个深深的拥抱,言末甚至已经订好了巴黎风景最美的河边酒店,一顿浪漫的晚餐,接下来,还有一个绮丽缠绵的夜晚……

    等到第二天早上,不定就能拿出他已经准备好的戒指?不不不,还是太急了,应该等到一个更适合的时候,比如在一个风景如画的湖泊前——他父母在一个岛上有一幢木屋,倒是很好的求婚场所。

    言末将一切都规划得十分圆满,唯一的意外,是在他准备出现的前一天,孩儿主动给自己了电话。

    虽然不知道蒋云是怎么知道自己在巴黎的,但是言末用膝盖想想都知道,光听着孩用不再绵软,公事公办的口气和自己电话,提出想见一次面,就知道他想什么。

    言末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这次邀约。

    还有一天时间,他挂了电话以后,默默的对他心爱的孩道歉:“明天这时候,我会诚心诚意的跟你道歉,请求你的原谅,但是这一次,我们的关系,不应该是你主动迈出脚步,这一回,要换我,好好的祈求你的爱情和驻留。”

    第二天的傍晚,言末等在蒋云经常经过的路口,他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穿着蒋云最喜欢的休闲西装,拿着一盒蒋云最喜欢的巧克力,还有一束鲜红的玫瑰,等在那里。

    每一分每一秒,时间就这么焦灼的过去,言末表面看上去泰然自若,实际上心里忐忑不安。

    他觉得自己的心空落落的,好像突然遗失了什么,但是言末只把这当成了告白前的心慌意乱。

    就在不远处的另一个街口,一辆直行的黑色轿车,丝毫没有减速的撞上了一个过马路中的行人,鲜血就像盛开的红玫瑰,一下子铺洒在大路上。

    几声尖叫传过来,言末不由自主的望了一眼,又转开了头。

    巴黎的冷秋,带着如刀的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