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木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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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地狼籍。



    本该酣畅淋漓的战斗,其实连买剑人的一片衣角,都不曾碰到。



    几名杀狼狈逃窜,买剑人没打算留下他们,和他们保命段高明与否,毫无关系。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买剑人开始旁若无人地剥橘子,视线低敛。



    杨培风置若罔闻道:“没求你充当打。再句难听的,若是我这等不世出的剑神出,他们全都得死!”



    买剑人淡淡道:“好消息,你暂时安全了。”



    杨培风撇嘴,自顾自道:“沈掌柜年老体弱,老实人,本分人,做些买卖。没赚到钱,被连累吃了顿板子还好,皮开肉绽什么的,穿上衣服也看不见。但被污蔑成偷,太臊人。”



    买剑人道:“坏消息,他们会派遣更厉害的人,不比我弱。”



    两人各各话,互有不满。



    买剑人既然出由他善后,那与对方就是剑客之间的狭路相逢,任何盘外招都是对他的羞辱!



    杨培风满不在乎,一个劲儿地自吹自擂:“那也是某人实力不济,若是我这等大剑神动怒,他们便夹紧尾巴,再不敢丢人现眼。”



    “我会亲自登门赔罪。”



    买剑人白了他一眼,选择性耳聋。他去看过那位老人了,很惭愧。



    杨培风本想,你至少要先给我赔罪吧?但想了想仍是作罢,只道:“那就这样吧。”



    只有孩子,才会因为别人的一句“对不起”,要死要活。



    何况自己都大言不惭了,大剑神嘛,怕个屁。



    他微笑着望向另外二人,道:“我刚看过,特别不巧,你们两家日子赶在一起了,很为难。要不你们先将菜单偷偷送到木奴丰,我再酌情考虑?”



    柳府管家不敢话,尊卑有序。陆健也缄口不言,强硬的话不得,妥协的话也不得。



    见状,杨培风话锋一转:“哎,翘首以望一整晚,陆老爷他”



    “停——打住!”陆健伸打断,咬牙切齿道:“此等大逆不道的话,你能,我却不敢听。告辞!”罢,陆健一拱,转过身便大步流星离开。



    这位探花郎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杨培风郁症是假,癫症倒是真的!



    “我们两清了。”



    完这句话后,杨培风亲自动,清理现场。



    陆氏家大业大,陆问沅的贴身丫鬟都有丫鬟服侍,这事儿找谁理?而与陆氏齐名的杨府,不负众望,早已经人去楼空。



    杨培风太败家。



    多年前的一个黄昏,大街上人头攒动,杨府门前哭声震天。败家子又喝醉喽!非但将所有丫鬟仆人的卖身契发还,还另给了一笔路费。



    天老爷啊,这不是大圣人转世,就是鬼上身了。



    当初,此事在扶风引起极大轰动。所有富贵人家无不恨得牙痒痒,但谁敢出头?暗地里不被咒死才怪。



    傻人做傻事、稀罕事,但对穷苦大众来,也是一桩好事。



    从那件事之后,扶风城尽管是签了卖身契的丫鬟仆人,也开始有了月钱。大虞国独一份的。



    而始作俑者杨培风,却又迅速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深藏身与名。



    偌大的府邸就此空闲,杨培风从不住在这里。



    别的不,就逢年过节给府邸换那几十只灯笼,都得耗费一整日功夫,还要一笔不的银钱。



    杨培风是半个读书人,十指不沾阳春水。



    幸运的是今天有雨,台阶前的血液被水一冲便散。至于地上的碎肉碎骨头什么的,迟早会进大白的肚子里。



    大白是一条很老的狗。



    他正念叨着,不远处果真跑来一条狗,仅有半个臂大,毛发雪白,通体纤长。它朝着巷里悄悄叫唤了两声,紧接着就“欢呼跃雀”起来,上蹿下跳好不欢快。



    原是巷里,又出现一条棕黄色的母狗,个头比白狗大了整整一倍。



    但并不碍事。至少在白狗心里是这样的。它在后,蹬直了后腿,使尽浑身解数却不得其门。



    绵绵细雨给这场酣畅淋漓的“厮杀”,徒添了几分悲凉。



    杨培风看得啧啧称奇,不自觉停下了中的事。



    此情此景,竟比方才那几个刺客杀,更有意思很多。



    雨渐渐大了一些。



    就在此时,杨培风耳廓微动,沉闷的步伐撕破天地间的旖旎。



    大白狗,终于来了



    “啾——啾!”



    猛然间,急促的尖锐惨叫响起。



    战斗尚未开始,已然结束。



    黑衫青年蹿出,右腿刚抬,大白早已夹紧尾巴落荒而逃,迅速消失在雨幕深处。



    青年一把将白狗抱在怀中,见其脖子上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食指长,难见其深,幸在并未流血。虽性命无忧,但也惊得它浑身战栗,呜咽不止。



    “你的狗?”



    青年斜瞥向杨培风。



    杨培风目睹了前因后果,解释道:“它不知廉耻抢大白的狗妻,被咬了活该啊。”



    



    “我认得你,杨培风是吧?”大哥大嫂都不在,他便没几句好话可讲。



    杨培风自有一股傲气,漫不经心道:“我倒不怎么记得你了,姓乐?”



    其实他记得,只是话要这么的。而且对方名字他记忆深刻,乐雨银。柳新未来夫婿乐望舒的弟弟。



    “你的狗?”乐雨银皱着眉,再次发问。



    杨培风勾唇笑道:“是又如何?”



    “杨公子可得好好看管,毕竟这种目无尊卑的狗都随主人。命不长。”乐雨银鼻孔朝天,冷冷撂下一句狠话,急忙离去。



    这种伤口若缝合的迟了,命儿准没!



    杨培风并不感到意外,上次见面时,此人就对他的敌意颇深。



    扶风是出名的穷乡僻壤,官册在录仅有一个如今还被撤掉的东篱书院。上曲则是赫赫有名的钟灵毓秀,文化底蕴深厚。



    他对乐氏提不起兴致,有的人,天生就比畜牲更加无趣。



    而且,大白狗真不是他的。



    他将椅子放回原位,再添上一炷香,反复确认并无走水的隐患,方才拾起铁剑出门。



    买剑人早已离去。



    “江姓,听口音不是扶风人。”



    杨培风边走边回忆对方的剑术,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铁匠铺。



    老铁匠姓郑,名豪。



    杨老太爷行伍出身,战功赫赫。朝堂也好,边陲如扶风也罢,不少人都承老人一份香火情。



    郑豪则隶属杨钧。二十几年前的事了。



    别看每天“铛铛铛”铁锤挥舞的顺溜,没准儿家里就藏着金山银山呢!



    杨培风指着剑身上的破洞,被飞刀刺穿留下的,“没淬火的剑都卖我,要死人的!”



    寒风从被掀开布帘钻入,碳炉里却看不见一粒火星,让淋了雨的杨培风略微恍惚。



    “死不死的,不还没死嘛。”郑铁匠没心没肺笑着。



    其实他只比杨培风先一步回来。



    昨夜的某个时辰,郑豪心中惴惴不安,便将养护多年的软甲紧裹上。



    可惜没等到逞威风的会。



    现在的年轻人——猛!



    “差点死了。”杨培风嘟囔了一声,“能退掉吧?”



    郑铁匠指向角落,“你那些破烂,要的话就搬走!”



    杨培风嘿嘿一笑:“那还是算了。”



    他搬来一个板凳。



    一红一黑两张厚纸,请柬和丧帖。



    杨培风轻轻捏在里,几乎被压的喘不过气。



    郑铁匠起锅烧水,吐了一口寒气道:“一天内,最爱的人和最恨的人都没了,这种滋味儿不好受吧?”



    杨培风喃喃道:“她还活着。而且我又不爱她。”



    郑铁匠满眼都是过来人的模样,“我又没是她。”



    见杨培风皱眉,他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又道:“今年白菜长得好,吃过午饭再回,你也懒得再弄。”



    杨培风道:“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杨公子,比起书中无所不知却一无所有的圣人、贤人,难道当个应有尽有的人,不更快乐吗?老头子受累出席陆畋丧宴,保管吃喝打砸,替你狠狠出一口恶气!你就叫上几十人,亲自去把新娘子抢回来,尽情恩爱过后,管它什么洪水滔天?”



    郑铁匠头昏脑胀,他酒量不错,但也得看和谁比。



    杨培风六岁饮酒,拿碗。



    杨培风听得直翻白眼,本想,“你懂个屁!”可话到嘴边,却自然而然道:“上行下效,培风能做的事,杨培风却万万不能。”



    杨老太爷养活自己,他就得一辈子顺着老人家的心意活下去。



    杨老太爷不让他死读书,他便不读;杨老太爷不喜欢他练剑,他便不练。甚至为了那莫名其妙的杨、陆情谊,他就得跟个王八似地窝在杨府的台阶前淋雨,恭恭敬敬等着陆氏记起了,才来向自己报丧。



    杨培风将郑铁匠搀扶到床上,盖上被子,径直出门。



    寒风刺骨。



    他忽地笑出声来,心想自己此时模样,一定有几分顾影自怜的神韵。



    只可惜秋雨瑟瑟,不见太阳,更没有影子。



    好大的寂寞!



    难与人。



    扶风城东巷僻静,而东巷最僻静的就是木奴丰。



    离群索居,甘之如饴。



    木奴丰是他唯一舍不得卖掉的铺子。



    杨培风的乳名叫木奴,是生长在大虞南国的一颗橘子,更是某个温婉女人苦短的一生中,最难割舍的甘甜。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