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沼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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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只剩下两个选择。



    跟在卡洛斯的后面,或者钻到雨林中,弯道超车,直接去蓝宝石湖。



    林硕找到劳伦斯长,问道,“长,如果直接穿过雨林,你有多大把握找到蓝宝石湖?”



    劳伦斯双一摊,开玩笑地,“如果你能给我一个gps,我保证找到,但是如果没有,我只能保证我们能找到回来的路。”



    意思就是,碰运气。



    林硕心中有数了,保证下限还是争取上限,他选择保证下限。



    至少跟在卡洛斯的后面,比冒险横穿整个雨林的会要大,危险性也要减少许多。



    吃过早饭,林硕道,“黑,你带路,我们去看看。”



    黑在前面带路,众人沿着河滩一路向上。



    走过两公里的时候,地面的石子滩就变成了泥泞的泥地。



    越是往前走,泥地的面积就越大,脚下的泥土也愈发地松软起来。



    人踩在上面要很心,不然会陷下去。



    只有豆浆如履平地,猫科动物独特的肉垫让他在泥地上也能保持平衡。



    “哎呦!”



    田雨摔了一跤。



    林硕拉住她的臂,随后自己也没站稳,一屁股坐在泥水里。



    不久后,林硕看到了地面上有挖掘的痕迹,一具尸体躺在泥水里,肚子和胸口已经被撕扯开了,里面的内脏和肠子不翼而飞。



    四周有许多野兽和鸟类的脚印。



    他们靠近时,十几只不知名的鸟受惊,从尸体周围飞走了。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尸臭味,格外难闻。



    林硕忍不住捂住了口鼻。



    黑干呕了一声,擦着口水道,“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他还不是这样。”



    林硕解释,“这里是沼泽,食腐动物有很多,尸体在泥水里他们还没办法,但是你们挖出来,肯定会引来很多动物。”



    动物破坏了周围的痕迹,但依稀能看到地面上留下的一排人类脚印。



    似乎,这个人陷进去后,没有得到救援。



    林硕,“跟着脚印往前走吧,至少证明这条路线是安全的。”



    跟随着脚印继续向前走了大概两公里,远处出现一个山坡,周围的沼泽地中,脚印更加杂乱不堪。



    看样子他们在这里往返了很久。



    众人来到山坡上已经是下午时分,太阳光将身上的泥水晒得干涸,凝固在身上。



    在山坡上,他们发现了一处简陋的营地。



    只是用了几根木头搭建的框架,上面盖着树叶,



    营地建立在一处山坡上,相对泥地来,比较干燥。



    周围有生火的痕迹,地面上脏乱不堪,脚印凝固在泥地中,看样子他们在这里生活了不止一天。



    在火堆周围,林硕还发现了吃剩下的老鼠皮和骨头,以及鸟的骨头和鸟毛。



    林硕捡起来,看了一眼,发觉老鼠的骨头都被咬碎了。



    林硕猜测,“看来他们很缺食物。”



    所以他们应该不是没有救那个陷进泥坑里的人,很可能是饿得没力气了,没办法把他拖出来。



    沼泽的吸力很强,而且救援的人也没有着力点,很容易自己也陷进去。



    



    林硕看过很多沼泽救援的纪录片,其中很多救援人员因为不知道沼泽的恐怖,贸然走过去,最终受害者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



    就算是专业的救援队,想要从沼泽中救出一个人,也是困难重重。



    需要铺上木头,人趴在木头上增加受力面积,十几个人几个时的忙碌,才有可能把人救出来。



    也有时间来不及,眼睁睁地看着遇害人沉下去窒息而死的。



    陷入沼泽中,并不是埋过头部才会窒息,只要泥水没过胸腔,挤压胸腔,就会导致我们无法呼吸。



    如果不是有卡洛斯他们的脚印作为指引,林硕也不敢带队贸然进来。



    即便如此,他们也是拿着一根长棍,走一步,探两步,慎之又慎。



    这也是为什么用了一周时间,黑还没走出十公里的主要原因。



    林硕道,“今晚就在这里修整吧,黑,你和老黑带人去前面探探路。三个人一组,间隔三米以上,腰上一定要绑好绳子,这样一个人陷进去,其他两人也能提供救援。”



    在黑探路时,林硕和田雨带着其他人在营地绕了一圈。



    田雨喊道,“硕哥,你快来看。”



    田雨的语气中带着惊恐。



    林硕赶到时,看到田雨弯着腰在吐。



    在他前面的木架子上,头朝下吊着一个人。



    准确地,是一具骷髅。



    从头到脚,不剩下多少肉,骨头上坑坑洼洼,全都是鸟喙留下的痕迹。



    陈达赶到时,吓得脸都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不怪他害怕。



    如果他当时没跑,吊在这里的人,也有一定的几率会是他。



    “呕”



    好多人都吐了。



    林硕也是胃中翻涌,不出的难受。



    林曦是实习医生,在学校时见多了尸体,看到此等场景,也是喉咙里有东西上涌。



    她天真地问道,“是刑罚吗,他犯了错,把他吊在这里。”



    劳伦斯的语气沉重,“不是,这样吊着,是方便割肉。”



    他曾经有一次执行任务期间,飞坠毁,空降到亚马逊雨林。



    当地的土着,还保留着吃人的习惯。



    他们就是这样把人头朝下,脚朝上的吊起来,然后把那个人的肉,一片片地往下割。



    为了保持肉的新鲜感,所有的过程,人必须是活着的。



    一天吃不完,那个人还会被吊到第二天。



    如果猎物不幸死亡,他们会割开猎物的喉咙,



    林曦一时间没明白,“什么割肉,凌迟吗?”



    劳伦斯直白地,“吃!”



    林曦大脑宕了一瞬。



    随后一股不出的恶心感涌上心头,终于还是没忍住,吐了出来。



    劳伦斯靠近后,用在骷髅的肋骨上摸了摸,道,“你看,这就是刀割过的痕迹,如果是动物,留下的痕迹应该更加尖锐,而不会如此平滑。”



    看到劳伦斯面不改色地抚摸着骷髅,众人的脸色都有些难看。



    林硕强忍着恶心感阻止道,“可以了,不用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