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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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上出了人命。

    一个四十多岁的工人喝醉酒,半夜爬上高台,一脚踩空摔死了。

    钟景则听到这个消息时,心微微波动了下,就平静了:“还有家属吗?”

    “还有个姑娘。”

    “多大?”

    “十六岁。”

    不能顶事的年纪。

    他蹙眉,又问:“其他亲戚呢?”

    “没有。据那些工友,就跟姑娘相依为命。哦,那姑娘住在工地,好像不会话,就一直哭。”

    猫咪一样,呜呜呜的,肩膀瘦瘦的,也是很可怜了。

    助理林斯成在第一时间去了现场,看到过那个姑娘,有点同情,便:“尸体已经送去了殡仪馆,熟悉的几个工友愿意帮他办丧事,但姑娘是没办法了。”

    年纪,又不会话,妥妥的拖油瓶。

    都是工地上挣血汗钱的人,谁也没那个闲钱去养个娇气的姑娘。

    即便愿意养,十六岁,花儿一般的年纪,怀着什么心思还真不敢。

    钟景则明白这些道理,拧了下眉头看他:“你有什么主意?”

    “我看着挺乖的,听,人也很懂事,平常还给工友们洗洗衣服,扫扫住所什么的。”

    “所以?”

    “钟哥,我们都知道你是从孤儿院出来的,十六岁就敢闯天下,为人正直,讲义气,事业稳定后,还从孤儿院带出来几个孩子,资助他们上学什么的,嘿嘿,多一个也不多是吧?很乖的妹妹呢。”

    “我那都是男孩子。”

    钟景则还是在皱眉:“既然养了,就得负责。”

    他不差钱,养一个姑娘废不了多少钱,但既然养了,就得负责。她不会话,以后上学、工作、结婚、生子,都得给人安排好了。

    林斯成听他这么,就知道他大概是同意了。

    果然,钟景则一如既往的正直、讲义气,骨子里还有几分江湖侠客的心肠。那姑娘也是个有福的,没了酒鬼爸爸,多了个霸总哥哥。

    想着,他试探着问:“那我晚上把人给您送过去?”

    这话听着有点让人想入非非。

    钟景则二十四岁,这两年经济、地位上来了,没少被人送女人。

    不过,他十六岁出来混社会,送过外卖、当过保安,后来仗着拳头硬,还当过手、保镖,腥风血雨中,地下拳场过黑拳,许是这些乱七八糟的经历耗尽了他的精力,现在生活水准提高后,也对女色没什么兴趣。

    因此,听到林斯成那个语调,还有点不高兴:“正经点。”

    林斯成:“……”

    他哪里不正经了吗?

    冤!

    “不送过去的话,您过去接?”

    钟景则想了一会,觉得姑娘刚刚失去父亲,怕是很敏感,自己亲自去接,算是重视她,多少给她点安慰,便点了头:“嗯。走吧。”

    声音落下,人已经从衣架上扯下黑色的呢子大衣,利落地穿上,迈步出了总裁室。

    “钟哥。”

    “钟总。”

    过道上,工作人员看到他,纷纷低头招呼。

    钟景则没什么架子,点了头,冷冷淡淡,没什么表情。

    他这人名字文雅,却是偏硬汉的长相和作风,麦色肌肤,眉眼冷硬,近一米九的个子,高大挺拔,行走间,有股粗犷的霸气。

    “现在人在哪里?”

    “还在工地。”

    他们坐上车子,开去了工地。

    工地其实早停工了。

    快要过年,天气又冷,干不了活,都放工回去了。

    只有些人没买到票,还在逗留。

    那个死去的工人就是这个情况,买不到票,家里也没什么人,就跟女儿留在工地了。

    晚上没事干,就跟工友们喝酒,结果喝多了,半夜爬高台,一脚踩空,摔了个稀巴烂。

    那一地血渍还没干。

    “前天下雪了,结了冰,高台有点滑的。”

    “老乔也是作死,喝醉了,乖乖睡大觉不就行了?爬上去干嘛?”

    “这都是命啊!”

    “这姑娘可怜哟,都快哭昏过去了。”

    ……

    工友们蹲在墙角晒太阳,三五成群地议论着那场祸事。

    直到钟景则的到来。

    他下了车,锃亮的黑皮鞋踩在满是污水的脏乱地面,沾染一块块污迹。不过,他浑然不在意,跟着熟悉的助理到了老乔居住的地方。

    那是地下室改建的房间,灰暗窄,没暖气,冷的像冰窖。

    刚刚失去父亲的姑娘就缩在灰暗的角落,身上蒙着厚厚的被子。她像是很害怕,隔着被子都能看到她在发抖。

    钟景则看的皱眉,犀利冷冽的丹凤眼扫过在场的几个工友:“怎么回事?你们对她做了什么?”

    别不是工地闲的没事干,见姑娘没了爸爸,过来欺负她吧?

    如果是的话,那就得报警处理了。

    几个工友都是老实人,一看他眼里发狠,吓得支支吾吾解释:

    “钟、钟总,我们什么也没做。”

    “真的,我们就在外面晒太阳来着,她一直哭,忽然没声了,我们不放心,就进来看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丫头都哭昏过去了,身上冷的跟冰渣子似的,我们就把她抱床上去,想着暖和下。”

    “是的,是的,谁想到她突然醒了,又抓又咬的,跟兽似的,可凶了!”

    ……

    他们辩解着,还展露手上的抓咬痕迹。

    果然,几人黝黑的手背都有不同程度的抓痕和咬痕。

    还有个严重些,都出血了,因此,颇为生气:“这丫头平时看着乖巧,结果还是个心狠的。瞧这牙口,都用多大劲啊!”

    别的工友忙劝他:“老张,别跟丫头一般见识,估计她爸走了,心里受刺激了。”

    钟景则没耐心听他们的话,见问不出什么有用的,就跟姑娘交流。

    他在过来的路上,已经听助理了她的具体情况,叫乔渔灵,十六岁,邻市江市人,跟着父亲乔山生活。

    乔山曾经是个商人,后来染上赌瘾,公司破产了,妻子也跟人跑了。

    他带着女儿在工地干活,有些抑郁的倾向。

    姑娘性子怯弱,也不知道怎么哑的,整天跟不敢见阳光的老鼠似的。

    “渔?”

    听乔山经常这样喊女儿。

    钟景则放低了声音,学着也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哥哥哄妹妹的腔调:“我是哥哥。你跟哥哥句话好不好?”

    他声音低沉温柔,好听的同时,也有一股沉稳的安全感。

    姑娘似乎被声音蛊惑,悄悄探出了头,仅露出一双黑漆漆的眼瞳。

    那真是一双漂亮的眼睛。

    隐藏在浓密纤长的睫毛下。

    黑的纯粹。

    黑的充满灵气。

    黑的轻易蛊惑人心。

    钟景则有片刻的失神:“渔?”

    渔灵满眼防备地看着面前陌生的男人,五官硬朗,眉眼干净,很英俊好看。她想跟他话,可想起海龟婆婆,越好看的男人越危险。所以,她咬着唇,决定还是不话了。

    这里不是她生活的世界。

    她本来是一只美人鱼,正在深海孤单地唱歌,似乎遇到了海底地震,再一睁开眼,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她好像是穿到了一个陆地女孩身上。

    根据女孩的记忆,好像是海龟婆婆给她讲过的一本,里面的女主就叫乔渔灵,是个漂亮的姑娘,可惜,是个哑巴,父亲还在工地出事了,先是被一个好心哥哥收养了,没几天又被妈妈接回了家……

    等下,好心哥哥?

    会是这位哥哥吗?

    渔灵看着面前好看的男人,黑漆漆的眼睛忽然有了光,清灵灵的明亮。

    真漂亮。

    她的眼睛仿佛会话。

    她把被子往下拉了拉,露出一张分外巧的脸,女孩儿生的嫩,皮肤瓷白,秀眉弯弯,眼眸如星,一张粉嫩嫩的唇瓣,像个精致易碎的洋娃娃,让人充满保护欲。

    钟景则自觉铁汉心肠,此刻,看到这么个娇滴滴的娃娃,也生出了柔情。他摸摸大衣口袋,有些后悔没带糖果什么的。不然,送上糖果哄哄她,女孩或许就不会这么怕生了。

    他没带糖果,助理却是带了糖果的。

    林斯成有点低血糖,经常在口袋里装几块糖。

    因此,他掏出糖果,笑眯眯像个诱哄白兔的大灰狼:“渔乖,哥哥给你糖吃,跟哥哥回家怎么样?”

    话音才落,掌心的糖果不翼而飞。

    钟景则把糖果拿了去,递到渔灵面前:“渔,别怕。哥哥会保护你。那个,给你糖吃,哥哥叫钟景则,是这片工地的负责人,哥哥带你回家好不好?”

    渔灵正在拼命想好心哥哥的名字,一听他介绍自己,就有了印象。

    确实是这个名字,初次收养原身的好心哥哥。

    根据海龟婆婆所的内容,原身跟着他会很安全。

    即便后来原身的妈妈找来,也不能跟她走。

    因为她是个抛夫弃女的人,早没了良心。

    原身就是跟着她,才被送去给人当代孕,后来难产而死。

    渔灵不想死,也不想生活在这个世界,只想回家。

    所以,她对钟景则有了信任感后,就伸出双臂,鸟儿一样扑到他怀里:“哥哥。我要回家。可我的鱼尾巴不见了。”

    钟景则:“……”

    怀里女孩儿声音软糯清甜,身体娇,柔软无骨。

    他抱着她,触手是海藻般的乌黑长发,还带着淡淡的香气,太蛊惑人心,以至于他好一阵才找回自己的理智:鱼尾巴?不是哑巴?是个傻瓜?

    作者有话要:  开文了,开文了。老规矩,本章留言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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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鱼的惆怅:没有鱼尾巴可怎么回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