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我和死神有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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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开始下起了冬雨,极冷。



    沈秋躺在于亮的警车里,却是暖洋洋的。



    他衣服里有舒肤佳的味道,很好闻,也很暖和。



    怕她哭久了脱水,还特意把一瓶矿泉水放在暧风口,待到温热,才心翼翼递给她。



    “喝水吗?”他问。



    沈秋已经停止了哭泣,理智也回来了,但人蔫蔫的,提不起劲儿。



    “喝。”



    接了过来,拧开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半瓶。



    和她平时的安静柔和完全不同,就像在沙漠里干了半年的鱼。



    又粗鲁又豪放。



    害得于亮在想,他其实应该替她把盖子拧开的。



    表妹,女孩就喜欢男孩替她们拧瓶盖。



    



    “你怎么知道我叫于亮?”



    “来医院慰问的时候,你不是过吗。”



    “也是,但之前,你从来没叫过我名字。”



    “你是警察,我是学生,没事叫你的名字做什么?”



    于亮哈哈大笑,明白她的意思,随随便便叫一个警察的名字,确实不是什么好事。



    “但警察也是人,也能有朋友。”



    “你把我当朋友?”沈秋淡笑,一语双关。



    其中含义,只有她自己才明白,上一世的关系,她绝对不会。



    于亮觉得,她的笑很有蛊惑力,若不是清楚知道她的年龄才6,刚才那一瞬间,他恐怕就会觉得,她有20岁以上了。



    但绝不能超过他的年龄。



    



    “你还,我可以把你当妹妹。”



    沈秋讽刺:“我不喜欢哥哥。”



    不但不喜欢,她还非常讨厌!



    于亮怔愣,只当她是兄妹关系很不好,但仔细想想,沈楠那种人,确实也不配有沈秋这样的妹妹。



    他转移话题:“今晚的事,要报案吗?”



    沈秋摇头,安城的混混何其多,她失了理智,根本连人都没看清。



    包括救她的陌生人。



    



    就算于亮现在把人抓住,放到她面前,她也认不出来的。



    “麻烦你,送我回家吧。”



    于亮好。



    还真别,去她家的路,于亮感觉自己好像走过千百遍,超熟。



    当停在她家门口,于亮又问:“你们后天是不是开学了?”



    沈秋是,但明天会有静坐,他可能又会很忙。



    明明是诺大的安城,她和他,却总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也是很玩味了。



    



    妈妈给沈秋留着灯,看到她回来,松了口气。



    “你去哪了?”



    “到外面走了一圈。”



    妈妈欲言又止,在沈秋回自己房间前,大声道:“家里的事你别管,后天好好上学。”



    沈秋没回头,只是静默了几秒,回了个细弱闻吟的好。



    当时不对,做什么事都是不成的。



    她懂!



    可这个时是什么时候呢?



    她很迷茫。



    



    第二天一早,纺织厂的人果然来叫妈妈了,妈妈背着沈念,加入了静坐队。



    何无量收到消息,带着人出来,就看到乌压压的人头。



    他叹了口气,很无奈。



    高效发展的风口在此,身为领导,只能亲自去挥舞皮鞭。



    他拿起喇叭开始喊话,没有安慰只有实事求是,和积极解决所有问题。



    



    就在他快要讲完时,猛不丁,看到了沈秋。



    姑娘这次应该是认出他来了,眼里透着惊讶。



    何无量想,她是个幸运的家伙,可她哥哥嫂嫂,实在是不争气。



    静坐慢慢平息,接下来就是维持三个月的免费培训,和推荐工作。



    妈妈像曾经一样,选择了会计。



    持家多年,她对数字很敏感,若能拿到结业证书,妈妈觉得自己能任胜这份新工作。



    但同时,她也要开始面临,维持三个月的断粮期。



    



    “秋秋,这是你的学费,明天你拿去学校交了,还是那句话,家里的事你别管,妈妈能撑住。”



    沈肃清垮着脸,权当听不见。



    而沈秋没有一丝犹豫,接了过来,一共四百二十八。



    半个学期的学费。



    等到沈肃清独自出门,去做康复运动,沈秋往妈妈里塞了一千块钱。



    妈妈很惊讶:“你哪来的钱?”



    沈秋淡淡然,把燕云山发生的事了一遍,隐去狗男人跟何无量的身份,还有少了一千。



    听她完,周琳一百个不信:“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吓你一跳给你一千块钱做补偿,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沈秋撩起袖子和裤腿。



    上次被摔的青青紫紫,还有昨晚被按在地上的摩擦,伤痕累累,清晰可见。



    她面无异色,逐字逐句:“我是差点死了,用命换的。”



    



    周琳神情这才大变,扬起想打她,最后却缩成拳,在她肩上轻轻捶了一下。



    “你,你怎么不回来告诉我?一次,两次”



    都去和死神擦边,多可怕?



    让她当妈的怎么想?



    不敢想!



    她痛,心里痛。



    沈秋却无视妈妈的颤栗,轻描淡写,放下衣袖和裤脚。



    “我是个和死神有约会的人,妈如果想我好好的,就赶紧和他离婚吧,他真不值得。”



    “如果妈妈还不想离,那就等同于拖着我和你,一起在地狱里挣扎。”



    是的,挣扎。



    不死不灭的那种挣扎。



    哪怕轮回,也是一样的宿命。



    



    下午,沈秋直接找到青云楼。



    这个时候,青云楼不叫青云楼,而是叫凌琳私房菜馆,是郑经国送给付琳的定情信物,核心产业。



    也是他们夫妻二人,专用来接待领导和富商的茶楼。



    这个时候私房菜馆从外面看普普通通,内里装修也不算豪华,充其量只能是雅致。



    但就是这份雅致,让它在圈内十分出名。



    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



    



    入门,是苏式园林的落水天井,四合院式的阁楼,一楼大堂,二楼雅间,步步是景,处处别出心裁。



    沈秋曾经在这里,当了2年店长,如今,算是物是人非。



    “姑娘,你是来找人的,还是来喝茶吃饭的?”



    “我找付琳女士。”



    领班看她不卑不亢,不称呼姐称女士,颇有几分大家闺秀的气场,立马不敢觑。



    “是有预约吗?可否告诉我姑娘名讳?”



    沈秋垂帘:“请帮我转告付琳女士,我会三弦和琵琶,也会吴侬软语。”



    “什么?”领班满目惊诧。



    他们老板娘,正好在找会苏州评弹的人。



    再仔细看沈秋。



    她,长得可真好看。



    有江南女子的秀外慧中,又有大家闺秀的风流韵色,若是好生打扮



    不就是老板娘心中的最佳人选么。



    就是,年纪看起来有些。



    “稍等,我现在去找老板娘。”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