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二哥, 我今天参加老乡会的时候,认识了一个跟你女朋友同寝室的女生, 她跟我了点你女朋友的事。”
四眼从自己的床上爬下来,走到林纾的桌边, 倚在他桌子上,表情极其丰富,“这女生啊, 在男朋友面前一个样儿, 私底下又是一个样儿,二哥,我告诉你这些,可是为你好。”
“你要告诉我什么?”林纾停下手里的动作, 抬头看着四眼。
“二哥, 我听,那姑娘,挺拜金的吧, 其实也正常,长得漂亮的女生几个不虚荣啊?为了哄着你多给她花点钱, 又是老公又是宝贝儿的哄你,实际上呢?我可听,她在寝室,都是拿着鼻孔看人,傲到天上去了,看不起家庭条件差的室友, 我劝你啊,平时跟她在一起,也别太傻了。”
“呵呵,”林纾耐心等他完,讽刺地笑了两声,又继续擦鞋。
同样是学新闻的,很显然,四眼的这位老乡,职业操守还不如罗晓谕这种吊儿郎当的,连最起码的事实都不尊重,造谣全凭一张嘴。
就算不带着“女朋友”这个滤镜去看罗晓谕,她也不会是个势力拜金的人;罗家两个老人,把她教得很好,尽管从生活优渥,她身上没有“何不食肉糜”的故作天真,相反的,还很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懂世故而不世故。
至于这样的谣言是从谁那儿传出来的,用脚趾头也能猜到。
“怎么了?二哥?觉得有点失望?我还听,她高中的时候就谈过男朋友,那男的迷她迷得什么似的,为她受过不少的伤,俩人还特别大胆,在学校里都敢亲嘴拉手的。”
四眼把手搭在林纾的肩膀上,被他不怒自威的一记眼刀扫过去,讪讪地把手撤了回来。
林纾终于擦完了两只鞋,把鞋和工具都收好,慢条斯理地擦干净每一根手指。
四眼惊讶于他的淡定,微微张着嘴看他。
“那个傻得可以的男朋友我知道,就是我。”林纾站起身,把手里的湿巾扔进垃圾桶,用两根手指捏起四眼肩膀上的衣服,把他从自己桌前扯开,“另外,我对你倒有个诚恳的建议。”
“哎,什么......”四眼话还没完,手机响了起来,掏出来看了一眼,来电人姓名是陶清平。
“二哥,我先接个电话,这些女生,一天到晚粘人呢!”
四眼走到门外,刚接通电话,听筒里就传来陶清平宏亮的擤鼻涕声,她抽噎了几下之后,带着哭腔连了几个“喂”。
“什么事儿啊?”毕竟是个妹子,就算长得实在很一般,扮又很土,可怎么也是长这么大主动接近自己的第一个女生。
“你有时间吗?我想跟你话。”
四眼眼珠在眼镜后面转了转,“想见我啊?那就三食堂一楼吧,我在那儿等你。”
那儿的奶茶只要三块钱一杯,还能续。
“行,你真好。”
陶清平挂了电话。
四眼把手机揣回裤兜,咂咂嘴,推开寝室门进去。
“二哥,你刚才要跟我什么?”
林纾已经开了电脑,在CAD里修改新模型的设计图,连头都没回。
“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最好离你那个新闻系的老乡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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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谕不知道那晚,陶清平跑出去之后见了谁,又去了哪,总之,她一夜没回来。
第二天直接出现在了教室,看到她们三个,趾高气扬。
当然,也没有道歉。
一连着快十天,她都早出晚归,在寝室的时候,多数时间还会躲到晾衣间里去电话。
这种相安无事,倒让罗晓谕在耳根清净之余,还有些受宠若惊了。
上完十一前的最后一节课,罗晓谕和陈雪、于晓琳一起回寝室。
于晓琳的姨妈在本市,她正撅着屁股跪在床上收集起被她扔得到处都是的脏衣服,回头往床下看了看,确认陶清平没在寝室,声地向罗晓谕和陈雪八卦:“我听啊,陶清平交了个物理系的男朋友,长得可不怎么样,个儿矮,眼镜片比啤酒瓶底还厚,怎么看怎么猥琐,但是两个人还好像感情还挺好的。”
陈雪拿着粉扑补妆:“王八看绿豆吧,她接受点爱情的滋润也挺好的,省得激素分泌失调,过剩的精力无处宣泄。”
补完妆,对着镜子左右照照,满意地点点头。
没听到罗晓谕的评论,一转头,看见她正忙着跟裙子背后的拉链作斗争。
“我来吧,”过去帮她把拉链拉好,抱着胳膊质疑道:“你不是一会儿要跟你男朋友出去?就穿这么幼稚的裙子?”
罗晓谕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泡泡袖飞领衬衫,卡其色背带裙,平底娃娃鞋。
“我们去附近的古镇玩,这么穿很方便。”
罗晓谕背上包,跟两位室友道别:“放假之后见。”
“记得给我带特产哦!”
“注意安全!”
到了公寓楼下,林纾还没来,罗晓谕就想先去刘姨那儿看看橘猫。
到宿管办公室门口,敲敲门,探个头:“刘姨,是我呀!”
“哦!鱼啊,快进来!”刘姨今天没织毛衣,手里抱着橘猫。
“坐,吃水果。”刘姨把桌上的瓜果盘推到罗晓谕面前,“这猫啊,可怜呢,不知道给谁,把腿成这样子。”
她举起橘猫一只了石膏的短粗腿给罗晓谕看。
“我就去查个寝的时间没看住,它可能是贪玩溜出去了,回来我找不着它,出门去找,听见它在楼后的花坛里叫得有气无力,抱起来才看见,都折了。对个哑巴动物下这么狠的手,心老坏的!”
罗晓谕挠了挠橘猫的下巴,看它眯着眼睛享受,感觉有点心酸,这猫倒是没心没肺的。
刘姨叹口气:“我把它带回家一次,跟我家咪咪得不可开交,只能又抱回来了,可是,这放在学校里,也担心再发生类似的事。”
“刘姨,您别着急,我也想想办法。”
罗晓谕心里盘算着,不然,带回家让老罗养吧,他一个孤寡中年男人,也怪寂寞的。
“我放假回来就给它找个好归宿。”
刘姨点点头,看她一副出门的扮,“出去玩啊?”
“跟我男朋友去附近的古镇转转。”
“挺好,工作以后就没这么悠闲了,放心吧,短时间阿福,哦,我给它取名叫阿福,还跑不了,我还能照顾着。”
罗晓谕还没走出公寓大门,就接到了林纾的电话。
“你已经到了?我这就下去。”
林纾拎着大包包站在树荫里等着,像古代进京赶考的秀才,见到罗晓谕出来,把她身上的双肩包也背到自己胸前。
揽着她肩膀,“走吧!”
古镇离市区不远,坐大巴车,一时四十分钟。
两个人车到了旅行社大巴的上车地点,按着导游给的车牌号找到对的车,落座。
罗晓谕靠在林纾身上,漫不经心地一边玩着植物大战僵尸,一边问道:“你们今天不是满课吗?不累呀?匆匆忙忙的今天就出发?”
林纾把自己头上的鸭舌帽套在罗晓谕头上:“伤眼睛,玩一会儿就行了。为什么非得今天出发?还不是有个粘人的狐狸精,嚷着跟我相处时间短,距离又远,我这不是想方设法跟你多呆一会儿吗?”
见罗晓谕玩的入神,也探头过去看她的手机屏幕,既惊讶又费解,“怎么,这游戏,是这么玩的吗?”
“就是僵尸呗。”
“我一直以为,种坚果是为了把僵尸喂饱的。”
又看了一会儿,林纾也手痒,催着罗晓谕睡一会儿,抢过她的手机自己玩。
难得他露出这么孩子气的一面,罗晓谕抿着嘴笑,把手机让给他,窝在他怀里,迷迷糊糊的,还真睡着了。
车窗外的天色渐暗,车里亮起了昏暗的灯光。
终于在晚上九点多到了古镇,林纾揉揉酸胀的眼睛,拉着迷迷糊糊的罗晓谕下了车。
没住旅行社安排的旅社,他定了一家相对来古朴又有格调的客栈。
古镇还保留着旧时的气息,斑驳的青砖上长着苔藓,纸糊的红灯笼挂满廊檐。
傍晚有凉风习习,站在桥上看,水里还漂着花灯,
到了客栈,办入住,老板似乎是周杰伦的粉丝,整间客栈的音箱里都传出不间断、不重复的周杰伦的歌。 ~甜莹
“大床房,202,楼梯在那边,预祝你们玩得开心。”
前台姑娘对林纾很有耐心,捏着甜美的嗓门儿。
上到一楼半,罗晓谕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拉了拉林纾的衣服后襟。
“那个,你有没有买?”
作者有话要: 猜猜看,林纾哥哥有没有买呢?
猜对了我就告诉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