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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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中的女人没有回头,依旧面对窗外,遥望着那看了一遍又一遍的熟悉场景。

    室内很安静,姜水担惊受怕一整天,这会儿吴老板回来,心底紧绷的一根弦也松了下来,他身上喷着淡淡的松木香,味道很好闻,姜水靠在吴老板肩膀上,没一会,眼皮就重的开始架,昏沉的睡了过去。

    “好好睡吧,做个好梦。”吴老板把姜水圈在怀中,单手抚摸着她的发丝,戒指偶尔闪出稍纵即逝的微光。

    逢场作戏,他演绎的很完美。

    吴老板背靠在沙发上,双眼闭合,还有九天,他就能和爱了一辈子的人在一起了,为了这一刻的到来,没有人知道,他抛弃了多少。

    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办法回头,而吴老板,也没算回头。

    这晚,姜水做了一个梦,她梦到自己结婚了,爸爸妈妈笑的很开心,她也很开心。阳光洒入室内,姜水是在柔软的大床上被温暖的太阳所唤醒的,吴老板不知道去了哪里,姜水看着床头上让她按时吃饭的便条,忍不住捂着嘴巴偷笑。

    女人是眷恋温暖的动物,与爱无关。

    姜水躺在床上,直直望着天花板,身上的被子又大又软,回味着昨晚的美梦,微笑的爸妈、开心的好友、以及幸福的自己……至于新郎,笑容凝固在唇角,她翻了个身把被子压在身下,黑色的头发像瀑布一样垂下。

    姜水突然发觉,梦中的婚礼似乎没有新郎,热闹的全是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

    只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被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断了,姜水摸出手机,是吴老板的电话,以往,这都是他最忙碌的时候,极少跟她电话的。

    “怎么了?”姜水起身趿着拖鞋去洗漱,手机夹在脖颈处,忍不住伸了个懒腰。

    “想你了,吃饭没?”吴老板是个很爱情话的人。

    “没有。”姜水嘟嘴摇摇头,这才想起来对方看不到自己撒娇的模样,这才悻悻开水龙头,挤上牙膏,“对了,今天我爸生日,我想约他和我妈去金华餐厅吃晚饭,你要来吗?”

    “你要出去?”吴老板一怔,“现在可不是个好时候。”

    “我爸的身体你也知道,这两年时好时坏的,不知道还能过几个生日。”姜水把牙刷横在杯子上,“他们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总不能连陪爸爸过个生日都不行吧,老躲在这里面算怎么回事。”

    姜水的语气很坚决,没给对方反驳的余地,她一向是个孝顺的孩子。

    吴老板手指敲着太阳穴,过了片刻才答应,“注意安全。”

    “放心吧,何况我不是还有那个道姑送的护身镯子么。”姜水笑着晃了晃手腕上的老镯子,“我保证八点前就回家,绝不久留。”

    电话被挂断,姜水因为吴老板答应了她与父母久违的聚餐而心怀喜悦,哼着曲仔仔细细的洗了把脸,富鸾大厦的水四季常温,这点姜水很喜欢,虽然她并不知道这是如何做到的。

    “高维峰来了,捉鬼师也来了,你还真敢放她出去。”耳边传来女人的声音,带着讥讽讥讽,吴老板权当听不到。

    即便他这些年惹下了数不清的冤孽,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人性,养只狗都能养出感情,何况是个人。

    “怕是最后一面了,就让她再看眼父母吧。”吴老板背靠在皮椅上,面前是巨大的显示屏,屏幕分成数十个格子,姜水的一举一动被以各种角度收入眼中。

    就见她像只花蝴蝶,愉快的穿梭在各个房间,试穿着最适合自己的衣服。

    “你何必费这么大功夫。”女人在吴老板耳边轻声,“她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

    “那是你,我晓得你本事大,可我不同,我毕竟是个人。”吴老板看着姜水把衣服换了一件又一件。

    哈哈哈哈……

    笑声回荡在办公室内。

    吴老板的办公室是专门建造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即便是门外的秘书,也听不到什么奇怪的声音。等女人笑够了,才忍着欢愉,“对对对,你现在,的确勉强算个人。”

    外面的阳光真好啊,很适合出去走走。

    吴老板任凭女人笑个不停,只出神的眯着眼睛想。

    至于毛不思那边,强攻不行,只能曲线救国,想办法先见到吴老板,弄清楚他究竟是人是鬼,才好继续下一步。

    她手里捏着撒了糖霜的面包圈,牛奶可可还温热,眼睛都不眨的盯着马明义,马明义的手机开了公放,传来自带的嘟——嘟——声。

    他的头发还没有吹干,湿漉漉的,一身睡袍松垮垮的套在身上,悠哉悠哉的摇晃着脑袋,电话不停地拨着同一个号码,他似乎笃定了号码的主人一定会接。

    “我他妈真受够了,还有完没完!”这已经是第六通了,贺子旻把厚厚的被子从脑袋上拉下来,此刻的他,整个人还处于宿醉中,按下接听键后,语气十分不耐烦,“有屁快放。”

    “表……表哥好。”毛不思时候,常常去马明义家住,偶尔也能遇上贺子旻他们来做客,勉强算有过几面之缘,也就跟了马明丽他们顺口叫贺子旻一声表哥。

    只是毛不思和贺子旻这一表可不止三千里,两家人也没丁点来往,随着马明义出过,毛不思一家搬离港城,她跟贺子旻少也得有个十年没有交集了。

    “你谁啊?”贺子旻一愣,揉着眼又认真看了下人名,马明丽虽然也比他上两个月,可俩人毕竟同年,她喊他的时候也就省了‘表哥’,永远都是连名带姓。是是马明义的手机没错啊,“我表弟呢?”

    “我是……毛不思。”毛不思磕巴到,有事钟无艳,的就是现在了吧,许久没有过交往,多年后一联系就是求人家办事,果然很不好意思。

    “毛不思?”对方似乎陷入沉思,许久才恍然大悟,激动叫出声,“啊啊啊,我记起来了,你就是那个、那个明义的那个媳妇,怎么了?什么事?要结婚了?我怎么没听姨夫他们提起过?”

    “哥。”马明义不由得抬头,正好和毛不思的眼神撞一块,彼此眼中都涂满了大写的尴尬,只好单刀切入正题,“你现在在永川吗?”

    “在啊,我之前不了有个项目,要在这呆上几个月么。”贺子旻撑起身子胡乱套了件衬衫,“差不多快收尾了,再过半个来月就能回港城。”

    “哦……”尾音拉的老长,马明义冲着毛不思挤挤眼,就见对方猛灌了几口可可,疯狂点头。

    如果贺子旻还在,就更好了。

    “你有事?”贺子旻敏锐的捕捉到了马明义语气中的情绪。

    “出来吃个饭吧。”马明义胳膊肘撑在膝盖上,身子前倾,“我把毛毛也带上,你俩也熟悉熟悉。”

    “哟,这事还真有苗头。”贺子旻拉开窗帘,阳光刺眼,嬉笑道,“行啊,就约南岸吧。”

    “好,一个时之后见。”完,也不等贺子旻反应,立刻挂断电话。

    大眼瞪眼,毛不思甜甜圈才吃了一半,“这就完了。”

    “不然呢?”马明义反问。

    “现在才九点半,一个时之后也不到十一点。”这个时间,吃哪门子的饭。

    “我表哥这个人吧,特别怕麻烦。”马明义这才撕了包白糖洒在咖啡里,让冒着苦气的黑咖多了点甜味,“有些话在电话里的效果,远不如面对面。”

    而且要趁热铁,不能让他醒过神来。

    马明义和毛不思到南岸的时候,时针刚刚走过十点,他们吃过早饭,这会儿也不饿,只点了杯咖啡坐着。

    贺子旻踏入餐厅的瞬间,就看到了坐在落地窗旁边的俩人。

    对于毛不思,贺子旻不上喜欢,也不上讨厌,由始至终,他都没把她当过同类人,对于毛不思和马明义之间的娃娃亲,他也只当是两家大人开的一个玩笑而已,直到姨夫不停地电话要马明义回国,他才意识到这其中的严肃性。

    对于贺子旻而言,指腹为婚、娃娃亲这种东西,那都是封建社会才有的存在,他从未想过居然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亲人身上。还是如此的门不当户不对,三观契合吗?彼此乐意吗?对此,他还曾有意无意的问过自家老爷子,谁料那个连自个孙子交女朋友,都恨不得把对方家世挖出来再三衡量利弊的老头,在马明义的婚事上,却完全撒手不管。

    老爷子曾:明义和你们不一样,我只求他能平安活着。

    眼前的人,健康而充满活力,怎么看也不像活不下去的样子,贺子旻盯着马明义,许是他的目光太直接,就见方才还趴在桌上的女孩突然直起了身子。

    “哥。”马明义顺着毛不思的眼光看去,就瞧见贺子旻立在门口,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你俩来的够快啊。”贺子旻笑着冲二人挥挥手,迈开步子,“怎么想起来约我这个电灯泡了?”

    “表哥。”毛不思乖巧的问了声好。

    目光在毛不思脸上扫了一圈,贺子旻才颔首微笑,“好久不见。”

    餐桌上的气氛有些怪异,其实,自贺子旻挂了电话,他就反应过来了,但马明义毕竟是他表弟,而他,对毛不思又真的好奇。

    毛家捉鬼,这点贺子旻是知道的,他也不怕,毕竟他的兄弟姊妹里还有马明丽这么个奇葩的存在。

    “你们约我来,不只是吃饭这么简单吧。”随手剥了颗葡萄丢入口中,贺子旻眉头不留痕迹的一紧,又飞速松开,眼睛一转,就把刚刚服务员送上来的果盘推到了毛不思眼前,“吃葡萄,挺甜的。”

    “哦。”毛不思连忙接过,老实的就像初见公婆的媳妇。

    “就知道吃。”马明义见毛不思马上就要伸出手指头去揪,手臂一拉,果盘就又推回了桌子中间,“办正事要紧。”

    揉揉鼻尖,贺子旻也不强求,只是有些不甘,那么酸的葡萄,就他一个人吃了,怎么想都有点亏啊。

    “OK,吧。”贺子旻身子后仰,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拇指转动,“反正我来都来了。”

    “哥,你跟富鸾大厦的吴老板熟不熟?”马明义率先开口。

    “明知故问,他抢了我的地,能不熟么。”贺子旻手上的动作停下,“你们找他有事?”

    跟贺子旻这种七窍玲珑心的商人聊天,与其骗他被他看破,还不如老老实实地交代。

    “我怀疑他养了什么脏东西。”毛不思掂量了许久,才选了一个较为保守的方向,“我昨天去他们富鸾大厦旁边捉鬼,可没等我动手,鬼魂就被人重伤,可富鸾大厦却没有残留丁点的鬼气,我总觉得那地方有古怪。”

    “话可不能乱。”贺子旻见过吴老板这么多次,也没瞧见他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别。不过,他的发家史和崛起速度的确太快了些,从吴老板这个人出现在商场,到他成为永川首屈一指的富豪,只用了短短十余年的时间。

    “我也是不确定,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想办法让我们见到吴老板。”毛不思认真到。

    贺子旻五指握拳,轻轻敲着桌面,眼睛盯着面前的餐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在马明义准备些什么推他一把的时候,贺子旻才开口,“如果吴老板真养了什么仙啊鬼啊的,你会收了它们么?”

    “当然。”如果有,只能是鬼了,毛不思郑重其事的点头,“我是捉鬼师,但凡留在世间的鬼魂,我都要收了的。”

    “如果他没了这些个鬼祟的加持,是不是就没了凡压必中的先知。”

    “应该……是吧……”这点毛不思有些不确定,“即使他命运极好,沾染了这些个不属于阳界的东西,多少也会被反噬的。”

    “既然如此……”贺子旻哒哒敲了三下桌子,才把拳头松开,“我当然可以帮你去见他。”

    “真的吗?”毛不思忽闪着两颗大眼睛,狂喜,“谢谢,表……表哥。”

    “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了,那用的着这么客气,何况我和吴老板关系还不错。”贺子旻眯起眼,笑起来的神情,简直和马明义如出一辙,这让毛不思顿生警觉。

    “刚刚不还人家抢了你的地,这会怎么又关系还不错了?”马明义跟贺子旻做了那么些年的表兄弟,最是知道他的,忍不住拆桥,“变的挺快呐。”

    “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贺子旻按下服务铃,示意点菜,“我和吴老板之间,可连着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钞票链。”

    这顿饭,与其是贺子旻吃,不如是毛不思被迫硬塞了一顿,期间,贺子旻拨通吴老板的电话,全程再跟他谈些毛不思听不懂的东西。

    口中不停地塞着食物,毛不思听生意经仿佛听天书一般,中途还渴望的瞧了眼马明义,希望可以得到‘我也不懂’的相同回应。

    然而事实更令她心伤,马明义只撑着额头不发一语,可毛不思看得出来,他的心思都在贺子旻贺吴老板的对话上,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一度让毛不思忘了,马明义也是个生意人啊。

    “搞定,下午三点,你们替我去吴老板的公司走一趟。”电话挂断的同时,贺子旻也饮下了最后一口红酒,对马明义道,“大概内容你刚才也应该听明白了,详细的我一会发给你。”

    “好。”

    “宁愿谈崩,也不能让步,这是底线。”

    俩人又絮叨着了几句,贺子旻才先走一步,留下毛不思和马明义对着面前几乎没怎么动过的菜肴。

    “撑死我了。”毛不思看着贺子旻出了南岸,才放松下来,瘫坐在椅子上,手却不自觉的去摸旁边的果盘,“吃颗葡萄清清口。”

    这一回,马明义没有阻止她,而是撑起了腮,一瞬不瞬的盯着毛不思。

    “我脸上有东西?”毛不思揪起一颗葡萄。

    旁边的人摇摇头。

    “那你看什么?”红唇微张,眼见着葡萄被毛不思送入口中。

    “你马上就知道了。”

    牙齿咬开薄薄的果皮,葡萄汁顿时充满整个口腔,没有想象中的清甜,苦涩伴随着酸水在嘴巴里横冲直撞,毛不思五官立刻挤成一团,恨不得后牙都要倒下去。

    看的马明义啧啧出声,“甜吗?”

    酸,非同寻常的酸。

    毛不思狂灌了杯凉开水,稀释口中的酸味,又回想起之前贺子旻笑眯眯请她吃葡萄的脸,几乎可以和苏尾岛海上骗她吃橘子的马明义如出一辙,更是愤恨,“你们家的人都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吗?”

    “这话得可就没良心了。”马明义上手捏着毛不思的鼻尖晃了两下,“我不是给你挡过一回吗,你非要吃,这也能怪我?”

    “你明确告诉我酸,我不就不吃了么!”

    “我哪知道,万一你就喜欢吃酸的呢?”

    “我……”万一,万一你个大头鬼!时迟那时快,毛不思第一次手脚这么麻利,还没等马明义完,就飞快的揪下一颗葡萄,飞快的塞到了他的嘴巴里,并强行按了下他的脸颊。

    就见刚刚还满面笑容的人,脸色突然就变了,眉心挤成完美的川字。

    这模样,怎么看,毛不思心里怎么舒坦。

    “你贺子旻帮了我,万一他跟吴老板合作谈妥了,事后吴老板被反噬了怎么办?他不也有可能跟着亏么?”出门的路上,毛不思还是忍不住问。

    “你见过谁家谈生意就在电话里死底线的。”马明义拎着毛不思的双肩包,“他跟我这是底线的时候,就代表不会让步,也就是基本没得谈了。”

    “哇……”毛不思心底发出感叹,“真是个奸商。”

    强行坑着吴老板见上他们一面,自己却一点血都不放。

    “我表哥毕竟做地产生意的,酒店也有涉猎。”马明义停下脚步,炙热的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在他们身上,“做同行,想的永远是如何压制住对手,要么你吞了我,要么我吞了你。”

    商场没兄弟,公司无知己,什么叫朋友,没有利益冲突的,那才能叫朋友。

    而贺子旻就是个完完全全的生意人。

    “你们家都这样的么?”毛不思突然问出口。

    “我家应该不是。”马明义认真地想了想,“比起我做生意,貌似我姐捉鬼更强点。”

    “明丽姐自然是最好的。”

    “啧啧,你这个马屁精。”

    办公室的空调开的极冷,吴老板面对着巨大的玻璃窗,不知在想些什么。

    “老板,跟贺总的会议安排在了两点五十,公司的例会推到了下午五点。”女秘书披着厚厚的外套,还是忍不住冻得颤。

    “出去吧。”吴老板动动手指,女秘书就快速应下,踩着高跟鞋咚咚几声,就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阿嚏——’站在门外了个喷嚏,女秘书顿感身上一寒。

    两点五十。吴老板看着腕上的手表,那个他听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女声没有响起,吴老板知道,她是睡着了。

    富鸾大厦有法器来压制冲天的妖气,而她也需要耗费巨大的心力来对抗法器对她的伤害,每日都要沉睡几个时。

    “等你活过来,我就收了这里的一切,咱们找个安静的城市,过点安安稳稳的生活。”吴老板看着窗外,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一手造的,他建立起了国内最出名的连锁酒店,他投身慈善,热心公益,外人提到他,总是忍不住感叹一句好人。

    真相却只有他自己才知晓,他借助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收集着所有能够让爱人复活的可能,捐款修路建学校,不过是对那些冤孽的悔过。

    他死了三个老婆,他还清楚地记得她们临死前是多么的绝望,河水淹没她们的头顶,她们哭喊着,哀求着,他却立在祭祀的河边,无动于衷。

    可她们终究不是最完美的人选,她们的身体在灵魂置换后还是加速老去,这是诅咒,化不开的诅咒。可他怎么忍心让她永远置身于冰冷的河底。

    “这么些年,我终于找到了最完美的身体,我们可以结婚生子,可以白头到老。”吴老板眼中的深情浓的化不开,“然后一起进入下一个轮回。”

    而姜水,则会代替她的位子,永永远远活在诅咒之中,困死在黑暗里面,她的痛苦不会消失,她的怨恨会盖过善,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呼唤,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费尽心思的救她出来。

    她会一直存在于不见天日的地方,直到灵魂彻底毁灭的那天为止。

    “不值得?怎么会不值得?”吴老板自言自语,“我把自己都放弃了,才换来这么一天,对我而言,这是我此生做过最值得的事情。”

    缓缓闭上眼,吴老板依旧感觉不到室内的寒冷,他想到好多好多年前,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吴老板,有着跟现在全然不同的音容样貌,上山猎,下河捕鱼,日子过得很是逍遥。对了,他身边还有个一起长大的姑娘。

    姑娘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嘴角处有个梨涡,跟盛着蜜似的,从就喜欢跟着他漫山遍野的跑,当时村里人都,北杏这姑娘长得俊,可惜被霍家那子给定下了。

    北杏是霍家在河边捡到的,那时候穷人太多,不知道被那个狠心的爹娘给扔了,襁褓里塞了一兜杏子,又是在北边拾来的,就起名叫北杏。

    如今想来,这个名字起得真不好,北杏,北杏,用他们家乡话念出来就是‘不幸’,而她也应了她的名字。

    那时候的自己,活的多恣意啊,慈爱的父母,尚可的生活条件,还有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姑娘。如果不是他误误撞在河底摸到了灵玉;如果不是他非要跟路过的老道士去外面看看;如果不是他跟那姑娘一定要等他回来;如果他没有把传言中银花镯子扣在她的手腕上。

    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收到她的信件,雀跃的述着彼此身边发生的一切,他读信的时候,字里行间都能看到她的模样。他跟着老道士踏遍了山川大河,老道士也时常教他一些护身的法术,他很聪明也很认学,久而久之竟然把老道士的本事学了个七八分。

    就这么过了一年又一年,他爱上了外面的广阔,就像只风筝,不停地飞向更高的天空,可是他一点也不怕,风筝飞的再高,也有线牵引着,只要它想休息,滚轮就回缠绕住丝线,把飞累的他接回来,而他的线,就是那个姑娘,那个一直等着他的女孩。

    她会等着他,会嫁给他,这似乎是他就认定的存在,他从未想过第二种可能,比如她嫁给别人,再比如她被丢进冰冷的河水里。

    灵玉镇河鬼,那时的他并不知晓。他摸上来的那只银花镯子会带给北杏这么大的灾难,他亦不晓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离开后,那条平静的河流常常变得湍急暴怒。

    他不知道除了北杏外,村里的人开始做起同样的梦,梦里的银花镯子戴在一个陌生女人手上,她死在河里的瞬间,河面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北杏最后一封信寄来的时候,他正在当地有名的地主家里收恶灵,难以脱身,等一切尘埃落定已经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他满心欢喜的开信件,里面只有潦草的两个大字:救我。

    他从未像当时一样,觉得回家的路有那么遥远。等他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村里爆发了严重的疫情,他的父母不知何时死去,他喜欢的姑娘也永远葬在了河流中。

    “霍冬青,你再不回来,娘就当没你这个儿子,让我嫁给别人了。”

    叮咚——

    电话响起,吴老板缓缓睁开眼睛,年纪大了,总是喜欢回忆许久之前的东西。

    按下接听键,秘书甜美的声音闯入耳膜,“老板,贺总那边的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