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属于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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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缓的翻开书页,花子的笑声传来。



    “找到了,看看吧,弟弟。”



    书本就这样漂浮在空中,飞到了百渡终的面前。



    百渡终也没有多言语,拿起书便看了起来。



    十分钟后,百渡终缓缓合上了书,随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怎么,看书看得喘不过气来?”花子那有些揶揄的声音传来。



    “那倒不是,只是花子你,可以从我身上下来吗?”百渡终有些无语的看向了趴在自己肩膀上的一只狸花猫。



    “真是气,别人让姐姐我待,我都懒得搭理,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狸花猫从百渡终的肩膀上一跃而下,将书又给送了回去,随后看向百渡终,“现在了解一些了吧。”



    百渡终点了点头,“确实,花子你应该也是感受到灰身上的气息才过来的吧。”



    花子的眼珠子转了转,随后点了点头,“自然,不过这东西虽然珍贵,但姐姐我可没将其放在眼里。”



    “是这样吗?那还望花子姐姐帮我保密了。”百渡终对着花子鞠了一躬。



    花子则是没有回应百渡终,这令百渡终感到有些古怪,然而当他再抬起头时,花子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挠了挠头,百渡终离开了图书馆。



    而就在他关上图书馆大门之后,花子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她原先睡觉的桌子上。



    “哼哼哼,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气息哦。”



    而就在这时,图书馆的大门再次打开,百渡终的脑袋探了出来,一眼就瞅见了趴在桌子上的花子。



    一人一猫的目光在此刻交织,逐渐擦出火花,气氛也变得尴尬起来。



    最后,一本书朝着百渡终飞来,幸好百渡终眼疾快,即刻关上了门,不然,非得被书给砸个正着不可。



    花子倒是有些气呼呼的看着大门,“这子,脑回路怎么这么新奇?”



    发现花子并没有消失后,百渡终心中的一些猜测也逐渐消散。



    他个人还以为花子凭空消失了呢,所以才杀一个回马枪。



    至于他在忌惮花子会去报官这件事,他觉得倒是可能性不大,毕竟对方是一只兽王级别的御兽,对他这种人物的兴趣应该不大。



    在书中,百渡终查到了关于进化水晶的信息,也同样查到了关于一些弱的御兽吃下进化水晶的信息。



    从描述上来看,灰吃的进化水晶应该是稀有品质的进化水晶,产地大概在西方的血池禁地中心的血池下方。



    那血池下有一只兽王级的血池黑龙在守着,而这进化水晶就是兽类得益于突破境界的关键物品。



    就比如人类的勇境十分稀少的原因,就是因为要达到这个境界,需要一些缘巧合。



    



    而兽类要达到兽王级别,也就是人类勇境,就必须要进行血脉进化,吃下这种进化水晶就是他们得以进化的关键物品。



    这也是为什么人类的勇境强者和兽王的数量如此悬殊的主要原因。



    不过,一只兽王形成所需要的进化水晶至少是十颗,可即便如此,像是灰这样的弱御兽吃下一颗也是承受不了巨大的能量暴涨的。



    按理来,即使在强者有意的维持下,像灰这样的御兽也撑不过三天,可如今灰像是一点事都没有的样子,这倒是一个疑点。



    (难不成,是镇兽局搞的?)



    百渡终摸了摸脑袋,决定还是不想这些事,因为现如今灰还一切安好,这就足够了。



    在回家之前,去银行把卡里的钱给取出来,随后他去了工地买了一些钢架和木板,付完钱告诉他们地址就回家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除了晚上去买了炒饭,他就一直在整顿自己的屋。



    他的屋是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本来是盖了一个卫生间的,可是后来因为老板的媳妇跟别人跑了,所以就闲置了下来,连厕所也没盖好。



    于是,这里就成了公家的地方,最后被百渡终给看上了。



    差不多晚上九点左右,百渡终的屋终于是收拾完毕。



    看着自己亲用钢架固定的床,又看了看床下那一大片的空间,百渡终想了想,打算搞一个桌子放在



    于是,百渡终偷偷来到自己学校,在和大黄打了个招呼后,很顺利的在校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来了一副桌椅,当然,是不还的那种。



    看着床下几乎崭新的桌椅,百渡终怎么看怎么别扭。



    于是,他看向了这个屋的窗户,又将桌椅给靠在窗户边,这样一来,他



    最主要的是,他屋的总插板是在窗户那一侧,所以桌椅放在那里,他正好可以买一个锅,自己做饭吃。



    可是,又看了看他脚下踩着的水泥地面,他总觉得不顺心,想了想后,他又去工地上偷来了一些别人不要白色瓷砖,因为没有水泥,所以他先偷来了一些材料,当晚就自己制作起来。



    这些废料是别人用下的,本来就打算处理了,要不然百渡终也偷不到这些材料。



    他这样忙来忙去的,时间很快就来到了清晨。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他的屋子里,在瓷砖的反射下,将本来昏暗的屋变得亮堂堂的。



    因为一些缘故,百渡终的家里并没有电灯,所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屋如此明亮。



    光滑如新的屋里,百渡终擦了擦鼻子上的水泥,满脸的得意洋洋之色,这是他的杰作,他自己的家。



    此时,闹钟响起,时间已经来到了点,他也要准备准备去学校乘车了。



    走之前,他又回头看了眼屋,随后心满意足的离开。



    其实,在胡不围表示会每天给他250块钱的保镖费用之时,他完全可以凭借这些钱去租好一点的房子,可是他没有。



    不是因为矫情,也不是因为他舍不得这个屋,只是因为他曾经有过幻想,幻想自己将屋给盖的漂漂亮亮的,不比那些工人盖的差。



    他是个孤儿,只想要一个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家,而且他会慢慢将他的家做大做强,这是他的一个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