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番外,征服王的手札

A+A-

    假如,咳咳,假如有一天,考古学家和他的助手,同时发现了古埃及文明,最具有传奇色彩的法老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私.密手札。

    考古学家以及他的助手激动无比,戴上手套工具,双手颤抖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两本手札。

    那么。

    第一页:

    【啊,

    我喜欢它的毛。

    嗯,

    我摸到了,两条鱼干。】

    第一页完。

    考古学家:“……”

    助手:“……”

    “我眼花啦?”考古学家擦了擦眼镜又快速戴上:“没有啊。”

    助手:“咳咳,教授,您先看看下一页,没准是能连上的呢,毕竟是私.密手札,也许有文字暗号密码之类的。”

    “对对对!”

    两人赶紧翻开第二页。

    第二页:

    【唔,

    我把它带到了王宫

    嗯?

    它我是屌毛,什么是屌毛?也是黑色的毛吗?】

    考古学家:“……”

    助手:“……”

    “咳咳咳,下一页,下一页!”

    “哦,好、好。”

    第三页:

    【贝斯特很聪明。

    但是我不会对它例外。

    我没收了它的垫子,它竟然敢利用毛色隐藏在地毯了,该死的!还没找到它——为什么贝斯特这么黑?!】

    第三页完。

    考古学家:“……呃,我觉得……”

    助手捂住双眼:“还是下一页吧”

    第四页:

    【我做了噩梦

    那些阴暗的过去,我不愿提及的事。

    我从噩梦中醒来,以为看见了深渊。

    唔……

    但深渊对我‘喵’了一声。】

    第五页:

    【我收回前言

    我喜欢这个混蛋

    贝斯特的毛,真的很柔软,比轻纱、水流,都让我舒适。

    重点,隔空撸猫不错。】

    第六页:

    【今天是我扫清那群违背我的老臣的日子

    它很害怕

    我知道。

    它在颤抖,而我抱着它,仿佛抱着我最后的理智。】

    第七页:

    【我担忧它会跑

    我不希望它跑

    它永远都是我的。】

    第八页:

    【我们和好了,它真可爱,唔,我喜欢它。】

    第九页:

    【嗤,这个东西,今天把脑袋卡在了我的酒杯里。】

    第十页:

    【每天早醒来,我都看见它蹲在我胸口,而奇怪的是,过敏症让我除了抚摸过贝斯特的手痒外,我的**竟然也再痒,这个东西——或许我应该穿睡衣。】

    第十一页:

    【我今天发了好大的火,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杀人的欲望

    然后,贝斯特舔了我的手指……

    唰地一下。

    我的世界,除了它舌头的柔软热度,再无其他。】

    ……

    第十七页:

    【我带它去了下埃及

    我想我疯了

    我想抱着它,除了亲吻它的鼻头,还吻些别的位置。】

    第十八页:

    【我的贝斯特!

    它被别的猫欺负了!

    是公猫,竟然是公猫!

    ——呵呵,我要阉割了那只愚蠢恶心、该死的公猫!】

    第十九页:

    【贝斯特突然袭击了我,我们吵架了,我让人把它关了起来。

    我很不愉快。】

    第二十页:

    【……】

    嗯?

    空白的?这些墨点是怎么回事,好似犹豫不决,任由羽毛笔上吸饱的墨水掉落下来一般。

    “怎么不写了?”

    看上瘾,忘记自己是为了发现关于征服王生平重要资料的考古学家皱眉,助手焦急地翻页,“下一集呢?”

    第二十三页:

    【我失去它了。】

    “失去它了?贝斯特?那只猫,快!翻!”

    第二十四页:

    【房间空了,不会有喵喵的叫声了,不会了。

    我的头很痛,比怒火更烦人的东西扰乱了我的思考,我想见到它。

    贝斯特……

    在我心中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我并没有这样的诉求,但从今天之前,我也许内心是那么想的。

    你怨恨我吗?

    像曾经的我怨恨整个埃及那样。

    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并没有想要将你饿死在荒芜的房间,让你在绝望中死去……

    我会带你回来。】

    “饿死生命力顽强的猫,太残忍了,可惜我们不能回到过去阻止,只能看见手札的主人,征服约法尔.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助手暂时放下手札。

    考古学家:“猫……饿死了啊。”他叹口气,对着文字琢磨出来点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养的缅甸猫,叫翠西。

    家伙从来没挨过饿,受过最大的委屈,就是吃兽医先生给它做的减肥餐。

    “我们继续。”

    “嗯。”

    ……

    第二十五页: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亡灵之书上的死者复苏——我从来没有感谢过诸神,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页完。

    “死者复苏!”“亡灵之书!”

    两人对视一眼,看见了彼此眼中兴奋的光芒。在古埃及传中,亡灵之书属于冥神奥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话意义,更在这手札上明明白白牵扯上了复活!

    复活啊!

    如果能通过血腥残暴、憎恶神学宗教的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留下的记载中,得到准确记录,那比他们无中生有乱七八糟的构想,和编辑本子上东扯西扯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更有证明意义!

    也许这只猫,对法老王有着特殊意义。

    法老王为了复活他的猫,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灵之书,用神奇的力量复活了他的猫。

    又或者,转移灵魂,或者神迹等等其他什么。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们肯定就能得到震惊古今的大消息!从此作为第一发现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这、这太棒了!”学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脑袋往手札前伸,“继续翻译,不要停!我拿录音笔。”

    “好!”

    助手重重点头。

    两人激动到手都在颤抖,白皮下,面堂发红,两双眼睛唰唰放光,连空气都好似咕嘟嘟在热烈的冒泡。

    就在这种环境下,两人翻开了皮制手札的下一页。

    上面写着:

    【我恋爱了。】

    完毕。

    完毕……

    毕……

    考古学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声,灭了。

    考古学家and助手:握书的手,微微颤抖。

    果然,知识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这些字分开他们理解,合在一起他们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让大好机会就这么在眼前溜走,两人加快速度,心翼翼又急迫翻动皮子手札。

    第三十页: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页:

    【我们接吻了。】

    第三十二页:

    【我们每天都在拥抱,狂欢。】

    第三十三页:

    【我无法在吻他时,不去拽他黑黑的卷发,嗯……我坚持。】

    考古学家:“……”

    助手:“……”

    第三十四页至,第三十六页:

    【我喜欢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个位置我都喜欢。】

    【他是我的过敏症。】

    “……”

    “……”

    助手面无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转头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没有好消息,起码我们可以猜测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猫,公的那种。”

    还能巴拉拉,变人的辣种。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镜。

    【作者有话:【剧场】

    老教授摘下眼镜,失望叹息:这是一本黄书啊……

    【咳咳,番外还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