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番外,征服王的手札
假如,咳咳,假如有一天,考古学家和他的助手,同时发现了古埃及文明,最具有传奇色彩的法老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私.密手札。
考古学家以及他的助手激动无比,戴上手套工具,双手颤抖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两本手札。
那么。
第一页:
【啊,
我喜欢它的毛。
嗯,
我摸到了,两条鱼干。】
第一页完。
考古学家:“……”
助手:“……”
“我眼花啦?”考古学家擦了擦眼镜又快速戴上:“没有啊。”
助手:“咳咳,教授,您先看看下一页,没准是能连上的呢,毕竟是私.密手札,也许有文字暗号密码之类的。”
“对对对!”
两人赶紧翻开第二页。
第二页:
【唔,
我把它带到了王宫
嗯?
它我是屌毛,什么是屌毛?也是黑色的毛吗?】
考古学家:“……”
助手:“……”
“咳咳咳,下一页,下一页!”
“哦,好、好。”
第三页:
【贝斯特很聪明。
但是我不会对它例外。
我没收了它的垫子,它竟然敢利用毛色隐藏在地毯了,该死的!还没找到它——为什么贝斯特这么黑?!】
第三页完。
考古学家:“……呃,我觉得……”
助手捂住双眼:“还是下一页吧”
第四页:
【我做了噩梦
那些阴暗的过去,我不愿提及的事。
我从噩梦中醒来,以为看见了深渊。
唔……
但深渊对我‘喵’了一声。】
第五页:
【我收回前言
我喜欢这个混蛋
贝斯特的毛,真的很柔软,比轻纱、水流,都让我舒适。
重点,隔空撸猫不错。】
第六页:
【今天是我扫清那群违背我的老臣的日子
它很害怕
我知道。
它在颤抖,而我抱着它,仿佛抱着我最后的理智。】
第七页:
【我担忧它会跑
我不希望它跑
它永远都是我的。】
第八页:
【我们和好了,它真可爱,唔,我喜欢它。】
第九页:
【嗤,这个东西,今天把脑袋卡在了我的酒杯里。】
第十页:
【每天早醒来,我都看见它蹲在我胸口,而奇怪的是,过敏症让我除了抚摸过贝斯特的手痒外,我的**竟然也再痒,这个东西——或许我应该穿睡衣。】
第十一页:
【我今天发了好大的火,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杀人的欲望
然后,贝斯特舔了我的手指……
唰地一下。
我的世界,除了它舌头的柔软热度,再无其他。】
……
第十七页:
【我带它去了下埃及
我想我疯了
我想抱着它,除了亲吻它的鼻头,还吻些别的位置。】
第十八页:
【我的贝斯特!
它被别的猫欺负了!
是公猫,竟然是公猫!
——呵呵,我要阉割了那只愚蠢恶心、该死的公猫!】
第十九页:
【贝斯特突然袭击了我,我们吵架了,我让人把它关了起来。
我很不愉快。】
第二十页:
【……】
嗯?
空白的?这些墨点是怎么回事,好似犹豫不决,任由羽毛笔上吸饱的墨水掉落下来一般。
“怎么不写了?”
看上瘾,忘记自己是为了发现关于征服王生平重要资料的考古学家皱眉,助手焦急地翻页,“下一集呢?”
第二十三页:
【我失去它了。】
“失去它了?贝斯特?那只猫,快!翻!”
第二十四页:
【房间空了,不会有喵喵的叫声了,不会了。
我的头很痛,比怒火更烦人的东西扰乱了我的思考,我想见到它。
贝斯特……
在我心中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我并没有这样的诉求,但从今天之前,我也许内心是那么想的。
你怨恨我吗?
像曾经的我怨恨整个埃及那样。
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并没有想要将你饿死在荒芜的房间,让你在绝望中死去……
我会带你回来。】
“饿死生命力顽强的猫,太残忍了,可惜我们不能回到过去阻止,只能看见手札的主人,征服约法尔.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助手暂时放下手札。
考古学家:“猫……饿死了啊。”他叹口气,对着文字琢磨出来点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养的缅甸猫,叫翠西。
家伙从来没挨过饿,受过最大的委屈,就是吃兽医先生给它做的减肥餐。
“我们继续。”
“嗯。”
……
第二十五页: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亡灵之书上的死者复苏——我从来没有感谢过诸神,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页完。
“死者复苏!”“亡灵之书!”
两人对视一眼,看见了彼此眼中兴奋的光芒。在古埃及传中,亡灵之书属于冥神奥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话意义,更在这手札上明明白白牵扯上了复活!
复活啊!
如果能通过血腥残暴、憎恶神学宗教的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留下的记载中,得到准确记录,那比他们无中生有乱七八糟的构想,和编辑本子上东扯西扯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更有证明意义!
也许这只猫,对法老王有着特殊意义。
法老王为了复活他的猫,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灵之书,用神奇的力量复活了他的猫。
又或者,转移灵魂,或者神迹等等其他什么。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们肯定就能得到震惊古今的大消息!从此作为第一发现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这、这太棒了!”学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脑袋往手札前伸,“继续翻译,不要停!我拿录音笔。”
“好!”
助手重重点头。
两人激动到手都在颤抖,白皮下,面堂发红,两双眼睛唰唰放光,连空气都好似咕嘟嘟在热烈的冒泡。
就在这种环境下,两人翻开了皮制手札的下一页。
上面写着:
【我恋爱了。】
完毕。
完毕……
毕……
考古学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声,灭了。
考古学家and助手:握书的手,微微颤抖。
果然,知识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这些字分开他们理解,合在一起他们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让大好机会就这么在眼前溜走,两人加快速度,心翼翼又急迫翻动皮子手札。
第三十页: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页:
【我们接吻了。】
第三十二页:
【我们每天都在拥抱,狂欢。】
第三十三页:
【我无法在吻他时,不去拽他黑黑的卷发,嗯……我坚持。】
考古学家:“……”
助手:“……”
第三十四页至,第三十六页:
【我喜欢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个位置我都喜欢。】
【他是我的过敏症。】
“……”
“……”
助手面无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转头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没有好消息,起码我们可以猜测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猫,公的那种。”
还能巴拉拉,变人的辣种。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镜。
【作者有话:【剧场】
老教授摘下眼镜,失望叹息:这是一本黄书啊……
【咳咳,番外还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