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号血清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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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血清存在于自己的梦境中,现实中肯定没人知道,所以东煜也不确定打完血清又修炼混元功的他现在是什么情况。



    这条道路上只有他一个人,所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站起身,身上的骨骼劈啪作响,东煜稍稍活动了一下。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脑海中似乎多了一些陌生的信息。



    “?”



    东煜尝试去接触信息,这段信息给他的感觉相当模糊,同时在他丹田内,混元真气突然活跃起来,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要顺着经脉来到大脑接触这个信息。



    东煜没有感觉到危险,所以运转混元功让真气往上运行。



    没错,他已经无师自通,就像是下意识动作一下,能够在清醒状态下运转这个功法,虽然不能边走边修炼,但是调动真气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种水平不知道怎么样,有空问问张教官。”



    运转到脑袋中,混元真气与信息结合,变成了另外一段信息。



    这段信息就清晰明了多了。



    “大就是好!肌肉才是男人的浪漫!”



    东煜:“?”



    这么羞耻的口号是怎么回事。



    随后他就下意识地运转混元真气来到自己的臂上,就在这一瞬间,他的臂如同是气球一般膨胀起来!



    准确的,是肌肉像是爆种一般凸显出来,上面的青筋犹如蚯蚓一般涌动。



    真气停留在臂上,等到臂“变形”完毕,他现在的右臂已经比左臂整整大了5倍不止!



    那夸张的肌肉线条让他想到了一个人。



    刀哥!那个体型夸张的男人。



    感受着膨胀的力量,东煜看到一颗巨石,这个石头至少有两立方米,按照密度来算至少有3吨。



    也就是3000公斤,已经超出了e级2000公斤的范畴。



    但是东煜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肌肉塞住了大脑,就是有信心能够抬起。



    他粗壮的右臂单托住石头下方,气沉丹田。



    “起!”



    这块三吨重的石头就这样被他单举了起来。



    高悬于头顶,然后扔出,巨石砸到地面上,沙尘飞扬。



    “好强。”



    要是刚才自己会这么一招,李力可能会被他一拳打成一个肉饼。



    “这不会是永久性的吧?”



    强归强,但是只有右臂这么粗壮,其他地方不变,看起来也太违和了。



    就像他时候看的大力水一样,好歹能变回去吧。



    他心念一转,既然是混元真气发动的,那么



    他将停留在右臂的混元真气引导出来,果然,右臂如同泄气一般慢慢瘪了下去。



    “还好,还好,能够变回来。”



    东煜松了一口气,他意识到,这个功能就是从刀哥那里获取的,全身肌肉夸张膨胀,力量巨大,这是9号血清的特性!



    自己没有打过90号血清,那么唯一的解释是3号血清。



    东煜做出了合理的推测,莫非3号血清的特性就是复制?



    这是如何复制的,他不清楚,接触?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他打完血清不久之后就被地下实验室的bss一脚踩死了,当时刀哥难道就在附近,也许已经变成了尸体。



    既然复制的刀哥的特性,那刚刚接触的李力,他所的回溯有没有被复制过来?



    



    东煜很好奇这件事情,于是他在脑海中找寻了一番,还真有收获。



    一团信息正如雾团一般出现在脑海中,这一次他用真气去触碰,给予他的反馈是还没有成熟?



    看来这个复制是需要时间的,并不是接触之后立马就能实现。



    不过就算是这样,感觉这个能力也很强大,只要自己接触的人够多,不都能把对方身上的异能给复制过来?



    东煜看准方向,朝着山下跑去。



    现在他仅仅依靠双腿跑路,就能轻松达到4262公里每时,至于他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刚刚路过了一个测速器。



    这个速度可比现在那些限制速度在25码的电驴快许多。



    风在迎面吹来,每一步的跨越都达到了十数米,这场释放力量的感觉让少年感觉到舒爽。



    就好像他在梦境中第一次尝试徒攀爬高楼,然后又从高楼一跃而下,利用重力加速度一击将一只暴君干掉一样。



    到了市区之后,东煜倒没有大张旗鼓地继续跑步,也不知道修行者在市区超速跑步天的人会不会来管。



    不过他不打算当那个狂徒,还是老老实实坐上了一辆公交车。



    一路行驶到天星区下车。



    天星街道是兆市的一个老居民街道,简单来就是一个城中村,里面不少房子都还是和农村一样的自建房,外面的墙壁上看得出岁月的痕迹。



    东煜很容易就找到张金洲所在。



    办白事讲究热闹,他老远就听到唢呐穿透灵魂的声音。



    一处三层楼面前,已经搭建起了顶棚,门口摆放着花圈,门口站着一个中年大叔,脖子上挂着一根白绳,胳膊上别着一朵白色的花。



    他应该是死者的至亲,三代以内挂白绳,三代之外只要到场吃席就行。



    大叔和不断当场的亲朋交谈,接受他们的抚慰和心意。



    这是对死者的哀悼,也是对生者的启示。



    告诫他们还需要好好生活下去,别被伤痛击垮。



    “叔,节哀。”



    东煜上前了一句。



    大叔操着一口方言夹杂着普通话。



    “伙子,看起来真俊啊,又高又大,谈对象没有?”



    “我还在读书。”



    “你是哪家孩,你家大人呢?”



    “我是张金洲的徒弟。”



    “原来是道士!你师父在里面做法呢,等会留下来吃席,我给你们准备了很好的斋饭。”



    “没问题。”



    大叔脸上带着笑容,不过眼中很红,不知道是哭导致的还是守灵造成的。



    “伙子,你属什么的?你师傅猴蛇都是相冲的。”



    “我属狗。”



    和大叔客套了两句后,东煜就走入了院中。



    见到了老头子。



    此时张金洲穿着一身紫色的道袍,头顶上戴着一顶“纯阳巾”,样子很像老房子的屋顶,上面有着一个太极阴阳的图案。



    然后他的脖子上还戴着一只,嗯,蜜蜂,不远处的桌子上还放着一只半人高的蓝牙音箱。



    道士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



    以前需要扯着嗓子喊,现在就不用这么劳心劳力。



    老头子嘴里正念着悼词,全是兆市的方言,加上快速念诵下产生的吞音,基本上很少有人能听清具体内容。



    就像以前听奶茶伦的歌,或者是听外国歌,虽然听不清在唱什么,不过氛围到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