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番外一 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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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挣扎着摸到了枕边的手机。

    “喂?喂!明?来酒吧街接一下哥,靠,被灌了一肚子马尿,走路都晃了……”

    我皱眉,从喉咙里咕哝一声,按掉电话,把枕头拍在脑袋上继续睡,过了三分钟,眯着眼重新看向屏幕。

    操,半夜两点。

    我呲了呲牙。

    吴启你大爷的,越来越能穷折腾了。

    我瞪着那数字好一会儿,抹了把脸坐起身,抓了抓乱七八糟的头发:“喝喝喝,喝不死你……”

    迟早整出一酒精肝!

    抖抖索索穿衣服,往上提裤子的时候忽然狂数个喷嚏,我吸吸鼻子:“靠,丫还敢催我呢!”

    这会儿我们都退役一年了,吴启那子下海做生意,刚上正轨。还装模作样考了个在职的MBA读,每个周末都要上课,整得自己焦头烂额,连娶老婆都没时间。

    该!他就作吧,我嘿一声阴暗地想,那厮每次见面还喜欢戴个黑框装文化人,看了特心烦。

    我比他好点儿,盘了个大型网络会所,每天坐着收收账,没事儿玩几把荣耀,看到潜力不错的苗子还能去调教调教。

    我一狠心洗了把冷水脸,给激得呲牙咧嘴直往上蹿,心里第一千次把吴启活剐成片儿放油锅里煎了又煎,再撒点儿孜然粉。带上泡好的茶杯,穿上外套,拍拍口袋,得,车钥匙在呢,这就出门了。

    一月的天儿不是开玩笑的,深夜寒气浸入骨髓,停车场尤其白森森的阴冷,我真想把自己团成一团滚过去,连鼻涕都快冻成坨了。

    “吴启你他妈真是我大爷!”

    哆嗦了好几下才把钥匙捅进去,车子一发动,赶紧开暖气。

    到了酒吧街外面给那厮电话:“到了,你人呢?”

    “这儿这儿,我看你车了,嘶……好冷。”

    什么人啊!“知道冷还大半夜的折腾哥!”我怒。

    挂了电话到处看,前边儿路口杵着一人,那身影我太熟悉,那厮估计是有点儿喝多了,蹦跶起来张牙舞爪的:“我——在——这——儿——”声音飘散在寒夜尽头。

    我无语。

    这傻逼。

    都快三十岁了还他妈这么傻逼。

    把车开过去,吴启蹦上车,带来满身酒气,头发风中凌乱,脸和鼻尖都冻得通红,眼镜上面覆着一层雾蒙蒙的膜,他脱下眼镜用袖口擦了两下,还没开口就先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

    我看他满眼血丝,一脸憔悴,到底自家哥们儿只能自个儿疼,拿起手边的茶杯:“醒酒的,喝了吧。”

    “真乖,”他神智还算清醒,表情却咧着嘴有点儿傻不愣登的,“不枉哥疼你这么多年。”

    嘿,“这他妈到底谁疼谁啊,啊?”我大骂,“你就是脸太大老天都要兜不住了。”

    “明啊,你最近越来越粗鲁了,网吧真不是个养人的好地儿。”他捧着茶杯,袅袅的热气里笑容温暖。

    我找到了点儿深夜接哥们儿回家的温情,这时候要是来点儿煽情的BGM什么的,非感动死这厮不可。

    可惜我车上只有电音摇滚。

    车子飞驰而出。

    “这是往哪儿开,几天没见你路痴了?”

    “……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那不好意思,可能我血统不够纯正,不然你吐一个给我看看?”

    他无比诚恳地对我掏心挖肺。

    “……”我磨了磨牙,一口气上不来。

    这么一年过去,他别的都没怎么变,就是做生意走南闯北,垃圾话功力提高了N个百分点。

    “信不信我把你先奸后杀抛尸荒野。”

    “信,怎么不信,这会儿我全身无力,柔弱得很,肯定能让你得逞。”他把椅背调成倾斜的,惬意地靠着。

    “……”

    我不出话,这家伙不是喝多了吗,怎么嘴皮子还这么麻溜?

    “哟,你这是要带我回你家啊。”

    “……”

    我都有点儿后悔了,本想着他要是喝多了就照看一下,反正我那网吧也不赶上班的点儿,明天还能补一觉,谁晓得这人这么生龙活虎的,亏大发了。

    我恶声恶气地,“你不是喝多了吗,能他妈闭嘴不。”

    吴启于是闭嘴了。

    回到家,我开房门,放他进去。

    那子轻车熟路地摸进我房间,扑地倒头就睡,还拍了拍边上的一亩三分地儿:“来来,一起睡。”

    我愣了几秒,在他身边躺下,他忽然伸手呼噜了一把我的头发:“谢了,哥们儿。”

    “……我真是没你不行。”

    他梦呓一般地声,然后就一动不动,睡着了。

    我睁眼看着天花板,然后往下缩了缩,离他的手远一点儿。

    不上为什么,但我有点儿不自在。

    本来我不该不自在,我俩,多好的哥们儿啊,一起看过A片过手枪,他不吃的菜扔给我,也永远记得多买一包零食。

    那样的日子都一起过来了,这会儿我干嘛不自在。

    我觉得这跟前不久的一件事儿有关。

    2

    荣耀第十六赛季结束的夏天,轮回宣布孙翔退役。

    那会儿我们本想约他喝个酒什么的,谁晓得一连大半月都找不到人,这事儿也就搁置了。

    直到不久前,那位已经退役三年的男神队长发短信,约我们去他新家吃个饭。

    “嘿,队长可算买新房了,这是要结婚的节奏吧?”

    “大概吧。”吴启若有所思,“唔,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开车麻烦看前面,我脸上又没路。”

    “……”

    后来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我的预料。

    “这不是队长家吗?”我挠了挠头。

    “哦,是啊,”来开门的孙翔穿着居家服,“我也住这儿。”

    “啊?你也……”

    我有点儿转不过弯。

    “我们在同居。”

    我目瞪口呆。

    这么多年过去,他比以前成熟太多,但我心里总觉得他还是当时来到轮回的那个青年,众叛亲离,骄傲,要强——或许是因为他的眉眼间还带着很多人少年时代才有的锋锐气息。

    此刻他轻描淡写地丢下一颗重磅炸弹。

    “哈哈哈哈哈,你也学会开玩笑了,不容易啊!”

    我干笑,忽然有点儿心慌。

    “谁和你开玩笑了,哪里好笑吗?”孙翔一脸莫名地看我,“这房子我俩一起买的。”他看我满脸震惊,啧了一声:“怎么你不知道啊?我以为你们都知道了。”

    他不怎么在意地往客厅走,那里荣耀电视转播台正在放新闻:“虚空战队队长盖才捷……”

    我呆得像个傻逼,这是我第一次承认我像傻逼。

    “队长呢?”我身边的吴启非常淡定地提问。

    “周泽楷啊,买菜去了。”

    “……”我动了动嘴皮,周泽楷,买菜?实在很好笑,但是我发现自己笑不出来,整个人就跟被雷劈了一样,周泽楷和孙翔?枪王和斗神?你他妈逗我玩儿呢!

    但这是真的。

    他们甚至已经交往七年。

    我无法想象,性格如此南辕北辙的两个人,还是男人,居然能在一起整整七年,他们甚至还得到了双方父母的同意。

    “今天这算婚宴吗?”江波涛调侃。

    “呵呵。”周泽楷笑笑。

    “戒指都戴上了啊。”

    “……你们啰嗦死了,还吃不吃啊!”

    虽然沉稳了不少,但本质还是那个孙翔。

    我机械地吃着,真有种食不知味的感觉。从他们家里出来,我才回神,拽着吴启上了我的车,他好像早就知道我要什么,面无表情地看着我,那表情让我火气横生,他们都知道,合着就我一人做了傻逼,我朝他吼:“你早知道?你早知道他妈不告诉我!看不起我怎么的?是兄弟不是!”

    吴启冷笑:“你不恶心同性恋吗,告诉你干嘛,上赶着招你恶心不成?”

    我怔住,嗫嚅着不出话,半晌才争辩:“那要是他们,我就……”

    “就怎么样?就不恶心了?”吴启继续冷笑,你不我哪知道?我能冒这险?指责别人前先想想自个儿,你要知道了又有什么用?你有那心能担着吗,还是听着别人的秘密好玩儿?你要是不心秃噜出去了怎么办?不是不信你,但是队长,孙翔,他们哪个的未来你扛得住,扛得起?

    我狼狈不堪节节败退,受不了他咄咄逼人:“你吼屁吼,嗓门大了不起啊!”

    吴启长出一口气看我,然后有点疲惫地抹了把脸。

    “杜明,长点儿心吧。”

    我给他懵了,心里有种莫名的刺痛。

    我没觉得自己哪儿不对,最多就是迟钝了点儿,但他最后这灰心丧气的一句话,让我如鲠在喉。

    3、

    不由想起当年。

    我们同一赛季退役,喝同一杯饯别酒。

    总觉得那是所经历过最炎热的夏夜,我想大概是因为那一晚烧光了所有还残留的梦。我这么的时候吴启脸色怪异地看着我,你个傻逼,人家穿的都是大裤衩,就你一个穿着牛仔裤,他妈的不热才怪!

    呃,好吧。

    总之那就是一个很热很热很热的夏天夜晚。

    每个人生命里都有这么一个晚上,把所有关于青春的豪情壮志埋葬。我们大口喝酒,用真正的老白干划拳,在油腻腻的夜市大排档,孜然的味儿十里飘香,路过的月光,夜风,短裙,野狗,他妈的都和时间一样不留痕迹。没有老去,心里却爬过了沧桑,我们喝得眼眶通红,酒气胀满心肝肺腑,要爆裂一样的难受,我喝大了,不行了,用脑袋磕着桌子,摇头不要再喝,吴启递过酒,冰凉的抖了他一手,我突然抬头,死死抓住他的手腕,酒香凛冽如刀,悍然分割过去与现在。

    眼泪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

    “啊——啊——”我像个神经病一样大叫,再大笑着流泪,我抱紧他,抱紧每一个兄弟,“再见——再见啊!”

    “再见啊——”他们哽咽着大声回答我。

    我们相遇,奋斗,为荣耀和梦想,最后还是要离别,分散,各自天涯。

    盛开,颓败,发生,消逝,未来,现在。

    所有荣耀的起点,也是终局。

    有人满载而归,而有人最终也没有拿到那个冠军。

    这没什么。梦想的动人心魄往往在于,永远只有少数人能得到它。

    而没有得到它的人,也在努力走向它的路上,成为了以前不敢设想的自己。

    吴启我这是站着话不腰疼,他还老我的日子都活到狗身上去了,我大怒,我不服,因为我一直觉得他才是这世上最傻的傻叉。

    当然我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明这一点,但这次的事情又似乎证实了我才是那个巨型傻叉。

    因为队长和孙翔搞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关系好的不少人都隐约有了猜测,而我直到现在才发现,这叫我心情十分复杂。

    他妈的我简直不要和这俩同性恋做朋友了!

    我撒完了气儿,心里又难过起来,因为——我特矫情地想——我没有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做出站在他们背后的姿态。

    而且另外一个最关键的是,知道了这件事以后,就像刚才这样,我偶尔会觉得不自在。

    我知道自己还是喜欢姑娘的,当然,我的是唐柔,不过真的她的家世有点儿太可怕了,刚知道的时候我整个肝都地震一样地颤了起来。

    但从没有哪个姑娘,有我们这样亲近。

    我们做过同一个梦,走过最远的路。

    4

    一般来我想不通的时候,能折腾的人还是只有一个。

    所以我报复性的在某天半夜两点多敲开了吴启家的门,他头发乱得像一蓬杂草,他就在那杂草下面用力瞪我。

    “启啊,哥有心事,睡不着了。”我黑眼圈非常潇洒,咧出一嘴白牙。

    “哥,那你这是要我陪你睡吗。”他把牙咬得嘎吱响,狰狞地笑。

    我一哆嗦,居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搓搓胳膊,浑身不自在:“你,嗯,你别乱话。”

    吴启:“……”

    他我真受不了你,你现在他妈的就跟个姑娘似的,大半夜不睡觉专门来恶心哥吗?

    “……”我惭愧地低下头。

    他叹气。

    “等我换个衣服。”

    半夜三点,我们开着车,沿着城郊的盘山公路向上,车灯在黑夜里,撞死了看不见的飞蛾。就像深夜里的秋名山赛道,无人烟,而引擎轰鸣,适合出发和结束。他把车停在半山腰,我们下车,冷得直哆嗦,像两个准备跳山的疯子,坐在护栏上,看到这座不夜城的灯火葱茏,流动成光的河流。

    吴启点了根烟,红色的星星亮在唇边。

    “抽你妹的烟!又烟又酒的,”我扯了他的烟头用脚碾了,“不游戏了你就把自个儿的命当游戏给玩了是吧?”

    他呆住,那表情有点儿傻不愣登,哈,我想嘲笑他,而他忽然抹了把脸转头,看向不知道是哪儿的地方。

    “还记得不。”

    “什么?”

    “我想想,第九……哦不,是第十赛季了,就那会儿孙翔刚来咱们队那一年,你喜欢的那个明星,叫什么来着的,出柜了。”

    是有这么回事儿,我点头,记得。

    “那时候我就知道了。”他转头看我,“当时我也挺想不开的,你他俩什么人啊,找个漂亮老婆不比拿个冠军容易?何苦搅合在一起,那多疼啊,家里人也得跟着疼。”

    就是啊。

    “但账不能这么算,不是什么事儿简单就做什么的,有些事儿要是没做,这辈子你都觉得没意思,真的。”

    “像我,我就是觉得自己读书少,也不为那文凭,就是想去上个大学,哪怕就是个在职的,累死累活,可自己觉得有意思……就得看你自个儿觉得值不值。”

    “队长和孙翔肯定也是这么过来的,你他们图什么呢,这么——这么好的两个人,何必去招人白眼呢?”

    皆是无奈,皆是到深处而不由己。

    我愣愣听着,忍不住插了一句:“……你是想他们是真爱?”

    “……”他哭笑不得又万分无奈,“得,被你这么一什么气氛都没了。”

    “嘿嘿。”

    我傻笑,然后沉默了。

    其实道理我不是不懂,再了,退一万步,我充其量也就管个网吧,还能管人家晚上抱着谁睡觉不成。

    但感情上不是这么回事儿,他们在我这儿,代表的是兄弟,朋友,战友,还有那段时光的注脚,原本好好的回忆忽然多了一茬子出来,还就我一个被蒙在鼓里,多他妈不爽啊。

    我缓缓把憋了很久的那股气吐出来。

    “你怎么还不结婚?”我忽然问他。

    “这不太忙么,”吴启愣了一下,“等过了这段儿吧,我爸妈都快催死我了。”

    “启啊,你快找个人结婚吧,不然我这心里老不踏实。”

    “……”他哑然,“杜明你个傻叉。”

    呵,但你没我这傻叉不行,我嘀咕。

    可难道我不也是么。

    其实我们都一样的。

    我想着,忽然觉得很高兴。很高兴很高兴。

    有片刻我们谁都没话。

    我转头看他,他眼里有光。

    他不用出口,我知道他和我一样怀念最早的自己。

    “哥几个都老了。”他低声,仿佛叹息。

    这一刻我蓦然而生一股冲动,或者直觉、本能,那些纠结的东西一下子就释然了,我抱住他,很男人的拥抱方式,环着他的肩膀,用力紧了紧。

    消逝得太快了,真的。生活的脚步催促前行,像一场不停歇的战役,冲锋,冲锋。我们只有和彼此一起时,才能找回昔日的鲜活生动,那不光关乎荣光或遗憾,还和身体血肉长在一起,离开就鲜血淋漓。

    那是更真切的、活着的味道。

    所以很重要。

    这种重要无关其他,就是单纯的,很重要。

    我松开他,用拳头捶了捶他的心口:“哥,咱不老,真的。”

    那些东西,都藏在这儿呢,丢不了。

    丢不了,就不会老。

    他笑起来,那笑容从未改变。

    “走吧。”

    5

    他开车门。他最后一次抬头。

    看见天幕里最亮的那颗启明星。

    那些时光里,他们是自己最好的自己,对方最好的兄弟。

    时间不会谎。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