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一更)
程晚愣住了。
“什么时候啊?”
“你有空的时候都可以。”
她眼中闪过迟疑, 叶卿更加紧了紧她的手,“如果你不愿意, 那……”
“我没有不愿意。”
程晚咬住了嘴唇,“我没有不愿意。”
她重复了一遍。
“不过我现在有一件事情要处理,我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所以还不能提前告诉你, 等我决定好了,我们再考虑要不要回宁城,好吗?”
叶卿被她一番话绕得云里雾里,但他点了头, 好。
程晚回教室之后, 发现她捏着那支唇膏的手心出了很多汗。
坚持了很久的笑意终于松懈了下来。
她坐在教室, 环顾四周, 用眼睛记下了这里的一切,走到窗边,看整所校园, 这是她的第一个学校, 在这里, 已经快四年了。冬去春来, 看着山上的树苗发了芽落了叶,可程晚最终还是带不走什么。
今年这场雪过后, 气温还回暖了一阵, 那段时间早读下课, 谢誉经常跟叶卿去早市玩儿。
老胡跟谢誉还是相爱相杀, 谢誉参加完联赛回来,上课还是不喜欢听课,老胡就骂他不想上学就滚出去,别在这白白地浪费光阴。
第二天谢誉戴了副墨镜过来,不让他白白地浪费光阴,那他就黑黑地浪费光阴。
门口个子的姑娘过来了,往他旁边走,谢誉趴桌上,把眼镜支架往下掰了掰,露出滴溜溜的眼珠子,“恬恬今天没穿裤子。”
有人闻声望去。
谢誉:“她穿了裙子。”
恬恬是谢誉的新同桌,叫林恬,她走到谢誉旁边,戳了一下他的脑门:“你怎么那么顽皮。”
林恬长得挺萌的,其实是个金刚芭比,她很喜欢谢誉,把他宠到天上去了,天天给他买旺仔,老胡凶谢誉,林恬站起来就跟他刚。自从认了这个金主爸爸,谢爷的生活如沐春风。
谢誉跟林恬,捎上叶卿,程晚,四个人去早市逛街,叶卿给程晚买烧饼。
他喂她吃了一口饼,“好吃吗?会不会很咸。”
程晚使劲摇了摇头。
叶卿头一低,嘴唇贴着她的脸,“怎么哭了?”
他捏捏她的腮帮子,哄着她,“好了好了,没事,不哭,么么哒。”
程晚掉了两滴眼泪就不哭了。
她也不知道怎么。就这样一下子情绪上来了,怎么也收不住。
林恬见状,把谢誉拖走了。
这个清始终都雾蒙蒙的。
程晚不会忘记,在这里度过的每一段快乐的时光。
那天程晚回到家里,妈妈做好了饭菜,爸爸从书房出来,程简阳喝了一口茶,跟程晚,“你考虑好了吗?”
程晚把书包放下,坐上餐桌,她没有动筷子,也没有回答爸爸的话。
程简阳帮她脱下大衣,看她特别为难的样子,便,“如果不想走,那我们就留在这里,家是三个人的家,爸爸妈妈一定会尊重你的决定的。”
“爸爸。”
“嗯。”
程晚没有什么,她又站了起来,走到程简阳跟前,跪下,给他磕了个头。
随后,她转向刚刚从厨房的李洛唐,给妈妈磕了个头。
程晚这一头磕下去,长跪不起。
家是三个人的家。
谢谢你们,给了我这个家。
——
那天雨,叶卿没有撑伞。
他在程晚家的楼下站了二十分钟,因为不知道上去要些什么,便迟迟没有上楼。
来来往往的一些人在眼前经过,二十分钟以后,从电梯口走出来的程晚拎着一袋垃圾。
她把垃圾袋摔进垃圾桶,准备回去了。
“程晚。”
程晚的步子停下。
她回头看着叶卿,“咦,你怎么来我家了?”
叶卿走到她身边。
程晚穿着长袖长裤的睡衣,头发也没怎么梳理,但是这样素素的感觉,叶卿觉得很漂亮。
“手环没有带了吗?”他问。
程晚抓抓头发,想了想,“好像我前几天洗澡的时候拿下来就忘记带回去了。我回去找找,今晚会带上的。”
她还是觉得很奇怪,“你来我家就是要这个吗?”
“不是。”
叶卿走进楼道,程晚才发现他身上有一点湿漉漉的。
“要不上去给你擦一下吧,你淋雨了,身上都湿了。”
她去按电梯,被叶卿抓住手腕。
“不用,我马上就回去了。”
程晚大概预料到了什么,她渐渐地心平气和下来,和叶卿面对面站着。
他高她一个头,有时候话她觉得抬头累,就平视着他的胸膛。
叶卿问她:“我来是想问,这几天怎么没去上学?”
“我在准备转学了。”程晚如实这样交代。
她的坦诚反而让他觉得心口一紧。
“什么时候?”叶卿的声音低了一截。
“具体还没定哪一天,不过也快了。我爸爸最近在联系卖家具的了。”
“搬到哪里去?”
“燕城。”
八.九秒的沉默,让外面的雨声传进来。
她用温和的语气盖过那些淅淅沥沥的吵闹:“我爸,想在燕城让我妈妈找回一些回忆。因为那是他们长大的地方。”
程晚笑了下,算是安慰他。
“哎你还是上去擦一下吧,身上都湿淋淋的。”
叶卿犹豫了片刻,闷闷地“嗯”了一声。听她的话,跟着程晚上了楼。
第一次来她家里,房子不大,大概住了快十年了。
程晚给他拿了一条干净的毛巾,替他拭干净头发。
她想起那天在雪山遇到的狗狗,那天,叶卿就是这样,替狗狗擦着身上的雪水。
她笑了笑,“你还记得那条雪橇犬叫什么吗?”
“Janus。”叶卿答。
“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
“它挺好的。”叶卿的声音弱下去,了个喷嚏。
程晚去给他泡了一杯茶,让他捂着。
叶卿端着茶杯,没有喝水。
程晚了中央空调的暖风,给他吹一吹,她在叶卿身边坐下,:“是不是谢誉让你来找我的?”
“跟他没有关系。”
“其实你要是不来,我也会去找你的。”程晚很真诚地告诉他,“这一次离开,不是我能决定的事。如果真的要走,我一定会跟你好好地告别。”
叶卿抬起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她,他睫毛上还有水珠,程晚强迫症,用纸巾给他擦干净了。
“叶卿,我们都是从别的地方过来的,不是土生土长的北城人,长大的地方对我们这样的人来有多么珍贵,你应该也能明白吧。”
“我是很乐意看到妈妈身体好起来的。”程晚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难过,“她喜欢燕城,也愿意留在那里,爸爸做出这个选择,他比我舍弃的更多。”
“我以前觉得,辈分这种法,是很容易让人的观念乱套的。既然人都被创造出来了,那就是一个一个独立的生命体,为什么一定要受长辈的支配去做这样那样的事情呢。”
“在我是孤儿的时候我这样想过。”
“可是后来不一样了,因为我有了家庭。我有了爸爸妈妈,如果没有他们,我可能早就死在宁城了。”
叶卿是明白她心里这份情谊的,只不过到了这个关口,仍然觉得很不舒服。
他一直没有什么。
程晚接着。
“我这辈子遇到最重要的三个人,爸爸妈妈,还有你。”
“你是第一个抱我的人,也是第一个亲我的人。”
“可能是我天生体寒,从到大我的四肢容易发冷。可是那天我睡在你房间里,你抱了我那么一会儿,我的身上就暖和了。”
“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这些,但是我记得,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就觉得,虽然我给不了你什么,但是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把命都给你。”
“也许对你来是无心之举,但是对我来就是活下去的希望。倘若你没有收留我那些日子,我不知道能够挺到哪一天。”
“叶卿,我是一个孤儿。”她用这句话结了尾。
孤儿,就是要四处飘荡。
三年前,程晚坐上程简阳的车,她当时有过回去找吴岩的念头,然而虚弱的李洛唐揉了揉她的头发,跟她了一句,“宝宝,阿姨带你回家。”
那是这一生,第一次听到别人叫她宝宝。
程晚从那时起,便认定了他们。
叶卿,“你要走没有关系,不用跟我那么多。反正你怎么样,我都不会怪你。”
他这一句心酸的告白,是实话。
她跟他对视,两人都挺温和。
程晚,“你闭一下眼睛好吗?”
叶卿把眼睛闭上。
一个轻吻落在他的嘴角。
叶卿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睁开眼睛,他觉得唇角很热,而心里的不甘也随着这份温度慢慢瓦解了。
她她暂时没有手机,但是可以上网的,只是用电脑会比较不太方便,而且两个人都在高中,学业比较紧张,如果他有很多话想跟她,可以发邮件。
最后,程晚,“等我念完高中,我们就去宁城。”
“你要好好的。”他。
晚上,叶卿想给程简阳发消息,他斟酌了很久,想了很多要的话,最终只发了几个字过去。
“程老师保重。”
程晚没有食言,那天晚上她带了手环。
叶卿听着她的心跳声,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静静地听到失眠。
觉得鼻子塞住了,他坐在床上,稍稍疏通一些。
睁开眼睛,迎来了下一个黎明。
——
搬家的事情,程晚没有跟太多人,就连简喜乐她也没告诉。
坐在狭隘的车厢里,她看着身边的妈妈。
一家三口,带着塞满了车子的行李往南方走。
原来到了真正离开的时候,值得带走的东西也不过只有这一车。
车子开到了第二个红绿灯路口,程简阳把车停下。
十字路口只有两三辆车,程晚把窗户摇下来一点想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
她突然看到站在路对面的女孩撑着伞,穿着校服,手里抱着什么东西,在朝他们挥手。
程晚眯了下眼睛,认出来了女孩。
“爸爸你不要开了,点点在那边。”
程简阳看了眼后视镜,把车子调了个头,停在点点身边。
她怀里的突突露出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车里的程晚。
程晚手伸出来,揉了揉突突的脑袋。
李洛唐也歪着脑袋,对点点笑了笑。
可是点点看起来一点都不高兴,脸皱得像个包子。
为了方便话,她走到窗户边,干净的运动鞋踩在脏水里也没有介意。
“阿姨,我把突突给你,你要照顾好她。”
点点话的声音带着哭腔,她低头吻了吻突突的耳朵。随后把它递给车里的程晚。
“你要是舍不得,还是把它带回去吧。”程晚没有接。
她擦了擦掉下来的眼泪,摇头,“姐姐,看到突突,就要记得点点。因为我……我真的很喜欢你们。”
把狗狗交过去的同时,她还给了程晚一张照片。
照片是跟叶卿他们去滑雪时在鹿场拍的,那天的火烧云很美,像画出来的一样。
这是谢誉给她的赠别礼物。
程晚看着照片上的四个人,想起以前一些快乐的事。
在这世上,除了血缘至亲,任何的相遇相知都是一场缘分。
程晚没有血缘至亲,她孤孤单单地漂泊着,却遇到了这么多珍贵的有缘人。
谢妈妈给突突的狗链子上面挂了一块锁,锁上刻的是点点的大名,谢莺乔。
程晚得到的是一条狗,谢莺乔让出的却是她的家人。
妈妈抱着温顺的突突,笑得很慈祥。
程晚有一点鼻酸,她看着后视镜里的女孩越来越远。
——
程晚离开以后,叶卿对北城的记忆只剩下了两个夏天。
严禾高考出分,第一志愿填的是清华,第二志愿填了地处宁城的D大。
叶卿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千方百计出来了,又想方设法要回去。
她告诉他,放不下的东西就坦然接受,叛逆期过了,很多被负面情绪压住的东西会慢慢浮现,其实那些东西从来没有从你的心里被连根拔除,只是因为你选择性的逃避,才会被暂时掩埋。家也是,亲情也是。
在寄宿学校的这一年,她成长了太多,也想通了很多很多事。她讨厌她的妈妈,但她需要一个家。
严禾没有如愿以偿进入清华,但是她收到了D大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年,叶卿搬去高三的教学楼,每天.朝五晚九。
高三后期,他过厌了早起的生活,早读干脆就不去了。
被老师过几句,叶卿无动于衷。
他很好地秉承了他堂姐的作风,他们都清醒地知道怎么样的学习方式适合自己。
这一年,岁月如梭,光阴似箭,白驹过隙。
也许是因为叶卿念书不用功,才这样觉得。身边的人的紧张感,他一点都没有感受到。
他的成绩比较稳定,最后一次也没有掉链子。
有人,高考成绩的几分之差就会改变命运。叶卿只会觉得,几分之差,不过是鸡头凤尾的区别。
他把分数和成绩看得平淡。
高考完那一天,程晚给他发了一封邮件,里面放了一张她的自拍,她抱着一束桔梗花,信里几个字——“哥哥毕业快乐!”
叶卿看着屏幕傻笑。
毕业典礼那天,叶卿看老师不点名就没进去,与姗姗来迟的时君以站在体育馆下面乘凉。
温风吹得脸上清爽,北城的夏天不曾有过高温。
叶卿看身边人。
时君以眼中的郁结在时间的流逝中也慢慢地融化开了。
不清是友情还是爱情,总之这世上一定会有一个人,有一份感情,能让自卑的你看到自身的特别与可贵。
特别与可贵让你开始接受自己。
而这份感情,能使冰河开花。
从礼堂的学生中好不容易挤出来的谢誉,重见天日之后做了一个深呼吸。
到毕业那一天,他长到了187公分。身材脸蛋好看得像明星和模特。
他看到叶卿,没过来,远远地抬了下手臂,“班长,同桌儿,我走啦。”
“嗯。”
天空碧蓝澄澈,叶卿收起了最后一抹笑意。
谢誉妈妈想让他上本市的工大,谢誉知道他妈什么人,嘴上着填了填了,最后报的却是D大。
这是谢誉长这么大做过的最叛逆的一件事。
谢誉要去宁城了。
那个生养她的城市,那个赶路都要赶上一天的地方。那里的方言他肯定听都听不懂,那里的气候他肯定很难适应。
可是那里有他最喜欢最喜欢的姑娘。
他一定要去找她。
时君以低声,“为什么非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呢。”
叶卿轻靠在体育馆的赭红色的瓦片墙上,平平一笑,“你没听过一句话么,儿女情长什么的,是很影响你走江湖的。”
寒冬里的堪堪一眼,也让铁骨铮铮的北方男人化为绕指柔。
这一生,自那开始心不由己,有了牵绊,有了纠缠。有了爱而不得的失落,有了独自一人喝闷酒的烧心。
跟谢誉做了两年同桌的林恬噔噔噔跑出来,往谢誉身上猴,谢誉把她扯下去,“我爹,我您这样真没必要。”
“你会记得我吗?”林恬今天格外的煽情,眼泪串儿要掉下来的模样。
“记得你,我当然记得你,我到死都不会忘记你,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可以不。”
林恬破涕为笑,“可以的。”
她使劲搓搓他的脸蛋儿,“保重啊儿子。”
叶卿在北城接触的人不算多,一想到这个城市,所有的风貌几乎都概括在了谢誉身上。
天空澄澈干爽,少年人豪情磊落。
两句话就要嗑一杯酒的汉子很多,萍水相逢的是对你喜笑颜开的姑娘。
谢誉慢慢走到很远的地方,又背着书包跑到叶卿面前,捶他胸口,“我真走啦!”
叶卿接住他的拳头,“走吧。”
谢誉转了个身,伸着双臂跑出了学校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