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该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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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身挪到祝深的旁边,花心低低地说道,“我教你如何去掉耳洞的痕迹。”

    “妹妹竟会这个。”祝深惊讶不已地叹道。

    花心没有回答,她凑近祝深,将镜子摆到祝深的面前,好让祝深能够看见自己的动作,她一点点地开始将这些粉末慢慢往祝深的耳垂上抹去。

    不过就是遮瑕膏罢了,遮瑕膏连黑痣痘印都能轻松遮住,更别说不起眼的耳洞了。

    不多时,花心已经大功告成。

    “妹妹,你这铜镜?”祝深还从未见过能将人照得如此清晰的镜子。

    花心抿唇,双颊已然绯红,她柔声解释,“这也是他给我的,他知我喜欢对镜梳妆,便寻了这个新鲜玩意哄我。”

    女儿家的私房话除了化妆也就是男人了。

    “这个倒是不错,真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却有一身的本领。”祝深摸着瓷瓶,爱不释手。

    花心轻叹,“姐姐过奖,不过是小把戏罢了。”

    化妆应该说是现代女性都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了,比如面试要化妆,结婚要化妆,上班要化妆,约会还有化妆……

    “县丞大人。”门外突然有小厮叫道。

    祝深眉心一蹙,她理了理衣衫,摸着自己泛红的脸,向花心低声问道,“你看我可有不妥?”

    仔细瞧了瞧,其实祝深长得也不算特别女性化,尤其是那比平常女人略粗的眉毛,倒是也使得众人乍看时根本不会想到她是女扮男装。

    “很好了。”收起胭脂水粉的盒子,这才向着顺伯示意。

    顺伯小跑出去开门,祝深也已经站起身,向着院中走去。

    这应该是祝深的小厮来叫她了吧。

    “大人。”那小厮从大门里挤了进来,跑到祝深跟前就跪倒。

    祝深不耐烦地重重踢了小厮一脚,骂道,“冒失鬼,就算有天大的事,也该稳重些。”

    这声音与刚才在房中和花心说话的时候截然不同,声线粗沉,完全就是非常逼真的男人声音。

    佩服又崇拜地盯着收放自如的祝深,她实在是没有想到,古代的女人竟也会伪音,而且是伪男音诶。

    但凡学过伪音的人都知道,女生伪男音的难度要远远高出男生伪女音的难度。

    “县令大人让小的请您回去,说是有要事相商。”那小厮白白受了祝深的这几脚,依旧以头点地,恭恭敬敬地禀告道。

    见祝深侧眸向着自己看来,连忙含笑颔首,“事出突然,大人快些去吧,免得耽搁了要紧事。”

    “好,改日再叙。”施以一礼后,祝深直起身子,又朝着那小厮的身上狠狠踢了一脚,“还不起来。”

    祝深领着自家的小厮离开了院子后,顺伯便关上了院门。

    “往后的日子总算能好过些了。”顺伯感慨道。

    花心抿唇不语,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还得看自己的能力,她这个逃犯可不敢指望任何人的庇佑,只能步步谨慎,小心经营。

    一回头,看到乱七八糟房间,这才想起,她送给祝深的礼物还丢在桌子上。

    “顺伯,想必县丞大人还未走远,快去将这礼物给她送去。”花心连忙嘱咐。

    这可倒好,被那个小厮一打扰,她竟是将礼物这档子事情完全给抛在脑后了。

    一直在院中等着顺伯送了礼物回来以后,一颗心才总算是落了地。

    轻叹一声,花心苦笑,“顺伯,明儿你去打听打听,那个身材似猪的郑家娘子是做什么营生的。”

    顺伯点头,这时候还在收拾东西的萃初伸长脖子向着院外站着的花心看来,不解地问道,“姑娘,那妇人日后肯定不能欺负我们了。”

    抿唇轻笑,只是不欺负,那就太便宜她了,如若不给点颜色,那日后是个人物都敢骑在她的头上了。

    现在有县丞撑腰,只要抓住这女人的把柄,就要把她一棍子打死才是,杀鸡儆猴,唯有如此,日后,花无缺,这个拥有神秘背景的姑娘,才能在汉州城里真正地站稳脚跟。

    不过这些道理,她并不打算说给萃初和顺伯他们说。

    “是啊,收拾收拾也该睡了。”无奈地耸耸肩,花心笑道。

    弦月已经从树梢爬到了当空中,早秋的夜晚更深露重,花心唇抿成一线,缓缓走回自己的房间。

    从早秋到深秋仿佛只是一眨眼而已,感受到如此快节奏的天气转变,花心笃定,汉州城是在北方。

    这一段时间里她几次去找祝深,都被拒之门外,理由是忙于公务,这让花心一度以为祝深遭到了迫害,不过,前几日的一次公审案,她还是在县衙远远瞧见了祝深。

    后来祝深派小厮送来一封信,信中说自己的确是因为公务而抽不开身,这才免去了她的担心。

    没有见到祝深的机会,外面又实在找不到靠谱的地图,所以一直到现在,花心对这个世界所在的地理位置都是一团迷雾,只能靠着天气变化来猜测了。

    望着庭院中的落叶,花心眯起双眼,抿唇轻笑道,“该出手了。”

    “姑娘,这些日子你从不出门,只让我们去打听汉州城近日发生的事情,究竟是有什么打算?”身旁的萃初将一件披风披在了花心的身上,见花心拢了拢衣裳,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口。

    花心侧眸瞟了萃初一眼,这丫头虽然个性稳重,但终究涉世未深,还是个沉不住气的。

    “我们该做点生意了。”金子已经花了一半,接下来,也该做点实际的行动,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了。

    萃初听到要做生意,婴儿肥的脸上瞬间出现了喜色,“做些什么呢?”

    能跟着花心,真的很幸福,因为她不会像以前其他的主人一样苛责下人,她对自己和寒疏如亲姐妹般,如果真的能做点什么壮大势力,这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情。

    花心刚想开口,院门咯吱一声被打开,是顺伯回来了。

    “姑娘,那妇人已经离开汉州了。”顺伯关上院门,他说道。

    看了一切都很顺利。

    萃初恨恨地说,“这毒妇欺人太甚,竟想让我们姑娘给她情人做小,真是瞎了她的狗眼。”

    萃初骂的,便是那个曾来请她喝酒的肥胖妇人,郑家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