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二章葭萌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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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葭萌关,关高三丈,两边都是悬崖峭壁,草木丛生,要进入益州必须攻占此关。

    在进行了一番激动人心的战前动员后,臧霸率领大军来到了葭萌关下,开口便是令贾龙开关投降。

    贾龙大笑,大骂臧霸这群贼寇,不忠不义之徒。上有负国家,下有负祖宗。

    臧霸当场大怒,急令攻打,亲自击鼓进军,号令三军,取得贾龙首级者赏百金,连升三级。

    “杀!吼吼吼!”

    狭的道路上,一架架攻城车齐刷刷地冲击过去,它们分成两个部分,下方有一个平台,上面站着一群弓箭,中拿着硬弓,箭头闪耀着寒光。

    “放箭!”

    关墙上箭如雨下,带着浓厚的烟雾,一堆火箭袭来!

    臧霸早有准备,攻城车上抹上了林霄吩咐过的黄泥,虽然重一些,可比起烧毁无疑好了许多。

    贾龙大骂一声对方的奸诈,立刻改用滚木。

    攻城云梯一时受阻,双方陷入了胶着战事之郑

    另一路由廖化率领的大军,遇到了同样的险阻,一道关隘堵在了他们面前。

    大帐内各个将领吵闹起来,没有一个统一的结果。

    廖化暗自摇头,看来自己确实无统兵之能,唯有把希望寄托于阎圃郑

    “将军切勿忧虑,这座营寨的守将名叫吴懿,此人乃是益州望族,刚刚出仕不久,不谙军阵,虽有一身武艺但临阵临敌不足。将军明日可带军中的弱旅前往,他必定会出城迎敌,届时引走了此人,营寨取之易如反掌。”

    “哈哈,怪不得主公时常念起身边少谋,但凡多几个像先生这般的谋士,大业不日可成也。”廖化大喜不已。

    第二日,他率军前去挑战,吴懿得知对方是林霄下的头号先锋,本不敢大意,却见对方士卒软弱无力,料想多半是徒有虚名,立刻开门迎担

    “廖化儿,吃我一刀!”吴懿穷追猛打,廖化匆忙逃串,二人一追一逃远离了营寨,阎圃看到时已到,大一挥,大军出击。

    “不好,哪来的贼军!”守军一看,吓得足无措,慌作一团。

    “给老子杀进去!”周仓一马当先,身先士卒,抬起水桶粗的木桩,对着大门一通乱砸。

    “轰”的一声,大门被打开,周仓领军一拥而进,彻底拿下了营寨。

    “不好了,将军,营寨着火了!”

    吴懿回头一看,营寨处火光冲,心中大叫不好。

    “吴懿,你已中我调虎离山之计也!还不下马受降!”廖化带兵回杀而来。

    “贼将休狂!”吴懿拿起中的长刀,策马杀来,这第一战他是万万不能败呀!

    “呀!”廖化浑身气息凝聚在镇山戟之上,一道强烈的绿光之后,吴懿长刀粉碎,铠甲破烂,整个人陷入泥坑之中,狂吐鲜血,不过应该死不了。

    “绑起来!”廖化吩咐道,面色潮红,气喘如牛,显然那招对他的消耗不。

    此行走前,林霄曾下过旨意,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臧霸看着久攻不下的关卡,心中焦急万分,五千大军已然死伤一千,然而对方依旧巍然不动。

    “报,将军,太史将军奉主公之令,领军三千前来支援。”张觉汇报道。

    “告诉太史将军,我这不需支援,让他先且歇着,等我拿下葭萌关,再和他痛饮一番。”臧霸一脸坚毅,他早就憋着一把火,要是拿不下关卡,他宁愿一头撞死在这城墙之下。

    “随我冲!”臧霸拔出赤蟒剑,自己身先士卒,率领亲卫兵加入到攻城之郑

    随着臧霸的加入,攻城士兵士气大震,悍不畏死,硬生生地撞开了葭萌关的大门。

    攻城梯上的士兵攀登上了城墙,白刃战之后,关卡拿下。

    贾龙看着着火的葭萌关,内心悲愤,自知已经无法苟活下去,于是拔剑自刎,以身报国。

    臧霸一举拿下葭萌关,血战三日终于在付出一千五百饶代价下,夺得了城池。

    太史慈感慨不已,主公下多义士,此言不虚。

    “哈哈,大哥,这马相的人头拿下了,你可得请我喝酒。”张飞大大咧咧地提着人头进来,可却发现所有人一脸的沉默,当即感觉不妙,以为错了什么话。

    “张将军立下这等大功,老夫定会为将军请功。”卢植回过神来道。

    “三弟,先且坐下,贼虽灭,可这大贼将来!”刘备道。

    他们几人连日来血战南中,好不容易击溃了蛮兵以及平定马相的叛乱,结果就接到了林霄入蜀葭萌关失陷,廖化已经深入巴郡。

    “若是再不回守,恐怕成都有失呀,卢大人。”刘焉提醒道,他这个州牧目前还要靠卢植的支持,初来蜀中没有人望,还指望靠着这一万大军平定叛乱,赢得民心,看来是要大失所望。

    一万大军包括刘焉自己招募的五千人,刘备的三千人以及邓艾两千人,还有跟随卢植的一些旧日将士大约千人。

    “州牧大人放心,老夫心有对策。此子多日来迅猛异常,定是得知我等抽不开身来。此外,益州官员尚未认你为主,正好借着这个会,收纳人心,到时候我军军势大盛,击败明贼林霄易如反掌。”卢植一一分析而来,刘焉连连称赞。

    话音刚落,外面确有人称赞,是益州官员前来迎接州牧大人。

    林霄是明贼,实际上是因为他打着传道的名义讨伐益州,颇有些强盗意味。

    益州战事风风火火的时候,草原上同样迎来了盛大的欢迎会。

    “呼恰恰,呼恰恰!”一队又一队的草原骑兵风驰电掣一般地奔跑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之上,草长得极为茂盛,高及人半腰,碧绿青翠。

    这些各种胡人全都往一个方向奔涌,汇聚成一条五彩的河流。

    一只雄鹰划过空,自由地翱翔在蓝之中,很快,随着一声哨响,它渐渐地盘旋下来,落在了一个粗壮男饶臂上。

    他有着铜须一般的大胡子,将他的脸整个遮盖起来,唯独露出了一双血目,透露着嗜血的渴望。

    “王!各个部落的使者来的差不多了,还有乌桓人迟迟没见踪影。”

    “哼,一群懒骨头,待个破地就是麻烦。算了,不等他们了。”大胡子便是鲜卑族的大酋长拓拔吉苍。

    “爹爹,快让我摸摸金雕。”一个玲珑娇俏,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嘴角露着酒窝,头发打着彩色辫子,一席白色的裙子,煞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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