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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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叶信芳顿时脸色通红。

    “年轻人,有火气不要憋着啊,憋多了伤身,还有少喝点酒。”老爷子一脸真诚的劝告。

    胡威武和老大夫闻言也仔仔细细的看着叶信芳,老大夫还点了点头,“后生,你这身子不行啊,要不要老夫给你开点滋阴补肾的药,保证吃了药到病除、龙马精神!”

    叶信芳忙不迭的摇头,拱了拱手道又:“我身子感觉有点虚,您可有什么可以固本培元的方子?”

    老大夫显然不是那种一味哄着人买药的缺德医生,笑着道:“你这是体虚,读书人一贯的毛病,多练练就好了,跟这个老骗子五禽戏,我刚才看着,觉得他的还是很正宗的。”

    老爷子闻言一脸得意,“我还能唬他不成!”

    “你自己也粗通医术,所以能看出他身体上的毛病,那其他的呢?”老大夫十分好奇。

    “你看看他的头发,乱七八糟的哪像是个读书人?” 老爷子十分鄙夷的看着叶信芳的发型。

    叶信芳自己却觉得很正常,他拒绝了让杨慧帮忙束发,早上自己梳的头发,他自觉梳的的不错,一缕头发因业务不熟练垂在耳边,他臭美的觉得很英俊,但在老爷子看来就不够整齐了。

    “我自己束的发,倒不是妻子不贤惠,只是不想事事都要别人帮忙,这种事自己做就好了。”

    老爷子不置可否,继续道:“你鞋面上沾染的泥土,是城南老宅区特有的黑泥,城南因为曾经是矿区,所以会有独特的黑泥,故而你家住在城南。”

    叶信芳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鞋面,果然有一块黑色的泥土,“那酗酒呢?”

    原主酗酒成性,而他自穿越过来,从未饮酒,心里就满是纳罕。

    “你的荷包。”

    叶信芳低头看了一眼荷包,还是从前用的旧荷包,杨慧这些天有活没有来得及给他做新的,所以他继续用这个旧的。

    “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的可对?”

    叶信芳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

    “只是这样到底是苦了你家里人,我看你家境也不富裕,你可有考虑过家人的艰辛?这样一直考下去,与吸血虫何异?”老爷子道这里,突然有些生气。

    “前半生荒唐,不知家人艰苦,只知道索取,一场大梦,陡然惊醒,我还会继续考下去,但不会再花费家中银钱,找了一份营生,尚且还能供养家人。”叶信芳知道原主是个什么玩意,只要用心去查都能知道,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表演一个回头的浪子。

    “做什么营生?”老爷子闻言神色缓和许多。

    “抄书,蒙书斋掌柜的不弃,我的书法虽然一般,但胜在速度尚可,故而还有些赚头。”叶信芳谦逊的道。

    老爷子皱了皱眉,他出身贫寒,从前读书时,也曾抄书维持生计,但要靠抄书供养全家,那在抄书上花费的功夫就会耽误学业,不过他心里对叶信芳已经有几分欣赏了,如果他所言没有谎话,那真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

    “我老人家看不惯那些酸腐儒,你倒是不错。”老爷子赞赏的看着他。

    叶信芳并不蠢,如果再猜不到此人是谁,那就是真的傻了。

    十年前刑部尚书孙茂行致仕,但据他致仕后并没有离开京城。这位孙尚书本是青山县人,一生跌宕起伏,可谓是当朝的传奇人物,二十岁金榜题名,因接连破获数起奇案,三十岁出任刑部侍郎,后因政治倾轧被贬明越府,过了几年京中出现一起离奇命案,将他调回京都,破案后升任刑部尚书。

    这些为什么叶信芳能知道,是在搜索原主的记忆时提炼出来的。孙茂行的一生就像是话本里面的一般,时至今日,街头巷尾的书人还喜欢拿他的事迹来书,更有仰慕者以其为主角写了一本本的传奇话本,不要问他怎么知道的,原主的书房里摆着呢。青山县又是孙茂行的老家,这里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孙青天。

    叶信芳心念一动,躬身作揖,笑着道:“既然您要教我五禽戏,我都已经拜师了,索性一事不烦二主,读书的事情您也一并交了可好?”

    孙茂行笑了笑,“你倒是蛇上棍,聪明都用在这上头了,可是你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

    叶信芳心领神会,眨了眨眼,一脸狡黠,“师父,若是明年拿不下院试,我怕便再也不提这个话。可徒弟若是侥幸过了,您能不能点拨一二?”

    “你子呀,运气好,我也不跟你来虚的,你若是能中秀才,这个徒弟,我便认了。”孙茂行本就对叶信芳有好感,觉得他热心认真,做事负责,又对家人有回护之心,故而对他一再降低门槛。

    可不就是运气好吗,叶信芳正赶上人家练习五禽戏没多久,正是好为人师的时候,死皮赖脸的蹭出一个名臣老师来。一想到这里,叶信芳不免就心情激荡起来,顿生万丈豪情。

    在叶家门口等待许久的谢思齐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叶信芳,他忐忑的想,叶兄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一会跟他事他可能会允了吧……

    叶信芳看着家门口站着有些眼熟的男子,想了一会才想起来,“谢兄?”

    谢思齐是叶信芳从前在私塾的同窗,如果原主叶信芳是个学渣的话,那么这位兔子一般胆怯的俊秀少年就是学霸,在现代就是常年雄霸年级榜第一的那种,谢思齐今年不过十六岁,就已经顺利通过院试,成为一名秀才,这也是为什么谢思齐明明比他,叶信芳却要称呼他为吴兄的原因,读书人不以老幼论处,达者为先。

    “叶、叶兄,你好。”谢思齐还没有几句话,脸就微微发红。

    叶信芳就奇了怪了,谢思齐这样弱了吧唧的性格,怎么还能中秀才,他看到县令真的不会发抖吗?

    “谢兄,可是有事找我?”谢思齐这样的学霸会登他的门,叶信芳的记忆里,两人虽然一同在私塾里读书,但私塾里学生众多,两人无甚交情,不过是勉强混个脸熟。

    “对,对,我有事找你。”随着叶信芳的靠近,谢思齐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往后退了两步。

    叶信芳皱了皱眉,暗想自己难道很可怕吗,继而问道,“既然来了,为何不敲门?”

    “叶兄家里全是女眷,不太方便。”谢思齐道。

    叶信芳倒是忘了这一点了,在院外喊了两声,杨慧就来开门了。

    杨慧看见一身文弱气息的谢思齐有些吃惊,叶信芳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大多认识,这一位倒是不曾见过。

    而谢思齐看到杨慧,心翼翼的量了一番,心里却松了一口气,还好叶兄这次没人……

    “你回来了,这位是?”许是因为有外人在,杨慧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意。

    “这是我在私塾以前的同窗,谢思齐谢兄,别看他年纪,已经是秀才公了。”叶信芳向她介绍。

    “原来还是位神童。”杨慧听得他是秀才,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几分。

    谢思齐脸色一红,摆了摆手道:“我年纪不了,真的不了,当不得神童的称呼,在江南,十岁中秀才的神童比比皆是。”

    他话一完,就感觉到了不对劲,看着身边已经二十岁但仍然是个白身的叶信芳……

    糟糕,又错话了!

    这个人、这个人他老婆的,会不会关起门来我呀?

    这样一想,谢思齐都快哭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