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A+A-

    收工后,乔奇祯第一次不经助理催促, 就自行卸了妆、完成护肤流程, 然后站在镜子跟前问经纪人:“这样可以吗?”

    经纪人眼皮都没抬一下, 将问题回去:“什么可以吗?”

    乔奇祯:“我看起来怎么样?”

    这回,经纪人终于费劲地扫了他一眼,满脸都是疑惑:“什么怎么样?”

    乔奇祯从未在自己的外貌上有过动摇。

    因为毋容置疑。

    在这一点上。

    以前高中的时候, 他刚通过白玛跟胡笛认识。胡笛不习惯绕弯子, 趁着白玛也在场懒得遮遮掩掩, 直言不讳:“真的太帅了。”

    乔奇祯既没佯装不好意思, 也没唯我独尊来上几句“我就是这么帅”。他只是侧过身, 继续恳求正在写数学练习题的白玛借给自己看看。

    好像根本没人过话。

    关于外表的称赞,乔奇祯根本已经到了能自动忽略的地步。

    然而, 今天的他却一改常态,跟吃错药了似的, 居然过问起别人对自己的观感来。

    “合格啊。”工作时间与一大群美少年交道、休息时间也能和相貌上乘的丈夫朝夕相处的经纪人发表观点。

    她的“合格”已经是相当高的评价。

    乔奇祯若有所思地颔首, 却还是感到惴惴不安。

    助理刚好走进来, 递过来维C、维B以及水,催促他吃下去:“去医院吊个水, 干嘛搞得跟去赶通告一样?”

    比赶通告还紧张。

    乔奇祯腹诽着, 吞下药片后开口回复:“有家里人来看我。”

    成名这么久, 偶像出道舞台也好,解散前的最后一场告别演唱会也罢,爸爸妈妈没有缺席过他的重要场合。

    明丽好像天生就具备成为公众人物家属的能力。

    恰如乔奇祯为未来做了许多年的努力一般,这漫长的等待里, 她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shito人气稳定后,她顺势在J3所在的城市开了一家cafe,吸引了不少粉丝。乔奇祯不怎么喜欢,觉得太出挑,回去找她讲清楚,却反被将了一军。

    “我电话问过你们公司了,”明丽事事周全,怎会给反对她的人留下可趁之机,“他们的,可以做。经营许可证也提交过去了。”

    某种意义上,乔奇祯是佩服明丽的。

    她总有办法让事情按她的想法发展。

    以前乔奇祯还是偶像,和其他成员参加一档综艺录制。节目组为了效果没提前招呼,直接去各个成员家取了VCR材料。出道大半年,日程爆满,没有谁回过家。别人看到家人寄语,多多少少都是感动。唯独乔奇祯,在看到明丽时心里咯噔一声。

    果不其然,明丽阴阳怪气的级别超乎节目组想象,竟然能瞒天过海,巧妙骗过节目编导训练有素的眼睛。当然,也不排除电视台为了节目热度,不顾与J3的友好合作关系,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颇有深意的发言播出。

    明丽具体了什么,乔奇祯也不记得了。乍一听就是感慨儿子和其他孩子工作辛苦,然而往细追究,还有嫌儿子宣传活动MC环节part少的意思。

    实在的,乔奇祯的环节的确有被缩减。毕竟公司主捧钟智泽和另一个成员,团体出道也没多久,别人红就是节外生枝,乱节奏。

    乔奇祯本人不以为意。

    他倒也没有那么顾全大局,只是根基不稳得罪公司是大忌,可以是要多危险有多危险。要是真有红的命,公司想雪藏也不碍事。总而言之,明丽出场那几句话,对他的粉丝来无异于火上浇油,爱的等级得到进阶,让他的立场很难做。

    回去宿舍连夜电话给明丽,明丽振振有词:“我也是为你着想。”

    “我来做这个就是为了还你的养育之恩。家里也没有相关人脉,劳烦你不要乱插手。”那一年,乔奇祯刚升上大二,他深吸了一口气,撒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信的谎,“我自己会解决好的。”

    自己解决好。

    他是成年人了。

    虽然也才刚成年没多久。

    他会自己解决好的。

    就在胸腔中苦闷到近乎窒息的彼时,白玛从微信上发来消息:“收手机了吗?”出道初期,他们是没收手机的。

    “好累啊,”白玛又,“我不想去上选修课。”

    读着那几行简单到令人落泪的文字,暖气不充足的走廊里,乔奇祯垂着头。

    良久,他挺直了背,在交还手机前对她:“上的时候可以跟我电话。”

    “你不练习?”她回得好快。

    “等会儿去,”着,他推开门走回宿舍里,“先把公共课作业写了。”

    好久之前的回忆,直至今日,仍然让他了个寒噤。

    乔奇祯全副武装,做了去医院见白玛的准备。甚至中途还停车让助理帮忙去买了袋果汁软糖。

    结果来的不是白玛。

    商沉把保温盒一放,也不怕丢脸,没羞没臊地高声道:“爷爷,孙子来看您嘞!”

    乔奇祯满脸惊愕。

    一瞬间,心被碾压成齑粉。他微微眯起双眼。

    “白玛来找我,请我帮忙。你也知道的,我反正每天也就在我爸公司干坐着,闲得很,所以就来了。”商沉替他把饭盒开,将里面显而易见的确是白玛做的菜取出来。

    乔奇祯:“那她人呢?”

    “……”商沉一愣,转了转眼珠,,“好像跟她们主编同事一起陪几个作家去蹦极了?”

    这倒不是游玩。

    而是一桩正儿八经的差事。

    杂志社刚好有活动,也算出差。本来要去的前辈突然确认怀孕,现实需要,又应朱姗强烈要求,白玛就去了。

    其实朱姗也没有那么不能干。

    主要是白玛太能干了。

    平日里她理智尚在,或许还能给别人留点活,现下正是干劲最充足的时候,白玛三下五除二,一下让朱姗清闲下来。

    蹦极很好玩。

    山里空气也很清新。

    饭菜特别好吃。

    工作很快乐。

    晚上还能写稿子。

    真幸福!

    白玛把乔奇祯和他的事完全忘了。

    何安烛发来消息,不知道为什么,她居然从字里行间捕捉到些许战战兢兢。何安烛:“玛,上次,你没事吧?”

    白玛直接了个电话过去。

    有的事,单凭字是怎么也不清楚的。反倒容易越解释越混乱。事实上,白玛不想什么事都往生病上赖,可是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项令人无法辩驳的理由。

    她讨厌找借口。即便借口是真的。

    “等一下,车有点颠簸。啊呀,我好像压到我电脑了。”她兀自了一大通,最后问,“怎么样?你讨厌我了吗?”

    何安烛没来由地感到无力。

    “当然没有,”他,“我只是很担心你——”

    “不,不用担心我。你搞错了,我不需要担心。好了就这样吧。”耳朵又痛起来,她不想和他聊这个。

    匆匆挂断电话,白玛沉默了几秒钟。

    嘈杂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

    她撩开挡住眼睛的前发,扭头就去找朱姗,提议一起用微信程序斗地主。

    白玛是在到家第二天倒下的。

    时候放学回家,经过建筑工地时,总能看到临时拉起的围墙上写着几个字——“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她勉为其难,全都做到了。

    先回编辑部,稍作整理后有半天调整时间。白玛叫了计程车,找出钥匙后开门。上去要经过一条幽深黑暗的楼道,她迈开第一步时,就发觉了异样。

    好奇怪。

    有什么好像正在从身上剥落,消失,化为灰烬。她无法阻止,只能静静地体会着这种足以令人发疯的失去感。

    然而,不能停滞不前。

    白玛朝前走,每一步都比上一步艰难。

    她走得筋疲力竭,直到迈入室内时,终于,一切都烟消云散。她一无所有了。她一无所有了。白玛膝盖一软,跪倒在地,双手掩住脸,呜咽声沿着指缝一点一滴漏下。她再也爬不起来。

    漆黑一片。

    狭窄的房间被乌云填满,白玛静静地摸索出手机。光在脸上,指尖拂过屏幕,消息栏一条一条被她忽略过去。

    她点开和胡笛的对话界面。

    “我受够了”。

    删掉。

    “我不行了”。删掉。

    “你讨厌我吗”。

    删掉。

    最后,远在上海,正在处理自己手头工作的胡笛收到这样一条消息。白玛:“帮我请下假。”

    明明身处不同城市,做着不同工作,已经高中毕业好几年了。

    胡笛回复:“好啊。你又不好了吗?”

    白玛:“嗯。”

    胡笛当即骂骂咧咧起来:“我就!怎么可能那么简单就消停了!是因为何安烛吧?我是不是也有责任,当时我们突然就跑来找你,都是你堂姐……对不起啊,玛,我就是随便乱讲的……”

    白玛一声不吭。

    她什么都没。握着手机的手指渐渐僵硬、发酸,可是她并没有察觉,只是目视着前方,尽管那里一无所有。

    布满文字的电脑屏幕也暗下去。

    写是为了什么?

    很久很久以前,泽仁普措并不希望白玛成为作家。

    写作太艰难了。之前让她写,不过是想培养个爱好,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她越写越着迷,从早到晚,课堂课间,就像别的同龄人沉迷游戏或者网络一样,疯狂到令人发指。

    进入中学,成绩无法像以前一样保持顶尖。顾虑到将来的考学,泽仁普措开始限制白玛写作。

    回家后会被检查书包,每一个练习本都翻开来盘查,偶尔白玛会写在考试草稿纸上,又或者绘本杂志的空隙里。被发现就只有没收。白玛低着头。

    如此一来,写东西的频率的确大幅下降。

    她越来越不合群了。

    初中二年级,幼稚而不懂事的时期,有不少崇尚颓废文化的少男少女以割腕彰显个性。

    父母还没迁来汉族地区时,梅朵措姆住在白玛家。撞见白玛的那一刻,她一点也没往割腕上想。

    太恐怖了。

    比起割腕,白玛的动作更像在锯一段木头。

    弗洛伊德的学里,死亡是一种本能。假如大多数人是蜻蜓点水,那白玛就是飞蛾扑火。后来她的自杀,每每都是取决断的做法。

    之后恢复病理性的兴致昂扬,白玛甚至讥讽当时的自己:“割腕怎么会死呢?我真是丢脸。”

    颅骨里尽是锅煮沸后的沸腾声,太吵闹了。

    一切都只出于暴涨的情绪。

    “啊——”梅朵措姆撕心裂肺的叫声引来了长辈。然而,那时的白玛比平时还要敏锐,思绪在不合理的维度中达到最佳状态。只见她刀锋一转,稍稍颤抖,随即抵住了咽喉。

    不是为了引谁注意,不是渴望被谁关怀。

    只有一个目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死。

    她追不上任何人,所以她选择一鼓作气越过所有人。

    她不伤害别人,因为看到过母亲被伤害时脆弱的脸。可是必须破坏点什么才行,可是必须毁灭些什么才可以。

    所以她选择伤害自己。

    白玛拿刀狠狠刺下去。

    泽仁普措手疾眼快,挥手掉她的利器。他浑身颤抖,满眼惊惧:“孩子!”

    白婉愣在原地,退了几步,嗫嚅起来。

    这种场合,作为母亲,该些什么合适?

    这个问题谁也没法回答。

    也许是因为刚为白玛偷偷写东西而吵过架,也许是身为长辈的自尊心作祟,也许是不希望白玛以为这样就能挑战权威。也许是这些年来,应付泽仁普措和白玛这对父女太疲惫。总而言之,她了最不应该的那一句——

    “你不要装疯卖傻,”白婉一字一顿冰冷地呵斥道,“白玛央金。”

    那就是他们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待这件事的态度。

    白玛不恨自己的爸爸妈妈。

    不是那么恨。

    固然他们从未相互理解,性格都强势而严苛,与此同时将本属于两个人的战争波及到了她身上。

    也许旁观者看来,发表谁是恶人的观点轻而易举。然而,白玛做不到。她毕竟是亲历者。她知道父亲也不愿意成为患者,想照顾家人,又要写好的作品;她明白母亲被卷进他们混乱的生活中,一忍再忍、忍无可忍后的崩溃。

    他们也曾是少年少女,他们也不想变成后来的模样。谁都向往美好,他们到底,不是坏得无可救药的那类人。

    写是为了什么?

    活着。

    后来她又重新拿回写的权利。甚至无须特意拿给谁读,获得谁的认可。她自己也不怎么满意,却只顾写着。

    写是为了活着。

    白玛靠写度过了很多年。

    亲子之间,能扯平就很好了。双亲送她一条咬人的恶犬,但也留了项圈给她。

    这就很好了。

    “这可太好了。”

    商沉。

    他见过乔奇祯,替白玛送了饭,回去也是在办公室里刺激战场,倒不如留下玩几天,顺势跟着去了片场。

    “长大后认识的朋友都很无聊,”猴子,“你不嫌弃我可真是太好了。”

    虽整天滋哇乱叫没女朋友,但事实上,因为有钱,商沉不缺和女孩交道的经历。

    对于乔奇祯万花丛中过、过完就拿滚毛筒扫卫生的行径,作为朋友,猴子不止一次发出肺腑之言:“你为啥不谈恋爱?”

    他想过好几种答案。

    就连“其实我喜欢你”都被纳入了可能性以内。

    没想到,乔奇祯似笑非笑地沉默了半晌,:“没意义。”

    商沉怔了怔,继而问:“什么意思?”

    乔奇祯没下去。

    他不喜欢谈论这些。

    其实,商沉知道乔奇祯和白玛不是那种关系。但他还是在他跟前提起了她,且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白玛养鸡呢?”

    “我不是过别这么叫?”乔奇祯无缘无故的不快。

    “好,好。乔奇,我问你,那你和白玛呢?”

    他猝不及防,眼睁睁目睹对面友人起身。乔奇祯站起身来,居高临下抛给他一个眼神,轻描淡写地勾起嘴角,轻蔑到了极点:“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时过境迁,乔奇祯心情以肉眼可见跌到谷底,仅仅因为没等到白玛来探望自己。

    商沉嘲笑他幼稚,却被乔奇祯恶狠狠以“你他妈懂什么”还击。两个人吵吵闹闹,乔奇祯忽然中断,感慨:“算了。我知道她讨厌医院。”

    “……”商沉不动声色,用余光量他的表情,试探着问,“你就没想过带她去看好点的医生?不吃药就考虑下别的方案嘛。治不好也能缓解。”

    结果得到乔奇祯鄙夷的扫视。

    “那不就暴露我知道了吗?”他。

    “哦!”商沉拍了一下额头,“我都快忘了。你们又在玩这个升级版的装不熟游戏啊?”

    他们太熟了。

    熟悉到一点秘密都没有。过于亲密无间,反而让人感到危险。

    是怎么开始的来着?乔奇祯忍不住跌落回忆里,身上沾满灰尘,他徐徐低下头。曾几何时也想过要清理,可是却无从下手,只有放任自流。

    他喜欢的季节是春天,自就是如此。到后来连这点喜好都被连根切除。喜欢意味着承担风险,处处受掣肘。

    祖父是在早春时节过世的。

    爷爷身体日益衰弱这件事很令人恐惧,爸爸对自己亲生父亲不闻不问这件事也很难理解。乔奇祯无论如何都不明白。

    “已经请了护工了。”乔超。

    “爷爷不喜欢护工。”乔奇祯站在桌边这么。

    已经是中学生,身材逐渐变得修长,他觉得自己该像个大人了。

    乔超忽然转过身来,直视着乔奇祯的眼睛:“奇祯,我们每次去看爷爷,回来妈妈都要生气。你喜欢妈妈生气吗?还是你想看到爸爸妈妈吵架?”

    乔奇祯还想什么,明丽忽然叫他过去。乔超“去吧”,等走过去,明丽正在切菜,窗外白花花的日光落在她脸上:“以前你爸在你大伯、姑妈那受气的时候,你爷爷可是什么都没。如今他病了,你大伯和姑姑也没见去照顾他。我们好歹还请了个护工。你平时去看你爷爷,有孝心,但关键时刻,也别怪妈妈顾及你爸的面子。你还……”

    张口闭口都是彼此,心里心外都是对方。这就是爱。也许愚蠢又粗鄙,目光狭隘并且毫无道理,但当事人自己不这么觉得,他们的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们令他感到恶心。

    第二次恶心很快降临。他偷偷去爷爷家。大约护工擅离职守,门铃不奏效,所以掏出钥匙。

    那种气味。

    那种画面。

    足以让人恨不得立刻萎缩、倒退、回到母亲子宫的气味与画面。

    无法回去的过往当中,他拿着弄断的刻纸刀去道歉,结果爷爷:“这再正常不过了,不要紧的。”也许爷爷不是个好父亲,但那时,爷爷的笑安慰了他们所有人。

    春天如期而至,他回到校园。听白玛意外伤到了手。隔着厚厚的纱布,别人有的不关心,有的被轻而易举哄骗过去。

    放学后,白玛在教室门口等他,乔奇祯出来。

    他们并排向前走。

    好长一段时间没见面。葬礼她匆匆来过,着石膏;他面无表情,向前来悼念的每个人行礼。

    两个人一句话也没。

    而与她肩并肩朝前走的这一刻,乔奇祯忽然觉得,也许他不该向她诉这件事。

    即便他们是最好、最亲密、最难舍难分的朋友。

    白玛想的则是,别人都可以,她最不希望他知道。

    正因为他们是最好、最亲密、最难舍难分的朋友。

    什么都不必。

    乔奇祯看向白玛,白玛正望着他。片刻,他们相视一笑。

    “好想养狗啊。”他。

    “得了吧,”她不留情面地回答,“你怎么还没放弃啊。”

    “我很少喜欢什么的。”

    “了不起啊。”着还鼓起掌来,又侧身,“帮我拉下书包拉链。”

    “你该不会在心里骂我吧?”

    “神经。”

    他们一边闲聊一边走过教学楼楼梯间的拐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