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离苍域 论剑
路凌云,一剑御八风,将黑曦王斩杀。
然后,他捡起那个紫金螺号,并且在黑曦王身上,找到了一本黑皮之书。
只见黑皮书的封面上,写道:驯兽宝录
或许,这就是传中苍域森林的圣典!
得到它,便可训练出无数猛兽军团,自然便可称霸整个苍域森林!
看着黑曦王的尸体,路凌云不禁想起了黑蝠王。这两兄弟还真是够悲催的,都是在各自的地盘上,被路凌云无情斩杀。
黑曦王之所以,一个人偷偷的在这里训练猛兽,当然是不希望这秘密提早泄露出去。
但这却也正好成了他的死因,如若不是这样,路凌云也不可能如此轻易的,便将他给干掉。
真可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路凌云这时,不禁悠哉的坐到了黑曦王的尸体上,随即翻开了驯兽大典!
良久,路凌云抬首望向山坳里的几十万猛兽,他,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峡谷外,有十几万凶狠残暴,战斗力惊人的兽人军队,而此处,他已拥有三十万,被训练出来的猛兽军团!!那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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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隆族总寨,紫月谷。
鲁塔狂奔到原紫汐面前,激动的道:“紫汐族长,俺们前寨现在都传疯啦,都凌云兄弟只身一人,跑到罗兰峡谷,将兽族首领黑曦王给干掉啦。”
闻言,原紫汐不敢置信,“这也太疯狂了吧?”
麒渊顿时一叹:“想不到他竟然真的,可以做到”
“什么意思?”原紫汐奇怪的看向麒渊,“难不成你知道他会这样做?”
麒渊点点头:“临走前,路凌云不是把我拽到一旁了么,其实,他是在向我打听兽族的老巢在哪,他,他要为你干掉黑曦王。本来还以为,他开玩笑呢”
原紫汐,怔住了。
“紫汐族长,麒渊首领,我话还没完呢。。”
鲁塔一边喘气,一边激动道:“你们知道吗,更加疯狂的是,凌云兄弟不但把黑曦王给干掉了,而且,而且,他还指挥着几十万猛兽军团,在罗兰峡谷地区,与十几万兽族展开了惊天动地的激战!!”
龟龟,这回轮到麒渊惊住了。
原紫汐跳了起来,她没有问路凌云从哪变出几十万猛兽军团,也没有问罗兰峡谷战况如何,她立刻下令:“集结所有战士,前去支援路凌云!!”
从总寨紫月谷出发,当原紫汐麒渊他们,赶到中寨时,前方又有新消息传来,路凌云早已经大胜了兽族。
原紫汐日夜不歇,当她赶到哈克隆族的前寨时,她看到了,令她终身难忘的一幕。
只见前方,路凌云犹如森林之王,指挥着三十万猛兽大军,浩浩荡荡而来,最后停在了,哈克隆族众人之前。
翼兽低空翱翔,猛虎长啸,棕熊用巨掌拍打着胸脯。仿佛连整个森林,都为之颤动。
其他的族群,也纷纷赶来,望着路凌云
只见,路凌云走向美丽的原紫汐,开口而道:“阿汐,我已经替你挑了所有的兽族部落,十年之内,你们都可以高枕无忧了。”
看着路凌云身后,壮观的猛兽军团,原紫汐仿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路凌云,你是怎么做到的?你是怎么干掉黑曦王的?又是怎么变出这几十万猛兽的??”
“因为我很厉害,你以前老以为我在吹牛。”
路凌云帅气一笑,把驯兽大典掏出,“这个,就是你们苍域森林传中的圣典。”然后,路凌云又把紫金螺号给拿了出来,“这个,就是指挥猛兽的信物。”
路凌云把这两样东西,递到原紫汐的面前,扬眉而道:“我美丽的姑娘,这些东西就送给你吧,就当是分费了。”
“”
原紫汐不知什么,将两样东西接到里,路凌云又道:“阿汐,我知道你们哈克隆族的人视动物为最亲密的朋友,但请记住我的话,这三十万猛兽军团,你一定不要解散,有了它们,你才能更好的守护你的族人,守护整个苍域森林。”
原紫汐郑重的点了点头。
“好了,就这样吧,哥们也该走了,早已经告别过了,所以我也就不再矫情了。”
路凌云深深看了一眼原紫汐,又看了看其他的哈克隆族朋友,然后,转身而去,“已经耽搁得足够久了,如果老子再不走,月芽和黄毛,就该等着急了。”
“喂,路凌云,你还会回来吗?”原紫汐丽声而问。
“当然,这还用问么。”路凌云声音飞扬。
望着那个渐行渐远的男人,原紫汐心里,只觉得不出的空虚。
就算这三十万猛兽浩浩荡荡,也抵不过路凌云一人啊。
路凌云虽然走了,但他已成了苍域森林,永久的传。
路凌云,虽然走了,但他,得到了原紫汐的心。
当他把圣典、螺号和三十万猛兽,递给她时,她便已然是这个森林,名副其实的女王。再也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她和她的族人了。
路凌云永远不会让自己心爱或欣赏的女人,与自己并肩而行的,他只会把她们保护在心里,谁都不能碰。
森林东边,最后一座古林道驿站,月芽和黄毛一直在等着路凌云。
他们没想过如果路凌云回不来,该怎么办,因为他们知道,路凌云一定会回来的。
路凌云,当然不会让他们失望。
苍域森林以东,便是高仓国了。
他们一出森林,便正式踏入了高仓国地界,准确来,是高仓国俞州地界。
高苍国俞州雨辰郡,正好与苍域森林相连,故而风景秀丽,气候宜人。
路凌云、月芽、黄毛三人,嚼着哈克隆族特有的口胶糖,轻松欢愉的走出森林,没想到刚走到第一个路口时,便被一伙劫道的给拦住了。
只听得,一个劫匪恶狠狠的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胆敢不字,上前揪脑袋,死在荒郊外,管宰不管埋。”
另一个劫匪又朝月芽淫笑道:“买路财到,青楼逛三逛。”
黄毛忍不住笑了,感慨道:“还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啊,在森林里待久了,冷不丁一出来,就算是遇见劫匪,也觉得无比亲切啊。”
月芽却不由轻轻吐了口气,为这些匪徒,默哀。
路凌云没有一个字废话,闪电般拔剑出鞘,剑光一闪即逝!那两个话的劫匪,瞬间便已脑袋搬家!
鲜血激飞,血花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
“娘咧,遇到煞神了,风紧扯呼——”时迟,那时快,其余的劫匪登时一溜烟,全颠了。
黄毛崇拜的,看向路凌云,“师傅,你的御风剑术就已经够无敌的了,没想到你连出剑的速度,也这么快啊!”
“出剑快,除了实力以外,还需剑好。”
路凌云正色道:“蝴蝶和流星都是极美丽而短暂的东西,唯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而一个剑客的光芒和生命,往往就在于他里握着的剑上。一个剑客如果没有一柄与自己相配的绝世好剑,他就成不了一名真正传奇的剑客!”
听了路凌云的话,黄毛不禁瞅了瞅自己寒酸的剑,一脸失落道:“师傅,你有风灵神剑,已经得到了永恒,成为了传奇,可是我”
“放心子,很快你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绝配好剑。”
路凌云目光略有深意的,看向前方的雨辰郡城,淡淡的道。
来到此地,便是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