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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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怜梦见她变成了一棵树, 一棵临渊的静树,旁边是黑幽不见底的深潭, 一阵狂风吹来, 树身摇摇欲坠, 飞沙走石间她被连根拔的掉入深渊中, 挣扎,沉落。

    她猛地醒了过来,睁开眼睛, 头顶是熟悉的天花板,她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阳台上的白色纱帘随风漂浮着,阳光穿过屋前的绿树, 筛进来斑驳的绿影。房间里静沉沉的, 只有她一个人。

    她坐起身来,身上的薄被滑落下来,露出她光.裸白皙的身体,像是一幅白净的宣纸上被画家点上了几朵艳丽的桃花,胸脯上的吻.痕如此的清晰,她眉头微微一皱。

    房门忽然被人从外面咔嚓一声开,林蕴生站在门口,反手关上门,笑着朝她走过来:“醒了!?”

    他走到床边, 一双眼睛看着她,眼神柔得仿佛可以滴出水来,声音更是温柔得简直可以溺死人, 带着微微的歉意道:“昨晚累着你呢,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一想到昨晚,庄怜脸上一热,身上却又一冷,她扯了扯薄被将自己包严实了一点,垂眸避开他火热的眼神,摇头低声道:“应该不早了,我想起来了。”

    他殷勤柔声道:“我帮你拿衣服。”

    她沉默着,看见他去衣柜帮她拿了一条鹅黄色的西式长裙过来,她接过来道了一声谢,见他站在她面前没动,忍不住开口:“你…可以出去一下吗?”

    林蕴生失笑,笑得一脸暧昧,“你哪里我没看过。”他不仅看过,还亲了个遍,想起昨晚那蚀.骨销.魂的缠.绵,他顿时浑身一热。

    庄怜淡淡的看着他,他无奈的摇摇头道:“好。”其实他挺想帮她穿衣服的。

    庄怜看见他开门走了出去,这才动了动身,身上竟酸软得厉害,叹了一口气,去浴室里清洗了一遍,穿上长裙,坐在镜前理刚洗好的头发。

    他又开门走了进来,看见她正在对镜梳头,他走到她身后,弯腰伸手拿过她手中的桃木梳,慢慢梳着她长长的湿发。

    庄怜看着镜子里的他,他长得面白眉黑,清俊斯文,笑起来更是温润如玉,没想到于那件事上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的,像一头捕猎的兽类,那样勇猛热烈得让人害怕。

    他很有耐心的、一点一点的将她凌乱的长发理顺,摸着她光滑如绸缎般的黑发,他眼神痴迷道:“你的头发真美。”他忽然想起以前看古书时,《子夜歌》里那句: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腕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昨夜,她躺在他怀里,可不就是这样的场景。

    想到这里,他身子一紧,眸光幽幽的看着她。她兀自站起身来,对着镜子整了整衣领,理了理发丝,奇怪道:“你今日没去上班吗?”

    他忽然上前一步,站在她身后,紧紧贴着她的后背,将她的身子扭过来,捧住她的脸就吻了下去,她被他这忽如其来的热吻亲得一蒙。

    他吻着她往镜子上一推,她后背贴上冰凉的镜子,她好像跌进了一个昏沉旋转的世界,只有他的吻是那么的清晰,火热的温度直烫进她心底去。

    她实在忍不住以手抵住他的肩头,他眼含情.欲的抬头,垂眸看向她,眉尾轻轻一抬,声音低沉暗哑:“…嗯?”

    她张开微微红肿的嘴唇,神情有些委屈:“我饿了。”

    林蕴生反应过来,顿时自责道:“都怪我一时忘了情。这都中午了,你自然早饿了。”

    庄怜这才知道此时竟然已经是中午一点了,而他刚才是下班回来,他们下楼吃饭,其他人自然都吃了,饭桌上就他们俩。

    林太太正从外面走进来,看见他们俩在饭桌上吃饭,走过去笑道:“哟,吃灶呢?”

    起得这么晚才吃饭,她有些不好意思,有些赧然的叫了一声大嫂。

    林蕴生夹了一个虾仁放进庄怜碗里,笑答道:“大嫂跟我们一起吃点?”

    林太太笑着摇了摇头,看见庄怜脖子上的东西,顿时眼睛一亮,走到庄怜身边仔细瞧了几眼道:“咦?你这条淡蓝格子的丝巾还挺漂亮的嘛,哪里买的?”

    庄怜是因为脖子上有吻痕,这才戴着丝巾遮一遮的,被走过来的林太太这么仔细的一量,她浑身一僵,生怕她发现她脖子上的东西,有些紧张的摸了摸丝巾,咳了一声,忙道:“是我大姐送的,我也不知道。”

    林蕴生自然知道庄怜紧张什么,看见大嫂耳朵上闪烁的钻石,岔开话题道:“我看大嫂耳朵上这对耳环才漂亮呢,在哪里买的?我给怜怜也买一对。”

    林太太顿时笑着摸了摸耳环,“你倒还注意了,还想着给怜怜买。”叹了一口气道:“你大哥那个人啊,我估计我穿着男装出去,他都不会发现。”

    庄怜低声一笑,林蕴生也笑道:“大哥太忙了,不像我这个富贵闲人。”

    林太太摇摇头:“算了,不他了——”

    林母扶着楼梯从楼上走下来,看起来心情似乎不错,刚才阿香过来跟她那事,儿子和儿媳终于在一起了,她自然是高兴的,走下来叫了一声:“惠芳,陪我去庙里一趟。”林太太姓严,惠芳是她的芳名。

    林太太忙应了一声,转过身走过来搀着林母,跟林母笑道:“今天天气正好不是很热,正适合出门呢。”完看向正吃好饭的庄怜,笑道:“弟妹,你一个人待在家也无趣,不如跟我和妈一起去庙里走走?”

    庄怜还没来得及开口,林母先道:“不要她去了,让她在家休息休息。”

    休息?休息什么?而且…就是去个庙上而已,林太太暗暗奇怪,然而对于林母的话,她从来不多嘴。

    庄怜看见林母含着深意看过来的眼神,瞬间明白了,脸上忽地一热,低头咬了咬下唇。只听见林太太跟他们俩招呼了一声,然后便是她们走出去的脚步声。

    林蕴生用餐巾擦了擦嘴,抬起手上的金表看了看,而后抬头看向一旁的庄怜,站起身道:“我该去上班了,你等会儿再回房休息一下。”

    庄怜点点头,送他走到大门口,看见司机开车走了,她便在庭院的草坪里走了几圈,感觉肚子没那么撑了,她才回屋上了楼。

    她回到房间里坐在阳台上看杂志,看了一会儿有些瞌睡了,便换衣上床睡午觉。

    《红豆》杂志编辑部的编辑宋碧慈,她原本是富裕人家出生,从熟读诗书,学识出众,可惜父亲去世太早,家产被族人霸占,后和母亲投靠舅舅,路途中被土匪所掳,因此事被未婚夫家退婚,她一时激愤,不顾他舅舅的反对,离家出走闯荡。因缘巧合之下被《周刊》的老板发现其才气,聘其为专职作者。

    宋碧慈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和诗词,而且还宣传妇女的独立和自由,因其文采斐然,一时间获得了大量的粉丝,之后《周刊》的老板又创办了《红豆》,宋碧慈便转做《红豆》杂志的主编辑。

    宋碧慈如今三十出头,这个年纪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结婚实在罕见,周围人都劝她,她却一心扑在事业上。

    《红豆》杂志创办没多久,销量却很不错,每天收到的投稿信件也很多,宋碧慈泡了一杯咖啡,取来稿件开始工作。

    她喝了一口,随手取了一封投稿信件,看见信封上娟秀的字迹,顿时心生好感,审阅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她又有经验,只需看几眼就知道这是不是杂志社所需要的稿件了,她拆开信封,看了几眼后,眼含兴趣的继续看下去,读完之后,她不住点头,这篇美食文有别于其他传统的文章,内容十分新颖,文笔也非常流畅,某些独到的见解还让人耳目一新,信中提到的健康又减肥的食谱她都想尝试一下,这几年伏案工作的时间太长,她的体重也一年比一年增加。

    她看见文章的最后右下角落下“二十一世纪的吃货”这个署名,微微一愣,看字迹明显出自女子之手,可这个笔名又不太像女子。

    她翻到信封上一瞧,见寄件人上写着庄怜怜三个字,显然寄件人是个女人,也不知是不是作者,寄件地址竟然就是建宁邮局的某个分局,可见那个写稿人就住在建宁,而且不想暴露家中住址信息。

    宋碧慈立即写了回信,是稿件杂志社收了,会通过邮局邮去稿费,作者可凭信中的印信和户籍证明去邮局领钱。信封好后叫人将信件转寄回作者寄出的那个分局,也不知作者会不会记得去邮局收信。

    庄怜睡了一个时的午觉,浑身舒畅的醒过来伸了伸懒腰。

    换上长裙下楼来,整个林公馆除了佣人就她一个人,她见窗外天气甚好,一个人待在家也无聊,想着离上次去邮局寄信的时间差不多有两个礼拜了,反正也无事,于是提包上街准备去邮局看看。

    庄怜没想到来到邮局竟然真收到了杂志社寄来的回信,兴奋之余当即立即拆开,看到里面自己的文章被杂志社收了,还给了三块二角的稿费,他们杂志社新人的稿费都是千字四角,这钱对于如今的家庭来,可以用作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可对于嫁入林公馆的她来算不得什么,她高兴的是自己写的文章被人认可,简直是大受鼓舞。

    她拿着稿费,喜滋滋的上街,在店子里看中了一只派克钢笔,现在的钢笔当然很贵,相当于奢侈品,她这点稿费自然是不够的,她加了一点钱买了一只派克中最便宜的,第一次收到稿费当然要给自己买个纪念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