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A+A-

    雾城是座沿海城市,是姜行长大的地方。姜行祖辈是这里的商户,扛过了战争烟火,也历经了时代变迁,他们家经商的传统由此传承下来。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足够令旁人艳羡。

    到了姜行他爸手上,才是真的做出了一番事业,当然也是他爸对机遇的敏感,加上生而逢时的幸运,碰巧赶上改革开放,将生意做大了开来。

    所以姜行家也是富二代。

    但他这个人从就软,没脾气,也没出息。他的两个姐姐都高学历高智商,唯独他一个,不光从班上吊车尾,还缺心眼儿。

    他是家中老幺,万千宠爱于一身,但他没长成一个纨绔,而是成了一个非常好拿捏的公子哥,在学校从不欺软怕硬,反倒是常常被人欺负的。

    也正是因为他包里是永远都吃不完的水果零食,兜里是永远的搜刮不玩的零用钱,以及他那不还手骂不还手、要钱给钱还坚决不敢告诉老师的属性,他成了远近闻名的“被劫”专业户。

    他初中在个垃圾贵族学校,旁人以为贵族学校多么风光,其实暗地里的龌龊多了去了。校霸们也许不差钱,但他们差乐子。

    又软嘴巴又严实的姜行,显然成为他们找乐子的对象。

    姜行“适合被劫”的属性也渐渐流传开来,以至于校外那些缺钱的流氓也慕名而来。

    面对这样的悲惨人生,姜行从来都乖乖掏钱。乖了三年,怂了三年。等到初三的时候,他终于有点觉悟——男孩子一定要硬气一点的时候,中考已经迫近。

    他以不忍直视的成绩,被他爸送进了校风极好、名声最旺的雾城中学。

    但像他这样的人肉提款机,是永远无法让流氓们忘怀的。

    平安无事地度过他在雾中的前三个星期之后,姜行又见到了曾经的老熟人。

    大约是真的一穷二白了,那些老片区的流氓不辞辛苦、不远万里,做足伪装、摸足时机混进校园。

    那一天风和日丽。

    他正坐在座位上写习题,有同学敲了敲他的桌子,指指外边:“姜行,有人找。”

    就算那几个家伙戴上了雾中的胸卡、把那些红的绿的头毛给弄乖了,他也照样认得。

    再过个五分钟,就是午自习,他只要坚持到班主任过来看班就行,老师在场这些流氓也无可奈何。

    可是他不想出去,又想出去。

    不出去,怂。

    出去了乖乖掏钱,还是怂。

    从初中到高中,思想上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姜行这时候想起初中的自己就觉得分外丢份儿。

    好歹也是个有一米八的爷们儿,站起来比那些流氓还高,一定不能怂。

    这样想着,他昂首挺胸地走了出去。

    “你们要干嘛?”

    那个为首的胖子,冲他歪了歪头。

    “有什么事就在这儿。”

    几个流氓一愣,显然诧异。

    要知道在以前,都不需要摆出什么恐吓的嘴脸,姜行就会乖乖掏钱的。

    不过显然姜行还是太天真了,他虽然个子高,不过常年的养尊处优娇生惯养让他没有丝毫战斗力,称职的菜鸡一个。

    胖子的两个弟伸手一架,就把他给抬走了。

    *

    这会儿临近午自习,厕所几乎没人出没。他们把姜行往地上一丢,看着姜行那咬牙切齿气愤的样子,顿时觉得好笑。

    从来没见过那么一个软包子露出这种表情。

    几个人把姜行的兜翻了个遍,一分钱都没找着。为首的大哥蹲下来一巴掌往他脸上招呼过去:“钱呢?你不是一直钱多嘛,到高中应该更多吧?”

    “我没钱!”姜行被他们上上下下摸了一通,心里头别提多恶心了,他脖子一横,十分有气节,“有种你们就杀了我!”

    “……”流氓显然没见过被劫还能整出这样视死如归的,还是个从那么软的怂包。胖子一挥手:“给我!”

    几个人顿时戾气爆发,拳和脚纷纷上阵,专挑软肉上。

    姜行以前真没挨过。家里人肯定舍不得,而在初中,虽然会被欺负,但碍于家长的威严,他也只是被同校的校霸恐吓恐吓。

    至于真正那些劫的,鉴于他给钱的态度实在太好,也指望他以后再多做贡献,自然也是没真过他的。顶多一下脑袋。

    但这次他这么一反抗,结局便全然不同了。

    姜行挨了,终于开始叫唤起来,直呼救命。

    他也真的不经,错乱之中鼻子挨了一拳就开始冒鼻血。

    傅乘风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那几个流氓在校外嚣张惯了,压根不怕这些校园里的乖乖仔。

    傅乘风挺直脊背,走进了厕所,从姜行身旁目不斜视地经过,与几个流氓互不干扰。

    起先流氓们见竟然有人不识相地跑进来还有惊讶,随后就了解了傅乘风的淡定,而且有旁人在场,似乎更能展现其英姿,所以得可就更来劲儿了。

    但姜行好不容易逮找了一只不往他身上招呼的脚,连忙死死抱住。整个人翻过身去,紧紧抱着傅乘风的腿,把后背留给了别人。

    傅乘风的脚动了动,没抽出来,他只要一动脚,姜行就哭嚷嚷直叫唤:“同为一班的孩子,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傅乘风终究还是停下了。

    他看了一眼那几个流氓。

    对方看他眼睛瞅过来,只当他是要出手相救,立马伸手狠狠往他肩膀一推:“少他妈多管闲事,滚一边儿去。”

    傅乘风无意管这些闲事,他知道自己的心冷得像块石头。和他一个初中的人都知道,他这人冷漠得很,无趣得很。

    不叛逆,不讨好,不滋事,不管事,连横行的校霸为非作歹时被他撞见,都知道他不会正义感爆棚。

    但低头看着那个抱着他腿可怜兮兮的人,他不禁想起了曾经出现他课桌上的那盒子酸奶,想起了回到寝室时已经满的水壶,想起了几次周考收试卷收到最前排时,那张仰起头冲他微笑的脸。

    终究他还一脚踹翻了那个武力值最高的胖子,然后又三下两下收拾了其余的人。当时的姜行几乎是看呆了,压根没有想过傅乘风何以有如此之高的战斗力。

    他浑身泛着疼,看着傅乘风收拾完人,然后长腿一跨,踩上了洗手池,用清水冲洗着被鼻血糊了大片的旧球鞋,随后走了,没有扶起姜行,也没有给他任何一个眼神。

    但在那之后,姜行每每看见傅乘风时的心情都不一样了。

    他曾经只是好奇,只是觉得傅乘风好看,如今却是坠入了爱河,懵懵懂懂地将少男心交付。

    每次傅乘风在黑板上写课表,他在下面看着,心里面就开始脑补:你救了我,我当然要以身相许啊……

    正如他母亲大人的高见,感情先从吃饭开始培养,爱情属于感情的一种,所以“爱情先从吃饭开始”的念头在他脑海里疯长。

    可惜他和傅乘风一个在教室前头一个在教室后头,一个从前门走,一个从后门走,等他出去的时候,他想看见的那个人早已淹没在自己班和隔壁班人流之中了。

    而他每次都会被陆添绑架,且抗议无效。

    于是他想了个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