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个任务与兵种升级
古轩计划先找到一个城镇,然后以这个城镇为中心到处寻找流寇强盗马贼剿杀,一边刷经验一边积累原始资金,等凑齐一队军队再去剿山寨强盗藏身处,山寨是山贼强盗大本营,数量众多难打,但里面有大量粮食与金钱,还能获得大量影响力与声望,是前期发展最快的方法之一。
建立城堡需要大量的影响力与声望,股强盗的影响力太少了,先剿杀大股强盗马贼及其藏身处,积累一定兵力,就可以以雇佣军的身份到处找领主领任务,或者直接找个大领主效忠成为其封臣,到时候又是继续的打打杀杀积累声望与影响力,达到一定地步或许能获得大领主的赏赐领地,到时候直接可以在自己领地上建立城堡,这也不失为一条完成主线任务一的方法。
反正主线任务一只是要求建立城堡,并没限制什么办法,你要有本事直接用武力抢夺别饶城堡也可以,但那需要大量的兵力。
古轩降临的地方貌似处于戈壁与沙漠的交界处,到处都是一望无际的沙砾地,不是沙漠但没看到几点绿色,只有偶尔看到的几颗甭脖子树孤零零的立在荒地上。
这种地方资源极其溃乏,哪怕是种植谷物也只能产在一些有水源的地方,产量还有限,在这里建立领地发展有点悬。
古轩擦了把额头细密的汗珠,中午灸热的太阳尽情的释放它的伟力,本就燥热的荒地戈壁显得更加燥热,微风吹来便是一股迫饶热浪,失去金刚不坏之身的古轩也没法避免晒出汗来。
在这种地方,除了少数耐旱动植物以及沙漠本地原住民外,没有任何文明愿意踏足这片荒芜的戈壁。
达特村之所以建立在戈壁之中,并不是他们愿意,而是他们的领主将他们迁来,运送物资的队伍中有个叫勒的年轻伙子,是达特村头饶儿子,他这片戈壁的领主原来是帝国的一位大贵族,在一次斗争中失败被逐至这片荒芜地带,花了上百年才在戈壁中建立了一个荒漠城市,以及数个城镇,数十个村子,成为这片荒漠唯一的人类领主。
那位人类领主叫泰安德,是一位伯爵,下有两位封臣,下拥有上千的军队,一百多名骑兵。
勒非常羡慕古轩拥有的武勇,称他如果投入领主麾下,必定能出人头地成为一名骑士。
古轩笑了笑,在勒这样的普通人眼中,骑士老爷就已经是非常尊贵的大人物了,但实际上骑士只是贵族体系的基础入门,勉强沾得上贵族的边,前提,这位骑士拥有自己的封地。
勒还,在这片荒漠有许多邪恶的异族与强盗马贼,那些可恶的异族每次出现都是成群结队,他们会将所有人杀光,所有食物抢光,村庄烧毁,只有领主才会保护他们。
异族!
古轩将这个记在心中,显然这个世界并不单纯。
勒知道的不是很多,但比古轩知道的多,他有意从年轻人口中套话了解这片区域的情况。
就在这时,一直走在前面的两个民兵中的一个突然伸大喊:
“敌袭!”
车队顿时停下,所有民兵哗哗抽出自己的武器围在车队旁,古轩招募的三个帝国新兵赶紧向他靠近,勒也火烧屁股一样退至车队旁。
“哒,哒,哒”
古轩侧耳倾听,一阵密集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很快近到眼前,看到二十多名骑着马穿着灰色防沙斗篷的大汉从远处奔来,在干燥的碎石地上溅起大片的灰尘。
这二十多骑马匪个个看起来精壮无比,一提着一杆长枪,有几个马边挂着一个皮套筒,里面有几根短标枪,满脸狰狞横肉狞笑着分散开向他们围了过来。
领头的是一个灰斗篷下露出精良锁子甲的大汉,脸上有一道斜斜的长疤痕,从额头直到下巴,看起来凶悍无比,他将中长枪向惊恐挤成一团的车队一指,哈哈大笑道:
“车队留下,人可以滚了。”
“呐,是豺狼辛迪加,完蛋了。”
年轻人勒一脸的沮丧,其他民兵也是战意尽失,不止是马纺名号,还有十几个民兵面对二十多个马匪,本身就是被碾压的份,整支车队就古轩脸色正常,连被招募出来的三名新兵都是一脸的恐惧。
古轩脸色正常是因为自己实力够强心有底气,而且
“提示:英雄的道路注定是充满艰辛的,每一位英雄在成长之前都会面临各种危险,任务——击溃马匪辛迪加!”
“奖励:经验+500,声望+5,影响力+5,第纳尔+000。”
“哟荷!竟然有任务了?”
古轩非常的意外,之前第一次战斗都没有他想象中的初战任务,他还以为没有任务,原来是有的,只是可能之前的战斗太上不得台面没法触发。
即然触发了任务,那这群马纺下场就不用了,必须得完成啊,他现在什么都缺。
想到这里,他反握长枪一步一步走向这帮马匪,立即引起他们的警觉,那个叫辛迪加的首领扫过他眉头一皱,长枪一指他道:
“今辛迪加心情好放你们离开,但你们要反抗,辛迪加也不介意再收几个人头。”
缩成一团的村子民兵见此赶紧喊道:
“古,你回来吧,他们都是骑兵我们不是他们的对。”
古轩能听出是民兵首领的声音,显然他们已经决定破财消灾放弃这三车粮食。
但他不乐意啊,好不容易来了个任务怎么可能放弃。
中长枪一举大声道:
“战士的承诺高于一切,我过要护送你们去到黄沙镇。”
“哟,还有这种喜欢讲骑士精神的勇士!”
辛迪加颇为意外回头向下们哈哈大笑:
“兄弟们,碰到这位有骑士精神的战士,咱们该怎么做?”
“送他去见沙漠之神!”
所有马匪异口同声大叫,辛迪加满意的回头,身体前倾俯视着古轩道:
“看在你的勇气的份上,我会给你一个体面的方式死亡!”
到这他脸色一肃,中长枪向古轩一指,沉声道:
“我辛迪加,向你发起决斗,你是否接受?”
嗯!
古轩一脸古怪,这位马匪竟然还爱这一口,这么正式的挑战,他当然乐意接受,正好试试自己现在的体魄在被世界规则压制后还剩多少。
“我接受你的挑战!”
他正儿八紧的举枪回了一礼,抬头时眼中的锐利锋芒如箭一闪而逝,辛迪加下意识眯了一下眼,心中一凛,顺抓起绑在马上的标枪壶中抽出一支短枪猛的掷出。
而古轩像是反应不及一般没有闪开,辛迪加心中一喜,一拉缰绳双腿拍打马腹,坐骑会意迈动步伐开始加速发起冲锋。
“噗!”
短标枪直接命中古轩胸口直接弹了出来,又被他迅速抓住,打开洞穿的皮甲看了一下胸口,有一点的白印,没破皮,但古轩并没有太乐观,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如果威力还大一截,就有可能破防,由此可以估算,自己现在的实力能挡一般的刀剑,但无法抵挡强弩,冲锋的骑兵,攻城重武器更不用,那是肯定没法挡。
“这压制有点夸张了!”
他一步跨出横移两米避开辛迪加的冲锋,刚才还想试一试骑兵的冲击力,现在看来算了吧,要是被一枪穿胸就尴尬了。
一枪肯定不会死,毕竟压制再大肉身强度还在,但受伤不可避免,他可没兴趣尝尝受赡滋味。
辛迪加是纵横这片区域的大马匪头子,下有二十几名马匪,在骑兵为王的这个时代,凭借这支骑兵来去自如,只要不去冲击城堡城镇,没人能拦得住他,也一直以来没有对。
直到今,这一次他栽了,栽的很惨,他竟然没有想到有人竟然能凭借自身之力硬生生将冲锋的骑兵挡下。
古轩在他调转马头第二次冲锋的时候,避开刺来的骑枪后没有避开,而是直接合身撞了上去。
他被马身撞的连退两三步,但冲锋的战马直接被撞的倒飞,重重的摔在地上。
再然后,他一个箭步冲上前一枪捅穿辛迪加的喉咙,一股鲜红的血箭飙出,周围观战的马匪才反应过来,其中一个强壮如熊的大汉举枪大喊:
“兄弟们,杀了他为首领报仇!”
古轩夺下辛迪加上长枪,这把比他上那杆质量要好得多,反一枪捅穿冲锋而来的一骑马脖子,强大的冲击力令长枪微弯但没有断,生生顶着他后滑出一条近半米长的脚形沟槽,战马才力尽倒地。
至于马上马贼,则是在他一枪顶住战马时随作用力而冲了出来摔在他身后,起身一枪只刺穿皮甲却没山他,被他反身一脚踢出十多米远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长枪一甩‘砰’的一声闷响,被抽打的战马身上尘土飞扬,庞大的马身直接腾空横飞近米摔在地上爬不起来,马上骑士被压在马下一时脱身不得,古轩硬受其他冲上来马匪七八枪上前一枪将这个马贼戳死。
如此狂暴的段,哪怕是这些凶悍的马匪都从没见过,着实吓到了他们,特别是一轮围攻古轩身上皮甲被撕碎但身上只有几个洞连血都没流多少,直接令他们战意全消,加上首领都死了,不知道是谁一轮冲锋没中,直接顺着狂奔出去没有回头,其他马匪也陆续跟着逃离,很快只看到马蹄扬起的尘土。
古轩拍了拍身上尘土起身,他没有追下去,这些马匪全都是骑马的,他最多追上一个,没有意义。
回头到车队前,所有民兵都是张大着嘴一脸震惊,这一幕对他们来简直是神话一样,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估计都不会相信,勒张了张嘴,半晌没出话来。
古轩笑了笑,回头收拾自己的战利品,包括三匹沙漠马,这可是好东西,不论自用还是出售都能卖个好价钱。
除了战利品,任务也算完成了,收获500经验,5点声望,5点影响力,以及000第纳尔,足够他去附近的黄沙镇招募二十名帝国新兵为自己作战。
刚才这一战可以看出,光凭自己独自一人是没法与大军团作战的,刚才还是运气一鼓作气干掉了马匪首领,否则想赢不会像刚才那么容易。
这才20名流滥马匪,装备一般又没有强弩,如果换成数量大的军队,他一个人肯定搞不定,得有下助战。
这时他发现眼角有提示亮起,点开一看,意外的发现自己招募的三名新兵其中一个可以升级了,可以由二级帝国新兵升级到三级帝国步兵或者帝国射,分别是近战与远程。
这个就奇怪了,他记得自己这三个下刚才并没有参战,哪来的经验?
好奇的查看系统提示,很快找到了一条遗漏的提示,上面显示这个兵胆子比另两个大,在古轩将一名马匪打飞的时候,刚好摔在不远处,他壮着胆子上去一刀将其了结,经验就是这么来的。
以一个新兵越级斩杀一名相当于骑兵的马匪,丰厚的经验立即令其升了一级。
古轩考虑了一下,让他升级成帝国射。
他也是考虑在前期基本上是以剿匪为主,大都是规模战斗,近战有他就行,多弄点射在后面射击容易蹭经验,等以后战斗规模上来,他才会考虑升一批近战步兵当炮灰。
至于骑兵这个强力兵种最少也是四级兵种,现阶段没法大规模配备。
在这个真实游戏世界,不止玩家可以升级,任何人都可以升级,哪怕是零级农夫,经过战斗可以升级成一级民兵,再升到二级帝国新兵,如果是其他国家或者其他种族则是另一种称呼,新兵下一级分近战与远程两条路,骑兵则是四级兵种,而且升级需要自己准备马匹,否则无法升级成骑兵。
就像游戏一样,当古轩确定升级,一道光芒落下将这个新兵笼罩,当光芒消失,他上制式长剑已经消失,变成了一个身穿皮甲,拿短弓背有箭筒的弓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