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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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不是喜欢人家?”闫雷霆略显沉痛的问道。

    闫肃没想到自己居然表现的那么明显,连他爸都看出来了,那他的甜甜是不是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刚刚在他进来后就一直低着头没看他一眼。

    闫肃心里狠狠一揪,她是不喜欢他还是害羞呢?

    看着儿子沉默的样子,闫雷霆再也没法欺骗自己了,这死子还真看上了卤味店的老板娘了。

    他呢,他这个从来不在意家里吃什么,只要吃饱就成的儿子怎么现在每天那么积极的去卤味店买卤味菜,以前不怎么喜欢念书,一有空就和他泡在养殖场的人突然间就提出要复读一年初三的事。

    如果他没记错,卤味店那老板娘的丈夫是大学生吧,这孩子是着了魔了,他还想着干翻人家原配丈夫,自己上位当便宜爹不成。

    闫雷霆痛心疾首,可是看着儿子那张脸又不知道该怎么骂醒他,绞尽脑汁想着该怎么委婉的开口劝解,在不伤孩子的心的前提下,让他放弃这段不可能的感情。

    “你不觉得你们年龄差的有点大吗?”万老板今年三十出点头了吧,他家这崽子的年龄才她的一半呢。

    “这个年龄差……大吗?”

    闫肃想了想,甜甜只比他四岁八个月零三天,四舍五入那就是四岁,这年龄差不是正正好吗,等甜甜能嫁人的时候,正是他最稳重富有魅力的时候,想想就很配啊。

    这么一想,闫肃不由的板着脸鄙视了亲爹一眼,这样的年龄差他都接受不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点。

    闫雷霆听着儿子厚颜无耻的回答都快吐血了,他还嫌妈妈级别的年龄差不大,难道他还想着给他找一个奶奶级别的儿媳妇回来吗。

    他觉得儿子病的不轻,已经不是委婉的劝解能够拉回来的了,想了想,只能从道德层面上抨击他了。

    “你想想人家是有自己的家庭的,听她和自己的丈夫还很恩爱,夫妻俩一路从乡下来到市里,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容易,再了,他们家最大的闺女只比你一岁半呢,真让人家叫你爸,你别不别扭?”

    闫雷霆想了想上次跟万金枝一块过来的那姑娘,年纪气势就不,幻想了一下叫自己爷爷的画面,他忍不住了个冷战。

    话都的那么直白了,闫肃哪里还不清楚从一开始他爸就想歪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他面无表情的瞪了他爸一眼,挽起袖子就朝屋外走去。

    他觉得他爸肯定是单身太久,把脑子都憋坏了,他的甜甜那么可爱活泼娇俏,到底是什么给他的错觉,认为自己喜欢的是甜甜她妈。

    看儿子气的脸都青了,闫雷霆隐隐意识到,或许真的是自己误会了。

    回过神来想一想,刚刚凌家的闺女似乎也在场吧,只是她从进门就低着头,也没过话,闫雷霆并没有注意到凌家的闺女长什么样,下意识的就联想到了外表明艳,一点都看不出是三个孩子的妈的万金枝身上去了。

    凌家的闺女好像比他们家大闺女两三岁,看身高和刚刚惊鸿一暼的模样,完全就还是个孩子啊。

    闫雷霆看着儿子的背影,忍不住默念了一声——禽兽!

    不过儿子那么就能帮自己找好媳妇,闫雷霆心里还是挺开心的,这一点儿子又随了他,当初他就是早早的把孩子娘给叼回自己的地盘的,两人年纪差不多了就立马结婚,很快就有了儿子闫肃。

    想起那段他人生中最开心的记忆,闫雷霆忍不住掏出一根烟,用火柴点燃,透过氤氲的烟气,隐隐能看到那微红的眼眶。

    过完年儿子就十六了,转眼她也走了那么多年了,时间过得太快,儿子都有自己的心上人了。

    闫雷霆抽烟的动作太凶,烟气吸到肺里,忍不住呛了好几声,眼泪都呛出来了。

    他粗鲁的用袖子抹了抹脸,总归他就一个儿子,既然那臭子有了喜欢的人,他总得帮着争取一下的。

    这死子,就知道在他爹面前横,不知道喜欢上人姑娘多久了,看他那德行,恐怕人家姑娘现在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吧,这种事,还得他这个当爹的来指点指点。

    闫雷霆捻灭烟头,嘴角向上翘了翘,配合着泛着红血丝的眼睛有点滑稽,他撸起袖子,拿起挂在墙上的皮围兜,现在他得去敲敲边鼓,看看他那个傻儿子喜欢到什么地步了。

    *****

    “爷爷奶奶,吃饭了。”

    凌甜站在两家院子通的那道门上,冲着另一个院子的海公公和兰姑姑叫了一声,今天早上家里没一个大人在家,弟弟就被干爷爷干奶奶给带去隔壁去了。

    “来了来了。”

    兰秀梅牵着太子的手,另一只手上还挽着一个竹篮。

    “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了?香味都窜到屋里去了。”

    一起相处了那么些年,兰秀梅是真的喜欢上了太子在这个时代的家人,她和大富这辈子虽然成了真夫妻,可都这个年纪了,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在他们看来,万金枝和凌国栋就是他们的儿子女儿,凌娇姐妹就是老天爷补偿给他们的亲孙女。

    反正孩子的亲爷爷和亲奶奶不稀罕这几个孩子,他们把人抢过来,也不必有负罪感。

    一开始凌娇凌甜唤他们的时候前头还带着姓或是干字,时间久了连前头的干字也省略了,直接喊爷爷奶奶。

    “上次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一块大红色的布,颜色可漂亮了,就适合你们姑娘穿,我给你和你大姐都做了一条裙子,等会儿吃完饭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兰姑姑摸了摸姑娘的头,上辈子的日子过得苦,可这辈子老天爷把一切都给她补上了,没有了后宫的勾心斗角,一家人平平淡淡过日子,有时候太过幸福,她都想不起以前过得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了。

    即便身体里是个成年人,看对于新衣服的喜欢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免俗的,凌甜笑着点了点头,兰姑姑的刺绣手艺可是一绝,只可惜她那双手的灵活劲都点亮在厨艺上了,跟着奶奶学了那么长时间的刺绣,至今也只是能粗略补衣裳的程度。

    倒是爸爸学的有模有样的,凌甜想着亲妈捧着针线篓子,亲爸在那贤惠的刺绣的场景,就忍不住抖了抖。

    “什么味儿那么香?”

    凌国栋从屋外进来的时候大伙儿都已经坐齐了,他给自己倒了盆水擦脸洗手,也赶紧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甜甜今天做了东坡肉。”对于妹妹的手艺凌娇一直都很捧场的,不仅仅是出于妹控的无条件支持,还出于凌甜的手艺确实不错。

    上辈子凌娇作为大老板,应酬饭局的时候也免不得去过许许多多出名的大饭店,论精致妹妹做的才或许比不上那些大酒店,可要论味道,这些菜绝对是不输的。

    就凌娇的看法,比起那些华丽奢侈的食材和菜肴,她更偏爱这种家常的美味。

    话的时候凌甜就捧着一盆东坡肉出来了,因为刚刚那肉铺老板给的肉太多,凌娇已经分出一部分去店里给舅和红姨吃,家里剩下的肉还是装了满满一盘。

    红坡肉一块块都是麻将块儿大,整整齐齐的码在盘里,颜色红润透亮,如玛瑙一般的色泽看着就诱人,也不知道凌甜是怎么做的,明明那么大一块肥肉,可是却一点都不腻,放到嘴里轻轻一抿,肥肉就在嘴里划开,肉香在口腔中爆炸。

    凌娇做东坡肉的时候用的是冰糖,甜度正正好,微微有点稠度,却不黏腻,铺在东坡肉下的那层豆皮,吸饱了肉的汤汁,富有嚼劲的口感,味道一点都不逊于主角东坡肉。

    满满一盘东坡肉很快就被一家子吃完了,就连底下铺的那层豆皮也一口不剩,太子撑的抱着自己的圆肚子瘫在了椅子上,跟姐姐撒娇明天还想吃这种好吃的肉。

    凌甜想了想肉铺那个怪怪的老板,纠结了一秒,不过看着弟弟可爱的模样,又很不争气的缴械投降。

    闫家老板今天给她的肉肯定是超重了的,虽然不知道他那么做的原因,可要是明天他依旧给她超重的分量,她该怎么做啊。

    凌甜想着那个凶巴巴的老板,一时间有点为难。

    *****

    “我要两根猪蹄,两斤烧鹅,四斤猪头肉,再来一斤腌黄瓜和一斤凉拌菜。”

    凌甜正在店里做作业的时候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抬眼望去,闫家肉铺的老板就站在柜台外,如同往常一般来买卤味。

    他目不斜视,一如往常的严肃表情,仿佛他来不是买肉来的,而是处理一件棘手的事情来得。

    张红动作麻利的将他要的东西装好,烧鹅和猪头肉过秤后还得切成肉块,得费一点时间。

    凌甜想着今天肉铺老板多给她的那些五花肉,想了想,走到摆着卤味的柜子旁,将已经过完成装着猪蹄的袋子里又添了两根猪蹄,这时候张红也正好切完肉回来。

    凌甜将闫肃点的那点东西一块拿在手里,递到他的手上。

    橱窗的柜台都是透明的,凌甜刚刚做的那些动作闫肃也全都看在眼里。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闫肃拎着卤味离开的时候脑海里重复出现的就是这句话,如果现在有火,点燃他的引火线,他估计能和窜天猴一样飞天上去。

    “买点卤味怎么那么久,是不是又偷偷盯着人家姑娘瞧了,我告诉你,这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

    闫雷霆煮好了饭,看着儿子买了的卤味,伸手就想拿一条猪蹄先啃啃。

    “啪——”还没碰到猪蹄呢,手就被儿子一巴掌拍开了。

    “这个,我的,那些,你的。”

    闫肃把那四根猪蹄全挪到自己的面前,压根就不给亲爹染指的机会。

    闫雷霆捧着自己的爪子,有种想要摔碗的冲动。

    这日子没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