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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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宓橙找到管笙歌问他,“双薇衣有没有过林紫非常该死的话!”

    管笙歌点头:“过!”

    “她怎么的,具体点儿。”

    管笙歌有些犹豫,声嘀咕:“也没怎么,就林紫真该死。”

    宓橙特意到双薇衣租住的区门卫看监控,查林紫有没有来过,查双薇衣在林紫死亡日期那天是什么时间回来的。还查最近区里有什么陌生人和双薇衣来往。有没有疑似雇佣的杀。

    宓橙忙得信心百倍!我就不信双薇衣反侦察段高出天际!难道松思樵这货还收了她一个关门弟子不成!

    宓橙从双薇衣区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她觉得好像有人跟着她!是杀?!杀在现场留下别人不易察觉的线索,回来处理?

    宓橙在返回去看看与不返回去看两者之间摇摆时,双脚却没有摇摆,已经极利索地迈到了她的车边。

    开门、上车、坐定,想像回家洗过澡陷进沙发的舒服情景时,猛然发现车前贴了一张大白纸!

    不是交警!我也没违规停车呀!

    哪个乱放广告的!也不是!宓橙仔细看,从自己坐着的位置看到两个大大的宋体黑字:蠢货!

    震怒的宓橙立刻想到是双薇衣!不对,她还被关着呢。那就是云与意!云与意为双薇衣出气!

    宓橙跳下车,扯下大白纸,两把扯碎就扔了!

    “谁让你乱丢垃圾的!分类扔垃圾箱里去!”一位保洁员叫着走过来挥着扫把指挥宓橙!

    宓橙觉得为这事被罚款不好,只好憋着一肚子气扔垃圾时,发现街对面似乎有个黑影子在看自己!她再仔细看时,对面却只是亮晃晃的各色街边店而已。

    宓橙对洗澡和沙发的好感被“蠢货”两个字扫荡的一干二净。

    她跑去云与意那里,云与意听完竟然笑得合不扰嘴,“你呢?”

    宓橙警告云与意:“你少知法犯法,做罪犯的帮凶!”

    云与意非常严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没有权利给任何人定罪!我非常认真地肯定:双薇衣绝对不是杀人犯!如果她是杀人犯,我先于定她的罪之前去死。”

    宓橙听了,并不感动,更加生气地走了。出门时,看见那位宣理!宣理摇身一变,成为身价突然上亿的家伙,原来还是前首富的弟弟,他吹着口哨与宓橙擦肩而过。

    宓橙突然又怀疑宣理!他原来不是神探吗?居然嘲笑我!有本事你来探啊!

    宣理对站在那怀疑一切的宓橙视而不见,去慎言止家里晚汇报。慎言止今天看上去很奇怪,忽而趁宣理做事的时候仔细盯着宣理看,忽而在宣理看向她时,好意外地回宣理一个柔情万种的微笑。宣理要离开时,就一把搂过她拐出门外,托着慎言止下巴,“这是思念的表现吗?一会儿开心一会儿哭。”

    慎言止笑了一下,却突然眼圈一红,竟然笑出眼泪。这个?宣理赶紧用去捧她的眼泪,“看看,怎么像林黛玉似的,眼泪来就来了。真是水做的。”

    慎言止嘴巴抿紧又张开,想要什么,结果她一忍,就成了啥也不。

    宣理笑了,“你想什么呢?”

    慎言止长叹一声,“没什么。只是觉得双薇衣的事,很可怜。我想肯定不是她杀的。”

    宣理很平淡地,“当然不是!谁杀完人扔在自己家门口。”

    慎言止的心思又好像不在这件事上了,她很无意地问,“你,要是误杀了一个特别该死的人,怎么办?”

    “特别该死的人,虽然该死,也要有法律来判决。至于,如果是误杀,要有证据。”

    宣理看着心不在焉的慎言止,“双薇衣不会杀人的。你别胡思乱想了。”

    慎言止突然,“也是!如果她要杀了人,就该丢到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这样,死无对证。不是吗?”完,很认真地看着宣理。

    宣理转了话题,“啊!认识你很幸福。希望这样幸福的日子,很长很长。”

    宣理回家用钥匙开门的时候,突然背后有一只悄悄搭在他的肩膀上!宣理把肩膀动了一下,“瞧你三岁孩似的。放!”

    那人笑起来,“你没觉得害怕吗?”

    宣理进门,回头,“你的雕虫技,能吓死蚂蚁不?我就问你进不进,不进我关门了。”

    “切!跟你不好玩。”那人进来就,“你不去采购点宵夜招待一下我这位不速之贵客!”

    “我今晚吃得很多,一听到吃这个字就犯晕。”

    来人拿出,“我点好多好吃的,馋死你。”

    “我想你是不是吃完了,又去给宓橙车上粘蠢货贴!你看你幼稚不幼稚。”

    “我这是警告她方向错误思路错误!她愚蠢害她自己没够,还来害别人。”

    宣理倒在沙发上,“怎么!双薇衣的事把你急坏了,特意大老远跑回来,为她申冤。结果想了想,你出面替她申冤,难免被人扣上为感情徇私舞弊的帽子!所以,你又来烦我!”

    “老宣啊老宣,你不愧为神探。”松思樵两步过来坐到宣理身边,“那双薇衣的事,你现在有眉目了吗?”

    “你不是有眉目了才来告诉我线索的吗?”

    松思樵嬉皮笑脸地,“你的线索就是我的线索。”

    “不一样,你少赖皮。”

    “方向一样,思路一样,有什么不一样。就是你比我先着调查,你占先还我赖皮。”

    宣理,“我在等你。”

    “好吧!算你神!等会儿我吃了饭,咱们出去走一圈。”

    送外卖的来了,松思樵果然点了不少东西。宣理只好陪吃陪喝的又额外加吃一顿晚餐。

    宣理问松思樵,“如果你爱的女人,误杀了一个人,你知道后会怎么办?”

    松思樵很坚定很严肃地,“肯定不是双薇衣干的!我用我的命保证!”

    宣理,“你别往这事儿上扯!我是如果!如果!假设你现在还不认识双薇衣,还是条单身狗!你设想一下如果你爱上一个女人,她无意间杀了一个人,你怎么办?”

    松思樵看宣理用很少有的严肃认真态度问自己,很认真地想了想,“如果我替她掩盖事实,对不起死去的人!如果我爱她,又不忍她面对制裁!这个,在法与情之间还真不能双全!这个,”松思樵最后笑了一下,“只好我替她死了。”

    松思樵见宣理好像真得陷入这个痛苦的设想,眼神的光芒越来越淡,就踢了他一脚,“如果你遇上这样的事,该怎么办?”

    宣理踢回松思樵,“哪有那么多如果!吃了饭干活!”

    “嘿!你才赖皮!”

    松思樵下飞后向表姐打听了一下林紫案情进展,先到双薇衣家去,看见忙得无头苍蝇一样的宓橙,顺给她赏了一张蠢货贴。

    宣理,林紫的死亡日期是五天前,被发现时间是两天前。五天前林紫白天没出门,晚上出去酒吧,然后就不见了。

    松思樵不知道双薇衣怎么会和那个管笙歌一起吃饭!

    宣理:“据调查,纯属偶然。我嫂子正在吃饭,管笙歌看见我哥的保镖了,就非要进来见我哥,我嫂子。”

    松思樵立刻纠正,“谁是你嫂子!你哥拐去的!可没成事实呢!还有你,居然是云与意的弟弟!”

    “怎么啦!我爸妈有两儿子,我就跟我妈姓了。你要是有个弟弟,保不准就姓陶呢。”

    “那上亲密吃饭的图片是怎么回事?”

    宣理,“不管这个被p过的图片和案情有没有直接关系,都要做出处理才对。”

    松思樵点头,“我看有关系,怎么像案件导火索。”

    宣理点完头又摇头,“管笙歌见我嫂子如果是别人安排的,那杀人就该是预谋,应该有团伙做案。所以,尸体应该是从别的地方搬到公寓楼顶的。”

    “不会就是在公寓楼顶上杀人的吧。”

    “不是,楼顶上没有喷溅的血迹,也没有流柱状血迹。”

    “林紫家去检查过了吗?”

    “去了。他们没有发现任何打斗或者血迹。也问过邻居,没有听到吵闹。也看过监控,没人去她家。”

    “她的车呢。行车记录仪有没有线索?”

    “她的车那几天一直停在酒吧附近的停车场。”

    松思樵纳闷地对宣理,“不知道林大姐和什么人有仇啊!警察梳理过她的社会关系吗?有没有发现什么?”

    “如果最近的仇人,就是双薇衣了。”

    “废话,我当然指的是除了双薇衣之外。”松思樵着,一边思考一边问宣理,“你有没有觉得双薇衣和管笙歌吃饭的事,特别怪!你不像人安排?”

    宣理点头,“据我所知,我哥那天原本是打算陪双薇衣一起吃饭的,但是出门前接到都喜得电话,就没去。”

    “都喜得!都喜得!都拉米都拉米”

    “都拉米瑞米发还热米花呢,别念经了。”

    “都拉米一直对双薇衣有意见。听她很想嫁云与意。那么?是她收买、指使管笙歌?”

    宣理一边想一边摇头,“不知道都拉米和管笙歌的私交。这样的事,必须相互有利益纠缠,否则一方很容易反水的。”

    松思樵,“那警察有没有发文悬赏线索。至少该在出租车司或者约车司中展开调查吧。万一林大姐喝多了,没开自己的车,打车回家,结果在半路上发生和司争吵的事,把司惹毛了,激情杀人呢?”

    “可能倒是有一点点!但司不会把尸体拖到这个公寓楼顶上。”

    “万一司杀人抛尸,被别有用心的人把尸体移到这座公寓楼顶呢?”

    “也有那么一点点可能。”

    松思樵,“别一点点的可能了。至少尸体不是飞上楼顶的,我们去看公寓监控。”

    “警察已经看过。不过,你现在这么闲,我们再去看看也可以。”

    “从推断林紫死亡时间来看,在被发现之前,都有可能移尸。就从两天前往林紫酒吧失踪那晚看监控。”

    宣理,“那你负责看监控,仔细看。警察反正没有发现谁在大晚上抬着袋子到公寓。”

    “废话!袋子好抬吗?肯定是装在箱子里的。”

    “那些人真可爱,真环保!抬过尸体的箱子分类放,把袋子留下了。”

    “箱子上万一有什么标记呢,很正常。”

    “犯罪分子还真够仔细的。”

    松思樵,“可不是嘛!神探哥!你那么聪明,犯罪分子就像蟑螂似的,耐药性都提高了。”

    宣理眨巴着泛困意的眼睛,“这么长时间,箱子都被保洁员收走,有可能已经被卖掉。”

    “先看监控吧,看看有没有什么人拎着空箱子从公寓大楼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