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罗马人
是的,那个地方不能让她们知道,芭芭拉也许可以,但记者一定不行。
“那个,如果我再一条线索,能不能不蒙我的眼睛?”维可试图讨价还价。
“不行。”苏明把毛巾一撕三份,把三人都蒙住:“如果你敢摸它,我就掰断你的脚趾。”
“可是你绑的很不舒服啊,还有我就算要摸也是用,为什么要掰断脚趾?”维可坐在椅子上不断扭动,像是很不自在。
“因为我乐意。”苏明回答她了一个任性的答案:“你的证据呢?”
“你都不让我看,我不了,你杀了我吧。”维可一扭头,伸长了脖子,送到了苏明里。
“没有不让你看,只不过到了地方才行,而且你想杀的人明天就会死。”苏明了自己的想法,把她推回原处坐好,辛迪开车可是很疯狂的,现在车里的一切好像都在高频率地抖动。
“好,记住你的,嘿嘿。”维可笑了起来,她发现自己运气真的不错:“你们要找的黑衣人老板,我已经知道是谁了。”
“哦?”
这下连辛迪也来了兴趣,这么多人都没发现,为什么维可发现了?她可不觉得女记者会比自己还聪明。
但是苏明知道,维可这个人就是这么邪门,老天好像都在照顾她一样,别发现线索了,在幸运光环加身的情况下,最后让她解决了世界危也不是不可能。
漫画里就是这样,她运气好得难以置信,有混混想调戏她,那么一定会有某个超级英雄大佬恰好路过;想要查什么新闻,线索自己就会主动跑到她面前;领导想要批评她,立刻就会有董事会的大佬出来力挺她。
苏明一开始决定带上她,除了利用电视台做事之外,就是看上了这份好运气,有时候做些事情确实是需要运气的。
只是不知道运气好,到底算不算是超能力?
“你继续。”苏明示意她话。
“咳咳,我检查了尸体上的伤口,这种伤口非常精准,甚至可以是完美避开了肠子,胃,胆囊之类的污秽器官,直接破坏了肝脏、脾脏等重要的脏器。这不光需要一把很长的武器,不是匕首那种,而且需要凶长时间磨练这种特殊的处决技巧,所以我就想到了仪式杀人。”
维可清清嗓子,发表了自己的长篇大论。
辛迪摇摇头,点上了自己的雪茄,吐了个烟圈,但很快就被风吹散。
“我不记得哥谭有开膛之类爱好的人。”
“别急嘛,我还没完呢。”维可露在毛巾外面的下半张脸显出一个笑容,她缓缓地解释着:“我也从来不记得哥谭出现过开膛,那么我又从特殊的仪式杀人,联想到——这假如不是独创的法,那就是沿用了古典传统酷刑,终于被我想起来曾经见过这种记录。”
“古代刑罚的一种?”
苏明两抱胸,闭上眼睛仔细回忆,但是哪怕以丧钟的脑力,依旧没有任何线索。他脑子里尽冒出一些五马分尸,大卸八块之类的传统天朝酷刑,这都是他以前的记忆。
辛迪明显也没想到什么,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来,她叼着烟也于事无补。
“呵呵,因为有些恶心,我没有仔细看尸体,但我推算凶器的长度在60厘米左右,刃宽大概5厘米,也验证了我的想法,这是剖腹刑呢。我刚好在前些日子,报道一宗仪式杀人案时,偶然看到过这种刑罚的资料。”
维可直接出了答案,然而这个名字确实有些陌生,见到其它三人毫无头绪,自豪感在心中油然而生。果然,为了成为一个优秀新闻主播的努力没有白费,自己的冷门知识总算是派上用场了,她继续解释:
“这是一种古罗马的刑罚,受刑者被绑在柱子上,由罗马短剑从侧腹切入腹腔,避开所有不重要的器官,使人在流血中悔恨而死。如果在哥谭提起罗马人,你会想到谁?”
“罗马人法尔科内?”苏明叹息道:“如果是他,确实他对戈登和蝙蝠都很讨厌。”
“讨厌?嚯嚯,戈登诓了他,蝙蝠女把他绑在了蝙蝠灯烤得半熟,他应该恨死他们了。”
辛迪笑着插嘴着,笑着摇头,她听过十年前究竟是怎么回事,蝙蝠真的是有点变态的,杀人不过头点地,你把人绑在灯上烤算什么?
但如果这一切都是法尔科内做的,那么问题就有呈现复杂化的趋势,因为法尔科内不是无脑的黑帮大佬,而是十几年前哥谭的地下皇帝,一个男人,在女权世界做到这个地步,绝对不是傻子。
他绝不会做没意义的事情,刺客联盟作为一个传承了几百年的杀组织,一定了解各种古老的刑罚,那么尸体上的伤痕,就是罗马人专门留给她们的签名。
就是在告诉她们,你们的人是我杀了,来找我吧。
如果是十几年前的罗马人,肯定有底气和刺客联盟叫板,那时的哥谭完全在他掌握之中。但现在,他拿什么来对抗?
“会不会是栽赃陷害?我记得法尔科内应该被关在黑门监狱才对。”芭芭拉想要去电脑上查查,可惜现在她也被蒙着眼睛。
“戈登的女儿怎么这么天真可爱?”维可笑话她,还伸试图去摸她的脸,被芭芭拉躲开:“在法尔科内入狱的第二个月,就因为‘突发急病’之后保外就医了,传他去了香港,在那边混得不错,看来现在是回来了。”
“是的,没有人会去栽赃一个十年间销声匿迹的人,更别人们早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自己才会旧事重提。”辛迪也赞同这个看法,罗马人应该是回来了,毕竟目前众人上的线索只能推导出这样的结论。
车外的雨又变大了,现在她已经把车开下了环城线,在一条泥泞的路上颠簸。
窗外的黑暗中有树影不断掠过,雨水冲刷树叶不断传来‘噼里啪啦’的响声,在耳边连成一片,苏明还注意到有断裂的树木从视线中一闪而过,明现在的风力也在变强,原本的豪雨现在已经成了暴风雨。
他不知道薇恩大宅居然是这么偏远的地方,这里哪怕是供水供电估计都需要专门铺设管线,城里出事赶过去也需要时间,一点也不方便。
如果布莉丝住警察局隔壁,岂不是方便多了?蝙蝠灯一亮,她不用两分钟就能和戈登见面
一边看着窗外的植物和黑暗,他一边胡思乱想,尽力不去过多地思考黑暗多元宇宙的事情,那是悬在头上的利剑,总是去抬头看它,没有任何好处。
维可完了她的线索,也安静了下来,只不过她的耳朵在微微颤动,好像是试图凭借听力记住路线。
然而那可不是她这样没经受过特种训练的人所能做到的,注定了是白费力气,运气也不是万能的。
他的思绪又回到了戈登被绑架的事情上。
假如法尔科内是故意招来刺客联盟,那他肯定做好了万全准备,刺客们也是人,只不过训练有素罢了,如果被重火力埋伏,也同样活不下来。
除了她们的首领,永生不死的‘恶魔之首’雷霄古。
现在看来,罗马人不知道从哪里又拉起了一支队伍,准备和影舞者联盟开战了,但是据苏明所知,他们之间几乎是没有交集的,更别仇怨了。
只要给钱,刺客联盟也很乐意为黑帮大佬们服务,事情为什么变成这样?而且这和戈登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他要报仇,那么应该要找的是戈登、蝙蝠和企鹅。
戈登约他谈判,结果到了地方发现蝙蝠女也在,两人埋伏了他,而且蝙蝠还羞辱他,企鹅趁吞下了他的地盘,成为了那时哥谭最大的黑帮。
法尔科内应该购买刺客联盟的服务,而不是惹怒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