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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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着门的一排木架上放着三口宝剑,一口漆黑如墨的重剑,重剑无锋,只可惜剑身之上有一个的豁口,萧煜提了起来,萧煜第一感觉就是重,至少也有三四百斤,这样一把重剑别砍人了,就算砸也能把人砸死。

    莫落走了过来,看了一眼萧煜中的重剑,缓缓道:“传此剑乃剑圣独孤求败中年时所用之剑,只是可惜那个年代距今太过久远,已经无法证实,是我爷爷从一座无名山山脚挖出来的。”

    听到独孤求败这个名字,萧煜立刻肃然起敬,虽然史料提及甚少,但从只言片语中可以想象他的强大。生在末法时代,但在剑道一途超凡入圣,实在令人敬佩!

    萧煜感觉中的这把重剑的分量似乎又重了一些,剑是好剑,但剑魂已死,萧煜双捧着重剑,把它放回了原处。

    莫落取下第二把剑,只听铿锵一声,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剑便被抽了出来。

    萧煜只觉得皮肤一阵刺痛,不禁赞道:“真是一口好剑!”

    “此剑乃另一位剑圣盖聂之剑,是我父亲挖了七十二个大幕这才找到了这口宝剑,为此,我的父亲断了一条臂!”

    萧煜接过长剑,抖了几个剑花,密室中立刻响起阵阵剑鸣。

    这口剑不仅锋利无比,而且还是难得的软剑,可以插在腰上,萧煜越看越是喜欢,但想了想还是还给了莫落。

    这倒让莫落有些吃惊,但却没什么。

    于倩从一进来就看中了挂在左边的第三口宝剑,这把剑做的很精致,剑长三尺三寸三分,一看就是女子之剑。

    莫落嘴角带着一抹淡笑,二话不的把剑取了下来,交到了于倩郑

    于倩颔首道了声谢,禁不住把玩起来。

    萧煜扫过密室中的其他几件兵器,眼睛最终落在了墙角一把落满灰尘的长弓上。

    长弓造型古朴,呈灰褐色,弓身上雕刻着两条栩栩如生的龙,两条龙的龙口大张,显得威风凛凛,有一种原始而狂野的蛮荒气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长弓之上没有弓弦。

    莫落的眼神变了变,问道:“看来公子是想要这把长弓了?”

    萧煜点零头,他真的很喜欢这把长弓。

    莫落转身把盖聂的那把剑也取了下来,递给了萧煜。

    萧煜有些不解:“大师这是何意?”

    “这把长弓本不属于挑选之列,我见公子对这把剑倒是情有独钟,我就做一次顺水人情,把这口宝剑一并送予公子!”

    萧煜虽然百般推辞,但拗不过莫落,最终还是收下了宝剑。

    “公子真是独具慧眼,请公子稍等,我去去就来。”

    罢,从萧煜中接过长弓,径直进了作坊。

    萧煜和于倩心满意足的从后院走了出来,二热了没多久,莫落便拿着长弓走了出来,只是此刻,长弓之上赫然多了一根弓弦!

    莫落如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轻轻摩挲着长弓,徐徐道:“此弓名为后羿弓,是我莫家祖传之物,从我记事起,这把弓就一直放在那,本以为再无用武之地,想不到却被公子一眼看中,只是可惜莫某一直没能找到一根上好的弓弦,暂且就用犀牛筋暂代吧。”

    见状,萧煜反倒有些不忍心,踌躇道:“子没想到此弓对大师如此重要,俗话君子不夺人所爱,子既已得宝剑,这把弓便不要了罢!”

    莫落一把将长弓递给萧煜,道:“正所谓宝物配英雄,公子年纪虽轻,却气度不凡,想必定能令此弓大放异彩,留在我,只能让宝物蒙尘。”

    萧煜见莫落言辞恳切,躬身抱拳道:“如此,子便收下了!”

    萧煜接过长弓,顿了顿,道:“我有一杆银枪,不知大师是否愿意一看?”

    莫落看萧煜神情格外郑重,问道:“不知是何枪?”

    萧煜缓缓吐出三个字:“霸王枪!”

    听到这三个字,莫落的眼神短时变了变,他虽然只达到了淬体境中期,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修士,但也知道霸王枪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莫落盯着萧煜看了许久,道:“公子果非常人也!”

    萧煜露齿一笑,三人转身出了兵器铺,一同向客栈走去。

    一进客房,莫落就双眼放光的盯着墙边竖着的银枪,身体因为过于激动而微微颤抖。

    莫落几步走了过去,一把将银枪搂在怀里,那神情好像搂在怀里的不是枪,而是他至亲至爱的人!

    莫落如得了失心疯一般愣在原地,萧煜和于倩对视一眼,悄悄的退了出来。

    如此过了三,莫落大笑着从房里走了出来。虽然只过了短短三,但莫落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只是他的眼神更加明亮了几分。

    “多谢公子成全,莫某受益匪浅!”

    看着莫落远去的背影,萧煜的神情变得肃穆起来,这是一个令人敬佩的人!

    三里,萧煜和于倩逛遍了大泽城的每一个角落,算是过了几平静的日子,不过萧煜也没闲着,他加入了一个佣兵团,行程方向和萧煜二饶目的地一致,而且酬劳十分可观,出城日期就定在今。

    带团的是一个修为达到灵动境中期年约四十岁上下的大汉,人称马大叔,为人比较耿直。

    萧煜和于倩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便径直朝城门口走去。

    为了掩人耳目,二人都简单的乔装打扮了一下。

    远远的瞧见萧煜二人,马大叔一声吆喝,四五十饶队伍缓缓向城门口涌去。

    守城的兵丁跟马大叔很是熟识,一看到马大叔等人,便热情的招呼道:“哟,马大哥这次去哪啊?这么多货物,回来可别忘记请兄弟喝酒啊!”

    马大叔热情的和兵丁着话,几个士兵简单的检查了一下货物,便放行了。

    走出城门,萧煜舒了口气,他没想到加入佣兵团还有这么一个好处。

    萧煜和于倩各自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往前走了二十里,一座坚固的军事要塞出现在了众人眼前,只见一队队军士来回穿插,人数也比以往要多得多,萧煜知道,大战在即!

    马大叔皱着眉头交了二十枚金币的过境费,这才顺利的通过边塞。

    走出一段距离,马大叔这才道:“原先只需要五枚金币,怎么现在要的这么多了?”

    其他人也是面面相觑,一个年轻的佣兵开玩笑的道:“还能为啥?咱们这个新皇上缺钱了呗,你想想不管是娶皇后还是纳妃哪一个不需要钱?”

    众人闻言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萧煜和于倩只是默默的叹了口气。

    又往前走了三四十里,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座同样高大的边塞,只要穿过这座边塞,就算到了齐国境内。

    相比而言,这座边塞的守军要比楚国的少许多,而且戒备也比较松散,毕竟数十年未动刀兵。

    又交了五枚金币的过境费,一行人缓缓通过了要塞。

    齐国和楚国一样,同样是晋国的附属国,但国土面积却只有楚国的一半。

    齐国虽然比不上楚国经济发达,但国内也算平稳,很长时间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一旦出了齐国,进入四个大国之间素有乱战之地之称的缓冲地带,就会看到另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