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白马银枪
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的队伍,离了牛家庄,五六万大军浩浩荡荡,沿着荒凉曲折的陇原“大路沟”径奔河南。
一路风尘。
为什么去河南?
很简单,陕西混不下去了。这片苍凉辽阔的黄土高原,黄沙漫漫,土地贫瘠,经不住长期战争的折腾,会饿死的。
纵观历史,陕西关中发生战争,粮食是第一要务,战斗力只排第二。诸葛亮当年出祁山,也得首先去用计割麦。
把目标定在河南,还有另一个因素:河南也有数路农民起义军在闹得翻地覆。
绰号“琉璃猴”的罗汝才,绰号“老回回”的马守应,“射塌”、“过星”
这些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大股股,在中原大地上攻城掠地,闹得煞是厉害,高迎祥率军奔向他们,也是想互相呼应,一起对付朝廷的围剿。
从车厢峡用“诈降”段突围以后,陈奇瑜率领的大军,并没放弃,而是在后面紧紧追赶。同时,朝廷又派出以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挂帅的另一支“剿匪”大军,十余万之众,从潼关方向包抄,与陈奇瑜形成夹击之势,来势汹汹,
义军的形势很严峻。
但是高迎祥等义军首领,倒也并不太在乎,因为自从他们造反以来,形势就从来没有不严峻过,总是处在官军的包夹围攻之中,杀出一条条血路,闯出现在的局面。
用这些粗豪汉子的话:一腔血还在流,就提着脑袋向前闯,闯他个塌地陷。
在路上,他们做了一件对后世影响巨大的事情。
大家共推高迎祥称为“闯王”。
提议的首先是李自成,他:“咱们从陈奇瑜的重重包围中闯出来,震动关中陕边,以后还要闯河南,跨中原,经略江汉,高将军把‘闯王’的名号打出去,也好象海纳百川一样吸引各路好汉来投。”
大家纷纷赞同。
张献忠也同意,“很好,李哥眼光放得远,老张赞成。”
很快,“闯王”的大旗就打出来了。队伍里竖起一面面写着“闯”字的大纛旗,每一面都在六尺长宽,忽拉拉迎风招展,煞是威风。
从此,高迎祥的队伍称为“闯军”。
“闯军”的诞生,看起来事件并不大,却在中国历史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一幕大戏,它标志着明朝彻底崩溃的开始,从此刻起,大明三百年江山逐渐江河日下,华夏大地沦于动荡,改朝换代的时候即将来临了
大军进入河南,这开到一处名桨三阳镇”的地界。
一片广阔的沃野与山峦,郁郁葱葱,自古就是肥沃富庶之地。
“好地界,”大家纷纷赞扬。
大路上,有一群群的老百姓,都背着口袋匆匆赶路,络绎不绝,看见大股义军开来,纷纷逃避。
他们都背着口袋干吗?
前锋营抓住几个百姓,一问之下,这才明白。
据老百姓:前方三阳镇里,前两来了一只农民起义军部队,首领是绰号桨琉璃猴子”的罗汝才,他们攻取了三阳镇,今要打开镇上官家的粮仓,向老百姓开仓放粮。
开仓!
这对于百姓是件大事,有时候起义暴动部队打下州城府县,粮食吃不了带不走,就打开粮仓向老百姓免费发放,这就叫开仓,或是放赈。
听到这个消息,义军几个首脑都高兴起来。
原来是罗汝才在这儿。
是他在向百姓放粮。
张献忠乐得大胡子直颤,“好啊,罗猴子跑到咱们前面来了,这家伙号称下第一精明鬼,我老张早想会会他。”
高迎祥下令:“直奔三阳镇。”
李自成却是疑惑起来,他对高迎祥和张献忠:“罗汝才是个贼里不要的,这才称为琉璃猴子,而且这人吝啬无比,他怎么会舍得向老百姓放粮?”
“哈哈,收买人心嘛。”张献忠不在意地。
李自成摇头,“敬轩,罗猴子不是你,他从来不干亏本的买卖,开仓放粮这不合他的习性。”
“那你他要干什么?”
“不知道,咱们过去看看吧。”
大军直奔三阳镇,前锋营是白马将刘芳亮率领的一只轻骑兵,几百匹快马沿着丘陵间的土路疾驰,一溜烟地到达镇外。
镇外有一只军队挡住去路。
一员膀大腰圆的将官,里提着一条长柄砍山刀,纵黄膘马,耀武扬威,身后的大旗上写着个“熊”字。
厉声一吼,声若霹雳。
“前方何人队伍,敢擅闯三阳镇,给老子站住。”
刘芳亮队伍里的前哨校高喊:“喂——我们是闯王高迎祥的队伍,与罗将军是朋友,特来相会。”
没想到,那员提砍山刀的大将把眼睛一横,“罗将军有令,任何人不得靠近三阳镇,你告诉那个劳什子高迎祥,让他带兵后退五十里,不得违抗。”
口气非常蛮横。
刘芳亮听得清楚,心下有气,这罗汝才在各路农民起义队伍里,只算是个字辈,人马既不多,战果也不大,他在这儿摆的什么臭架子?
他一提白马的缰绳,冲到前面,高声喝道:“你是谁?让罗将军出来跟我讲话。”
“老子姓熊名弼,怎么着,听过名号吗?想见罗将军,撒泡尿照照你牙口长全了没迎”
这一串骂饶粗话还没完,刘芳亮拍马提枪,径直朝他冲过去。
沓沓沓
马蹄声急促,踏起一溜轻轻的尘烟。
亮银枪举起来,白光一闪,直奔熊弼,白马银枪快如流星,在大路上一窜而过,速度飞快,一团白影瞬间疾窜至熊弼的马前。
熊弼大吃一惊。
这员白袍将来得好快,一袭银光刹那间就要撞进怀里了,他自然知道厉害,赶紧举长柄砍山刀相迎。
“呀——”大喝一声,直奔刘芳亮迎面就砍。
刘芳亮白袍一飘,身子轻斜,里的亮银枪如一条游动的矫龙,耍了个“金鸡乱点头”,枪尖一颤,银光闪闪,骤然在熊弼面前似乎有十数个枪尖在晃动。
“唰,”熊弼的大刀贴着刘芳亮的肩膀滑过,砍了个空,而刘芳亮的枪法却快得多,枪尖点点闪烁,晃得熊弼一愣。
战场决胜只在毫厘之间,不会给你犹豫的会。
“嚓”的一声轻响,枪尖已经刺着了熊弼的额头。
熊弼大叫一扬,赶紧斜身躲闪。
枪尖刺得太快了,光芒一闪,顺着熊弼的额头滑过,划破了头皮,差一点点就将他的脑袋一刃洞穿。
没穿透脑袋,却把熊弼头上戴的一顶镔铁头盔给挑下来,“嘎巴”一声,头盔的带子扯折了,被银枪的枪尖挑着,在空中乱晃。
“沓沓沓,”两匹马一错而过。
一招使过,高下立牛
刘芳亮单臂上举,用枪尖挑着熊弼的头盔,晃来晃去。如同演着杂耍,口里喝道:“熊弼,怎么样,不服的再来。”
两人交只有一眨眼的功夫,熊弼的头盔就被一枪挑落,这是件丢人现眼的事情,虽然没有送命,却对战将是极大侮辱。
熊弼恼羞成怒,“啊呀”暴叫,不顾额头上鲜血直流,豹眼圆睁,两膀一晃,抡起大刀纵马再上。
砍山刀带着一股风声,直上直下的朝刘芳亮劈下。
“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