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根胡萝卜
下过雨后,B市反而进入了桑拿天。空气中弥漫着水汽,整个人都湿乎乎的。
周六上的全是两个时的大课,趁着课间,钟意偷偷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又把昨晚写好的征文检查了一遍,才发到齐时的邮箱。
周六每个班只上四节课,办公室里没有几个老师。听到推门声的齐时抬起头,正好看到把门开了一条缝,正鬼鬼祟祟向里瞅的钟意。年近六十的老人冲着门的方向歪头:“又来偷李子了?”
“……”被发现的钟意无趣地推开门,撇撇嘴,“不稀罕。”
“刚刚还想问你吃不吃橘子,”齐时笑了两声,从电脑里调出刚刚钟意发来的征文,“又在学校里违规用电子产品?”
“你点声!”钟意皱着眉头压低声音,急忙制止住齐时那张不分场合的嘴。眼球拼命向年级主任坐的方向移动,疯狂暗示。
齐时装作恍然大悟地张嘴了一个无声的“哦”,露出了老顽童般的笑容,指了指屏幕:“我看了,你这个征文要修改的地方还挺多的。太久没写正经的征文了,手是不是有点生?”
拿起齐时掰了一半的橘子,钟意掰了一瓣扔到嘴里:“简直梦回初中。”
如果不是因为齐时透露何渠琛也参加,她才不会把征文写得那么真情实感。抑或是,只要有他的存在,再无聊的征文,她也能写成花。
齐时向前坐了坐,把电脑往她的方向转了转:“我刚刚都给你在文档里标注好了,下次别发给我PDF,我都没办法直接给你批注。”
“给我还发什么pdf,我又不会想不开拿你的文章写我的名字交上去。”标出修改意见的文档被拖进了聊天框里,齐时按下发送键,斜了钟意一眼。
又掰了一瓣橘子,钟意没个正型儿地回道:“就怕您想不开,下次再有这种征文我不想参加的话,您就把这个改改交上去充数了。”
“嘿,我督促你把握机会你还不乐意了是吧,”齐时抱怨了一声,又学着刚刚钟意的样子,突然压低了声音,“都跟你了高三也参加。”
“是吗?”又掰了一瓣,钟意想起上次齐时谎报情报,就恨得牙痒痒,“大忽悠。”
齐时深吸一口气,气得不出话来:“你快出去改吧,把橘子给我留下。”
“就剩一瓣了。”钟意瞟了一眼手中的橘子,有些舍不得。
看着她还在这儿耗着,齐时瞪眼,毫不留情地哄人:“一瓣也不给你!”
办公室的门被关上,齐时把橘子皮扔到脚边的垃圾桶里:“闫老师,咱们学校这次参加征文的质量怎么样啊?”
年级主任闫觉从一堆作业里抬起头,回想了一下:“还挺好的,基本上每个年级水平优秀的同学接到通知都参加了,也有一些自愿参加的同学。”
眼睛来回动了一下,齐时装作不经意地继续听,“这届高三的呢?”
“最近高三忙着竞赛,但也是尽可能地劝大家参加,”一提到这个事,一直负责学校语文相关比赛的闫觉就有些头疼,“像何渠琛那孩子,到现在都没交,也不知道能不能交上来。”
齐大忽悠的眉心狠狠一跳。
新楼的功能性教室和教师办公室都在阴面,傍着人少空调制冷感觉好的地理教室。钟意连问都没问齐时,就收拾自己的东西直奔目的地。她哼着歌,在唐遇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上了楼。
地理教室的门上有一块长条状的玻璃,她从外向里扫了一眼,顿时腿一软。
这一屋子的竞赛大神学长学姐,可算是让她正面遇上了。比起在齐时课上用电脑被他爆狗头,钟意宁愿在这个满目皆神的地方偷偷摸摸地用她的电脑把稿子修一遍。
正当她在门外踌躇的时候,门被人从里面开。一个学姐拿着自己的杯子出来,直奔水房,连看都没看她一眼。也是,对于他们而言,教室里坐什么人都与他们无关,只有桌子上的习题才是他们注意力集中的地方。
她做了个深呼吸,从刚刚学姐留下的那个可供一个人通过的门缝中间滑了进去,迅速地找到一个靠边的位置坐进去,生怕惊扰了满屋众神。
还好昨天关机之前就已经把静音开,她轻手轻脚地开电脑,输入密码后拿起自己的水杯喝了几口水,等着电脑配置完毕。
仰起头的同时,她的眼睛也没有闲着。
何渠琛依旧坐在上次他坐的那个地方,也许是终于得到空闲后心情好,他正放松地靠着椅背看书。空调吹出的风带起他身后的深蓝色窗帘,像是漫画里经常出现的场景。
上课铃声响,钟意眨眨眼睛,强迫自己把视线转回到电脑屏幕上。
她不得不承认,年级尖子生中的尖子生的优秀并不是毫无道理的。他们的自习,是真的不会发出一点噪音。
冲着屏幕做了一个鬼脸,钟意不免有些庆幸还好昨天已经把初稿写完,今天只需要修改校对就可以了。如果这个时候在键盘上噼里啪啦,估计学长学姐们会直接把她的脸按在键盘上摩擦。
虽然周末是两节课连上,每一门课上九十分钟,但也是按照平日正常铃,中间下课。
钟意把文章改好,又咸鱼了一会儿。眼看着离下课只有十分钟,一股克制不住的懒惰席卷全身。她百无聊赖地开始整理自己电脑里的文件夹,突然在一个装满了她平日里瞎写的文稿的文件夹里,找到了一个多年前自己保存的文档。文档的名字很简单,只有一个字——
他。
钟意的脑袋“嗡——”了一声,虽然知道那是出自初中时期的自己之手,但还是无法克制地滑动文档。
以后啊,一定要遇见这么一个人。
我希望他是个子很高的,眉眼清秀,大气,干净不油腻。或许有些腼腆,或许有些闷骚,或许有些腹黑。我希望他的手很好看,白皙而修长,骨节分明,有力。当然,会做饭更好不过了。
如果他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也没关系,我喜欢就够了。
但他一定一定,不能是油嘴滑舌的,好吃懒做的,愤世嫉俗的。
我们可以一起去看展览,手牵手站在一幅画前,我感受到的他也能恰好感受到一些。我们交换着彼此的看法,又能看到彼此不同的理解。我们可以一起去听音乐会,我实在困了在他肩膀上睡着了,他也不会恼。我们可以一起出去旅游,看遍世界每一个地方。
我们一定要买一个有向阳落地窗的房子,还要有飘窗,简洁的风格。阳台上一定会养许多的花花草草,花架要是木质有纹理的,周末的下午我们可以在那里看书。彼此相视一笑,翻页间全是茶香。
我们可以没有自己的衣帽间,但一定要有两个大衣柜。一个是他的,一个是我的。偶尔想耍酷穿男装,还可以去他的衣柜里把他的衣服翻得乱七八糟。
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养一只狗。边牧也好,金毛也好,阿拉斯加也好,萨摩耶也好……一定一定,要是一条大狗。
清我们一起去跑,一起去遛狗。回来后冲个澡,吃一顿我做的很健康又很丰盛的早餐。他会帮我把碗筷洗好,我开开心心地画个精致的妆。在家门口一个吻别,各自去上各自的班。工作狂不喜欢扰别人,也不喜欢被别人扰。我们不会上班时间不联系,只是偶尔会给对方发送一条分享趣事的消息。
我不会要求他必须接我下班,也不会没事电话查他的岗。因为他会给我极大的安全感,从不会让我多想。
晚上我们也许各自忙碌工作,也许窝在家里一起开电视看个电影,也许依偎着看书。他会一边听着我嚷嚷着减肥,一边宠溺地给我买很多很多的饼干;会看着我剪得跟狗啃的似的的头发,还违心地我好看……我会陪他看球赛,一起喝啤酒一起呐喊;会陪他一起游戏,只要他不嫌弃我得烂……
他的喜好,我会一点一点地喜欢上。
我们每天一定要有很多可以聊的话题,不是七大姑八大姨邻居姐姐的八卦,也不是无聊至极的段子。我们会从文学聊到书画,从书画聊到音乐,从音乐聊到电影,从电影聊到天文,也许偶尔也会讨论一下经济和政策。
他会纵容我收集很多很好看的玻璃杯,收集很多很多的蜡烛香薰,还有衣柜里的衣服几乎都长一个样子;会陪我找遍每一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只为获得味蕾的满足;会记得我最喜欢吃哪家店的玫瑰糕和绿豆糕,也会记得我最喜欢吃的饼干的牌子;会记得我最爱点的奶茶是什么;会记得我最喜欢吃的店……
我的喜好和路线都很固定,只要他能多在乎我一点点,这些便能轻易发觉。
最好我们都很喜欢《王子》,最好他身上总会有类似大吉岭茶或雪松的味道,最好他的声音很好听,最好他从来都不会和我生气……
最好,我能遇到他。
希望,我遇到的是他。
有些稚嫩的文笔,又有些矫揉做作的滑稽。可看到最后两行,钟意的鼻尖一酸。她下意识地偏过头去看那个挺拔的身影,他专注于书本的样子是那样的令她着迷。
舔了一下嘴唇,钟意几乎是没有经过思考地伸出自己的右手食指,按上键盘右上方的那个按键。
光标在屏幕上飞快地移动,身后却是一片空白。
回到最初的起点,映入眼帘的只有白茫茫一片。
纤细的手指在键盘上慢吞吞的移动,一共八个字母,输入法接收到拼音后的第一个显示便是正确的字型。她按下保存键,整个写满了青春时期的她对理想型所有幻想的文档里,就只剩下了那三个字——
何渠琛。
只有他,也只能是他。